弧上的舞者-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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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迸啤!�
他仰躺在双层床上,吸一口烟说一句,语调极为平淡。
而大家不禁听得肃然起敬。
一同学愣了半天,板着脸说:“这件事非同小可。大鸟,你若开我们的玩笑,我们就让你毕业前没好日子过!”
他说:“那咱们一言为定了。”
没人站起来看看他的表情,大家面面相觑而已。
又一同学说:“大鸟,我信你!到时候,咱们组织全系都去做你的拉拉队,为你呐喊助威。你那一天可一定要争气啊!”
他说:“多谢了。不过我根本不需要你们这么热忱。我得到原本应该属于我的东西,犯不着劳师动众的。”
大家又是一阵面面相觑。
他从上层床垂下一条手臂,手夹着烟,食指一弹,烟灰飘散在大家头顶。
当时我也在场,我觉得无论冲着他,还是冲着我是一名中文系的学生这一点,似乎都不应该始终沉默,似乎都得发表看法才对。
于是我说——我反对全系都去做大鸟的拉拉队。既然他稳操胜券,我们岂非显得多余?也许大鸟的获胜,还会被认为是情绪可卡因偶尔制造的奇迹。恰恰相反,我主张全系那一天都去为对方呼喊助威。既然对方必败无疑,偏偏让他在我们中文系为他呼喊助威的拉拉声中,最终败给我们中文系的选手,那是一种什么情节?那样的情节才是大手笔的构思。退一步说,如果大鸟不幸输了,也输不掉我们中文系的体面。说不定我们还能获得一面比赛风格奖旗……
对我的话,大家保持了好一阵子令我难堪的沉默。
终于有一个人以充满道德感的语调说:“那对大鸟是不是太……”
大鸟说:“好!高!我喜欢这个杰出的构思。”
他那条手臂仍垂着,烟仍在手,食指再次一弹,又一片烟灰飘散在大家头顶……
比赛那一天,场面很隆重。马拉松是众目所瞩的项目,全校都对中文系的古怪热忱莫名其妙,匪夷所思。
中文系打了的大小横幅上,全都是为新闻系的当然选手——全校冠军增添信心的文字:
“×××,不获胜,毋宁死!”
“×××,让事实证明,冠军仍非你莫属!”
“×××,奖牌在向你微笑!”
新闻系的学生,或者以为大鸟因为什么将中文系的同学全得罪了,或者以为中文系的学生全精神失常了。
他们都显得很亢奋,很幸灾乐祸。
别的系也有些同学很替大鸟难过,很是同情于他。一个人的人缘儿恶到这种地步,细想想,却也着实令人同情呢!
上届冠军频频向观众招手,既向新闻系招手,也向中文系招手,仿佛他已经又得了冠军似的……
众目睽睽之下,大鸟一副被逼上场,被彻底出卖,被羞辱与被损害的无精打采的可怜模样……
枪声一响,中文系的学生发出排山倒海,声震九霄的呼喊:
“×××,加油!”
“×××,加油!”
“×××,快快快!×××,要争气!”
那一项所谓马拉松,不过是在运动场内进行的十四圈长跑而已。在前十圈中,大鸟一会儿跑于对方前面,一会儿跑于对方后面。他跑于对方前面时,跑得踉踉跄跄,摇摇晃晃,仿佛力气早已耗尽,随时可能一头栽倒的样子,还频频回头看对方。他跑于对方后面时,张扬着双手仿佛溺水者要抓住什么救命的东西,仿佛随时打算放弃竞争,退出赛场的样子。连我们几个参与过密谋的人,也搞不清楚他是真的还是一种表演。可是往往正当中文系的同学对他彻底绝望时,他令人不可思议地又跑到对方前面去了……
大鸟(5)
从第十圈开始,他突然长劲十足,一往无前地跑起来。当对方刚刚跑到十二圈,他已快跑至终点了。不过在距离终点一百多米处,他不往前跑了,而转身往回跑,跑至对方旁边,陪同着对方跑……
中文系的学生们那种欢呼那种开心的情形简直没法儿形容!
“×××,加油!”
“×××,快快快!”
排山倒海,声震九霄的喊声一浪接一浪……
“×××,不获胜,毋宁死!”
“×××,让事实说话,冠军非你莫属!”
中文系的几名学生站起,将大小横幅高高擎举,全体一齐向大鸟发出欢呼……
而新闻系死寂无声。
他们大概都不明白结果怎么会是那样……
大鸟仍“友谊第一”地陪着对方跑……
在中文系的欢呼声中,对方又跑了几十米,不再跑了,退出了运动场……
大鸟并没获得奖牌,裁判员们认为,他毕竟也没跑到终点,毕竟也没撞线,若发给他奖牌,似乎名不正言不顺,有违运动规则。
当然,对方也不再是冠军。
中文系的许多同学和几名老师不服,找校方理论,说二人根本不在同一运动水平线上,胜负有目共睹,还非须撞红线不可吗?
大鸟倒不在乎什么奖牌不奖牌的。
但他不在乎,别人可在乎。
到了,还是为他争了一块“友谊第一”的纪念奖牌,为中文系争了一面“比赛风格优秀”锦旗。
那块奖牌大鸟不稀罕,送给了我。
他说:“你是幕后策划,功劳应该归你,你留作纪念吧!”
又说:“你这鸟人,怎么想出那种点子来的呢?你是不是心眼儿很坏哇?”
我说:“心眼儿好的人也偶尔恶作剧。”
从此他更加把我当朋友……
“四人帮”垮台的时候,正是他那一届学生的毕业前夕。他不再邀我陪他看“内参片”了,也不再请我吃夜宵了,甚至极少到我的宿舍来了。我们仍常常碰面。他变得阴郁了,变得寡言寡语了,碰了面也不过点点头而已。我觉得他在有意疏远我,躲避我。中文系的同学们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爱往他宿舍里聚了。和他同届的忙于做离校前的种种准备,或者为自己的分配去向而烦愁,而窃喜。说许多人心怀鬼胎也不过分。各自的烦愁和窃喜,那时候是最秘而不宣的,甚至都很害怕被别人窥测到,所以也就都很忌讳往一块儿凑。低于他那一届的同学,都希望自己能在政治提供的特殊条件下,较充分地自我表现什么,自我证明什么,所以都忙于参加各种会,忙于抄写大字报,忙于创作批判稿。他这个人失了往日的魅力和吸引力,是自然而然的。人们似乎都忘记了他曾给人们带来的种种愉悦和刺激,也似乎都忘记了曾多么需要他和欢迎他那份儿对谁都不吝啬的友好。
一个下着小雨的晚上,他意外地又找我。
他没进宿舍。像第一次想邀我去看“内参片”而被我关在门外一样,他出现在窗口,轻轻地唤我。
楼檐水落在伞上,发出很响的声音,溅到屋里。
同宿舍的几个同学全在,他们都用一种猜疑的眼光望望我,或者望望他。
“你现在有空儿吗?”
他表情复杂。
我回答说有。
“我想请你去吃夜宵,去不去?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请你吃夜宵了……”
他对宿舍里的任何人都不看一眼,目光只盯着我,目光格外阴郁。
同宿舍的同学们保持着各自矜持的未闻未见般的沉默。我知道他们内心里对他的态度一如既往,并没发生什么变化。他们只不过不愿招惹他。他当时那种样子肯定使他们觉得,哪怕一句被他认为稍微不敬的话,都可能使他感到无端地受了轻视,受了伤害,受了刺灼……
我立刻回答——去!
依旧是在五角场,依旧点了五香鸡头佐酒。
我试探地关心地问:“你父亲不至于有什么大问题吧?”
他低声说:“他死了。”
说罢,继续细微地啃一个鸡头。
我不禁“哦”了一声。
“是自杀的。”
“……”
“其实他陷得并不深,并不会把他怎么样,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太想不开。”
他喝了一口酒,有滋有味地咂鸡头。
我将我的一只手轻轻放在他的一只手上。我希望他能体会到这是一种出于友情的表示安慰的小动作。
他却似乎困惑地看了我一眼,仿佛是在说——我不需要你这种表示,我不在乎。任何情况下,大鸟仍是大鸟。
我倒被他看得有些难为情了。
“再吃一个吧,难道你真的不爱吃?……这家的五香鸡头最好吃。”
末一句话,他是低声学毛主席的语调说的。我认为他真是学得像极了,肯定他自己也是无比自信地这么认为的。
他朝我眨眨眼,似乎很快意地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抓起了一个鸡头,学他的样啃着咂着吮着。
我暗暗惊讶于他伪装出那种快意的技巧。
他又喝了一口酒,转动着酒杯说:“人惟一命,就是那么一回鸟事。所以,该享乐便享乐。宁富贵十日而死,不寒酸百年苟活。”
大鸟(6)
我慎赔一笑而已。
他用筷子梢指饭店里的一位服务员姑娘说:“瞧,那女孩儿在望我们哪,姿色不俗是不是?他日得志,我要娶她为小妾……”
我以为那一天他必会一醉方休。那一天他却喝得很节制,也未频频对我劝杯……
我们离开那家小饭店时,雨比来时下得大了。仍像来时一样,他撑着伞。他尽量使我不被雨淋。他的个子太高于我,遮护了我,他就只好把他自己奉献给雨了。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学校,他的衣服已全湿了……
他辞校那天,相送的人不多。我当然是不多的人中的一个。他从车窗探出身同我们一一握手时,哭了。泪潸潸下,NFCDB欷有声。
我第一次见他哭。
列车开动时我仍握着他手,我随列车跑了几步对他说:“你来信!”
他没给我写过信,起码是我没收到过他的信。直至我毕业的一年时间里,我不曾知道过他的详细通讯地址,别人也不知道。他如泥牛入海,仿佛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了。有一位老师知道过他的一点点情况,说他返部队后很快便复转了,却不知是自愿的还是不得已的。又说他复转后归原籍了,在县上某中学当老师,却羞为师表,工作得并不怎么受好评。那位老师对自己所知道的一点点情况的确切性也无把握。不过我还是从他那儿抄来了不确切的通讯地址,给大鸟接连发了几封信。发出的信也如泥牛入海,杳无回音。
于是我更加回想起他为人的某些长处——生性耿介,颇敢仗义执言;见人有危难,乐充侠士风格;虽有些放浪形骸,潇洒不羁,但是待人平等,从未闻其歧人,从未闻其欺人。
我手中保留有几篇他写的散文或杂文底稿,文言多用俚语,白话点串之乎,惯以司门人言,遣惊世骇俗之词,亦庄亦谐,独具才情。我认为他本是可以成为专栏作家的。
我想他只留给了我这么一点点能促使我经常回忆起他的东西,我得好好收藏着。毕竟,他曾把我当成他的一个朋友。我想也许大鸟已经不在了,走了他父亲的路吧?既然他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大概也不在乎自己了断自己吧?
前年八月,忽然收到一封电报。电文是——校友之谊,常系心头,盼复电联系。落款“大鸟”。
我当日即复一电,始料不及地从此和他书信频繁。从信中我得知他已然得志,当上了某公司的总经理,正处在时来运转,踌躇满志的事业发达时期。他邀我前往他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