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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 作者:王亚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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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全面的变革毕竟是由秦代完成的。秦与六国并立而独能成就此种创举,亦并非偶然。秦僻在西陲,与西戎、犬戎并处,直至领主封建制开始崩溃的周平王之世始建国,其所受古代封建束缚当较其他国家为浅;加之,秦当周室衰微之际,以“僻处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盟会”,“阻山带河,比较少受列国相互争城夺地的战祸。因此,一旦发奋图强,就能畅所欲为,而不必遇事拘执成规,顾虑环境。秦之列王,强半皆用客卿为相,任人惟能惟贤,这已经是对于贵族政治的打击而开官僚政治的先声了;用人作风改变,行政措施自无须迁就传统既成势力。所以,商鞅的彻底变革方案,并不曾遇到何等阻碍。
  孝公商鞅变法的结果,是“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是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总之,是“国用富强”,为后来吞并六国立下了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
  秦国的版图每有扩展,它显然会把这致富图强的方法,以地主经济代替领主经济,以官僚政治代替贵族政治的新社会秩序,相应地予以推广。迨始皇吞灭六国,统一宇内,统治时期虽极短促,于“古人之遗法,无不革除;后世之治术,悉已创导。甚至专制政体之流弊,秦亦于此匆匆之十五年间,尽演出之。”历史家夏曾佑氏在如此指述之后,更提出秦人革古创今十大端:(一)并天下,(二)号皇帝,(三)自称曰朕,(四)命为制,令为诏,(五)尊父为太上皇,(六)天下皆为郡县,子弟无尺土之封,(七)夷三族之刑,(八)相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郡守、郡尉、县令皆秦官,(九)朝仪,(十)律。(见《中国古代史》,第二三二页)这十项“创作”,殆无一莫非专制官僚政体的支柱。然其中最基本的措施,则是“天下皆为郡县,子弟无尺土之封”。因为有了这一项根本决定,任何贵族就没有“食土子民”的权能。经济政治大权集中于一身,他就有无上的富、无上的贵、无上的尊严,“朕即国家”;他的命令就成为制、成为诏了;而分受其治权的大小官僚,就得仰承鼻息,用命受上赏,不用命受显戮了。这一切都说明,专制的官僚的政体必须建立在地主经济封建制基础之上。
  秦到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把孝公制定的爵秩(“秦爵二十等为彻侯……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汉书》百官志)废除了,“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汉初虽有诸子功臣裂土受封,其后亦逐渐剥削其政治权和经济权,而变为“就食长安而不至国”的遥领领主,变为名义上的侯国。东汉及其以后的其他历代王朝,虽例皆多少赐予其诸子功臣以爵赏和土地,但因这种点缀在地主经济封建制下的领主经济成分比重过小,且性质亦不同(中国迄无贵族领地不输不纳的法律明文规定),其所及于政治的作用,自然是极其有限的。
  要之,中国二千余年的专制官僚政治局面其所以是由秦国开其端绪,乃因中国二千余年的地主经济制度,是由秦国立下基础。这种政治经济形态的配合,不但改变了中国封建性质,改变了中国官僚政治形态,且也改变了中国专制君主与官僚间,乃至官僚相互间的社会阶级利害关系。



  第五篇    官僚、官僚阶层内部利害关系及一般官制的精神

  一
  一般的讲,欧洲的专制官僚政治是产生于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或封建贵族与资产阶级斗争的过程中。这种斗争在开始时,专制君主及其官僚们极力扶植并利用商工市民的新兴势力,以削弱剪除封建贵族,但到后来,资产阶级势力膨大到威胁其生存了,他们又动员一切传统的封建力量来反对资产阶级,以维持其前此因利乘便取得的各种政治权力。由是,站在社会立场上讲,那些君主及其官僚们,究是封建的呢?抑是资产者的呢?就有些使人在辨别上感到眩惑。其实,他们这种二重的性格,不但我们今日辨认起来困难,当时的封建贵族或资产者市民,都曾在他们相互斗争过程中,吃过君主及其官僚们的骑墙态度和出卖他们的苦头。我们诚然有理由用过渡社会阶段来解释他们的二重社会性格,但有两点是非常明白的:其一是,在贵族与资产者斗争白热化的阶段,他们自曾分别权衡个人利害关系,或者是更保守的站在贵族方面,否则就是更积极的站在资产者方面;其二是,他们即不站在任何方面,那亦不会妨碍他们对于被支配者的社会统治地位。
  反观到中国的专制官僚统治形态,我们那些专制君主与官僚们的社会性格或其阶级关系,仿佛愈研究就愈像不可捉摸。
  贵族政治是建立在领主经济基础上的,中国领主经济在周末乃至秦代解体了,此后贵族阶级就失掉了社会的存在基础。
  资产阶级政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上,这种经济形态的重心在商工业,但要以农奴解放、地主经济成立为前提条件。中国地主经济虽然在形式上成立了,那种地主经济所允许并要求的商业与高利贷业,虽然在相当范围内活动着,但农业的生产不必说,就是工业亦始终没有脱离手工业的范畴,于是,资产阶级又不能在中国取得社会的存在基础。
  结局,建立在商业、高利贷与非现代性地主经济(此点以后还有从长述及的机会)基础上的中国专制官僚政体的社会属性,便发生了问题。与此相应,中国专制君主及官僚们的社会阶级属性也成为问题了。
  “除了帝主的尊严之外,中国臣民可说没有身份,没有贵族。惟有皇室诸子和公卿儿孙享有一种非由于门阀而宁是由于地位关系的特权。其余则人人一律平等,而惟有才能胜任者得为行政官吏。”(黑格尔:《历史哲学》,王谢译本第二零一——二零二页)
  “中国国家政体,因为由于调节水道,防止水患及灌溉田亩需要等而发生,完全带有和平性质,于是,在中国组织了一种特殊形式的传统阶级。这种特殊形式的阶级在欧洲是没有见过的,叫做士大夫阶级。”(瓦尔加的见解,转引自拉狄克著《中国历史之理论的分析》)
  “在中国本有超阶级的社会群,这便是过去的士大夫阶级”;“士大夫是超阶级的,超出生产组织各阶级之外,自有其特殊利益。”(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七七页)
  这种种高见的发生,根本原因是如我们在前面第四篇所说,把封建制的本质看漏,拘泥于政治的表象,以为中国古代领主贵族政治解体了,封建制度也就随之消灭。而不知道封建制度的存废,最基本的要看社会的统治阶层是否还是寄生在对于农奴或形式上自由农民的剩余劳动或剩余劳动生产物的剥削上。这基本的剥削事实没有改变,单把剥削的方式改变了,即把分封诸子功臣,直接食于其封国封邑的方式,改作“以公赋税重赏赐之”,“以俸禄给养之”的方式那并不曾消除封建的本质。虽然从社会史的意义上说,后一种封建形态是比较进步的,给予了农奴较多的自由,并且较能容许乃至要求商业高利贷业的发展。然而,这一切的“好处”,不但没有使封建本质改变,且如我们将在后面说明的,还使中国中古以来的典型封建体制,具有更残酷剥削的可能。
  因此,正如同资本社会既可以容许共和政治体制,也同样可以容许君主立宪政体一样,封建社会可以由贵族支配,亦可以由官僚支配。在官僚支配的政治场面下,贵族及贵族的身份,诚然变为不重要了,但代替贵族行使支配的官僚,并不曾因此就“特殊到”成为“超阶级”的东西。把他们来同欧洲专制时代的官僚比较,也诚然像瓦尔加所说,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统治阶级”,但借魏特夫批判黑格尔的话来说:“中国官僚阶层对于所谓‘自由’农民,对于农民重要生产手段的土地,乃至对于土地的收益,不是握有明白的权力么?被拔擢进官僚阶层的机缘,在客观上,不是单由那些立在官僚候补地位的学者,富裕地主商人的子弟们,当做特权而预定了的么?”(横川次郎编译《中国经济史研究》,第一五七页)
  一句话,中国的官僚阶层,或者换一个表现方式,中国的士大夫阶层,不代表贵族阶级利益,也不可能代表资产者阶级的利益,而是陶希圣讲对了的那一句话:“自有特殊利益”。因为他们自己就是支配者阶级,自己就是一直同所谓“自由”农民处在对立者的地位。

  二
  依据我们前面的说明,一切官僚政治,都是当做专制政体的配合物而产生的。中国官僚阶层头上顶戴着至高无上的帝王,使他们在某些场合表现为被支配者,而所谓在帝王的神圣权威之前臣庶一律平等则又不但表示他们对帝王间存在有极大的距离,并还显得他们与一般人民是无差别权力的一体,上述的黑格尔的错误认识,就是从这里发生的。
  其实,中国的专制政体,其所以是官僚的同时又是封建的,其关键就在于此。设把政治修辞上的插话和实际政治运用上的圈套扔在一旁,而去透视中国政治的实质,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帝王的政治经济权力,一方面使他扮演为地主的大头目;另一方面又扮演为官僚的大头目,而他以下的各种各色的官僚、士大夫,则又无疑是一些分别利用政治权势侵渔人民的小皇帝。官僚士大夫们假托圣人之言,创立朝仪,制作律令,帮同把大皇帝的绝对支配权力建树起来,他们就好像围绕在鲨鱼周围的小鱼,靠着鲨鱼的分泌物而生活一样,这绝对支配权力愈神圣、愈牢固,他们托庇它、依傍它而保持的小皇帝的地位,也就愈不可侵犯和动摇了。当做一个社会的支配阶级来看,中国官僚士大夫阶层是在充分运用或分有皇帝的绝对支配权。这情形,固然最基本的要从他们对整个被剥削阶级的关系来解释,但同时也可由他们大小皇帝或大小官僚地主间分配既得权利的利害冲突关系来说明。
  中国专制官僚政治上的帝王绝对支配权归根结底是建立在全社会基本生产手段——土地的全面控制上,是建立在由那种基本生产手段的控制所勒取的农业剩余劳动或其劳动生产物的占有上。他以那种控制和占有表现其经济权力;他以如何去成就那种控制和占有的实现表现其政治权力。但无论是经济权力或政治权力,离开了他的官僚机构和官僚系统,都将变成空无所有的抽象。于是,整个政治权力,结局也即是整个经济权力,如何分配于全体官僚之间始得保持全官僚阶层内部的稳定,就成为官僚头目或最大地主们所苦心焦虑的问题了。每一个历史王朝的开始,差不多都特别把这问题提出来认真予以商酌考虑,《治安策》一类建议,是应时的产物,而《深虑论》一类文章,则暴露出了官僚阶层内部钩心斗角的矛盾。略举数例,以见一斑: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即考虑到政治经济权力的分配问题,他接纳了李斯“置诸侯不便”的建议。除客观条件外,至少也因为李斯的措辞,特别迎合他的心事:“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汉高祖惩秦以孤立而亡,封诸子为王,对于异姓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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