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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0章

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5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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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授初,内史宗秦客以奸赃获罪,文伟坐附会秦客,贬授珍州刺史。后有制使至其
州境,文伟以为杀己,遽自缢而死。
    高子贡者,和州历阳人也。弱冠游太学,遍涉《六经》,尤精《史记》。与文伟及
亳州硃敬则为莫逆之交。明经举,历秘书正字、弘文馆直学士。郁郁不得志,弃官而归。
    属徐敬业作乱于扬州,遣弟敬猷统兵五千人,缘江西上,将逼和州。子贡率乡曲数
百人拒之,自是贼不敢犯。以功擢授朝散大夫,拜成均助教。
    虢王凤之子东莞公融,曾为和州刺史,从子贡受业,情义特深。及融为申州,阴怀
异志。令黄公撰结交于子贡,推为谋主。潜谋密议,书信往复,诸王内外相应,皆出自
其策。寻而事发,被诛。
    郎余令,定州新乐人也。祖楚之,少与兄蔚之,俱有重名。隋大业中,蔚之为左丞,
楚之为尚书民曹郎。炀帝重其兄弟,称为二郎。楚之,武德初为大理卿,与太子少保李
纲、侍中陈叔达撰定律令。后受诏招谕山东,为窦建德所获,胁以兵刃,又诱以厚利,
楚之竟不为屈。及还,以年老致仕。贞观初,卒,时年八十。
    余令父知运,贝州刺史;兄余庆,高宗时万年令,理有威名,京城路不拾遗,后卒
于交州都督。
    余令少以博学知名,举进士。初授霍王元轨府参军,数上词赋,元轨深礼之。先是,
余令从父知年为霍王友,亦见推仰。元轨谓人曰:“郎氏两贤,人之望也。相次入府,
不意培塿而松柏成林。”转幽州录事参军。时有客僧聚众欲自焚,长史裴照率官属欲往
观之。余令曰:“好生恶死,人之性也。违越教义,不近人情。明公佐守重籓,须察其
奸诈,岂得轻举,观此妖妄!”照从其言,因收僧按问,果得诈状。
    孝敬在东宫,余令续梁元帝《孝德传》,撰《孝子后传》三十卷,以献,甚见嗟重。
累转著作佐郎。撰《隋书》未成,会病卒,时人甚痛惜之。
    路敬淳,贝州临清人也。父文逸。隋大业末,阖门遇盗,文逸潜匿草泽,昼伏于死
人中,夜行避难。自伤穷梗,闭口不食。同侣闵其谨愿,劝以不当灭性,捃拾以食之,
递负之而行,遂免于难。贞观末,官至申州司马。
    敬淳与季弟敬潜俱早知名。敬淳尤勤学,不窥门庭,遍览坟籍,而孝友笃敬。遭丧,
三年不出庐寝。服免,方号恸入见其妻,形容羸毁,妻不之识也。
    后举进士。天授中,历司礼博士、太子司议郎,兼修国史,仍授崇贤馆学士。数受
诏修缉吉凶杂仪,则天深重之。万岁通天二年,坐与綦连耀结交,下狱死。
    敬淳尤明谱学,尽能究其根源枝派,近代已来,无及之者。撰《著姓略记》十卷,
行于时。又撰《衣冠本系》,未成而死。神龙初,追赠秘书少监。
    敬潜仕至中书舍人。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也。少举明经,累补博城县丞。兗州都督、纪王慎深礼之,命
其子东平王续从元感受学。天授中,稍迁左卫率府录事,兼直弘文馆。是后则天亲祠南
郊及享明堂,封嵩岳,元感皆受诏共诸儒撰定仪注,凡所立议,众咸推服之。转四门博
士,仍直弘文馆。元感时虽年老,犹能烛下看书,通宵不寐。
    长安三年,表上其所撰《尚书纠谬》十卷、《春秋振滞》二十卷、《礼记绳愆》三
十卷,并所注《孝经》、《史记》稿草,请官给纸笔,写上秘书阁。诏令弘文、崇贤两
馆学士及成均博士详其可否。
    学士祝钦明、郭山恽、李宪等皆专守先儒章句,深讥元感掎摭旧义,元感随方应答,
竟不之屈。凤阁舍人魏知古、司封郎中徐坚、左史刘知几、右史张思敬,雅好异闻,每
为元感申理其义,连表荐之。寻下诏曰:“王元感质性温敏,博闻强记,手不释卷,老
而弥笃。掎前达之失,究先圣之旨,是谓儒宗,不可多得。可太子司议郎,兼崇贤馆学
士。”魏知古尝称其所撰书曰:“信可谓《五经》之指南也。”中宗即位,以春宫旧僚,
进加朝散大夫,拜崇贤馆学士。寻卒。
    王绍宗,扬州江都人也,梁左民尚书铨曾孙也,其先自琅邪徙焉。绍宗少勤学,遍
览经史,尤工草隶。家贫,常佣力写佛经以自给,每月自支钱足即止,虽高价盈倍,亦
即拒之。寓居寺中,以清净自守,垂三十年。文明中,徐敬业于扬州作乱,闻其高行,
遣使征之,绍宗称疾固辞。又令唐之奇亲诣所居逼之,竟不起。敬业大怒,将杀之。之
奇曰:“绍宗人望,杀之恐伤士众之心。”由是获免。及贼平,行军大总管李孝逸以其
状闻,则天驿召赴东都,引入禁中,亲加慰抚,擢拜太子文学,累转秘书少监,仍侍皇
太子读书。
    绍宗性淡雅,以儒素见称,当时朝廷之士,咸敬慕之。张易之兄弟,亦加厚礼。易
之伏诛,绍宗坐以交往见废,卒于乡里。
    韦叔夏,尚书左仆射安石兄也。少而精通《三礼》。其叔父太子詹事琨尝谓曰:
“汝能如是,可以继丞相业矣!”举明经。调露年,累除太常博士。后属高宗崩,山陵
旧仪多废缺,叔夏与中书舍人贾太隐、太常博士裴守贞等,草创撰定,由是授春官员外
郎。则天将拜洛及享明堂,皆别受制,共当时大儒祝钦明、郭山恽撰定仪注。凡所立议,
众咸推服之。累迁成均司业。久视元年,特下制曰:“吉凶礼仪,国家所重,司礼博士,
未甚详明。成均司业韦叔夏、太子率更令祝钦明等,博涉礼经,多所该练,委以参掌,
冀弘典式。自今司礼所修仪注,并委叔夏等刊定讫,然后进奏。”
    长安四年,擢春官侍郎。神龙初,转太常少卿,充建立庙社使。以功进银青光禄大
夫。三年,拜国子祭酒。累封沛国郡公。卒时年七十余。撰《五礼要记》三十卷,行于
代。赠兗州都督、修文馆学士,谥曰文。
    子縚,太常卿。
    祝钦明,雍州始平人也。少通《五经》,兼涉众史百家之说。举明经。长安元年,
累迁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馆学士。中宗在春宫,钦明兼充侍读。
    二年,迁太子少保。中宗即位,以侍读之故,擢拜国子祭酒、同中书门下三品,加
位银青光禄大夫,历刑部、礼部二尚书,兼修国史,仍旧知政事,累封鲁国公,食实封
三百户。寻以匿忌日,为御史中丞萧至忠所劾,贬授申州刺史。久之,入为国子祭酒。
    景龙三年,中宗将亲祀南郊,钦明与国子司业郭山恽二人奏言皇后亦合助祭,遂建
议曰:
    谨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庙曰享。大宗伯职曰:“祀大神,祭大祇,
享大鬼,理其大礼。若王有故不预,则摄位。凡大祭祀,王后不预,则摄而荐豆笾,
彻。”又追师职:“掌王后之首服,以待祭祀。”又内司服职:“掌王后之六服。凡祭
祀,供后之衣服。”又九嫔职:“大祭祀,后稞献则赞,瑶爵亦如之。”据此诸文,即
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故郑玄注《内司服》云:“阙狄,皇后助王祭群
小祀之服。”然则小祀尚助王祭,中、大推理可知。阙狄之上,犹有两服:第一祎衣,
第二摇狄,第三阙狄。此三狄,皆助祭之服。阙狄即助祭小祀,即知摇狄助祭中祀,祎
衣助祭大祀。郑举一隅,故不委说。唯祭宗庙,《周礼》王有两服,先王衮冕,先公柷
冕。郑玄因此以后助祭宗庙,亦分两服,云:“祎衣助祭先王,摇狄助祭先公。”不言
助祭天地社稷,自宜三隅而反。
    且《周礼》正文:“凡祭,王后不预。”既不专言宗庙,即知兼祀天地,故云“凡”
也。又《春秋外传》云:“禘郊之事,天子亲射其牲,王后亲舂其粢。”故代妇职但云:
“诏王后之礼事”,不主言宗庙也。若专主宗庙者,则内宗、外宗职皆言“掌宗庙之祭
祀”。此皆礼文分明,不合疑惑。
    旧说以天子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所以祀天于南郊,祭地于北郊,朝日于东门
之外,以昭事神,训人事,君必躬亲以礼之,有故然后使摄,此其义也。《礼记·祭统》
曰:“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内外之官也。官备则具备。”又,“哀公问于孔
子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
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又《汉书·郊祀志》云:“天地合祭,先
祖配天,先妣配地。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义也。”据此
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祭,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
    帝颇以为疑,召礼官亲问之。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对曰:“皇后南郊助祭,于礼
不合。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谨按魏、晋、宋及齐、梁、周、隋等历
代史籍,至于郊天祀地,并无皇后助祭之事。”帝令宰相取两家状对定。钦绪与唐绍及
太常博士彭景直又奏议曰:
    《周礼》凡言祭、祀、享三者,皆祭之互名,本无定义。何以明之?按《周礼》典
瑞职云:“两珪有邸,以祀地。”则祭地亦称祀也。又司筵云:“设祀先王之胙席。”
则祭宗庙亦称祀也。又内宗职云:“掌宗庙之祭祀。”此又非独天称祀,地称祭也。又
按《礼记》云:“惟圣为能享帝。”此即祀天帝亦言享也。又按《孝经》云:“春秋祭
祀,以时思之。”此即宗庙亦言祭祀也。经典此文,不可备数。据此则钦明所执天曰祀,
地曰祭,庙曰享,未得为定,明矣!又《周礼》凡言大祭祀者,祭天地宗庙之总名,不
独天地为大祭也。何以明之?按《爵人职》云:“大祭祀,与量人授举斝之卒爵。”尸
与斝,皆宗庙之事,则宗庙亦称大祭祀。又钦明状引九嫔职:“大祭祀,后稞献则赞瑶
爵。”据祭天无稞,亦无瑶爵,此乃宗庙称大祭祀之明文。钦明所执大祭祀即为祭天地,
未得为定,明矣!
    又《周礼》大宗伯职云:“凡大祭祀,王后有故不预,则摄而荐豆笾,彻。”钦明
唯执此文,以为王后有祭天地之礼。钦绪等据此,乃是王后荐宗庙之礼,非祭天地之事。
何以明之?按此文:“凡祀大神,祭大祇,享大鬼,帅执事而卜日宿,视涤濯,莅玉鬯,
省牲镬,奉玉齑,诏大号,理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此已
上一“凡”,直是王兼祭天地宗庙之事,故通言大神、大祇、大鬼之祭也。已下文云:
“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此一“凡”,直是王后祭庙之事,故唯
言大祭祀也。若云王后助祭天地,不应重起“凡大祭祀”之文也。为嫌王后有祭天地之
疑,故重起后“凡”以别之耳。王后祭庙,自是大祭祀,何故取上“凡”相王之礼,以
混下“凡”王后祭宗庙之文?此是本经科段明白。
    又按《周礼》:“外宗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凡后之献,亦如之。王后有
故不预,则宗伯摄而荐豆笾。”外宗无佐祭天地之礼。但天地尚质,宗庙尚文。玉豆,
宗庙之器,初非祭天所设。请问钦明,若王后助祭天地,在《周礼》使何人赞佐?若宗
伯摄后荐豆祭天,又合何人赞佐?并请明征礼文,即知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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