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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三国史-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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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温,吴郡吴县人,父允,以轻财重士,名显州郡,为孙权东曹掾。温少修节操,“英才卓跞冠群”。孙权闻之,问公卿曰:“温当今与谁为比?”大臣顾雍以为“温当今无辈”。孙权“征到延见,文辞占对,观者倾竦,权改容加礼……拜议郎、选曹尚书,徙太子太傅,甚见信重”。吴主孙权黄武三年(224年),张温年三十二时,以辅义中郎将使蜀,权谓温曰:“卿不宜远出,恐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与曹氏通意,故屈卿行。”温到蜀后,“蜀甚贵其才”。连随员殷礼都受到诸葛亮的器重。诸葛亮还同温“结金兰之好”。可是,从这时起,孙权对张温的看法却急遽变坏,“权既阴衔温称美蜀政,又嫌其声名大盛,众庶炫惑,恐终不为己用,思有以中伤之”。恰好这时,发生了暨艳试图改革选官中一些弊病的事件。事件的原由是:张温推荐吴郡人暨艳为选曹郎,至尚书,担任选用官吏的要职。暨艳为人狷直自负,不肯随俗浮沉,喜为清议,品评人物,企图改革当时选用人才不分贤愚、徇私舞弊、清浊混淆的种种恶习,于是“弹射百僚,核选三署,率皆贬高就下,降损数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位贪鄙、志节污卑者,皆以为军吏,置营府以处之”。结果招致了许多人的反对,他们用各种手法在孙权面前告状,“竞言艳及选曹郎徐彪,专用私情,爱憎不由公理。艳、彪皆坐自杀”。

  由于暨艳是张温推荐的,所以案件成为孙权加罪于张温的借口。孙权以“温宿与艳、彪同意,数交书疏”为理由,将温下狱。孙权还下令说:

  昔令召张温,虚己待之,既至显授,有过旧臣,何图凶丑,专挟异心……艳所进退,皆温所为头角,更相表里,共为腹背,非温之党,即就疵瑕,为之生论……专炫贾国恩,为己形势,揆其奸心,无所不为。不忍暴于市朝,今斥还本郡,以给厮吏,呜呼温也,免罪为幸!

  将军骆统对孙权这样处理张温,颇为不平,上表为温申理,把孙权所加给张温的罪名,一一辨驳。做为一个大臣,在专制君主面前陈述自己的意见,自然不敢虚妄,何况骆统是德才兼备的人呢?我们可以相信骆统的辨驳有其根据,而孙权所怪罪张温的事则是占不住脚的。据《张温传》注引《会稽典录》言:“诸葛亮初闻温败,未知其故,思之数日,曰:‘吾已得之矣,其人于清浊太明,善恶太分’”。陈寿在《张温传》评曰:“张温才藻俊茂,而智防未备,用致艰患”。可见张温的失败,并非他做的不对,只缘他敢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所以引起了力量大、人数多的保守派的反对。至于暨艳锐意改革的失败,也是同样情况。当暨艳不计个人得失,毅然要沙汰贪鄙时,著名大臣陆逊、朱据、陆瑁等都曾劝阻,认为事情办不通,且会招致祸患。陆逊等是从改革是否可能和个人利益两方面考虑。暨艳则只从刷新政风考虑,而不顾个人安危得失。所以张、暨的失败只能说明:(1)孙权统治集团暮气已深,虽志于改革之士亦无法有为;(2)《三国志》卷55《陈表传》言:“后艳遇罪,时人咸自营护,信厚言薄,表独不然,士以此重之”。可知暨艳不仅不是坏人,并且还为正人君子所同情;(3)张温、暨艳之遇祸,再次说明到了孙权统治的后期,孙权在用人方面的优点已逐渐由缺点所代替。

  同一时期所发生的吕壹事件,也反映了孙吴集团内部的不和和矛盾。《三国志》卷52《顾雍传》载:

  吕壹、秦博为中书,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举罪纠奸,纤介必闻,重以深案丑诬,毁短大臣,排陷无辜,雍等皆见举白,用被谴让。

  同卷《步骘传》亦言:

  后中书吕壹典校文书,多所纠举。骘上疏曰:“伏闻诸典校摓抉细微,吹毛求瑕,重罪深诬,辄欲陷人,以成威福,无罪无辜,横受大刑,是以使民局天蹐地,谁不战栗!”

  据上二条记载可知,孙权曾任用吕壹等人为校事,以监督纠察大臣。这些校事又多希旨迎合权意,因此引起了大臣们的反对。当时除步骘以外,太子孙登、上大将军陆逊、太常潘浚等都屡次向孙权陈说吕壹的奸邪倾害。潘浚甚至要在公众宴会时亲手杀死吕壹,宁愿以身当之。另外一个名叫羊衜的官吏则与大臣共同推举一位能言善辩的李衡为尚书郎,以便经常在孙权身边揭发吕壹的奸短。吕壹最后还是因检举朱据贪污失实而被杀。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原来朱据的部曲应领钱三万缗,工匠王遂将此款吞为己有。吕壹却怀疑是朱据贪污了,于是审讯朱据部曲主管吏,吏活活被打死。朱据哀怜此吏死得冤屈,厚厚埋葬了他。吕壹见朱据如此厚待死者,进而告据与吏共同作弊,据无以自明,只好坐待判罪。可是工匠王遂从中作弊的事,随后被人揭发了。于是孙权杀死吕壹,以谢群臣。从这件事看,吕壹的错误在于未曾查清真相,即咬定朱据贪污,属于纠举失实。但是大臣们反对的不仅仅是吕壹。步骘以为“小人因缘衔命,不务奉公而作威福,无益视听,更为民害,愚以为可一切罢省。”陆凯以为“校事,吏民之仇也。”说明只要设立校事,大臣就反对。所有这些,表明大臣与校事的矛盾,正是大臣(大族)同孙权(皇权)的矛盾的曲折体现。但是孙权毕竟是依靠群臣以统治万民和对抗敌国的。所以当校事被大臣抓住罪证后,孙权即杀掉他,以安抚大臣。说穿了,吕壹事件也只是体现了孙权猜防大族与大族维护自己政治、经济特权的矛盾而已。  
 



三、皇位继承人问题与陆逊之死


  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孙权为吴王,立长子登为王太子。黄龙元年(229年),权称帝,都建业(今江苏南京市),登为皇太子。太子官属有诸葛恪、张休、顾谭、陈表等;宾客有谢景、范慎、刁玄、羊衜等,“于是东宫号为多士”。登生母身分低贱,连其姓氏都未见于史册。孙权所爱王夫人生子和及霸,登常有让位于和之意。孙权赤乌四年(241年)登死。下一年,权立和为太子,不久,封霸为鲁王。权之爱霸,更甚于和,对霸的待遇,同太子没有什么两样。因此,和、霸不睦,大臣也分为二部,比较正派的大臣如陆逊、诸葛恪、顾谭、朱据、屈晃、滕胤、施绩、丁密等维护太子,公主鲁班(孙权宠姬步夫人所生的长女,嫁给全琮)、全琮子寄、杨竺、吴安、孙奇等则想依靠鲁王捞取政治上的好处,所以拥戴霸而“谮毁太子”。一次,权得疾,遣太子到长沙桓王孙策庙祈祷,太子妃叔父家离庙很近,乃把太子请到家中。公主鲁班闻知,乃向孙权进谗,言太子不去庙祷告,却往妃家计议,于是和宠益衰,两派大臣的争斗也更厉害。孙权认为“子弟不睦,臣下分部……一人立者,安得不乱”。乃废太子和,赐鲁王霸死。另立所爱潘夫人幼子孙亮为太子。

  以上的事,不只是立谁为太子的问题,而是孙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复杂的反映。其中最突出的事例,可以拿陆逊同孙权的关系来说明。前已叙及,陆逊是跟随孙权时间较久、功劳很大的大臣,孙权早时把孙策之女嫁给了陆逊。吕蒙死后,陆逊成为抗拒魏、蜀二国的主要支柱。但孙权对陆逊的重用,主要在军事方面,始终没有交给陆逊军政大权。最后权令逊代顾雍为丞相时,虽口头上说:“有超世之功者,必应光大之宠,怀文武之才者,必荷社稷之重”。但事实是:孙权既不听从陆逊屡求保安太子、黜降鲁王之谏,又相继流放陆逊外甥顾谭、顾承、姚信,诛亲近陆逊的吾粲。孙权更“累遣中使责让逊”,使逊“愤恚致卒”。逼死了陆逊。

  孙权所以逼死陆逊,决不只是因逊维护太子的问题,主要症结在于权认为逊对其统治已构成威胁。根据当时情况,权所以疑忌和逼死逊,约有以下四个原因:

  (1)逊“世江东大族”,从祖康,庐江太守,康子绩,郁林太守,绩从子瑁,选曹尚书。逊族子凯,建武校尉,凯弟胤,交州刺史。陆绩外甥顾邵为丞相顾雍之子,任豫章太守。顾邵子谭为陆逊外甥,任左节度,加奉车都尉。谭弟承,奋威将军。逊外甥姚信,太常。可见逊家族姻亲甚为显赫,此为孙权忌逊原因之一。

  (2)吕蒙死后,逊一直镇守武昌,声望至隆。吴国权要,上自太子登,下至步骘、诸葛瑾、潘浚、朱据等将相都与逊交好,特别是逊功高震主,为权所畏忌。到孙权统治的后期,三国疆域大致已确定,权对外攻虽不足,守则有余。即无逊,亦可划江自保,无何重大危险。所以权只让逊做了几天丞相,就借立太子事,悄悄地逼死了他。

  (3)孙权为身后之计,怕嗣主驾驭不了逊,所以逊等越是拥戴太子和,孙权越疑惑不安。权在逼死逊之前,先剪除其亲党。以后孙权虽然立了幼子亮为太子,但挑选的首辅,却是资望较浅、社会关系比较单薄的侨居大族诸葛恪,就可以说明孙权是不愿从陆、顾等枝叶繁茂的江东大族中选择辅政者的。从史书记载上看,孙权于武多文少的吕蒙、淩统、朱然等病死后,极为哀悼伤怀。可是他不仅逼逊致死,并且还追诘逊子抗。这不是由于猜忌逊,还是什么呢?

  (4)还有一个不易被人们发觉的因素,即逊为孙策之婿,权最初将策女嫁给逊时,当然是为了加强君臣间的关系,但当逊功高震主时,这门亲事便转化为双方关系的不利因素。权的江东基业本来是从兄策手中继承的,但权对策子并不与己子同样看待,陈寿即认为权对策子有亏待之处。寿在《孙策传》评曰:“割据江东,策之基兆也,而权尊崇未至,子止侯爵,于义俭矣”。孙盛还为此替权辩护,认为这样作,是为了“正名定本,使贵贱殊邈,然后国无陵肆之责,后嗣罔猜忌之嫌”。孙盛这种看法,是迂阔而不切合事实的。权既定孙和为太子,又给孙霸以过分的待遇,使之觊觎太子宝座,还谈得上什么“正名定本,使贵贱殊邈”呢?孙权诸子虽孩提亦封王,而策子却终身为侯,不是亏待是什么呢?这一点,连权本人也是不无内疚的。史言:“吴主寝疾,遣太子祷于长沙桓王庙”。权病了,不向其父武烈皇帝坚祷告,却偏向兄长祷告,正说明权内心隐处也觉得对不住创业的兄长,怕他怪罪,所以才有此举。权之猜防逊,不会与逊为策婿毫无关联。陈寿拿权与句践相比,正是他识见高超之处。非深知权之为人,固不能道此。

  因此,我们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孙权与陆逊两人的矛盾乃是君主专制与权势大族矛盾的体现。孙吴统治集团内部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加剧、导致了吴国的衰落。  
 



一、曹丕、曹睿的统治


  曹丕,字子桓,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187年)。建安十六年(211年),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做其父丞相操的副手。建安二十二年,立为魏王太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操死,丕继位为魏王。十月,丕代汉为帝,即魏文帝,国号魏,建都洛阳,丕先已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代汉后,又改是年为魏黄初元年。丕在位六年而死,寿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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