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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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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尔维诺抱怨语言,格拉斯抱怨专制在语言里的遗留,在现代主义大师们看来,小说语言都还幼稚得很。


三、小说的语言语言的风格(1)

    有些作家的语言是经过很长时间的摸索得出来的,比如博尔赫斯;有的是因为一些机缘造成了那样,比如热爱打仗的海明威见多了前线的电报,自然地选择了电报体;有些作家则一直在探索,比如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里的那个白痴式思维,而在另外的短篇里他的语言风格则又不一样。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作家写出了一部好东西,高兴到自己就诅咒自己去死,后来就直线下降了。总之,大多数作家的语言都是不稳定的,也就是水平上确有明显的差别。    
    我认为这些情形值得研究,那种总是为自己的一部作品,为自己找到了一种语言而狂喜的作家,其实常常都有些把持不住自己。比如斯汤达认为《红与黑》就是为未来几十年的人们而写的。比如福楼拜写完《包法利夫人》口里连着几天都是砒霜的味道。他们太陷在自己的作品里,把作品当最终完成品了。可现代主义作家不是这样的,卡夫卡要求把自己的作品烧了,纳博科夫说只有《洛丽塔》里的老流氓才关心道德,而他不。越是现代主义,就越是未完成的文本,开放性也就越大,作家就越认为作品跟自己无关。就这一点,使得现代主义和古典派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拉开了很大的差距。越往前的时代,也就是作家越沾沾自喜的年代,他们给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坑里装着他们的学识、经历、修养、讨他们自己高兴的一切东西,并据此认为只有自己这样的天才才写得出这样的语言、情节、巧妙构思,以及就该得到这样名誉,受到公众的热烈拥戴,等等,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认识到了必须要从这里边爬出来,可他们终于没人从里边真正爬出来。    
    对于读者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比如你一开始喜欢上了《红楼梦》,迷得很深,那也是很难从里边爬出来的。你的视野就只在那一亩三分地里,你不愿意离开,你也许还会总说别人的不好,即使是到别人的庄园里去现场看了比你更好的庄稼,也还口硬地说还是自己的好。这些事情都是常有的。因为,关起门来说,《红楼梦》确实好,可是你要开口只谈《红楼梦》,那不外就是一个自我证误的笑话。    
    迷恋古典作家也是一个道理,你没看过现代主义种种风格的小说,当然就会认为他们就是最牛的。比如我在高中时代就认为如下一些句子写得很好(我大致归了一下类):    
    当一个人进款变得那么多,以至肉店送来的确实是他指定的那种肉排时,他便开始考虑灵魂的解救了。(契诃夫《新天方夜潭》)    
    所谓法官,就是那种本不该每天有牛肉汤喝却每顿都在吃着牛肉的家伙。(车尔尼雪夫斯基《怎么办》)    
    她唱的音域一般在钢琴键上只有一尺左右,然而有时出格,便又毫无办法地间隔地扩展到二尺以上,其中有些东西相对于琴键的功能是妙不可言,甘拜下风的,这是她音域中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天赋。(欧亨利《靠不住的规律》)    
    她没完没了地猛敲每一个地方,好像不把琴键敲到钢琴里决不罢休。(契诃夫)    
    又比如说有一种女人,欧亨利《剪亮的灯盏》里说:商店女郎的那种神情是对虚度芳华的沉默而高傲的反抗,抑郁地预言着即将到来的报复。契诃夫《姚内奇》则说:她身上不是缺了点什么,就是多了点什么。《围城》中则是:那女人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席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    
    我主要想说的是什么呢?是说这些自以为得计的句式其实都是从别人那里借用的,它极有可能就是从别人那里化来的。不错,你看过你就记住了,但是当你在另一个地方也看见了,你就会很不高兴了,因为你花了时间却只看见了一个重复的东西。所以,这种高明也就只是一种很危险的鸵鸟方式。    
    再集中来看欧亨利的一些句子:    
    我一见玛姆,就知人口普查报告有差错,合众国里只有一个姑娘。(《饕餮姻缘》)    
    在这样短的旅程中,正确的姓名完全是多余的。    
    他们互相拜访,碰巧一块去邮局,产生了一些往往会促使姑娘们退还订婚戒指和别的礼物的事。(《苹果之谜》)    
    一只手终于找着了,一只手的主人说——(《公主与美洲狮》)    
    另一边是管保不痛的牙科诊所,张贴着一些似是而非的保证,陈列着一些吓死人的标本。(《第三样配料》)    
    有一天,他发觉——准是一只小蝴蝶告诉他的——两个年轻人想网走那照料他生活的年轻姑娘,或者女儿,或者诸如此类的法律上的附属物。(《觅宝记》)    
    我从来没吃过蜗牛,除非它先咬我一口。(《就医记》)    
    他的名字在小报和餐馆的帐单上都等于是钱。(《餐馆和玫瑰》)    
    这个故事的一半儿可以在警察局的档案里找到,另一半儿则存在一家报馆的营业室里。(《嘹亮的号角》)    
    他们的正式职业是使市民同他们的金银财物分手,要达到这个目的,最好是用一些奇特的策略,不必大吵大闹,伤筋动骨,然而有的市民如果碰上他们赏脸,不肯漂漂亮亮地破财,那他的反对意见最后不是出现在警察局的事故登记簿上,便是记录在医院的病历卡上了。(《虚荣心和貂皮》)    
    他体重一百一十八磅,头脑浅薄,身穿值十元的青蓝咔叽衣服,口袋里有两把钥匙和六毛三分零钱。这番描述有些像警察局发布的有关詹姆斯失踪或者死亡的公告。(《各取所需》)


三、小说的语言语言的风格(2)

    单个地看你会觉得很有趣,连起来看是什么感觉呢?重复、无趣而无聊,甚至还有单调的套路,总之,是不经读第二遍的,是越到后来你就厌烦他看不起他的。这就是风格的可能的危险之处。这就是很多作家忍不住都要重复自己的原因。    
    作为一种风格的幽默从来都很危险,卓别林的套路就那几下,当你没法忍受他满地打滚你就不再看他了,钱钟书的套路也是很好把握的,当你看出了他那种太过得意而不厚道的智力优越感时你就想避开他了。马克·吐温后来说“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很好地把握了“有些”,如果是泛滥地使用幽默,那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可是,我们要读到些现代主义的小说语言时,这种感觉也许就会少多了。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已经重读过一遍。里边有点点的精髓,有血,有美丽的绿苍蝇。在故事里的这一曲或那一折里,我觉得我难以捉摸的自我总是躲避我,滑进了深沉沉、黑暗沉沉的汪洋里,我是探不到的。我已把我能隐瞒的东西都隐瞒了,以免伤害人们。(纳博科夫《洛丽塔》)    
    我不断地进入,又不断地退出,以我的有限性来对抗事物的无限性,以我的真实性来加大虚构的力量,以我的道德缺失来刺激读者的道德诉求。    
    小狗坐在桌子上,两眼在烟雾中盲目地张望,不时轻轻地哼着。屋子里的人一会儿不见了,一会儿又重新出现,商量到什么地方去,然后又找不着对方,找来找去,发现彼此就在几尺之内。(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小狗是认真的,它看不懂忙碌的人们,但它坚持看着,试图引起人的注意,但人们是互相之间没有这么好心情的,像无头苍蝇一样地飞来飞去,忘了对方,也忘了自己。    
    等她走开了,他想,我就会得到我所要求的一切。不是我所要求的一切,而只是我所有的一切。嗳,他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那儿。它准是上另一条街溜达去了。它成双结归地骑着自行车,静悄悄地在人行道上行驶。(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    
    简略的语言,电报风格,在不同的叙述者之间,不断地切换,死神很自然地来了,缠绕着一切,准备漫不经心地收割。    
    乌尔里希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对自己的梦幻感到惊讶。离他不到十步远,墙后躺卧着他父亲的尸体,而他则现在才发现,在他们俩四周已经相当长时间好似从地下冒出来一样地挤满了人,这些人在这所已经消亡而又继续生存着的房屋里忙乎着。(穆齐尔《没有个性的人》)    
    迷失的现代人,没有个性的人,在没有灵魂的人群之中,在梦幻和死亡之间徘徊,这是哈姆雷特也曾经徘徊的地方,“做梦或是死去”,谁也不知道。    
    这时,奥雷连诺动弹不得,倒不是因为惊呆了,而是因为在这奇妙的瞬间,他领悟了墨尔基阿德斯具有决定意义的密码,他发现羊皮纸上的标题完全是按照人们的时间和空间排列的: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一个奇妙的瞬间刚刚过去,来自神话里的羊皮纸揭穿了奥雷连诺家族的谜底,一个没法逃脱的劫运,一种比真实更恐怖的魔幻现实。时间和空间,现代小说主要的生活场域,一个像用另一个世界的密码写成的故事。    
    他抽搐般地猛地一扯,撕开他胸前牧师的饰带。那个东西显露出来了!但是描写这种显露是大不敬的。一瞬间,惊慌失措的人们把他们的注意力都聚集到那个可怖的奇迹之上;此时,牧师却站在那里,脸上泛现出胜利的红潮,如同一个人在极端痛苦的紧要关头,获得了一次胜利。然后,他倒在刑台上!(霍桑《红字》)    
    牧师拼尽最后的力气向所有人坦白他和海丝特的爱情,他已布道完毕,他准备死了,就在先前海丝特被佩带红字的地方,他终于支撑不住地倒下了。这是一种被隐藏、被郁积了几十年的情绪,它已超出了人能承受的极限。读者都在等着,读者已经知道牧师不可能对神不忠,他不可能像个普通人那样去追寻自己以及和海丝特与他们的女儿小珠儿一家人的幸福。他必须死,他压迫自己就是想把自己压死,他压迫自己也就是在压迫读者。    
    她朝詹姆斯的床边走去,嘴里小声地说,现在,詹姆斯也该睡觉了,因为你看,她说,野猪的头骨还在那儿,她们并没有动它;她们的做法正合他的心意,头骨在那而安然无恙。他相信头骨还在披肩下面。但是他还想问一个问题:他们明天到不到灯塔去?(伍尔芙《到灯塔去》)    
    典型的意识流,拉姆齐夫人用漫无边际的话刚把女儿哄睡着,又来哄詹姆斯睡觉,她先给自己说,又说给詹姆斯,既给詹姆斯说了令他要担心的那些人,也说到了令詹姆斯担心而睡不着的头骨。既有拉姆齐夫人的意识流,也有詹姆斯为主体的叙述。但归根结底只有一个问题,也就是让詹姆斯睡不着的担心,因为他不知道明天到底能不能去灯塔。整本书都只有这一个问题。    
    这本书应该给予我的第一感觉,是我听见电话机铃响时的那种感觉。我说它应该给予我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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