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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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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以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之窥觎,塞祸乱之源本,
有国者之所深慎。”于是遂可珪奏。会皇孙诞育,召公卿赐宴,太宗谓侍臣曰:“贞观
以前,从我平定天下,周旋艰险,玄龄之功,无所与让。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
谠,安国利民,犯颜正谏,匡朕之违者,唯魏徵而已。古之名臣,何以加也!”于是亲
解佩刀以赐二人。
    徵以戴圣《礼记》编次不伦,遂为《类礼》二十卷,以类相从,削其重复,采先儒
训注,择善从之,研精覃思,数年而毕。太宗览而善之,赐物一千段,录数本以赐太子
及诸王,仍藏之秘府。
    先是,遣使诣西域立叶护可汗,未还,又遣使多赍金银帛历诸国市马。徵谏曰:
“今以立可汗为名,可汗未定,即诣诸国市马,彼必以为意在市马,不为专意立可汗。
可汗得立,则不甚怀恩。诸蕃闻之,以为中国薄义重利,未必得马,而失义矣。昔汉文
有献千里马者,曰:吾凶行日三十里,吉行五十里,銮舆在前,属车在后,吾独乘千里
马将安之?乃赏其道里所费而返之。汉光武有献千里马及宝剑者,马以驾鼓车,剑以赐
骑士。陛下凡所施为,皆邈逾三王之上,奈何至于此事,欲为孝文、光武之下乎?又魏
文帝欲求市西域大珠,苏则曰:‘若陛下惠及四海,则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为贵
也。’陛下纵不能慕汉文之高行,可不畏苏则之言乎?”太宗纳其言而止。时公卿大臣
并请封禅,唯徵以为不可。太宗曰:“朕欲卿极言之。岂功不高耶?德不厚耶?诸夏未
治安耶?远夷不慕义耶?嘉瑞不至耶?年谷不登耶?何为而不可?”对曰:“陛下功则
高矣,而民未怀惠;德虽厚矣,而泽未滂流;诸夏虽安,未足以供事;远夷慕义,无以
供其求;符瑞虽臻,罗犹密;积岁丰稔,仓廪尚虚,此臣所以窃谓未可。臣未能远譬,
且借喻于人。今有人十年长患,疗治且愈,此人应皮骨仅存,便欲使负米一石,日行百
里,必不可得。隋氏之乱,非止十年,陛下为之良医,疾苦虽已乂安,未甚充实,告成
天地,臣窃有疑。且陛下东封,万国咸萃,要荒之外,莫不奔走。今自伊、洛以东,暨
乎海岱,灌莽巨泽,苍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岂可引彼
夷狄,示以虚弱?竭财以赏,未厌远人之望;重加给复,不偿百姓之劳。或遇水旱之灾,
风雨之变,庸夫横议,悔不可追。岂独臣之恳诚,亦有舆人之诵。”太宗不能夺。是后,
右仆射缺,欲拜之,徵固让乃止。及皇太子承乾不修德业,魏王泰宠爱日隆,内外庶僚,
并有疑议。太宗闻而恶之,谓侍臣曰:“当今朝臣忠謇,无逾魏徵,我遣傅皇太子,用
绝天下之望。”十六年,拜太子太师,知门下省事如故。徵自陈有疾,诏答曰:“汉之
太子,四皓为助,我之赖公,即其义也。知公疾病,可卧护之。”其年,称绵惙,中使
相望。徵宅先无正寝,太宗欲为小殿,辍其材为徵营构,五日而成,遣中使赍素褥布被
而赐之,遂其所尚也。及病笃,舆驾再幸其第,抚之流涕,问所欲言,徵曰:“嫠不恤
纬而忧宗周之亡。”后数日,太宗夜梦徵若平生,及旦而奏徵薨,时年六十四。太宗亲
临恸哭,废朝五日,赠司空、相州都督,谥曰文贞。给羽葆鼓吹、班剑四十人,赙绢布
千段、米粟千石,陪葬昭陵。及将祖载,徵妻裴氏曰:“徵平生俭素,今以一品礼葬,
羽仪甚盛,非亡者之志。”悉辞不受,竟以布车载柩,无文彩之饰。太宗登苑西楼,望
丧而哭,诏百官送出郊外。帝亲制碑文,并为书石。其后追思不已,赐其实封九百户。
尝临朝谓侍臣曰:“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
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镜矣!徵亡后,朕遣人至宅,
就其书函得表一纸,始立表草,字皆难识,唯前有数行,稍可分辩,云:‘天下之事,
有善有恶,任善人则国安,用恶人则国乱。公卿之内,情有爱憎,憎者唯见其恶,爱者
唯见其善。爱憎之间,所宜详慎,若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去邪勿疑,任贤勿贰,
可以兴矣。’其遗表如此,然在朕思之,恐不免斯事。公卿侍臣,可书之于笏,知而必
谏也。”徵状貌不逾中人,而素有胆智,每犯颜进谏,虽逢王赫斯怒,神色不移。尝密
荐中书侍郎杜正伦及吏部尚书侯君集有宰相之材。徵卒后,正伦以罪黜,君集犯逆伏诛,
太宗始疑徵阿党。徵又自录前后谏诤言辞往复以示史官起居郎褚遂良,太宗知之,愈不
悦。先许以衡山公主降其长子叔玉,于是手诏停婚,顾其家渐衰矣。徵四子,叔琬、叔
璘、叔瑜。叔玉袭爵国公,官至光禄少卿;叔瑜至潞州刺史,叔璘礼部侍郎,则天时为
酷吏所杀。神龙初,继封叔玉子膺为郑国公。
    叔瑜子华,开元初太子右庶子。
    史臣曰:臣尝读汉史《刘更生传》,见其上书论王氏擅权,恐移运祚,汉成不悟,
更生徘徊伊郁,极言而不顾祸患,何匡益忠尽也如此!当更生时,谏者甚多。如谷永、
杨兴之上言,图为奸利,与贼臣为乡导,梅福、王吉之言,虽近古道,未切事情。则纳
谏任贤,讵宜容易!臣尝阅《魏公故事》,与文皇讨论政术,往复应对,凡数十万言。
其匡过弼违,能近取譬,博约连类,皆前代诤臣之不至者。其实根于道义,发为律度,
身正而心劲,上不负时主,下不阿权幸,中不侈亲族,外不为朋党,不以逢时改节,不
以图位卖忠。所载章疏四篇,可为万代王者法。虽汉之刘向、魏之徐邈、晋之山涛、宋
之谢朏,才则才矣,比文贞之雅道,不有遗行乎?前代诤臣,一人而已。
    赞曰:智者不谏,谏或不智。智者尽言,国家之利。郑公达节,才周经济。太宗用
之,子孙长世。
    
      列传第二十二    
 ○虞世南 李百药 子安期   褚亮 刘孝孙 李玄道 李守素附
    虞世南,字伯施,越州余姚人,隋内史侍郎世基弟也。祖检,梁始兴王谘议;父荔,
陈太子中庶子,俱有重名。叔父寄,陈中书侍郎,无子,以世南继后,故字曰伯施。世
南性沈静寡欲,笃志勤学,少与兄世基受学于吴郡顾野王,经十余年,精思不倦,或累
旬不盥栉。善属文,常祖述徐陵,陵亦言世南得己之意。又同郡沙门智永,善王羲之书,
世南师焉,妙得其体,由是声名籍甚。天嘉中,荔卒,世南尚幼,哀毁殆不胜丧。陈文
帝知其二子博学,每遣中使至其家将护之。及服阕,召为建安王法曹参军。寄陷于陈宝
应,在闽、越中,世南虽除丧,犹布衣蔬食。至太建末,宝应破,寄还,方令世南释布
食肉。至德初,除西阳王友。陈灭,与世基同入长安,俱有重名,时人方之二陆。时炀
帝在籓,闻其名,与秦王俊辟书交至,以母老固辞,晋王令使者追之。大业初,累授秘
书郎,迁起居舍人。时世基当朝贵盛,妻子被服拟于王者。世南虽同居,而躬履勤俭,
不失素业。及至隋灭,宇文化及弑逆之际,世基为内史侍郎,将被诛,世南抱持号泣,
请以身代,化及不纳,因哀毁骨立,时人称焉。从化及至聊城,又陷于窦建德,伪授黄
门侍郎。
    太宗灭建德,引为秦府参军。寻转记室,仍授弘文馆学士,与房玄龄对掌文翰。太
宗尝命写《列女传》以装屏风,于时无本,世南暗疏之,不失一字。太宗升春宫,迁太
子中舍人。及即位,转著作郎,兼弘文馆学士。时世南年已衰老,抗表乞骸骨,诏不许。
迁太子右庶子,固辞不拜,除秘书少监。上《圣德论》,辞多不载。七年,转秘书监,
赐爵永兴县子。太宗重其博识,每机务之隙,引之谈论,共观经史。世南虽容貌懦曌,
若不胜衣,而志性抗烈,每论及古先帝王为政得失,必存规讽,多所补益。太宗尝谓侍
臣曰:“朕因暇日,与虞世南商略古今,有一言之失,未尝不怅恨,其恳诚若此,朕用
嘉焉。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忧不理!”
    八年,陇右山崩,大蛇屡见,山东及江淮多大水。太宗以问世南,对曰:“春秋时
山崩,晋侯召伯宗而问焉,对曰:‘国主山川,故山川崩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
彻乐、出次、祝币以礼焉。’梁山,晋所主也,晋侯从之,故得无害。汉文帝元年,齐、
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令郡国无来贡献,施惠于天下,远近欢洽,亦不为灾。
后汉灵帝时,青蛇见御座。晋惠帝时,大蛇长三百步,见齐地,经市入朝。案蛇宜在草
野,而入市朝,所以可为怪耳。今蛇见山泽,盖深山大泽必有龙蛇,亦不足怪也。又山
东足雨,虽则其常,然阴淫过久,恐有冤狱,宜省系囚,庶几或当天意。且妖不胜德,
唯修德可以销变。”太宗以为然,因遣使者赈恤饥馁,申理狱讼,多所原宥。后有星孛
于虚、危,历于氐,百余日乃灭。太宗谓群臣曰:“天见彗星,是何妖也?”世南曰:
“昔齐景公时有彗星见,公问晏婴,对曰:‘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罚畏
不重,是以天见彗为公诫耳。’景公惧而修德,后十六日而星没。臣闻‘天时不如地利,
地利不如人和’,若德义不修,虽获麟凤,终是无补;但政事无阙,虽有灾星,何损于
时?然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伐,勿以太平渐久而自骄怠,慎终如始,彗星虽见,
未足为忧。”太宗敛容谓曰:“吾之抚国,良无景公之过。但吾才弱冠举义兵,年二十
四平天下,未三十而居大位,自谓三代以降,拨乱之主,莫臻于此。重以薛举之骁雄,
宋金刚之鸷猛,窦建德跨河北,王世充据洛阳,当此之时,足为勍敌,皆为我所擒。及
逢家难,复决意安社稷,遂登九五,降服北夷,吾颇有自矜之意,以轻天下之士,此吾
之罪也。上天见变,良为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帝富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
吾亦何得自骄也。言念于此,不觉惕焉震惧。”四月,康国献狮子,诏世南为之赋,命
编之东观,辞多不载。后高祖崩,有诏山陵制度,准汉长陵故事,务从隆厚。程限既促,
功役劳弊。世南上封事谏曰:
    臣闻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高光显,珍宝具物,以厚其亲。然审而言
之,高坟厚垅,珍物毕备,此适所以为亲之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远虑,安于菲薄,
以为长久万代之计,割其常情以定耳。昔汉成帝造延、昌二陵,制度甚厚,功费甚多。
谏议大夫刘向上书,其言深切,皆合事理。其略曰:“孝文居霸陵,凄怆悲怀,顾谓群
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纻絮斮陈漆其间,岂可动哉?’张释之进曰:‘使其
中有可欲,虽锢南山犹有隙;使其中无可欲,虽无石椁,又何戚焉!’夫死者无终极,
而国家有废兴,释之所言,为无穷计也。孝文寤焉,遂以薄葬。”又汉氏之法,人君在
位,三分天下贡赋,以一分入山陵。武帝历年长久,比葬,陵中不复容物,霍光暗于大
体,奢侈过度。其后至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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