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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春秋大义-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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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用意如何呢?当然就是表彰季札,认为这小子虽然出身于夷狄,却大有诸夏之风。
    《公羊传》说:当年季札他爸吴王寿梦一共生了四个儿子,季札排行老四。大家都很喜欢老四,很想把位子传给他,可这么做又实在是坏了规矩。怎么办才好呢?后来有了主意:现在老大正作国君呢,那就立个规定好了:等老大死了以后不能把位子传给自己的儿子,而必须传给老二,然后老二传老三,这样一来,总有一天会传到老四季札那里。
    事情还真就这样发展下去了:老大死了,老二接班;老二死了,老三接班;老三死了,老四……老四跑了!
    要说这老哥儿仨都够义气的,为了让君位赶紧传给老四,他们天天祷告。——我们一般人祷告个啥无非是求老天爷保佑升官发财、长命百岁,可这哥儿仨恰恰相反,都祷告说:“老天爷啊,您要是保佑我们吴国,就快给我们几个降下灾祸吧!让我们赶紧死了,好给老四腾位子!”
    单是祷告还不够,这哥儿仨整天是上山擒虎豹,下海斗蛟龙,专捡危险的事做,活生生地为“作死”一词下了完美的注脚。
    老哥儿仨就这么忙活了多少年,好容易如愿以偿地死光光了,可老四却还是不肯配合,趁人不备,逃之夭夭。
    这可怎么办?总得有人作国君吧?
    老四风格高,可风格高的人永远都是少数,结果,老三的儿子就接班了,这就是著名的吴王僚。等国内政局尘埃落定之后,老四季札这才没事人似的回来了,参见新任吴王,承认了他的统治身份的合法性。
    按说季札都点头了,别人也就没什么可议论的了。可是,老大的儿子公子光不干了:“如果照爷爷的遗愿,现在应该是我四叔季札接班,就算四叔这人淡薄,那也该轮到我接班呀,凭什么是我堂弟得了便宜呀!”
    ——暂停一下。故事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想:“这都是真事么?老哥儿仨又是祷告,又是作死,这种违背人性的事怎么可能呢?”
    这个怀疑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们如果把“祷告”和“作死”的情节去掉,看到的可能就接近当时的真相了——或者再说得保守一些:即便这哥儿四个的事情对于严肃的历史读者来说未必值得当真,但故事所传达出来的“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却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客观实际。
    一般认为,母系社会里(假如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母系社会的话108),血统是按女性一方来计算的,所以,当一个男人死后,他的财产(如果有的话)应该优先传给他的兄弟姐妹,而令我们现代人难以想像的是:他自己的子女却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死者和他的兄弟姐妹都是一母所生,而死者的子女却是死者的妻子所生,这两类近亲在母系社会的血统里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
    母系社会听起来好像非常古老,其实即便在进入父系社会之后,母系时代的一些传统并不是马上消失的。商代的国君继位就是以“兄终弟及”为主,武王伐纣之后,商人的遗民国家宋国也依然保留着这个传统,就连大圣人周公的封国——根正苗红的鲁国——也有“兄终弟及”一说(前边庆父那个故事里刚刚讲到的),那么,在荒蛮的吴国,这老哥儿四个的故事也许真的是诞生得合情合理的。
    较真的人可能还会穷追不舍:“就算是‘兄终弟及’,如果君位传到了最小的弟弟,等最小的弟弟死了,又该传给谁呢?”
    换到季札时代的现实状况,这个问题就是:“当老三死了之后,老四季札拒绝继承君位,那么,按照‘兄终弟及’制度,在最小的兄弟季札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合法继承人到底是吴王僚(没即位之前称作公子僚,为了减少阅读的麻烦,就一直叫他吴王僚好了)还是公子光?”
    这事还真不好说,按照王国维的研究,殷商的继承法是以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而父死子继的规矩却是等父亲这一辈的哥儿几个都死光了以后,由最小的弟弟的儿子来继位——如果这个规矩一直绵延到周代的话,绵延到南方不大开化的吴国,或者说,吴国还保持着相对于中原诸国更为原始的习俗的话,那很有可能吴王僚才是真正合法的继承人。
    ——这只是一个推测而已,也存在其他的可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辈社会学家斯宾塞研究澳洲的土著部落,发现了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的“兄终弟及”制度:头领死了,位子传给最大的弟弟,依次往下传,继位的除了亲弟弟之外,还包括父亲的兄弟的儿子们(也就是堂兄弟。注意,现在很多人已经分不清“堂”和“表”的区别了:大体来说,父亲这支叫“堂”,母亲那支叫“表”),如果依次继承下来,所有的兄弟,包括所有的堂兄弟,都死光了,这时候该由谁继位呢?
    ——由众兄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位的长子继位。然后,又是新一轮的“兄终弟及”。
    如果这个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那么,吴王僚是老三的儿子,在季札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合法继承人就应该是老大的儿子公子光。
    我们如果这么一捉摸,就会发现公子光的想法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我们都这么想,那公子光自己就更认为自己有道理了。公子光是个狠角色,决心靠自己的力量去寻回公正——是的,如果从正当的途径无法取得失去的公正的话,那么,使用一些阴险卑鄙的手段也是很容易被原谅的。
    公子光的确很容易就原谅了自己。他接纳了一位落魄的楚国政治犯,这就是史上第一位大汉奸(严格说是大楚奸)伍子胥,伍子胥为公子光介绍了一位叫做专诸的勇士。这段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了:专诸以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公子光如愿即位,是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庐。
    ——等等,我们先想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公子光,你会在杀死吴王僚之后就宣布自己当国君吗?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那我建议你最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历史的经验一再告诉我们:越是卑鄙的动机,就越是需要正义的口号。公子光刺杀吴王僚,他该怎么向大家解释这个事情呢?宣传口径必然会是:“伪吴王僚是个破坏了吴国君位继承传统的僭越分子,他的吴王身份是不合法的。为了维护传统,为了申张正义,僭越者必死!打倒伪吴王僚——!”
    作为旁观者,大家现在可能会像当时吴国人一样,对公子光的这番表演嗤之以鼻:“小样儿的,装什么大瓣儿蒜,谁不知道你小子就是想夺权呀!”
    但公子光一脸正色地说:“你们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夺权,我所做的这一切完全是为了维护咱们吴国的传统,为了申张正义!”公子光说到做到,很快找来季札:“四叔,我杀了伪吴王僚这个僭越分子,就是为了给您扫清继位路上的障碍。四叔您在吴国众望所归,您又是真正的合法继承人!四叔,我求您了,继位吧!”
    ——原来公子光这是路见不平啊?!
    当然不是。谁都看得出来季札不会接受君位,谁都看得出来公子光只是做做样子。但是,这个“样子”是必须要做的,因为做了之后,按照吴国的君位继承传统,公子光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君位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不做这个“样子”,那他至少在名义上永远都是不合法的。
    这个“样子”还有另一层作用,就是给了吴国贵族们一个台阶。——要知道,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这到底也算是弑君,何况吴王僚必然是有一批死党的。现在,吴王僚已死,公子光已经夺权,这是既成事实,改变不了。设想一下,假如我是当时吴国一位还算比较正直的贵族,我会一方面觉得公子光弑君作乱,应该反抗他才对,可人家手握大权,发难反抗只能是自投死路;可让我公开拥护公子光吧,拥护一个弑君者毕竟说不过去。唉,真是为难啊!
    ——现在好了,公子光请过了季札,那就意味着:第一,季札放弃了继承权,所以公子光作国君当之无愧,应该拥护;第二,天塌下来有高个子撑着,在这件事上,季札就是那个高个子,连季札都不追究公子光,我还犯得上么?
    所以说,公子光没有立即即位,而是去请季札,这真是一个深谙人类心理的好策略。
    可能还是有人会问:“公子光请季札,这明摆着是玩虚的,谁看不出来呢?这不是掩耳盗铃么!”
    不错,这还真就是掩耳盗铃,但很多时候,盗铃的人非但不傻,反而绝顶聪明,也正因为绝顶聪明,他们才会一边盗铃,一边掩耳,而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盗铃,却一个个都仿佛视而不见——为什么呢?因为他一掩耳,大家也就得了台阶,心照不宣地借坡下驴了。
    可能有人还有疑惑:“公子光耍的这是权谋,就算真要维护继位传统,也不该采取暗杀手段啊。季札为什么不去追究他呢?季札号称贤人,难道对弑君者就不闻不问吗?”
    是呀,季札如果不去追究公子光的弑君,又何以为贤呢?
    公子光玩的是权术,《公羊传》宣传的却是仁义。《公羊传》这样记载了公子光去请季札的那一段:
    ……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109
    公子光刺杀了吴王僚之后,先去找到季札:“四叔,这王位本来就是您的,现在给您空出来了!”
    季札拒不接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如果我从你的手里接受了君位,那我就成了你篡位的同党。按说我该杀了你,可是,你杀了我哥,我再杀你,那岂不是父子兄弟之间互相杀来杀去没个完嘛!”于是,季札既不接受公子光的“美意”,也不追究公子光的罪过,自己跑到延陵这个地方独善其身去了,一辈子没再踏入过吴国国都。君子评论说:季札不接受君位,这叫“义”;不杀公子光,这叫“仁”。
    ——插一个小问题:如果读书仔细,你会发现季札那句话有个疑点。什么叫“你杀了我哥”(尔杀吾兄)呢?公子光刺杀的吴王僚明明是季札的侄子,怎么这里说成哥哥了呢?
    这就是文献记载的互相冲突所致。我上边讲的那个四兄弟的故事版本是比较流行的说法,《史记·吴太伯世家》大体就是这么说的,而《公羊传》则认为吴王僚是吴王寿梦的“长庶子”,也就是吴王寿梦小老婆所生的所有孩子中的老大,那自然和季札是兄弟辈的。其他文献也各有各说,反正这一家人的关系不是那么清楚的,我这里就不作详辨了。
    《公羊传》认为,《春秋经》又称“吴子”、又提名号地来褒奖季札,是因为季札有仁有义,符合贤者的标准。我们从这里再次看到了儒家“以家族纽带为第一”的重要原则,看,为了避免父子兄弟持续相杀,就连弑君者也是可以不予追究的。
    现在可以归结一下了。让我们像董仲舒一样,把“鲁季子追庆父”和“而吴季子释阖庐”这两件事并列来看:同样是弑君,但庆父该杀,公子光(阖庐)不该杀。这就像前一对例子一样:同样是欺骗三军,但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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