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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5750-宠儿: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一名-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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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罗•;D敲了一下杯沿。    
    “我对她的做法真感到吃惊,跟你觉得受的伤害差不多。”    
    保罗•;D看着塞丝。“她的问题有历史吗?”    
    “历史?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她是不是对我以前的每个人都要问,或者想要问那个?”


《宠儿》第一部分第11节

    塞丝攥起两只拳头,把它们藏在屁股后面。“你跟她一样差劲。”    
    “得啦,塞丝。”    
    “噢,我要说,我要说!”    
    “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我知道,而且不高兴。”    
    “耶稣啊。”他嘟囔道。    
    “谁?”塞丝又开始提高音量。    
    “耶稣!我说的是耶稣!我只不过坐下来吃顿晚饭,就给骂了两回。一回是因为在这儿待着,一回是因为问问一开始为什么挨骂!”    
    “她没骂。”    
    “没骂?听着可像。”    
    “听我说。我替她道歉。我真的———”    
    “你做不到。你不能替别人道歉。得让她来说。”    
    “那么我会让她说的。”塞丝叹了口气。    
    “我想知道的是,她问的问题你脑子里也有吗?”    
    “噢,不是。不是,保罗•;D。噢,不是。”    
    “这么说她有一套想法,而你有另一套喽?要是你能把她脑子里的什么玩意儿都叫做想法的话。”    
    “原谅我,可是我听不得一丁点儿她的坏话。我会惩罚她的。你甭管她。”    
    危险,保罗•;D想,太危险了。一个做过奴隶的女人,这样强烈地去爱什么都危险,尤其当她爱的是自己的孩子。最好的办法,他知道,是只爱一点点;对于一切,都只爱一点点,这样,当他们折断它的脊梁,或者将它胡乱塞进收尸袋的时候,那么,也许你还会有一点爱留给下一个。“为什么?”他问她,“为什么你觉得你得替她承担?替她道歉?她已经成熟了。”    
    “我可不管她怎么样了。成熟对一个母亲来说啥都不算。孩子就是孩子。他们会变大、变老,可是变成熟?那是什么意思?在我心里那什么也不算。”    
    “成熟意味着她必须对她的行为负责。你不能时时刻刻护着她。你死了以后怎么办?”    
    “不怎么办!我活着的时候保护她,我不活的时候还保护她。”    
    “噢得啦,我没词儿了,”他说,“我投降。”    
    “就是那么回事,保罗•;D。我没有更好的解释,可就是那么回事。假如我非选择不可———唉,连选择都没有。”    
    “就是这个意思,完全正确。我不是要求你去选择,谁也不会这样要求你。我以为———我是说,我以为你能———给我一席之地。”    
    “她也在问我。”    
    “你逃不过去。你得对她讲。告诉她这不是放弃她选择别人的问题———是同她一道为别人腾点地方。你得讲出来。要是你这样讲也这样打算,那么你也该明白你不能堵住我的嘴。做得到的话,我绝不可能伤害她或者不照顾好她,可是如果她做事丢人现眼,我不能让人跟我说住嘴。你愿意我待在这儿,就别堵住我的嘴。”    
    “也许我应该顺其自然。”她说。    
    “那是什么样?”    
    “我们挺合得来。”    
    “内心呢?”    
    “我不进入内心。”    
    “塞丝,有我在这儿陪着你,陪着丹芙,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想跳就跳吧,我会接着你的,姑娘。我会在你摔倒之前就接住你。你在心里想走多远就走多远,我会握住你的脚脖子。保证你能再走出来。我不是为了能有个地方待才这么说的。那是我最不需要的东西。我说了,我是个过路客,可是我已经朝这个方向走了七年了。在这一带转来转去。北边的州,南边的州,东边的,西边的;没有名字的地方我也去过,在哪儿都不久留。可是我到了这儿,坐在门廊上等着你,这时我才知道,我不是奔这个地方来的,是奔你。我们能创造一种生活,姑娘。一种生活。”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交给我吧。看看会怎么样。你要是不愿意就先别答应。先看看会怎么样。好吗?”    
    “好吧。”    
    “你愿意交给我来干吗?”    
    “嗯———一部分。”    
    “一部分?”他笑了,“好极了。先给你一部分。城里有个狂欢节。星期四,明天,是黑人专场。我有两块钱。我、你,还有丹芙,咱们去把它花个一个子儿不剩。你说怎么样?”    
    她的回答是“不”。至少一开始是这么说的(她要是请一天假老板会怎么说?),可是尽管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一直在想,她的眼睛是多么爱看他的脸呀。


《宠儿》第二部分第12节

    星期四,蟋蟀鼓噪着,剥去了蓝色的天空在上午十一点是白热的。天气这么热,塞丝的穿着特别不舒服,可这是她十八年来头一回外出社交,她觉得有必要穿上她唯一的一条好裙子,尽管它沉得要命;还要戴上一顶帽子。当然要戴帽子。她不想在遇见琼斯女士或艾拉时还包着头,像是去上班。这条纯羊毛收针的裙子是贝比•;萨格斯的一件圣诞礼物,那个热爱她的白女人鲍德温小姐送的。丹芙和保罗•;D谁也没觉得这种场合需要特别的衣着,所以在大热天里还好受些。丹芙的软帽总是碰着垫肩;保罗•;D敞开马甲,没穿外套,把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他们并没有彼此拉着手,可是他们的影子却拉着。塞丝朝左看了看,他们三个是手拉着手滑过灰尘的。也许他是对的。一种生活。她看着他们携手的影子,为自己这身去教堂的打扮而难为情。前前后后的人会认为她是在摆架子,是让大家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因为她住在一栋两层楼房里;让大家知道自己更不屈不挠,因为她既能做又能经受他们认为她不能做也不能经受的事情。她很高兴丹芙拒绝了打扮一番的要求———哪怕重新编一下辫子。然而丹芙不愿付出任何努力,给这次出行增加一点愉快气氛。她同意去了———闷闷不乐地———但她的态度是“去呗。试试哄我高兴起来”。高兴的是保罗•;D。他向二十英尺之内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拿天气以及天气对他的影响开玩笑,向乌鸦们呱呱回嘴大叫,并且头一个去嗅凋萎的玫瑰花。自始至终,不论他们在干什么———无论是丹芙在擦额头上的汗、停下来系鞋带,还是保罗•;D在踢石子、伸手去捏一个妈妈肩上的娃娃的脸蛋———从他们脚下向左投射的三个人影都一直拉着手。除了塞丝,没有人注意到,而她一旦认定了那是个好兆头,便停下来看了又看。一种生活。也许吧。    
    贮木场围栏的上上下下有玫瑰在衰败。十二年前种下它们的那个锯木工———也许是为了让他的工作场所显得友好,为了消除以锯树为生的罪恶感———对它们的繁荣感到震惊;它们如此迅速地爬满了栅栏,把贮木场同旁边开阔的田野隔开;田野上,无家可归的人在那里过夜,孩子们在那里跑来跑去,一年一度,杂耍艺人在那里搭起帐篷。玫瑰愈临近死亡,气味便愈发浓烈,所有参加狂欢节的人都把节日同腐败玫瑰的臭气联系起来。这气味让他们有点头晕,而且异常干渴,却丝毫没有熄灭大路上络绎不绝的黑人们的热情。有的走在路肩的青草上,其余的则躲闪着路中央那些扬起灰尘、吱吱扭扭的大车。所有人都像保罗•;D一样情绪高涨,连濒死玫瑰的气味(保罗•;D使之引人注目)都不能抑制。他们挤进栏索入口的时候,像灯一样被点着了,都激动得屏住了呼吸,因为就要无拘无束地观看白人了:变魔术的、当小丑的、无头的或是双头的、二十英尺高或是二十英寸高的、一吨重的、全部文身的、吃玻璃的、吞火的、吐出打结的绸带的、筑金字塔的、耍蛇的,还有练把式的。    
    这一切都写在广告上,识字的念出来,不识字的就在一旁听着;尽管事实上都是些胡说八道,他们的兴致依然丝毫不减。招徕生意的骂着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小黑鬼免费!”),然而他马甲上的食物和裤子上的窟窿使得那些叫骂显得无伤大雅。无论如何,为了他们也许再不会得到的乐趣,这个代价太小了。如果是为了观看白人们大出自己的洋相,两分钱加上一次侮辱花得值。所以,虽然这次狂欢节连平庸都够不上(那就是为什么一个“黑星期四”得到认可),它还是给了四百名黑人观众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刺激。    
    “一吨女士”向他们吐唾沫,可她的大块头降低了实际效果,于是她小眼睛里无能的卑劣让他们过足了瘾。“天方夜谭舞女”把通常十五分钟的表演减到三分钟———这让孩子们不胜感激,因为他们等不及她下面的那个“阿布蛇魔术师”了。    
    在脚蹬女式高靿鞋的白人小姑娘掌管的柜台上,丹芙要了夏至草汁、甘草汁、薄荷汁和柠檬汁。糖水进肚,神清气爽,身旁又围了一群人———那些人并不青睐她,实际上不时地称呼她“喂,丹芙”———丹芙很高兴开始觉得保罗•;D或许不算太坏。说实话,他是有点特别之处———他们仨站住一起看侏儒舞的时候———使得其他黑人的目光和蔼、温柔起来,丹芙从不记得在他们脸上见到过那种表情。有几个人甚至冲她妈妈点头、微笑,显然,没有人能够抗拒同保罗•;D分享他的快乐。当巨人和侏儒跳舞,还有双头人自言自语的时候,他乐得直拍大腿。他给丹芙买了她要的每一样东西,还有好多她没要的。他好说歹说把塞丝哄进她不愿进的帐篷。把她不想吃的糖果塞满她的嘴。当“非洲野人”舞着棒子哇哇乱叫时,保罗•;D告诉每一个人他早在罗厄诺克时就认识这家伙了。    
    保罗•;D结识了几个人,跟他们谈了他想找什么样的工作。塞丝对她得到的微笑也回之一笑。丹芙沉醉在喜悦中。在回家的路上,尽管投到了他们前面,三个人的影子依然手牵着手。    
    一个穿戴齐整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她好不容易才够到干燥的溪岸,上了岸就立即靠着一棵桑树坐下来。整整一天一夜,她就坐在那里,将头自暴自弃地歇在树干上,草帽檐都压断了。身上哪儿都疼,肺疼得最厉害。她浑身精湿,呼吸急促,一直在同自己发沉的眼皮较量。白天的轻风吹干她的衣裙;晚风又把衣裙吹皱。没有人看见她出现,也没有人碰巧从这里经过。即便有人路过,多半也会踌躇不前。不是因为她身上湿淋淋的,也不是因为她打着瞌睡或者发出哮喘似的声音,而是因为她同时一直在微笑。第二天,她花了整整一个上午从地上爬起来,穿过树林,经过一座高大的黄杨木神殿进入田野,向石板色房子的宅院走来。她再一次筋疲力尽,就近坐下———坐在离124号的台阶不远的一个树桩上。这时她睁开双眼已经不那么费劲了,能坚持整整两分钟还要多。她那周长不足一个茶碟的脖子一直弯着,下巴摩擦着她裙衣上镶的花边。    
    只有那些在非庆祝场合也喝香槟酒的女人才那副模样: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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