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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六卷啼血的行吟--"台湾第一才子"吕赫若的小说世界 作者:沈庆利-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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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是一种不同阶级、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类共性,一种植根于人性深处的人伦之爱。爱自己的孩子,这是任何民族和部落共同的人性基础。笔者甚至以为,也许正是从爱自己的儿女出发,人类才建构起了辉煌灿烂的文化体系。可以设想一下,在我们的祖先——原始初民那里,最初正是从自己的亲生骨肉那里,朦胧地感觉到了另一个自我的存在,在子女身上看到了自我生命的延续。这实际上意味着“自我”概念的扩大。——正是从这里出发,人类逐步意识到了“自我”的概念不仅仅包括自己的身体,还应指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子女、家庭以及“群体”等等。而为了另一个自我——子女所体现的“新我”的生存与发展,自己是可以作出牺牲甚至甘愿付出宝贵的生命的。也就是说,为了子女所体现的“新我”,“旧我”完全可以牺牲掉。人类文化中最初的“利他之爱”、“无私之爱”、“献身之爱”,也许正是从这个基点出发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吧?由此,人类又进一步从“自我”意识的放大中逐步产生了“群体”的观念,然后逐步形成了“家庭”、“集体”、“社会”、“国家”、“民族”等概念,并具有了完整的“类”的意识。而且进一步在理性上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为了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所体现的“大我”,在特殊时刻可以牺牲掉“小我”的生命。同样,孩子从父母那里接受了最初的爱,然后把这爱再传递给下一代和其他人,人类社会正是依靠这爱的传递,才得以顽强地承继与发展下去。由此看来,扎根于我们心灵深处的“人伦之爱”乃是全世界不同民族与文化之间相互交流的最深厚的基础。中国古代的哲人所强调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实正包含了这一层意思。 
  吕赫若自述说:“《邻居》意图写出内地人即日本人。——引者、台湾人所应有的态度。”《吕赫若日记》未刊本,1942年10月1日。这的确是很耐人寻味的一句话。从这话里可以看出吕赫若试图以爱消解仇恨的努力。哪怕是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哪怕是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之间,她们各自的普通成员仍然是可以相互关爱相互同情的。而这恰恰是推翻殖民统治的最顽强的力量所在。另一方面,既然人类的伦理文化是由最朴素的亲子之爱、最单纯而深厚的亲情发展起来的,那么,这种人伦之爱实际上也就构成了人类伦理文化的核心与基础。因此不管什么样的道德观念,无论打着多么冠冕堂皇与神圣的旗帜,都不能脱离一个底线:不能违背起码的人伦之情,否则就会走向“非人性”的反面。 
  《邻居》这篇小说创作于1942年,正是“皇民化”运动最酷烈的历史时期,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了特定时期的历史烙印。应该说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作为日本人的田中夫妇在交通不便、嘈杂而纷乱的城市郊区租了套公寓,并与身为邻居的叙述者“我”——一名普通台湾青年结下了友谊。作为旁观者,“我”观察到膝下无子的田中夫妇收养了一个名叫阿民的中国男孩,并对这个中国男孩百般疼爱的过程,由衷感叹这对日本夫妇的平易近人和深厚真挚的爱心。无须讳言,如果联系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单从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来看,其回应殖民当局倡导的“中日亲善”色彩应该是比较明显的。但当我们仔细阅读小说文本的时候,却又很容易读出另一番意味。这意味,又决不是单单一个“皇民化”所能概括得了的。 
  小说中的田中夫人因为不能生育,于是希望抱养一个台湾小孩来承继自己家庭的香火。这个愿望应该说是非常自然的,而且作品也刻意暗示阿民所在的家庭——李先生一家的生活一直不太富裕,而阿民已是这个家庭的第五个孩子,所以田中夫妇能够收养阿民实在是一种善举:“由于阿民是五男,田中夫人基于此理由,打算把他要过来,阿民的母亲李夫人也因有此打算而促成。”但从文本所展示的阿民母亲李夫人哀伤欲绝的神态来看,再充分考虑到他们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关系,那么李家在“转让”阿民这件事上有多少自愿的成分,则是大可怀疑的。况且“我”从阿民的哥哥——自己的学生李健山的口中也得知:“并没有把阿民送给田中夫妇,而是田中夫人说是想要,硬把他带回家。”——田中夫妇虽然对待阿民疼爱有加,但他们那种夺人所爱的行为,无疑具有一种专横自私的倾向。而且,他们从决定抱养阿民的那一天起,就试图彻底切断阿民与自己亲生父母的血肉联系。他们把阿民的名字由原来的“健民”改为带有日本文化色彩的“民雄”,打算让他“入籍”。而且不断地给三岁的阿民“洗脑”,想方设法抹去他大脑中关于父母的印象,试图把他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日本人”。田中夫妇的这些做法背后,一方面表现了企图“独占”阿民的狭隘自私心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在骨子里对中华文化的极端蔑视心态。他们就是要使得台湾出生的阿民彻底根除“台湾性”与“中华性”,成为日本家庭与日本文化的“顺民”。 
  笔者发现,即使是“我”所倾心赞扬的田中夫人,她那试图独占阿民的专横自私心理,以及在阿民生母李夫人面前的傲慢冷酷、不近人情,也是跃然于纸上的。即使是迫不得已,允许李夫人偶尔看望一下阿民时,他们也要在阿民面前隐瞒真相,让他称呼自己的生母为“保母”: 
   
  “你看!你看!健民!我是阿母噢。” 
  李夫人伸出两手。阿民却不看她一眼。田中夫人愉快似地发出胜利的欢呼。 
  “对不对啊!阿民!这个人不是阿母,是保母吧。” 
  “哎呀!我受不了太太你了。” 
  李夫人发出悲鸣,与田中夫人互相抱住肩膀,田中夫人呵呵大笑抱着阿民,逃避李夫人的追击。 
   
  面对自己的儿子却“相见不相识”,只能以“保母”的身份偶尔前来看望一下,这对作为阿民亲生母亲的李夫人来说,该是何等残酷的心灵折磨!李夫人悲痛欲绝、泣不成声;田中夫人却哈哈大笑地“发出胜利的欢呼”,真可谓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在这“愁”与“乐”的背后,是根深蒂固的民族不平等乃至无形中的压迫。而当李夫人得知阿民得了重病而焦急万分,想着把儿子抱回自己家里,悉心照顾一段时间时,竟被田中一口回绝:“你说的是什么话?阿民是我的孩子。我会替他治病。现在决不可能让他回家。”虽然小说的结尾处,阿民的父亲李先生表示,还没有最终决定是否把阿民送给田中夫妇,但看当时的架势,整个事情的发展方向,恐怕是李先生一家所无法左右的。 
  耐人寻味的还有叙述者的一番议论,他看到这样“以一个小孩为中心,散发出母爱温暖的火花”,竟然在内心里“暗自觉得舒畅”。其实爱子之心,谁人没有?何必值得“我”那样大惊小怪?但是,“我”的大惊小怪又恰恰反映出这样一个心理事实:“我”对“内地人”的期望值简直太低了。他们稍稍表现出人性化的一面,就让“我”啧啧称奇、赞不绝口:原来“内地人”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人!——这也难怪,以“我”这样的台湾平民身份,所遇见的“内地人”大多是一些横行霸道、耀武扬威、动辄欺压、打骂台湾百姓的警察“大人”,在“我”这样的平民眼中,他们何曾有一点人性! 
  让我们再看一段“我”与田中夫人初次碰面时的文字: 
   
  “我是两天前搬来的田中。请多多指教。” 
  慎重地行礼。听她的语调及言行举止不像是本岛人,颇觉得意外。 
  “咦?田中?那不是内地人……” 
  “是的。请多多指教。” 
  女人几乎想问怎么一回事,看了我一眼,再度行礼,然后就退回房里。大概是觉得听到是内地人就呆若木鸡的我很奇怪吧。等我回过神来,不由得面红耳赤。……而且非常意外他们会与本岛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这段文字所包含的社会文化信息无疑是丰富而复杂的。作者用了相当的篇幅渲染了作为台湾人的“我”,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碰见日本人时的惊讶的心理活动,甚至用了“呆若木鸡”、“面红耳赤”等词语。“呆若木鸡”说明了惊讶的程度,而“面红耳赤”则暗示了叙述者“我”在田中夫人面前的畏惧心理。那么,“我”为什么会感到如此讶异呢?因为他所居住的这一地区处于城市的郊区,而且靠近了贫民区。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这一地区居民的贫民化倾向:“大部分的居民不外乎是人力车夫、饮食店的商人、粗制的点心铺、工人、农夫等。”而且这里的整个环境也可以用“脏、乱、差”来概括,除了栉比鳞次的破旧矮小、光线很差的房子之外,道路两旁的污水面上则“经常漂浮着各种垃圾,沼气闪闪发光,恶臭扑鼻”。很显然,在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中,除了行使专政权力的日本警察“大人”和奉命对台湾民众实施“皇民化”教育的教员以外,能看到一两个日本平民确属不易,这也难怪当“我”得知自己的邻居是日本人时,马上就“大惊失色”了。——也许作者做这样渲染的目的是要表现田中夫妇的平民性,以及在“内地人”中的与众不同。但我们从中却很容易联想到“内地人”与“本岛人”泾渭分明乃至壁垒森严的等级差别。作者明白无误地暗示我们:像田中夫妇那样与台湾人“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日本人是太微乎其微了,而像“我”这样的台湾人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里,才是理所当然最正常不过的。至于“我”在田中夫妇面前的“面红耳赤”,不正活画出了作为一名普通台湾人的他,早已习惯于“内地人”耀武扬威和盛气凌人的姿态,一旦接受他们的礼貌反而不能适应的困窘、尴尬乃至不知所措的神态吗? 
  小说还描写道,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凝视着电灯,充满与可怕的人为邻之恐怖感”。这句话实在是意味深长,尽管田中夫妇如此富有礼貌、平易近人,但对“我”来说仍然属于“可怕的人”;他们无论多么和蔼可亲都无法消除彼此之间的巨大鸿沟,自然也不能消除“我”对他们的恐惧感了。 
  随着小说情节的逐步展开,作为“内地人”的田中夫妇与包括“我”在内的“本岛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也就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某一天晚上,“我”忽然发现一向膝下无子的田中夫妇家里多了一名三岁左右的男孩,显然是抱养的别人家的孩子。而这孩子经常在深更半夜哭个不休,使“我”备受困扰:“由于职业的关系,决不允许我睡懒觉,即使少睡一个小时也难以忍受,因为站在讲台上两腿会发软。”自从被唤作“阿民”的小男孩来到田中家里以后,“我”原来的作息习惯就完全被打破了,每在深更半夜被阿民的哭声吵醒后,就再也无法成眠。“不堪其扰之际,气得七窍生烟,不由得想大声斥责。”但“我”究竟是否敢于“大声斥责”?恐怕就是吃了豹子胆,也没这个胆量,甚至连起码的不满都不能有所表示。连小说文本中这一类的语句也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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