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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子明探案:花心丈夫之死-第3章

小说: 子明探案:花心丈夫之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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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糊涂、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吧。后来警方又问及11月13号晚上她的行踪,她表现得很平静,她说,下班后她就回到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自己租住的公寓去了。由于当天下午曾与两个女同事有约,晚上要在《金满屋》酒吧聚会,所以在家吃完晚饭后又出门了。她记得,到达《金满屋》酒吧时大约还不到8点,一直到晚上11点左右才离开。
  警方也曾找过那两位女同事,她们都异口同声地一致证实了胡玉明的说法。因此,胡玉明根本就没有犯罪时间。
  但是,是否会有什么其他男人因为追求胡玉明不曾得手,继而迁怒于刘历文而将其杀害呢?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一切将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第三个女人就是死者的发妻司马玉茹了。刘历文一而再地拈花惹草,必定会激怒妻子。那么,她会不会因爱成恨而狠下杀手呢?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目前的情杀案件之中,不是有许多例子都是这样的情况吗?况且,司马玉茹又无法提供当晚8点半至9点半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据她自己供述,她整个晚上都在她家马路对面的路边木栅栏上坐着,眼巴巴地望着自家的窗户,可是她又无法提供任何证人。况且,倘若她一时动了杀机,穿过马路入室行凶,不也是很容易的吗?可是,倘若没有帮手,她也是无法将丈夫捆绑起来的。
  综上所述,下一步的调查重点理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最近出现在附近地区的流窜犯进行广泛调查,寻找其他的类似作案线索,可以倂案处理。
  第二,围绕司马玉茹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进一步调查。
  第三,对死者最近的所有活动加以调查,寻找其他的可能线索。
第五章
第五章 
  司马玉茹近几日住在表妹蔡晓蓉家里。
  虽说是住在表妹家里,但也只不过是晚上在那儿睡一觉而已。一方面由于近一段时间《飘飘然》公司确实忙,另一方面她也不想过分打扰表妹,所以每天白天她都在公司里呆一整天,连中餐与晚餐都在办公室吃盒饭,最多也只在表妹家吃一顿早饭。
  司马玉茹的心情是越来越坏了,这倒并非是由于寄人篱下的缘故。表妹比她小六岁,性格开朗、活泼,待她就如同亲姐妹一般;主要是由于警方对丈夫的命案侦破至今毫无进展,而且居然还怀疑到她自己头上!据说,她周围的邻居及朋友,以及她所任职的《飘飘然》公司里有不少职工都曾接受过警方的调查询问。虽然警方从来不曾说过任何对她表示怀疑的话,但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一种氛围:仿佛她就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近来甚至于有些熟人远远看见她竟然特地绕着道回避,真是岂有此理!
  虽说是丈夫曾经对自己不忠诚,但毕竟已经在一起生活了5年。前一段时间每当想起丈夫的婚外情,她总是咬牙切齿的,恨不得他立即死了才好。但是当丈夫真的死了之后,她又想起丈夫的种种好处来。更何况她这次对丈夫与胡玉明之间婚外情的怀疑并未被证实,没准儿那全是自己的臆想和猜测呢!倘若果真如此,岂不是平白无故地冤枉了他?虽说前两年丈夫与王潇萍那个小贱人之间确有其事,但这世界上又有几个男人能够始终如一地为妻子守身如玉呢?自己闹了几次,丈夫不就与那小贱人断了吗?这样一想,前几年丈夫对自己种种温柔体贴的情景又重新出现在她的脑际。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5年的夫妻恩爱她又如何能够轻易忘却呢?
  今日是11月19日,丈夫已经死了6天,可是警方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难道就要这样一味地等下去?不行!丈夫不能白死,凶手必须严惩!令她哭笑不得的是,现在警方居然怀疑到她的头上!别说是为了丈夫那屈死在九泉下的冤魂,即使是为了还她自己一个清白,也必须设法将此案查清!
  可是,司马玉茹又想道,自己仅仅是一个服装公司的会计,只懂得一些财务方面的知识,对破案方面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又如何能够将案子查清呢?
  她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前些时报纸上曾经刊载过警察学院资深教官陈子明的破案事迹,当时曾在本省轰动一时。如能请到此人参与侦查,何愁丈夫的命案不能告破?但是,像这种名人,势必很忙,他肯不肯接这个案子呢?
  这天晚上下班后回到表妹家里,司马玉茹向表妹提出此事,希望征求一下她的看法,没想到表妹立刻笑道:
  “玉茹姐若是想找陈子明,何不早些儿告诉我呢?”
  “怎么,你认识陈子明?”司马玉茹的眸子中立刻闪现出希望的火花。
  “他是个大名人,我又如何有机缘认识呢?但是他那有名的女弟子李毅然你听说过吗?她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为什么不去找她帮忙呢?”
  姐妹俩当即商定,立刻就去找李毅然!

第六章 
  今天是11月21日,陈子明上午虽然没有课,但是他起床很早,没到六点就洗嗽已毕,端端正正地坐在写字台前,聚精会神地阅读一叠卷宗。那是李毅然昨日傍晚刚刚送过来的,据说昨天她为了这些卷宗忙了一整天。她说是受了一位老同学之托,希望子明老师能尽快看完这些卷宗,以便决定到底参不参与此案的侦破,及早给对方一个肯定的答复。
  此案就是发生于本市玉湖路327号公寓楼403室的杀人案,死者刘历文,生前是鸿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安部副经理。
  陈子明将全部文件看完之后,就开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他一边抽着烟,一边慢慢地踱着步,从东头踱到西头,再从西头踱到东头。他细细咀嚼文件中所蕴含的几个疑点。
  现在有关警方主要调查的方向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死者的妻子司马玉茹。照表面情形看,她既有杀人动机,也有杀人时间,因此被列为首要嫌疑对象。其二则是可能的流窜犯罪分子作案。在陈子明看来,以上两个方面的可能性虽然至今尚不能完全排除,可是案卷中存在的几个疑点却使他将注意力首先转向其它方面,尤其是与死者有着暧昧关系的年轻女大学毕业生胡玉明。
  首先令陈子明感到不解的便是那奇特的杀人方式。对于一般的杀人犯而言,杀人方式理应越简单越好。第一,简单而快捷的杀人方式不但可以节约时间,而且留给警方的线索也很少,对于罪犯本身当然有利。第二,简单就意味着痛快,这可以给某些心理变态的杀人者带来一种特殊的心理满足和感官刺激。你看!只需自己一个简单的动作,对手就一下子失去了生命!而凶犯则从这个动作中体验到自己的强大,仿佛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么,玉湖路杀人案中的凶犯为什么要采取这种特殊而难解的杀人方式呢?他肯定不是随意选择的,他这样做必定有他自己的理由。
  一般而言,奇怪而令人不解的杀人现场往往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罪犯可能是一个心理变态者,他对现场的布置可以使得他内心深层的某种长期以来一直被压抑的欲望得到某种程度的发泄或满足。其二是,杀人者有意对警方进行诱导,使警方在侦破过程中误入歧途。那么,本案应该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另一个令陈子明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便是关于那年轻貌美的女大学毕业生胡玉明。根据案卷所述,即便是她与刘历文之间尚未发展到情人关系,但至少也可以归之于异性密友的暧昧关系吧。作为一位条件优秀的年轻女性,她选择男友的条件无非有以下几条:要么是对方财力雄厚、或者是掌握着某些实权,要么是对方美若潘安、风度翩翩,要么是对方知识渊博、才思敏捷。当然,也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比如是一见钟情。可是,考虑刘历文的各方面条件,几乎可以说是无一是处,胡玉明又为什么对他情有独钟呢?而最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们俩的密切关系刚刚建立了十几天,刘历文便惨遭杀害了。陈子明本能地想到,其中或许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那秘密则可能是本案侦破的关键契机!
  陈子明一贯的思维习惯是,如果存在不自然的或者是看起来别扭的现象,其背后就很可能隐藏着重要的玄机!
  可是,倘若凶手真的是胡玉明,有两个问题必须要得到合理的解释。
  第一个问题是,据警方的案卷中所述,刘历文的死亡时间已经确定为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而那段时间胡玉明正与本公司的两个女同事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并且在那儿一直逗留到晚上11点才一齐离开。而且,这一点已经得到了那两位女同事的证实。因此,从表面上看来,她根本没有犯罪时间。倘若她真的是凶犯,那么她又是如何做到既杀了人、又能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呢?
  第二个问题是,刘历文是处于被捆绑状态而死亡的。如果胡玉明是凶犯,她又是如何控制住刘历文的呢?据案卷中所述,刘历文虽然比较干瘦,但是他颇懂得些拳脚,即使是一、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胡玉明区区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够轻易地使他就范呢?而且死者的体表并未发现任何打斗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她会不会在吃晚饭时让他吃下了某种安眠药或者是麻醉药?如果的确是那样的话,从吃晚饭的时候算起,到他死亡时,只有两个多小时的间隔。对于绝大多数常用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而言,它们在人体内总有一段滞留时间,不至于消失得太快,而现在的仪器检测方法又非常先进,因此在死亡后理应能够在死者的血液中发现上述那些药物的痕迹。可是,据法医的检查报告,在死者的血液里根本不曾发现任何种类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的一点点成分!甚至于连酒精成分也不曾检测到!这又是为什么呢?
  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前些时候本市出版的临渝法制报上曾经刊载的一篇文章,该文介绍了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肌肉松弛剂,它能够使人全身的肌肉麻痹,但又毫不影响人的意识和思维。倘若剂量过大,则会使人呼吸肌麻痹而死于窒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旦进入人体,一分钟就会发挥麻痹肌肉的作用,两分钟内其麻痹作用达到高峰,五分钟后作用消失。最最关键的是,本品在血液中几分钟内就会被血液中的酶系所分解,迅速变成多种很小的小分子化合物。况且其代谢产物非常复杂,所以在一般的尸体检查中很难找到中毒的证据。
  难道她也曾读到过那则报道,而且是使用了那种特殊的药品?陈子明不禁立即感到有些儿毛骨悚然了,她一个大学刚刚毕业才两年的年轻女孩儿,怎么会敢于使用那种药品呢?不过,她是化学专业毕业的,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是,据法医报告,死者明明是死于氰化钾,再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是首先使用小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至于使刘历文死亡,但却足以使他全身肌肉麻痹而失去反抗能力,这样,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对犯罪现场进行布置,然后再使用氰化钾使其死亡?
  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般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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