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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玻璃珠的叹息(短篇小说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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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他?」
    我点点头,学校里谁不认得我,谁不认得方德明,我们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现
在我为她补习功课,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该满意了。
    我说:「你会着凉的。」
    我说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红的斗篷盖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头一笑,
我看得几乎昏过去。
    「你好,伟。」方德明向我点点头。
    「好,」我说:「下星期有报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练网球。」
    玫瑰说:「下次我们到他家的球场去练。其实那时在家,我们也有网球场,」
她耸耸肩,「但是现在家太远了,不说还好过点。」
    方德明接上去说:「如果你寂寞的话,来我们家祝」
    玫瑰说:「不,我亲戚不允许的。」
    他们两个人一对一答。我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他们简直存心开我玩笑。方德明
一向也对我没有好感,现在我想该打一场仗。
    我忍着气说;「玫瑰玛璃,今天晚上见。」
    晚上我要替她补习。
    她说:「伟,晚上见。」
    好的,我真的没种,晚上居然还上她家去。
    然后我回头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们两个,想必方德明也有点不安,他会在问:晚上,晚上什
么?假如这个小子以为玫瑰是他的,他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回到家里,我的气反而平了。玫瑰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爱上了她,是的,
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厢情愿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乱,她又没有
骗我哄我,很明显的一片狡黠,我应该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千
里迢迢的跟了来,也是出于他的自愿,与玫瑰无关。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够俗),蝴蝶蜜蜂不肯放过她,可不是她的错。
    想到这里,又心安理得起来,我打开了我的红楼梦。
    如果她要去爱上一头牛,就让她去爱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怀疑:如果她真的爱上那条牛呢?
    「不会的。」我随即对自己说。
    谁知道会不会。
    我准备了我的书,拿到图书馆去等玫瑰。
    我总是在图书馆教她功课,那里静,大,而且放了学,人不多,可以低声说话。
    我喜欢教她功课,她是这样专心,用神,眼睛动也不动的瞪着我看着,用神听
解释。我觉得她父亲逼她过来读中文简直是与她作对,她倒没有怨,而见一派要做
得好好的样子,这一点她与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来的时候,从门口路进来,总象一幅图书一般的美丽:不同的衣服,不
一样的表情,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鼓着嘴,总有她的花样。
    她的每一种花样我都喜欢。
    有一天她要求我帮她做一首词。
    我有点纳闷:这与她平日用功的态度不同。
    她看着我,大眼睛闪闪生光。
    我想了一想,「如果我替你做了,你自己是永远不明白的,对你没有好处。」
我也看着她,怕她生气。
    「有,你做了,我交出去,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平常分,卷子回来之后,我可
以慢慢看你怎么做,考试出同样的题目,不成问题。」她轻声解释。
    她分析得这么清楚,我觉得很合理,于是我说:「好,我替你做,你喜欢哪一
首词?绝不能『床前明月光』吧?」
    她笑了:「谢谢你,别做得太好。老师也教过几首,我不喜欢,以前父亲喜欢
韦庄的词,你知道这个人?」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我有一分惊异,她的父亲喜欢韦庄,她父亲起
码四十左右了吧?我不明白,这么的年纪还能浪漫起来?但是我随即笑了,谁没有
年经过?也许那是年轻时候的事了。
    难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细细的看玫瑰,我在想,她是像她父亲呢?还是母亲?
    「喂!你尽看着我干什么?神经病!」她笑。
    「只有这么一样功课?」我问她。
    「哦,还不够呀,你倒是够黑心的。」她说。
    我看着她,这么俏皮捣蛋,会作弄人,利用人,又亳不掩饰,愿者上钩,碰到
这么一个女孩子,我还能做什么?只好随她牵着我的鼻子走。
    「我下星期给你。」我说。
    她用手撑着下巴,细细的看我,「你像我的父亲,说不出在什么地方像。我父
亲不年轻了,他四十岁才得了我一个女儿,现在居然赶了我出来,我母亲也不说什
么。」
    「你母亲年纪也大了?」
    「不,母亲今年才三十八岁。」她说。
    我点点头,以她的骄傲,她是不轻易说起家里事的,我相信方德明一生一世也
不会知道。但是我什么地方像她父亲呢?
    如果她有那样的一个父亲,就不该叫玫瑰玛璃这个名字。
    「我原来有个中文名字,因为母亲不喜欢的缘故,没用。」她果然说了,「你
道奇不奇?」她的语气想也是跟她父亲学的,相当头头是道。
    我终于问了一个想问很久的问题:「你母亲可是中国人?」
    玫瑰奇说:「只有你看出来了,她是混血儿哪。」
    我说:「难怪你这么的白。」
    「是嘛?」她说:「在夏威夷每个人都是混血儿,只要不明显,谁也不细细的
去查。也是中国人,很纯的,住在一个地区永远不走出来。我母亲很美丽,有一半
是中国人。」
    我不好问她另一半是什么人。
    她的确是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开头我们都以为她是纯正的中国人,到现在,才
发觉完全不对劲,但是我们不能说她完全不是中国人,她说她有四份三是中国人。
    我心中叹口气,如果她简单一点就好了。
    如果她简单一点,我也不会对她痴到这种地步吧?
    我已经痴得要用红楼梦来解释自己了,老天爷。
    她的手搁在图书馆的长台上,手指细而且长,手指上戴满了戒指,都镶着小小
的宝石,我想把我的手放在上面,但是我终于没有那么做。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
那么做。
    在她的面前,我十足十像个书虫,连女孩子的手都不肯碰。她的手是细的,细
而且白,相当长的指甲,但是干净,没有指甲油。通常看文艺复兴时期的外国画,
我总是喜欢留意女孩子的手,无论交迭着,支持着下巴,拿着望远镜,抱着婴儿,
那双手总是十全十美的,我喜欢那样的手。
    我低头不响。
    我终于遇见了一个我要的女孩子,但是她不容易得到。
    我想我们该走了,今夜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我还得替她捉刀做功课。
    她却说:「我听说你是一个很顽皮的人,顽皮,你明白!很多女孩子都这么说,
开头你也一直与我作对,为什么忽然之间你变了,变得这么静?」
    我说:「你不知道?」我看着她的手,「我爱上你了,所以没有笑话好说呀,
爱情不是潇洒的。」
    「什么?你爱我?为什么?」她很吃惊。
    「因为你可爱。」
    「不不,不要爱我。」她摆着手。
    「为什么?」我问:「我爱你,这是我的事,我又没强逼你也爱我。」我淡淡
的说。
    「怎么会呢?」她睁大了眼,「以前有一个男孩子,他拿了手枪逼我爱他,你
的态度倒很两样。」
    我握着自己的手,看她一眼,我说:「我是中国人。」
    她不响。
    她把手搁在我的肩膀上,当我是一个好朋友一样,她说:「我不明白,但是我
喜欢你,我不会不对你好的,但是我也不会对你太好。」
    我有一阵心酸,好,她上来就把态度摆明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只好永远坚持
「我爱你,与你无关」的态度。
    我说:「你的男朋友太多了。玫瑰,太多男孩子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你才会这
样。」
    她看我一眼,「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爱上了一个人,他不爱我,完全的拒绝了
我,令我伤心到现在。」
    「真有这么一个人?」我诧异的问:「谁?」
    她点点头,「有。他开一家贝壳店,中国人,长得很好。他不喜欢我,我一进
他的店,他就皱眉头,一直说我的中文不好。」
    「这是你来学中文的原因?」
    「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坦白的说:「。我想这是讲究缘份的,我爸爸
说什么都是缘份。他要是不喜欢我,我的中文再好,他还是不喜欢我,他不过是故
意挑剔而已。」
    我笑:「是的,你父亲说得很是。」
    「不过我总是忘不了他,也许只是心里生气的缘故。」
    她这一番话,说得很是成熟,也很有哲味,甚至与我的想法差不多,不过这只
是她的片面,这个女孩子有多少面,我不知道,相信她自己也不会知道。
    她的手仍然搭在我的肩膊上,彷佛我也是女孩子,我们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她说:「我爱跟你讲话,你懂得很多,方德明,他不过懂得玩网球而已。」
    我看着她,她的样子是很有诚意的,而见很天真无邪,大眼睛睁得很美。但是
谁能保证她不向方德明说:「我喜欢你的强壮,伟,他不过是中文好而已。」
    我也能看得穿她,毛病便是在那里。
    我想得太多了,我应该相信她所说的话,欣赏一番。
    美丽的女孩子往往是最难得到的,我爱她,就因为她难以得到。爱一个人是快
乐。我不认为单恋有什么不对,就算这是单恋吧,我仍然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爱
一个人是好的,爱与被爱,我选择爱。我不要被爱,多少人说:被爱是幸福的,他
们错了,一个讨厌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边左右,有什么快乐可言?但是至少
现在我看着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满足。
    玫瑰说:「我们该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没有枪,这里买枪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与你在一起,真是无忧无虑。」
    「啊,是的。」我说:「这是我的好处。」
    我与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弯里。
    在旁人看来,我们何尝不是恩爱的一对。
    实际上,实际上我们十划还没有一撇,我连她的影子还没有抓住,多么可惜。
    「我会想念你。」到了门口,她说。
    「谢谢。」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见。」她一转身,走了。
    连一个转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变成了一个阿木林。
    同学告诉我:「你与她在一起,迟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个舞会?她已经答应
与方德明同去了。」
    「是吗?」我淡然说:「我教她中文,不过是想她学好功课,没有其它的意思,
你们误会了,至于她与什么人去舞会,与我无关,我对她没有企图。」
    「你真伟大。」同学说。
    这是称赞?是讽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欢舞会。我只希望与攻瑰静静在一起谈话,聊天。当然她是喜欢舞会的,
因为她永远是中心,我不会忘记上次的舞会。
    她居然在门口等我。
    这次不一样了,这一次她认识了方德明。
    那个舞会我还是要去的,只是为了去看她,不是为了其它人怎么想。我不在乎
其它人怎么想,我也有我傻气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么打扮,都是
值得的。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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