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实的邓丽君-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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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过了10分钟,邓丽君情急之下忽然拿出一本印尼护照到入境室问海关查验人员,“外国护照可不可以办理过境?”查验人员认出是邓丽君,就告诉她印尼护照上面没有台湾签证,所以不能入境。查验人员看过这本印尼政府所发的D003124号观光护照,上面虽有日本的签证,但邓丽君却是台湾出生的中国歌星,而且印尼护照上的持用人名字也不是邓丽君。查验人员曾问邓丽君护照的来源,她透露这本印尼护照是一位印尼朋友在新加坡给她的。邓丽君在没有其他选择下,只好十分无奈地搭机飞回香港。
第二天2月14日,却从东京传来消息说,邓丽君持用伪造的印尼护照入境,被日本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留置”,可能在短期内将她遣送回台北。
日本东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指出,泰丽莎·邓于2月14日从香港搭乘“中华航空公司”CI16班机飞抵东京羽田机场,持用印尼护照入境,到日本的理由是观光,印尼护照上印的也是印尼人的名字。由于机场人员不认识她就是知名歌星泰丽莎·邓,当时经正常查验程序后即予放行。
但到次日2月15日,印尼驻日大使馆突然通知日本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指明邓丽君(泰丽莎·邓)所持用的印尼护照是伪造的。2月16日晚上,邓丽君和邓妈妈在友人丁惟柔女士家中吃过晚餐,晚上十点左右返回饭店。此时东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官员已会同印尼大使馆馆员,在饭店等候邓丽君。
第四部分:假护照风波风云骤起(2)…(图)
当晚在首度接受官员查问时,邓丽君即自己承认“使用印尼护照入境”,因此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官员要她17日自动向该事务所报到。稍后,经过初步侦讯,警备科将她“留置”于该所的收容所内。因为邓丽君供称自己是为了便于出入与台湾并无邦交的日本,才以两万元港币请香港歌迷将这本出事的印尼护照转让给她的。东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进一步指出,持有“台湾护照”的邓丽君,过去都是持“台湾护照”和日本政府核发的《渡航证明书》赴日。由于台湾当局与日本没有“邦交”,办理签证麻烦,邓丽君第一次使用印尼护照赴日。但日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官员却认为邓丽君的供词暧昧,并担心幕后有伪造护照集团,因此将她留置,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2月17日,邓丽君被送到了设在东京港区港南丁目的入境管理局所设的女子收容所里。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让邓丽君难以接受,突然得让她身边的亲友们不知所措。最可怕的是,媒体的介入让本来就烦乱的事情更加纷杂。可是,媒体就是这样,最善于炮制新闻。他们恨不能上天入地、如影随形地摄取新闻。
正当光芒照顶的邓丽君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哪个媒体能够放掉这么个吊人胃口的机会?
从2月18日起,有关邓丽君的“假护照事件”的报道纷纷出笼。当时的日本各报纷纷把这件事当成是娱乐界的重压新闻,有些文章甚至毫不留情地用“伪造”和“不法”来描述整个事件,好像邓丽君真的与假护照制作集团有关系。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国的新闻媒体,也一马当先,将邓丽君在日本被拘留一事,大炒特炒。如新加坡一家早报上刊登的文章中说:
“邓丽君近年接连因遭受情场打击而精神不振,如今再受‘假护照事件’之打击,估计是雪上加霜,今后邓丽君能否再以崭新的姿态出现于东南亚歌台,亦尚难预卜。凡世间之事,皆盛极致衰乃物极必反之通理也!此次邓丽君在日本受此大辱,乃是捧得高跌得重!但愿邓丽君小姐能忍辱自省,重整旗鼓。”
护照事件发生当天,消息从日本传回台湾后,邓丽君的父亲邓枢表示不赞成女儿使用印尼假护照,并向访问他的记者说,邓丽君之所以持用印尼护目的是为了工作上的方便,希望大家能够谅解。
邓丽君在日本所发生的“假护照事件”被各国媒体公开曝光之后,她的故乡台湾更是舆论大哗。
由于邓丽君在2月13日过境台北时有出示印尼护照的举动,也曾一度企图以印尼护照入境,因此台湾的治安机关认为她涉嫌“行使伪造、变造的护照”,按照台湾的“刑法第216条”规定,应当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300元以下的罚金。
在假护照案发生的首日,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台湾许多媒体不是不顾事件的真相大放厥词甚至无中生有,就是对邓丽君齐声讨伐。
台湾有一家日报以《邓丽君假护照事件真相》为题对邓丽君护照事件极尽歪曲之能事,文章中称:
“此次邓丽君因携带一张印尼的假护照在日本被移民局所拘,完全是因她一念之差所致。本来她可以堂而皇之地拿到一张日本国签发的护照入境,可是邓丽君为了避免招惹麻烦,抑或是为了借……国的护照来抬高其身份,就在香港以十四万美元从黑市上购得一张伪造的印度尼西亚护照,冒险进入日本国境。不料由于假印尼护照做工粗糙,加之邓丽君持伪护照入海关时难免面露紧张,当即被海关人员发觉并当场确认该护照为伪造之物,邓丽君当场被拘。她为保全声誉,曾表示出一笔十分惊人的日元,以消除她的囹圄之灾。日本移民局官员当场揭穿邓丽君行贿伎俩,并当即对其本人施行重罚。当夜在新宿之首场演出只好退票,邓丽君则被关押进位于东京城外的看守所。其景之狼狈凄惨乃是不忍目睹……邓丽君以假护照来蒙混入境,实在可悲可怜。”
诸多台湾报章都以高度批判性的文章讨伐邓丽君,如“洋相出到扶桑国”或“堂堂正正中国人,鬼鬼祟祟干什么”等。有些报纸还以叛“国”等级处理邓丽君的“假护照事件”,主张立刻将她“抓回来”。甚至有的小市民还前往台北地检处告发邓丽筠(邓丽君本名)使用假护照,涉嫌伪造文书。
第四部分:假护照风波前因后果(1)…(图)
假护照风波爆出后,日本政府要把邓丽君驱逐出境,台湾当局则指控她叛“国”。邓丽君此时的处境是进退维谷,将要离境却有家不能归。
自从蒋介石登上台湾后,就一直认为反攻大陆是国民党政府唯一存在的理由。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政府为表示抗议,1972年与日本、1975年与菲律宾等许多国家、地区相继断交,特别是1978年,“最忠实的盟邦”美国与台湾当局“断交”,改与中国大陆建交后,台湾更是坚持反攻大陆的路线。从1949年颁布戒严令到1987年解严,四十来年的时间两岸基本处于对峙中。1988年,台湾开放大陆居民来台探亲、参加葬礼。这时,两岸关系才缓和了一点。因此,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台湾政治意识特别浓厚,处处弥漫着高涨的“爱国情绪”。
台湾音乐界的一位人士说:“在这种孤立的状态下,国语歌星却还是卖力地到美国、东南亚等地的华人社会公演,……然而另一方面,断交还有一个残酷的现实问题。包含这些艺人在内,持国民党护照者申请签证时都必须忍受繁杂的手续与漫长的等待。”对邓丽君这种活跃于数国舞台的艺人而言,这种签证和审查是多么的不方便。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理解这种苦衷的。
在这种背景下,却传出邓丽君不做台湾人,宁愿改当印尼人,这意味着什么呢?于是,全岛上下纷纷口诛笔伐,舆论几乎都以叛“国”行为讨伐她。
不仅台岛的媒体对邓丽君不客气,演艺界的人士也不支持邓丽君。“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召集人葛香亭当时表示,邓丽君“假护照事件”已经“损及演艺人员的荣誉,并对演艺人员的风气有不良作用”,待邓丽君返回台湾后,评议会将请她把事件始末解释清楚。
华侨社会在邓丽君的“假护照事件”发生后,曾引起两种不同的反应。一种是认为邓丽君过去既然拿有“台湾护照”和日本的“渡航证明书”,为何还要拿着和使用印尼护照呢?他们觉得邓丽君是自作自受,所以她被“留置”不值得同情。但也有侨界认为,邓丽君从小就出来演唱,享誉东南亚及日本,而这次她持用的印尼护照,是她在印尼演唱时,一位颇有地位的印尼人送给她的,但在出事后,为了保护朋友,她宁肯承认护照是自己花钱买的,企图担下责任,可见她心地善良,值得同情。也有的人说,歌星为求进出许多国家方便,持有双重国籍根本是不足为奇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况且除了邓丽君之外,其他的艺人也曾使用过这种方法。
在邓丽君被“留置”期间,邓妈妈和曾照顾她们母女的华侨丁惟柔,曾托了许多人探询消息,并希望能够将她保释出来。作为日本娱乐界举足轻重的大公司的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则紧急为邓丽君聘请了辩护律师,与出入国管理局方面联系,并且到收容所与邓丽君初步接触和谈话,了解案情。邓丽君告诉律师,她所持用的印尼护照不是伪造的,而是一名印尼政府官员帮她办的。
宝丽多唱片的编审部长舟木稔,也曾二次到收容所里探望邓丽君。2月18日,他第一次看到泰丽莎·邓时,邓丽君紧张害怕得一度流泪颤抖;19日,第二次舟木稔再见到她时,邓丽君的思绪大致整理好,情绪已经比较稳定。
邓丽君在收容所里的情况据说还不错,她最初因考虑到自己在演唱方面的影响而显得心情不好。还有那些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把她推入一个更加尴尬的境地,那么多的歌迷时刻在关注着她,而她自己也不明白何以一念之间就成了弄虚作假到处遭受谴责的人。后来,邓丽君也就渐渐平静了下来。
东京的《明星周刊》曾派记者访问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的一位科长山田,据山田说,邓丽君所在的这一个女子收容所并不是纠正所,除了不准外出,在里面很自由,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制规则,对于被“留置”人的亲属和与事件有关的关系人,收容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获准见面的。
日本官员对邓丽君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说道:“刚开始她泪眼婆娑,情绪非常激动。但是不久她的表情变得沉稳,态度也很天真坦率,像她这样知名的歌星有如此自然浑成的举止,不是的确无辜,便是大奸大恶之人,但综观邓丽君一生,谁都相信她不是后者。她对被拘押在同房的女性们也是以礼相待,很快博得大家的好感。泰丽莎·邓被释时,其他被拘押的女性还为她举行欢送会,在这简单的仪式上她向这些‘难友’致谢并高歌,也向这些来自泰国、中南美等国家列队欢送的女性一一握手。”
第四部分:假护照风波前因后果(2)…(图)
2月22日,日本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经过详细调查后,公布了调查结果,证明邓丽君所持有的印尼护照并非假护照,也没有伪造集团出售假护照的事情。这本护照确实是由印尼政府所发的真护照,印尼外交部官员在护照上的签字也是真的,只是“发给手续不合法”。因为依照印尼法律规定,外国人取得印尼国籍必须在印尼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