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爱与死-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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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的重要部分。李敖说鲁迅的这种批判是针对整体不针对个人也不对,恰恰相反,瞿秋白在《〈鲁迅杂感选集〉序言》里就说鲁迅所进行的是“私人论战”,并且说他所针对的每个人都是典型。在中国现代文人中,几乎没有人像鲁迅树敌这么多:章士钊、陈西滢、梁实秋、徐志摩、顾颉刚、施蛰存、胡适、郭沫若、周扬……批评起来都是指名道姓的。周作人和陈西滢等人也有过论战,但他在出集子的时候,把这些论战文章都去掉了,而鲁迅是保留的。
鲁迅不敢批评国民党政府?
章士钊是北洋政府的司法部长兼教育部长,是鲁迅的上司,而鲁迅直接批评章士钊,批评他下令镇压学生运动,章后来撤了鲁迅的职,鲁迅没有勇气?至于对国民党政府,可以说,自《而已集》之后的杂文集,许许多多文章都是直接或间接批评国民党政府的。正因为他把国民党独裁政府当成主要的抨击对象,所以国民党才会禁他的书,后来弄到连文章也无法发表。“弄文罹文网”,这是有大量的事实作根据的。稍微翻一下鲁迅后期的书信,就可以知道。但李敖对此一个字也不谈,滑过去了。
鲁迅骂过陈独秀?
这是李敖的大错误,完全胡说八道。鲁迅在那篇文章中所说的“焦大”指的是胡适等新月社的批评家,并非指陈独秀。李敖在这个细节上张冠李戴。所以,我说李敖从来没有认真读过鲁迅的书。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篇文章里,鲁迅说催促他写小说“最力者,陈独秀先生是一个”,“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鲁迅并没有如李敖所说的那样攻击过陈独秀。
陈独秀是国民党眼中的政治犯。鲁迅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民保盟宗旨之一就是营救政治犯。鲁迅对民保盟的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开会必到,而“左联”的会议他可以不参加。胡适也加入过民保盟,但最后被开除了,因为他在察看北京监狱后说国民党的监狱是如何的文明,完全与民保盟的宗旨背道而驰。民保盟副会长兼总干事杨杏佛被暗杀,鲁迅从始至终都表示了他的愤怒,而且冒险参加了追悼会,致使名字被列入“勾命单”中。
胡适与鲁迅谁跟国民党“对着干”?
胡适的《人权与约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写的?1927年国民党进行清党,背叛国民革命,用武装的、血腥暴力的手段夺取政权,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权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合法性可言的。如何看待这个政府的本质?鲁迅和胡适就在这里发生根本性的分歧。胡适谈宪政,这是一种政治的运作程序问题,而政权的本质则是根本性的问题。国民党一党专政,不允许第二党存在,不允许异端分子存在,是一个现代的独裁政权,是不合法的、反人民的政权。坚持“人民主权至上”观点的鲁迅对这个政权是根本上不承认的,他赞成“革命的革命”;而胡适则是在认同这个政权的合法性的基础上,上条陈,谈改革,与在大屠杀基础上的当权者合作,当然后来也就入阁了。二者立足点是完全不同的。
鲁迅在《而已集》中有很多文章对国民党的清党运动表示了强烈的愤慨,而胡适则没有。周作人曾经说胡适对国民党清党是保持“当世名哲”的态度,对杀人“视若无睹”,不置一辞。如何对待政府的大屠杀问题,
一九二七年的鲁迅。
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道重要的分水岭。
作为人道主义者的鲁迅是不屑于与这样的政府谈什么宪政问题的,他曾经说过:“我是不跟政治家去说的。”而胡适谈宪政则无异于与虎谋皮,小批评,大帮忙,他想通过文人集团代替武人集团,走“专家治国”的道路。就在《人权与约法》一文中,胡适不满的是“军人治党”,但对于国民党的“党治”是肯定的。
鲁迅反对议会政治?
鲁迅在留学日本期间就对议会政治问题作过探讨,他在一篇文章中类比了几个国家的政治情况,指出议会容易被政客所用而流于形式,于事无补。此后,他对这个问题再没有过什么议论,不像李敖说的那样。鲁迅是不会抽象议论议会政治的好坏的,何况这又关系到议会是如何产生的,它到底是真正民选产生代表公民权益的抑或只是政府一道遮丑的屏风?在鲁迅那里,“公民”是不存在的,他认为中国没有公民,只有奴隶。在这样的认识前提下,鲁迅不奢谈议会政治是正常的。他关注的是实质民主,而非形式民主。
鲁迅的文字不通?
鲁迅的哲学思想里,有一个概念是非常重要的:中间物。就是说,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中间物”,处于改革的途中。语言问题也是如此。他是从旧文学传统中过来的人,当文白交替之际,带点文白夹杂一点也不奇怪。第二,语言问题是审美问题,审美是非常个性化的,审美风格无法强求一致,鲁迅和瞿秋白在翻译语言问题上就有一些分歧,这里有他个人的审美趣味方面的选择在内。
至于李敖所说的具体的其他用词情况,可以说是狮子身上找虱子。能够写出连李敖都不敢否认其价值的《阿Q正传》的人,他的文字真的会像李敖所说的这也不通那也不通吗?非常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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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就李敖评鲁迅答记者问(2)
毛泽东神化了鲁迅?
李敖屡屡提到毛泽东对鲁迅的“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评价,却不提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关于“鲁迅的杂文时代”已经终结的说法,以及给周扬的信里对鲁迅关于农民问题的批评,当然也不提毛泽东1957年在上海一个座谈会上与罗稷南的谈话,说鲁迅要是还活着的话,“要么是继续在监狱里写作,要么是识大体不做声”。毛泽东对鲁迅的评价不仅有“三个家”,也有其他方面的内容,他有更完整的“鲁迅观”。李敖这里只取片面的一点。
毛泽东是否神化了鲁迅?我以为没有,这是李敖,包括大陆的一些所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制造的神话。至于“三个家”的评价,对鲁迅来说是当之无愧的。
其他细节问题
污蔑鲁迅是汉奸等等言辞,这在鲁迅生前就有了,并不是什么新鲜发明,不值一驳。鲁迅住在“且介亭”(半租界),是因为他确实处在一种不安全的威胁中。从北京到上海,他不只一次离家避难;30年代的几年,实际上过着一种半地下的生活。
在北洋教育部领工资纯然是饭碗问题。至于李敖说鲁迅拿国民党政府的钱,是指受聘于国民政府大学院为“特约著述员”一事。大学院是一学术研究机构,并非行政机构。即使拿政府部门的钱,也是拿纳税人的钱,拿了再写骂政府的文章,又有何不可?
《鲁迅全集》的出版也是非常曲折的,连商务印书馆都不敢接受,最后是以非常民间的方式出版的。并非像李敖所说的那么轻易,甚至胡说得到国民党的帮助出版了。
至于李敖说什么在北大读过书的父亲告诉李敖的有关鲁迅不尊重学生的细节,更属荒谬,且死无对证。《记念刘和珍君》是许多人读过的,可以看出他对学生的爱护。
附记:本文为《羊城晚报》记者吴小攀先生的采访记录,2005年9月10日发表于该报“花地”版。编集时,文字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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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仍然走在我们前面(1)
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正值鲁迅诞辰120周年;时间的完整性,恰好给历来喜欢做纪念的古国人民以一个隆重纪念的契机。65年前,一面绣有“民族魂”字样的旗幡,覆盖了鲁迅的躯体,从此,他被称作“民族英雄”和“文化旗手”而受到公开的颂扬;与此同时,必然地受到别一种势力的贬损与攻击。
鲁迅在景云里寓所中。(1933年摄)
关于纪念,鲁迅一方面抱虚无的态度,在他的遗嘱里,即清楚地写道:“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但是,另一方面,并不曾抹杀纪念的意义,看《坟》的后记可以知道。事实上,对于许多革命的先驱者和故去的朋友,他都留下了不少纪念的文字,从中发掘各各生存的价值,他们对于活着的人们的贡献。他特别看重的,始终是死者的精神。至于对鲁迅个人的纪念,也当本着同样的态度,才不致使之沦为无聊的即兴表演。如果不能彰显一个人的精神特质,不能在他的精神与不断展开的时代之间找到新的契合点,也就是说,如果他的精神不能转化成为民主化、现代化的资源,那么纪念将变得多余,而他的生命的意义,也将随同生命一起走向终结。
有一类历史人物,当他们的事业和声名建立起来以后,一直处于平稳的状态,作家艺术家尤其如此。还有一类,大抵是政治家和思想家,生前便受到质疑,挑战,围攻,甚至因此致死,盖棺犹未论定,与世沉浮,大起大落,始终毁誉不一。鲁迅属于这一类。这类人物处在社会的剧变时期,而且,他们作为或一阶段、阶层、集团的代表,积极介入现实斗争,致使他们的名字,最后成为不同的价值观念的象征性符号。当我们重新讲说他们的时候,其实意味着在理想的冲突中进行抉择,意味着在另一度时空里,表明与他们一致或相异的立场,意味着与他们同行或者诀别。历史是一种绵延。无论有人如何自命超脱,只要重新讲说他们,便无从回避现时代气流的冲击。
21世纪是崭新的世纪,但是毕竟沾带了旧世纪的泥污和血迹。此时,鲁迅——一个充分西方化的东方人——向我们走来。由于纪念日的提示,我们得以集中缅想他,凝视他,沉思他的生命,以及文本中的一切。
纪念鲁迅,要求我们继承他的精神遗产中的最基本的东西。在他那里,革命精神是最突出,最感人的。这种精神,在文化人中间尤其罕见,难怪时人称他为“白象”。然而,无论是当年鼓吹革命的“才子加流氓”式人物,还是今天“告别革命”的超级学者,都把革命描绘得十分可怕。鲁迅却认为,“革命并不是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他有“大革命”与“小革命”之说,大革命是指无法避免使用暴力的斗争,小革命指的是渐进的改革或改良,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主张尽力减少不必要的牺牲,但当人民起而斗争时,他是赞成的,拥护的,决不会因为产生“污秽和血”,转而维护旧秩序。他指出,革命不会“止于至善”,改革是天天进行的。他是天生的改革派,整个一生,都在致力于社会的改进。他一再指出,中国人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有敢来阻碍这三事者,无论是谁,我们都要反抗他,扑灭他!”生存是第一位的,但是他又特别指出,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他痛恨苟活,强调没有发展的生存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生存,所以说:“我以为人类为向上,即发展起见,应该活动,活动而有若干失错,也不要紧。惟独半生半死的苟活,是全盘失错的。因为他挂了生活的招牌,其实却引人到死路上去!”
社会改革是通盘的改革,以人民为主体的改革。鲁迅十分关注作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