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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煮酒论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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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七贤之一的的山涛,后来当上了吏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推荐官员是他的本职。后来他升职了,就推荐嵇康来接替他作这个职位,结果嵇康不但不感激山涛的“好意”,反而写了一篇公开信,大发了一通牢骚,声称要和山涛绝交。这就是有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
  当时的“名士”王肃、皇甫谧等人为替司马氏篡位制造礼教依据,杜撰了许多汤武周孔的名言。嵇康却在上述文章中大谈“非汤武而薄周孔”,这无异于公开反对司马氏篡魏,这无疑戳到了司马昭的心肺之中,据说司马昭读毕此文,对嵇康深为嫉恨,杀心顿起。嵇康的性格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而发”,而且嵇康是魏室宗亲,他的妻子是沛穆王曹林之女长乐亭主,司马昭的瞄射镜中早就锁定他的身影了,就等扣板机了。
  一向对嵇康心怀怨恨的钟会也乘机垫了坏话,他说:“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豁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这段话倒道出了杀嵇康的真实原因,那就是“因衅除之,以淳风俗”——找个碴杀了他,让别人都听话,不敢乱说乱动。
  钟会说的那两个典故是这样的,所谓“太公诛华士”是说姜太公封到齐地后,那里有个“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食掘饮,无求于人”的隐士,姜太公请他三次,他不应,于是姜子牙就把他杀了(此事见于韩非子的书中,不知真假),而孔子当了官七天就杀了少正卯,用的也是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丑谓非义。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撮聚其谈说足以饰褒荣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看来儒家的手从孔老二时就够黑的,反正就是你太聪明了,太有思想了,太有号召力了,而且又不对统治者那一套唯唯诺诺地信奉,这就是最大的罪过。孔老二还说,上面那五点,有一条就够该死的份了——“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我们拿上面的这五点衡量一下嵇康,恐怕也快达到“兼有之”的程度了,所以嵇康必须要死,他死定了。
  嵇康临刑前,三千多太学生为他请命,但司马昭不许。其实看到嵇康拥有这么多的“粉丝”,更让司马昭觉得钟会所说的“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撮聚其谈说足以饰褒荣众”确凿不假。然而,唯一让嵇康感到幸运的是,司马昭没有秘密地将他处死,也没有在他临刑前割喉管、塞竹签什么的。嵇康在生命的最后还可以进行一场最后的永别演出——弹那曲人间绝响《广陵散》。弹完此曲后,嵇康长叹说:“《广陵散》就此绝矣!”确实,此后世上就算再有曲谱,又何处能寻得嵇康?就算能再寻得嵇康这样出色的人物,又如何能有嵇康临终弹此一曲的心情?

  魏晋风度-竹林七贤(2)

  嵇康的个性偏重于高洁不辱、愤激张扬的一面,其实这也是道家思想的一个成份。我们前面说过,道家始祖中像庄子也有不少这样的举动。也许只有这样,这才是嵇康。嵇康的生命被冰冷的利刀终结,但嵇康的形象却被鲜血染得更加夺目,嵇康的思想并没有被专制的屠刀所斩断,反而在后世的人们心中播下了种子,许多文人都效法嵇康、阮籍之猖狂。嵇康,像一株挺立青崖间的孤松,永远傲立于史册中,为历代文人所敬仰。
  阮籍
  说是“竹林七贤”,其实倒不如称之为“竹林七怪”更贴切些。嵇康的脾气不好,性格偏激,常有“非汤武薄周孔”、“以六经为芜秽,以仁义为臭腐”之类让礼教伪君子们瞠目的奇论,但说到放浪形骸的恶搞本领在竹林七贤中却是远不如二阮(阮籍、阮咸)和刘伶这三人。
  庄子在《大宗师》一篇中说:“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又在《渔父篇》里说:“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二阮、刘伶正是深得道家思想这方面的“真传”,并且发扬光大,从而演出一幕幕惊世骇俗的活喜剧。
  假设魏晋时的洛阳街头就有娱记的话,那他们只需跟定竹林七贤,尤其阮籍、阮咸和刘伶就可以了。倘若当时也有娱乐八卦版,占醒目位置的是诸如下列这样的内容:
  ● 酒店老板娘风骚动人,阮籍天天醉卧其脚旁
  ● 刘伶乘车载酒决心喝死为止,命仆人带铁锨随死随埋
  ● 阮咸酒席间与猪共饮
  当然那时候不会有网络报纸的,但是在人们的茶余饭后的谈资中,肯定也少不了这三位人物的笑剧。在前面“道家思想十六观”中的“上德不德”等篇目我们说过一些阮籍的狂放之举,请参照来看。这里再说几个阮籍的奇谈怪行:
  阮籍还有个特点,就是会做“青白眼”。注意,不是青光眼,意思是说,阮籍如果遇到不喜欢的人,他不和你答话还不算,而且将眼一翻,只露出白眼球对着你,阮籍这一手也不得了,给我们留下一个成语叫“青眼有加”,意思就是对你特别看重。阮籍做青白眼的原则是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阮籍母亲死后守丧期间,嵇康的哥哥嵇喜去吊丧,虽然嵇喜和嵇康是兄弟,但性格不一样,阮籍不待见他,就白眼看他,看得嵇喜满身不自在,就匆匆回去了。
  而嵇康听说后,不像嵇喜一样拿着花圈——那时没花圏,可能是纸钱烧纸一类吧,而是挟着琴拿着美酒烧鸡去,阮籍大喜,马上黑眼珠转过来了。像阮籍这样的作为,当时的礼教人士非议他的人也很多,“疾之若仇”,有人向皇帝提议要治他的罪,至少将他发配到偏远之地,以免损害所谓“礼俗”,但司马昭很袒护他。说来阮籍的狂放之举比之嵇康的更加厉害,不过阮籍有个特点,虽然狂放,但并不针对某个人,《晋书》云:“籍虽不拘礼教,然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有句话叫“宁说玄话,不说闲话”,所谓玄话,就是不着边际的话,比如你可以骂布什也可以骂萨达姆,但如果你骂老板,那后果可就不大一样。阮籍“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意思就是虽然他说的话惊世骇俗,但是却不对身边的人物加以评论,因此他没有像嵇康得罪钟会那样树起明显的仇人。
  阮籍对道家“韬光养晦”的功夫学得不错。所以阮籍一遇到难题,装醉(也许是真正把自己灌醉)就成了他得心应手的法宝。这有点类似于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上的那个刘罗锅的老丈人,经常半醉装全醉,皇帝问到敏感话题时,就插科打诨,皇上问:“这人是杀还是留?”他就说:“皇上,臣最爱喝二锅头……”阮籍也与此类似,司马昭的儿子司马炎想娶阮籍的女儿,派人去提亲,我们知道司马炎后来成了晋朝第一个皇帝,要是一般人高兴还来不及。但阮籍心里却不愿意,但不好直接开口拒绝,于是就大醉六十日,提亲的人每次登门,阮籍就醉倒在床上打呼噜,根本说不上话,于是亲事只好作罢。
  阮籍的所作所为虽然像个酒疯子,但阮籍是有才华的,决非寻常醉鬼。他的内心中明白着呢。阮籍常自己一人驾车出游,他出游并不走大路,而是随意钻入山林间的偏僻小道,有时转来转去就走到死胡同里去了,这时阮籍就号啕大哭一场,然后才悻悻地回去。王勃的《滕王阁序》中有“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就是用的这个典故。说来阮籍这种行为,看起来似乎可笑,其实也是在发泄心中有志不能伸的苦闷罢了。笔者小时候学语文时,讲到鲁迅先生写的《给颜黎民的信》一文,老师读到“古人看见月缺花残,黯然泪下”课堂就一片哄笑,现在想想,古人看见“月缺花残”而下泪,并非是完全为花为月,而是由花残月缺勾起自己内心中的很多悲凉之意罢了,比如梦一样的浮生,雾一般难以看透的爱情……阮籍也是借实际中的“走投无路”,来表达自己在人生道路上的走投无路吧。
  阮籍的文字其实也非常犀利,他写过一篇《大人先生传》,把那些“手执圭璧,足履绳墨”满脸假正经,一身儒臭气的家伙们比喻成裤裆里的虱子,他们躲在肮脏的地方,自认为是能安乐无忧,然而,一场政治上的大火来后,必定要连破裤子和他们一起烧掉。确实历来的奸党和小人集团都是得势时猖狂一时,一旦覆灭,又是全部完蛋,枉作小人,成为历史上的笑谈。
  阮籍对《庄》、《老》的研究同样非常精深,他写有一本《通老论》,专门解释讲述《道德经》中的经义。可惜现在已经残缺不全,《达庄论》则通过虚构的一则故事,假托一群儒家“愤青”(缙绅好事之徒)来和一位得道高人辩论。开始这群家伙气焰汹汹,质问道家“齐死生,一万物”的道理是否正确。文章中阮籍借这位得道高人之口极言道家之宏大,儒家之渺小;道家养性修真之妙,儒家沉湎世俗之苦,为庄周作了有力的辩护,说得这些儒家“愤青”们“丧气而惭愧于衰僻”,灰溜溜地逃了。
  又有一个叫伏义的人,写信给阮籍,用儒家的观点来批评教训阮籍。阮籍当即写了《答伏义书》,给予了回击。看来把阮籍算做是道家的人物,大致是不会错的。好了,阮籍的事情就先说这些,我们再看看阮籍的侄子阮咸。
  阮咸
  阮咸的趣闻也一抓一大把,比之阮籍丝毫不逊色。这个侄子在这方面比之阮籍可谓是青出于蓝。《晋书•;阮咸传》中,上来就先讲了一个“阮咸曝裈”的故事。说是阮家是个大家族,其中也有富有贫。于是一条大道的北面,就形成了高级住宅区,住的全是阮姓中的富人,而道南是棚户区,住的全是穷人。阮咸也属于穷人这一类的,住在道南。每到七月七日晴的时候,就把家中的衣服拿出来晒。
  我们知道夏天阴雨比较多,而七月七日左右基本上雨季过去了,古人住的屋子一般不是楼房,也没有水泥地面,防潮性能很差,衣服如果不晾晒一下,会发霉的。所以“北阮”富人们纷纷晾晒衣服,一时间花团锦绣,粲然耀眼。这既是晒衣服,也是一种变相的比富大赛。就像现在的有些同学会就如比富会一样,到聚会时也不免比一下谁的职位高,谁开的车档次高。面对“北阮”那边的声势,“南阮”的穷人们都自惭形秽,不敢把自家的破衣服拿出来晒,而阮咸却不管那一套,拿了个竹竿,把自己的粗布破裤头子拿了一件挑了起来,也晒在路边。人们看了,纷纷惊怪,阮咸却不以为然地说:“未能免俗,聊复尔耳!(不能免俗,姑且这样吧)”说来阮咸所为,好生令人佩服。现在好多人,都觉得自己如果没有钱,就低人一等似的,其实有钱的未必就高贵,他穿他的名牌西服,我穿我的破牛仔裤,他开他的宝马,我骑我的破自行车,那又有什么?别先自己看不起自己。

  魏晋风度-竹林七贤(3)

  所谓阮咸和猪共饮,是这样一回事:有一次,阮家人一起吃酒席,阮咸来了后,不耐烦用小杯小碗斟来斟去的,就拿了一个盆子,盛满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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