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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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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大家齐聚在首都剧场旁边我们常去的“谷乐”餐厅里,开始了谁也没想到会提前举行的庆祝宴席。我们七嘴八舌地一边列举着三个对手的种种缺陷一边感慨着自己的壮志未酬,桌上的酒像自来水一样被一杯杯焖了下去。菜还没上齐,姚望和文武已经喝高了,其他人也相去无几。
  姚望坐在桌子的一角,频率极快地把尿似的啤酒倒进嘴里,目光渐渐呆滞。他不停地拍着坐在身边的陆骏的肩膀:“陆骏,咱们认识不容易,以后有什么事儿你就找我,东华门这片儿,就东华门这片儿,谁要敢牛逼,我灭了丫。没事儿,包我身上。”陆骏瘦小的身子被姚望一把把拍得东倒西歪,愁眉苦脸,嘴中还在不停应声:“行,没问题,有事儿我肯定找你。来,喝!”
  “你们都挺好的,真的,我觉得你们都挺好的。”姚望终于彻底喝倒了,头一歪,趴在桌子上,嘴里不停地念叨这句话,也不知是由何处得来的灵感。最后,我们惊奇地发现,他居然哭了。
  多年以后,当我再回想起那次聚会,我把姚望的流泪当作一个讯号,一个我们的快乐年代行将告终的征兆。也许,姚望敏感的心里已经隐约感到了我们之间的变化,他一定也在对这种微妙的变化做着无力的抗争。
  的确,对于岁月造成的改变,对于时光磨灭的热情,谁的抵抗都是软弱无力的。
  坐在最里面的文武表现得一点儿也不比姚望逊色,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蹦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很自如地蹲在那里不停地夹菜喝酒,矮胖的身材一眼望去,让我联想起这个饭馆儿的一道招牌菜——“坛子肉”。
  “告诉你们吧,我们学校要说弹琴谁也不灵,一帮傻逼。谁也别跟我比,我他妈就是工大头一把。”随即跟着他的专利——一串放声大笑。
  我们看着座位这头眉头紧锁,不停念叨的姚望和座位那边忘乎所以,欢天喜地的文武,面面相觑,哭笑不得。在两人的渲染下,我们继续鏖战,喝得昏天黑地,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给自己灌酒,惟恐不醉,桌上的一盘盘儿菜成了多余的摆设。
  我飘了,脑袋一阵儿比一阵儿晕,团团围坐的朋友们和墙上的菜谱,门口的鱼缸在我眼中已经远近不分。身边的小文一个劲儿劝我:“少喝点儿”,“别喝了”——不行!我还是喝得太少,喝多了头就不晕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有人提议拿着酒去外面接着喝,大伙儿一致响应,纷纷七扭八歪夺门而出,也不知道是谁结的帐。从闷热的饭馆儿出来,清凉的小风儿直吹面颊,我“哇”的一口就吐在了当街,吐完才开始感觉到胸间一团团恶心正在翻滚。在我的带领下,姚望、文武、田峥、刘跃然纷纷效仿,把从首都剧场到华侨大厦之间短短的一段儿路吐了个乱七八糟。
  我们在华侨大厦门前的空场上一字排开,坦胸露背,有的一口接着一口喝,有的一口接着一口吐,真不知道小文夹在我们中间是个什么感觉。
  我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一起身,只觉得浑身酸软,头疼欲裂,只好又重新躺倒。
  听后来过来找我的谭威说,我是被他背回家的。途中我强烈要求撒尿,从他背上一头就栽在了女厕所的门口,把他也一并拽倒在地,然后我们两人索性在女厕所门口躺了半天,把前来如厕的妇女们吓得望风而逃。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别人面前喝醉。
  15。孙子们,你们丫慢慢熬着吧
  小文终于正式走进了她渴望的大学校园,我也混到了大二。
  开学报道的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碰到了刚从江西老家回来的同屋陈晓雷,他见到我迎头就是一句:“咱们终于熬成儿子了。”
  我一时不解其意,追问下去,方知按照他的理论,大一入学的小崽儿们都是“受气孙 子”;第二年升一级变成“儿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再往下类推自然就是“爸爸”和“爷爷”,一年比一年自在。
  我不知道这段言论是陈晓雷的道听途说还是他自己攒的,反正觉得很是生动。从此,每次开学,看到校园里一群群活泼躁动的新生们,我就不由在心里偷偷地乐:孙子们,你们丫慢慢熬着吧。
  这该死漫长的大学生涯。
  大二一开学,系里按学习成绩把我们年级分成了快慢两个班,冯梅美其名曰这是为了“增强大家的进取心和竞争意识”。听着她唾沫横飞的谆谆教诲,我的感觉是我们就像一帮牲口,纷纷在屁股上被烙上了印儿,有的写着“吃苦耐劳”,有的写着“就该拿大皮鞭子怒抽”。
  我自然是后一种。这无所谓,我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进了慢班,从此就更可以自由自在了,反正都是后进学生,大家一块儿力争下游吧,我看不错。
  我可没兴趣表一表我的学习情况,整天死记硬背一串串不知其意的单词,结结巴巴地说两句鸟语就是大概全部的内容,乏善可陈。我倒是更愿意提一提我们慢班的精读老师,以晕头转向闻名全系的吴晓眉。
  还没给我们上满一个星期的课,吴晓眉就已经被我们一致命名为“吴小晕”,这可真不冤枉她。此人满腹经纶,只是生生不知如何将她肚子里的知识倒出来,凡是遇到解释不通的地方,一律以“那个”替代,听得台下各位如陷云中,张目结舌。
  说了上段儿忘下段儿自然是小晕的拿手好戏,更绝的是,她教了我们整整一年之后还分不清这个班的学生到底都叫什么名字,并且还经常自作主张地把我们的名字随意替换。
  我和班里一个叫彭宇的同学西班牙语名字有些相像,身高体型也相差无几,这可给小晕出了一道难题。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她想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律称呼彭宇的名字,叫彭宇的时候也不用说,肯定是在招呼我,似乎没有一次例外。直到大四毕业的前夕,有一次我碰到吴晓眉,她主动和我打招呼:“OSVALDO,我可算把你和ALVARO分清楚了,你们两个小孩儿太像了。”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的名字正是ALVARO,OSVALDO才是彭宇。
  然而,我想说,自从第一次上吴晓眉的课起,我就对她抱有一种深刻的好感,而且随着日子的推移,越来越浓。
  不管此人思路是否清晰,或是她能教给我们多少可有可无的知识,我确定吴晓眉始终是在真心地对学生奉献,倾其所有,连同“那个”,毫无保留。她把每一个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即使学得再烂,她也从不抱怨,而只是温和地鼓励与安慰,我心目中的老师就该是这样。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大家都在班里等着来上精读课的吴晓眉,门一开,进来的却是我们臭名昭著的系主任。
  从系主任那两片儿据说是喝“三株口服液”过量而变得黑紫的嘴唇中,我们得知了一个了巨大的不幸:吴晓眉惟一的儿子和他妻子在遥远的哥伦比亚出了车祸,都没有生还,她的儿媳妇还正怀着她未来的孙子或者孙女。
  课堂里出现了少有的寂静,被死亡笼罩的寂静。
  一个星期后,吴晓眉又出现在了我们的课堂上,她没有按照系里的安排进行修养,而是坚定地来给我们上课。也许这是对她的一个安慰,她已经没有孩子了,她的孩子就是我们——一帮不争气不懂事儿的傻逼。我的心里一阵抽搐,我甚至不愿意抬头看她深陷的眼眶和脸颊。
  我的可敬又可爱的老师。
  生活还在继续,我还在混我的日子,一成不变,三点一线——学校,家,床。
  不同的是,在我的床上,小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小文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最后完全发展成一种同居生活,如胶似漆,粘乎程度无法言表。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穿着羽绒服,戴着能遮住耳朵的毛帽子每日奔波于学校和家之间,我当时能熟练地报出111路和904路公共汽车每一个车站的名称。
  礼拜二下午我和小文都没课,是铁定的“打炮儿时段”。上午两节课一完,我就心急火燎地从学校奔出来,坐上车往家赶,中途在新街口的“吉野家”快餐店买两份儿我们都爱吃的吉野饭,我吃双拼饭,小文吃鸡肉饭,她对鸡肉一向有种特殊的好感。
  不过,与我“爱吃的吃个死,不爱吃的死不吃”的作风不同,对于各类喜爱或不喜爱的食品,小文总有一套不知从何而来的营养理论,纷纷有条理地进行搭配后再加以食用,并频频教导我要向她学习。
  不但如此,对于其他许多的东西,小文也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例如“嗓音粗的姑娘往往性格强硬,嗓音细的姑娘基本性情温顺”:“有姐姐的男孩儿大多带些姑娘气息,而有哥哥的女孩儿却常常是活泼好动”:“生女孩儿的妈妈要比生男孩儿的妈妈更精通于养花弄草”,等等等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奇怪的是,虽然这些言论粗听起来大多属于无稽之谈,但日后我稍加留心,却发现它们一一在生活中有所印证,日久天长,我竟也渐渐由不以为然变成了深信不疑。
  那段日子,我和小文对床上活动的兴趣变得无比浓厚,通常一下午时间,胡搞累了沉沉入睡,睡醒之后再度胡搞,如此反复,酣畅淋漓。
  我的手腕上有一个酷似“烟花儿”的伤疤,就是那一段儿的留念。一次胡搞之后,我突然感到手腕上阵阵疼痛,低头一看,原来那只手刚才托在小文身下,生生给磨破了,当时竟然毫无察觉。
  每当我想起小文的时候,我会下意识地看一看我的手腕,恰似看表。
  16。我和小文曾经拥有的幸福(上)
  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我对小文已经没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了——我屈指可数的优点和多如牛毛的缺点;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小文对我的一切已经了如指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这没什么不好。我从来也没想对小文隐瞒什么,我受不了那份儿累。自从一回在床上我简明扼要地向她提了我和史宜的那一段儿,我心里就彻底坦荡了,无比轻松。小文歪着脑 袋听我把这段儿陈年烂事讲完,忍了一会儿,还是掉了眼泪:“都是你不好,谢天,你对史宜太狠了,你把人家都伤透了。”
  我承认这点。
  从另一个角度说,和小文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现什么也瞒不过她。小文总能洞悉我心里的一些细节,好多事儿即使我不说,她也一下儿就明白我是怎么想的;还有一些事儿,其实我自己都没察觉,经她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比如,对于我喜欢的相貌,小文就经过观察下了结论:
  “谢天,你也就喜欢那么几种长相的女孩儿,我全知道。”
  “你知道什么呀,长得好看的我全喜欢。”
  “别吹了,你就喜欢那种脸盘挺小挺瘪的,对了,还得白净。”
  我看着小文挂满得意神情的白白净净的小瘪脸,禁不住乐了:“你怎么就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才不是呢,我给你分析分析?”
  “行啊。”
  “你呀,第一种喜欢的是‘奶油蛋糕型’,就是你老嚷嚷着长得像天仙的那个英国女歌星那样的。”一次我在一本儿杂志上看到英国“天堂”乐队的主唱路易斯的照片后,当即把此女定为我见过的最顺眼的妞儿,可惜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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