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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死者迷途-第46章

小说: 死者迷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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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这日,兵骑蹄声一响,我便照常钻进了山中,运气竟然好到遭新手围堵。
  
  “二位可别再往前走了!”一看这二位怯生生的模样就知是新手,何奈月事缠身,绞的我腹痛不已,哪里还有气力逃开。凭着演技,我颤抖着削光了肉的手指摸出了钱袋,又吃力的掷给他们。旋即,嘴上又讲:“钱财只管拿去,小的我患有麻……麻风……”我故意猛咳起来,脸色一会赤红、一会惨白,轮番轰炸着匪徒的意志。
  
  谁都知道麻风病会转染,染上了自然生不如死。
  
  匪徒胆大地啐了我一口,嫌弃地捡了荷包。正要离开时,却不知是谁大喝了一声。我暗道不妙,果然,两匪徒已经吓红了眼,拔刀奔过来,勒住我脖子就冲着对方叫骂。
  
  来人岿然不动,气场之大,吓得那赖皮赖脸的贼头激动不已,于是他一个冲动便朝我大腿上来了一刀。嘶……我顿时疼的欲哭无泪,欲骂无词,只能腹诽,腹诽!骂这多管闲事的祖宗十八代,骂他生儿子没□。你说我怎么就摊上了这位大侠,破财免灾,他难道不知其中道理?之后他犹如恩人般救下我,我却不放他走了
  
  既然事情可以扭曲成这样,乞丐之死也无须猜疑了。
  
  那日,我就这样傻呵呵的迁想妙的,拄着削的光溜溜的木棍又走了好几个钟头。转过弯,忽见前方人仰马翻,乱作一团。待看清是昨夜同宿的马帮时,我才走了过去。
  
  马帮小厮路过身边时,我便问道:“怎生的?遭劫道了?”
  
  “还不是。嘘……待会再讲。”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飞跑过去帮忙装载东西。看这一行人,好歹也有几个彪形大汉充着场面,想要劫的这般干净倒实属不易,除非……除非是被马骑利器团团围住。这一想,我立马低头——马蹄蹂躏过的痕迹还在。
  
  我瘪瘪嘴,也上前帮忙。这么几车几骑的东西,丢了也怪可惜的。怪?也只能怪那些劫匪太目无王法、仗势欺人。至于马帮,回去后仔细反省反省即可,没必要在这些力所不能及的事儿上穷操心。谁知马帮竟不准备折返,仍然朝着目的地前进。队长见我踊跃帮忙,马车又空着,索性让我搭上了马车,行到哪里算哪里。
  
  “你也看见了?”
  
  小厮曾二狗与我同车,见我问起乞丐的事,便沉下脸回答道:“你猜是谁干的?”
  
  我坏笑着摇头。
  
  “昨完那小媳妇的男人。”他凑近我说道。
  
  “为何?”
  
  “还不是因为那乞丐眼睛乱看。唉,多好的小媳妇啊!这些山贼也忒狡猾了,混在草棚里竟然躲过了队长的火眼金睛。这下小媳妇、大财货都背上了山,还不美死他们!真,真,呸——真他妈阴损!”小厮一个劲的搓鼻头,骂完最后一句便狠狠的放下了手。
  
  “你是说……”我噤声,一阵后怕。
  
  不光不能乱动,乱看乱瞟也是会招来杀身之祸的。一个人,要审时度势,要八面玲珑,要死皮赖脸,要长心眼,要恭维,要面似草包、内揣双刀。以前的高尚情操已经不合时宜了,义务工作?还是等到解决了温饱后再讨论细节吧。
  
  呵呵……我收敛了思绪,闭上眼,在黑暗里挤出了一滴泪。
  
  破晓,我啃过窝头便混进人群里出了破庙。赶路是件即无聊又危险的事,中午在哪里吃,晚上在哪里睡都须要绞尽脑汁盘算计划。我无门无路,一个月来在这上面来吃尽了苦头。要么挨饿,要么受冻。现在已近初秋,身上单薄的短打衣衫早就抵御不了微寒,农家的棉衣大多又买不来,只有等到进了城再考虑。
  
  说起可笑,银子这东西,在这样的荒郊野岭只能加大载重和危险系数。
  
  可到了城里,譬如溢州——溢州城池不大,关卡舍得又稀又松,只要登记姓名身份便能进城。我臆造了个姓名,在溢州待了足足一个礼拜,直到看见了追兵我才购船票去了雷州。
  
  心里其实蛮想待在溢州的,即小又温馨,最差的旅馆也坏不到哪里去。而诸如雷州这种大中城市,我却毫无兴趣。在船上时,我就已经开始质疑自己的决定了。我内心喜静,安逸又恬静的生活最对我的胃口,可——自由和山巅上的空气相似,对弱者都是吃不消的。想要消化,只能变强!
  
  物价上,雷州比溢州高了不少。余银不足再加上我周身闲的发蔫,于是,找工作一事被顺理成章地提上了工作日程。以前的经验只有义务工作,其他的……说实话,从没想过。
  
  因为早就申明了时间做不长,我从应聘账房降到了跑堂、从跑堂降到杂役、从杂役降到洗碗工,竟无一家愿意收下我。一天下来,药店、饭馆、集市、甚至政府打更的,都通通拒绝了我。真是世事难料啊,我一重点大学秘书系‘身怀三证’的大学生竟会处处碰壁。
  
  “老板,你相信我,我算账很有一手的,诶!孙老板!”这日,我照常被轰出了店门。
  
  我倒没有感到备受打击,只是进一步了解了古人对‘固定人口’一事是如何如何的看重。得了!工作的话,到了光征大城再说吧。盘缠的事急也急不来,倒不如早点走,对!马上走,赶紧走,省得在此地烧钱、烧心又烧肺。这般想着,我立马回客栈结了房钱,确定好路线便扛上包袱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往城门走去。
  
  忽闻雷州湖边人声鼎沸,身后更是如千军万马般拥来了看客,将我挤上了湖边的栏杆。
  
  雷州湖——沁芍塘,一湾造作的鬼哭狼嚎的水泊,里面停泊着的画舫更是处处透着铜臭,让人不爽。
  
  身边人头攒动,呼喊叫骂比比皆是,腋臭汗臭害人害己。我皱着眉直往外围挤,却听见船舫里阵阵鼓声。也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众人便都往湖中亭台走去。此时,我手中的包袱不偏不倚地被前方的两人夹住了。我怒火丛生,没将包袱扯回来倒反跟出去几米。
  
  “我擦——”没等到我破口大骂,他们已经欢欣鼓舞的跑向了画舫。
  
  “到底是什么事?”我气呼呼的夹着包袱,抓住一人问道。
  
  “才子评文,五十两白银的压纸扎呀!”
  
  “压纸扎?”
  
  “就是彩头,奖金啊!”
  
  那人不耐烦的解释着,一溜烟又进了画舫。
  
  奖金?我算听明白了,不就是个会诗赛嘛。看看也无妨,于是我费了好一番唇舌才进到画舫。说起画舫,不过是建于沁芍塘中心的大船,再形象些,就是漂浮在水泊中的大模板。我考究着画舫的制作工艺,舫内却已经各就各位了。倚着船柱,我看那几位公子拽文评词,好不无聊,便早不早挤将了出去。
  
  我摇着头正要下船,迎面却走来一位翩翩公子——王筑。
  
  天啊!完全没预兆就这样碰上了。我敏感的一颤,直视过去。他似乎也狐疑的打量着我,眼里除了穷酸秀才的傲慢和不屑竟然别无他物。顷刻间,物是人非的思绪命中要害,激起的愤怒感则填满了心头,我愤恨地转身看向他的背影,又跟了上去。他被众人迎进坐下,眉目间非喜非怒的模样还未看清,便被人头遮挡了去……之前还听鸢因提起王筑,说最后他得了《洪正真有才》的第二名,也算名声大噪。
  
  突然想到三年前的种种,我不禁驻足,讶然暗笑。你呀你,无端端的烧起妒火又能怎样,如果你要这些名利,又何必潜逃。罢了,走就成!我飘飘忽忽,不甘不愿的往后退去。
  
  “田地,田……”
  
  听见有人这样喊,我无奈地侧过脸。一看,果然是马帮的曾二狗,也只有他才能如此理所应当口无遮拦的称呼我。这曾二狗,当初曾私下与我摆谈,说回乡之期不远,想必现已脱离了马帮,正逍遥自在盼归家了吧。
  
  想也没想,我便悲从中来,但又不得不调整好表情,笑开一张市井脸,福礼吐字:“是曾兄啊!没想到又让我给碰上了,实在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呀!怎么的?舍不得走啦?”
  
  “唉,不提了!南边要打仗,招起兵来跟抢似的,我姨娘捎信给我让我千万别回去。你说说看,现在兵和匪都一个模样了,还让人怎么活?!得!赶明儿我就上山给那些乌龟王八蛋下力去,照样跟兵爷没两样。你说是不是?”他哈哈一笑,又搓起鼻子来。
  
  曾二狗比我想象中要豁达的多,回家这件天大的事一再耽搁,嘴上却还尽量的自娱自乐着。我佩服,也难得真诚的为他不值。
  
  “田弟你来,哥介绍几位兄弟给你认识。”
  
  他拽我的手臂,三挤两蹭便进到内圈,拉过两个高大的男人一一向我介绍。
  
  “这位是金卫中,叫中哥。”
  
  “中哥好。”
  
  “这位爷你可要记好了,城守领将,赵纯。”
  
  “纯,春哥?”
  
  咯吱一声,心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坍塌下来。爆笑铰断肠,黑线塞满脑。我早就说过像这样称兄道弟要糟要糟,就凭他曾二狗,我田妏,现在又来了个赵纯。呼兄弟,只有一个‘文胸’;呼哥弟,‘春哥’‘曾哥’还外带一‘田地’。
  
  ——2010。01。24——

《死者迷途》廿某某 ˇ诗赛ˇ 最新更新:2010…01…25 11:11:11

  “怎么了?”纯哥满面黝黑,见我质疑,便问道。
  
  我嘿嘿的笑着,纳福道:“没事没事。小弟田文,初到贵宝地还望中哥纯哥关照,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于是,我赶紧摸出两支制作精良的卷烟递了过去。
  
  收礼的两人还正在纳闷,曾二狗却已经欣喜的夺过了一支,欢天喜地的道:“臭小子,又搞了这么多,再给哥几根。噢,哥几个没见过吧,这叫香烟,香烟对吧?”他像模像样地嗅嗅牛皮纸包的烟杆,对我龇牙咧嘴的笑笑,又朝他们竭尽所能的解释起来:“这东西可带劲了,一会儿出去试,到时候包哥几个满意。”
  
  城守纯哥也试探着闻了闻,随后慢腾腾和一旁的中哥相识点头称好。
  
  别怪我毒害古人,若是古中国,我没哪能耐,可既然有烟草,我又何必不利用利用呢?何况还是下了大力气才得来的。卅环离开那天,我拖着好的差不多的腿出了山洞,正焦急地往山下走,突闻呼救声,一个激灵加快了步伐。不能救救不了,慌张起来,谁料竟然一骨碌滑下山去。
  
  皮开肉绽事小,粉身碎骨就不好看了。当时,身子在陡坡上不断往下滚,我只好掏出短刀往地里插,最后,总算在千钧一发之际将其□了土里,稳住身体后,在慢慢爬向了较缓的一方。
  
  抵达后,气还没吐匀,呼救声已近在耳旁。
  
  呵……于是乎,我顺手将那位困在山崖边采药的村姑救了上来。她自是千恩万谢,见了我的腿伤和一身的邋遢便硬拉着我回她家。
  
  曾二狗碰了碰我,问道:“别发呆呀?我看你小子肚子里也有点墨水,对这些不感兴趣?”
  
  “抬举,绝对是抬举。”我抱拳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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