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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世界古代后期政治史-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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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为发兵权和领兵权,发兵权属于皇帝,郡的领兵权属于郡守的佐官都尉。 

  皇帝发兵以虎符为凭,而虎符发给郡守,不发给都尉,目的是防止郡守或都 

  尉控制地方军权。每年秋天,郡守主持都试(军事演习)以讲武。郡中若发 

  生武装暴动,太守要率兵前往镇压。由于郡守兼领武事,故时人常以“郡将” 

  称之。 

       郡的长官,除郡守外,还有尉,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的职责是辅助 

  郡守典领军队。都尉和郡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 

  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 

       郡府机构十分庞大,组织严密。秩二百石以上的郡府僚佐由中央任命, 

  百石以下则由郡守自行辟除委任。属官有丞、五官掾、主簿、督邮、诸曹掾 

  史。郡丞助理民事,五官掾是太守的股肱。主簿管文书。督邮监察各县,管 

  制地方奸猾豪强。郡设置诸曹,分管具体事务。郡曹有十几种之多,如功曹 

  专管官吏选署升黜,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金曹主钱币及盐铁生产,辞 

  曹、决曹主辞讼、断罪决狱,仓曹管仓廪积贮,贼曹主捕盗贼,漕曹主漕运 

  粮谷,等等。每曹皆置掾、史主其事,秩为百石。也有不置曹而设掾者,如 

  学官掾主郡学校事,市掾管理市场交易,都水掾、道桥掾主管水利兴修、造 

  桥筑路等。掾史之下还有书佐、循行、幹等小吏。 

       郡下置县。汉代列侯所食之县叫侯国,皇后、太子、公主所食之县叫邑,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居住之县称道。所以,汉代县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有县、 

  国、邑、道4种。列侯的侯国和诸侯王的诸侯国不同,侯国由中央委派相管 



① 《汉书·吴王濞传》。 

②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 Page 60…

  理,其职掌和县令 (长)相同,归所在郡守统辖。列侯仅取衣食租税,与侯 

  国的相没有隶属关系。 

       汉县多因袭秦制,以令、长为一县的长官。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 

  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1名,掌文书、仓库和监狱。 

  设尉1名,掌军事,大县则设左尉、右尉各1人。又设廷掾监察乡。县也设 

  有分掌具体事务的几个曹,每曹的掾、史由令、长辟除委任。县以下的基层 

  组织仍为乡、里。西汉称一里之长为里正。 

       秦汉的郡县制代替周朝的分封制,地方分权发展为中央集权,改变了以 

  往干弱枝强的局面,为此后二千年的地方行政体制所沿用。 



                              4。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 



       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时期,利用“文景之治”积累 

  的物质条件,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适应 

  了封建统一国家的需要。 

        (1)进一步解决王国问题 

       景帝平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虽然受到致命的打击,但有的王国仍 

                                 ① 

  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掌握着雄厚的经济力量,仍是中央集权的隐 

  患。公元前127年,武帝采纳中大夫主父偃的建议,颁布了“推恩令”。规 

  定诸王国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诸子都可以在王国范围内分到封地,由 

  皇帝给予名号。这样做,看起来是皇帝给予诸王子弟的特殊恩宠,让他们无 

  功也得以封侯。实际上却分割了王国疆土,无需明令削夺而自然解体;因为 

                                                                       ① 

  汉制规定侯国隶属于郡。推恩令颁布后,诸王的“支庶毕侯”。王国的领 

  地日益缩小,中央直辖的土地日益扩大。武帝以后,大国辖地不过十余城, 

  地位与郡相当。推恩令综合、发展了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和晁错削藩 

  的做法,用和平手段实现了加强皇权、裁抑王国的目的。 

       汉初复现战国时期贵族养士之风。游士常是诸王叛变的策动者和协助 

  者,如齐辩士蒯通曾劝韩信反汉,张耳宾客贯高、赵午曾在张敖时谋杀高祖。 

  武帝时,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又招结宾客,暗造兵器,阴谋反叛。公元 

  前122年,二王谋反事被人先后告发,武帝下令逮捕二王,二王皆自杀,列 

  侯和大小官吏、宾客因牵连被杀和判刑者达数万人,二国皆废为郡。武帝又 

  颁布两条律令。一是“左官律”,汉朝尊右,仕于诸王为左官,地位低于中 

  央任命的官吏,并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扩张势力。 

  二是“附益之法”,就是禁止一般士人和诸侯王交游,限制诸侯王的活动, 

  以达到孤立诸侯王的目的。 



① 《史记·主父偃列传》。 

① 《汉书·王子侯表序》。 


… Page 61…

       西汉一代王子侯408人,大多数是汉武帝行“推恩令”时分封的。众多 

  的列侯分去了国家和皇帝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武帝在向周边用兵期间,曾号 

  召列侯捐输,以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列侯不肯响应。汉朝制度规定,皇帝每 

  年八月在宗庙举行大祭,叫作“饮酎”。“酎”是一种在正月开始酿造,到 

  8月饮用的醇酒。饮酎时,诸王、列侯都要奉献黄金助祭。奉献黄金的数量 

  按照食封的户口计算,每千口奉金四两,称为“酎金”。“金少不如斤两, 

                                               ① 

  色恶 (成色不足),王削县,侯免国”,叫作“酎金律”。偷工减料、以 

  少充多、以次充好的事情,以前屡有发生,从未当作大事来抓。公元前112 

  年,武帝令少府严格检查酎金的重量和成色。抓住证据后,武帝以“献黄金 

  酎祭宗庙不如法”的罪名,夺去了106位王侯的爵位,占当时列侯的半数。 

  至此,王、侯二等封爵制度虽然还存在,但所封王、侯只享“衣食租税”, 

  在王国内没有行政权,封土而不治民。后来,汉人常以“郡”、“国”同称, 

  说明二者是同级的地方区划;以“守”(郡太守)、“相”(王国相)并举, 

  表明他们是同级的地方官吏。通过上述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 

  割据的局面,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2)削弱相权,建立中朝 

       汉景帝以前的丞相,大都是开国功臣,身为列侯,位高权重。所有国家 

  大事的决定,法令的制订,百官的管理,丞相无不参加,甚至有权斩杀其他 

  官吏。惠帝时曹参为相,用黄老术、不治事,日夜饮酒。惠帝叫参子曹窋婉 

                                                      ② 

  转进谏,曹参以“陛下垂拱,参等守职”为由,坚持不改。申屠嘉为相时, 

  文帝幸臣邓通在殿上不敬,申屠嘉当即严斥邓通,还责备文帝说:“陛下幸 

                                                               ③ 

  爱群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后又召邓通至相府, 

  要将其斩首。文帝派人说情,申屠嘉才把邓通放走。由此可见看出丞相权力 

  之大,以及皇帝和丞相在权力分配上的矛盾。 

       景帝时,高祖功臣尽没。景帝开始削弱丞相的权力,以功臣子列侯继为 

  丞相的陶青、刘舍等人无所称于世。武帝初,外戚窦婴、田汀啵纸尽�

  横,皇帝与丞相的权力冲突时有发生。武帝继续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皇权。 

  公元前124年,武帝打破了汉初以列侯为相的惯例,任命从“贤良”对策出 

  身的公孙弘为相,拜相后,才封他为平津侯。从此以后,功臣列侯子嗣独占 

  相位的局面结束,一般地主也可以做丞相。选用丞相层面的扩大,表明了君 

  主集权的加强,因为“布衣卿相”更为听从皇帝的旨意。 

       武帝又从贤良文学或上书言事的人当中,选拔了严助、朱买臣、严安、 

  主父偃等为郎,加以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出入宫禁,随侍左 

  右,顾问应对,参议军国大事。为皇帝掌书札的尚书受到重用,权力增大。 



① 《史记·平淮书》,注。 

② 《史记·曹相国世家》。 

③ 《史记·申屠嘉传》。 


… Page 62…

  尚书原是少府属官,其长官尚书令的秩位仅相当于县令。依照汉制,上书的 

  人须将章奏誊写两份,副本交由尚书拆阅。这时,武帝规定大臣们的章奏不 

  能直接进呈给皇帝,要先选送尚书台(尚书令的官署)。尚书认为内容可取, 

  再将正本转呈皇帝批阅,否则就“屏去不奏”。这样,重要政事决定之前, 

  丞相往往就不知道。武帝还参用宦官为中书,掌管传达文件。国家的管理实 

  权逐渐由相府向宫廷转移,丞相的权力受到削减。不仅如此,武帝还严惩有 

  过失的丞相。他在位54年,用丞相13人,其中有的“有罪自杀”,有的“下 

  狱死”,有的因过免职,只有4人善终相位。所以当武帝拜公孙贺为相时, 

  公孙贺竟伏地大哭,不受印绶。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少有的。 

        武帝任命亲信近臣为高级侍从宫,让他们同大臣辩论政事借以参预国 

  政,使宫廷机关组织不断扩大和掌握了国家实权,逐渐出现了“内朝”与“外 

  朝”的划分。《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说;“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 

  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 

  内朝是皇帝直接控制的宫廷机关,掌握了参决国家政务的权力。而以丞相为 

  首的中央政府构成的外朝,则逐渐退居为执行政务的机构。由于内朝官接近 

  皇帝,便于参与国政,所以能在国家权力机关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内朝官 

  地位低下,便于皇帝控制;再者,内朝官多是皇帝宠信的近臣,能够较好地 

  贯彻皇帝的意图,不受外朝大臣的牵制。内朝与外朝的划分,是中国封建行 

  政体制的重大变化,它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历 

                ① 

  史必然趋向 。对以后2000年的中国封建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3)实行新的选官制度 

        汉初,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 

                              ② 

  景帝以前“吏多军功”;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 

                                                  ③ 

  中、议郎等,“掌守门户,出充车骑” ,就是皇帝的侍从。汉初,郎的出 

  身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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