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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醉笑红尘-第14章

小说: 醉笑红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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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个礼,恭恭敬敬的说:“谢皇后。”她挥挥手,就回过头去继续看戏。小丫环领着我退了出来,想起羽对说起皇后时的表情,想着她就是冰山美男的母亲,我心里的弦就绷得紧紧的,放松不下来。小丫环领着我在高高宫墙下的走廊里穿行,看着这红红高墙上的四角天空,我突然理解了古人所说的庭院深深深几许,况且这是比庭院还要深的深宫内院,后宫佳丽三千人,做为皇帝众多妃子中的一个,每天就只能干守在这深深的宫院内,望穿秋水的盼着能见上皇帝一面,有的甚至到死都不知道皇帝到底长得什么模样,我不禁可怜起这些凄惨的后宫女子们。我是怎么也不能忍受与别人分享我的爱人的,如果不是唯一,我宁愿放弃。

    七拐八拐的,越走越清静,又过了一片池塘,终于在一个宫院门口停下了,我抬头一看,高高的门楣上挂着块红漆牌匾,写着苍劲有力的几个大字“凝梅宫”,小丫环送我进去,院里稀稀拉拉的种着几颗梅花树,零零星星的开着花,有的树枝都枯萎了,耷拉在一边。地上反而打扫得干干净净,院子里的东西也摆放得整整齐齐,旁边空地上的一个秋千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柔和的光,应该是经常擦拭,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光泽。进了屋,小丫环点亮灯笼,笑盈盈的看着我说:“小姐,这里除了每天打扫的丫环,皇后是不允许下人进来的,所以这里也没有使唤丫头,清静得很。”她边说着边帮我铺好了床,我打量着这个宽大的房间,东西不多,也不奢华,临窗是一张书桌,上面放着展开的白纸,墨绿色的笔筒里面整齐的摆放着几支毛笔,书桌不远处一张古琴静静的躺在一个暗红色的雕花矮几上。我慢慢走过去,我虽然不会弹琴,但我一直对古琴和古剑有着一种狂热的挚爱,琴,好像很久没动过,连弦上都沾着灰尘,我伸出手,想拂掉灰尘——

    “小姐,不能碰!”小丫环神色紧张急勿勿的跑过来,“小姐,这个房间里什么东西都可以动,唯有这张琴和那张书桌上的东西,皇后是任何人都不允许碰的。”看着小丫环一脸严肃的样子,我尴尬笑笑,收回手,走开了。不碰就不碰,这皇后还真是怪癖,既然这也不让碰,那也不让摸,为什么还要让我住进来。我无聊的坐在床上,小丫环给我端来一盆水,有点犹豫的开口说:“今天除夕,刚巧有个妹妹身体不适,今晚本该她伺候皇后的,奴婢就跟她换了班陪皇后守岁让她过来伺候小姐,可是现在她身子病得厉害了,来不了了,所以能不能跟您告个假,今晚您就早点歇着,明天一大早奴婢就过来伺候您。”

    “没关系,我一个人习惯了,不要紧的,你快去忙吧。”我向她挥挥手。

    她脸上一喜,马上又暗淡下去,支支吾吾地说:“能不能不要告诉皇后跟您告假的事,我……”

    “去吧,我不会说的。”我也不是个喜(…提供下载)欢为难别人的人。

    她这才神色愉悦起来,向我行了个礼,就勿勿出去了。

    我一头倒在床上,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我现在的思绪都是还一团麻,理不顺也解不开,这皇后太身上有太多故事了,她留我下来肯定不单单是想给我赏赐这么简单。况且即使留下来也大可以找一个离她寝宫近的院子,用不着跑到这么个偏僻又怪异的地方来啊?还有羽,他对我的心思我知道,但我又能怎样呢?唉,想来想去,想得头疼,也罢,也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顺其自然吧!

    睡不着,眼睛瞅着那张书桌,到底有什么嘛,不让人碰,看一下总可以吧。我一骨碌爬起来,几步走到书桌前,那张展开的白纸上积满了灰尘,但还可以清晰的看到画了一半的梅花,还有豪放俊秀的“梅园”两个字,字体豪放但拐角圆润,啊!将军府的梅园!这么相同的字迹,我敢百分百肯定,这字和将军府梅园的院楣石头上刻的字是出自一人之手,如果梅园的字是将军写的,那这幅未完成的画上的题字也应该是将军写的!

    这样想着,我不觉一惊,皇后这么在乎这些东西,她与将军又有什么关系?既然在乎,为什么又任其落满尘埃?院里的那些梅花树,想当年一定也是枝繁叶茂、欣欣向荣的吧,现在又为何任其自生自灭?既然不想理会,为何又将这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我越想越害怕,这个女人是个极端矛盾,极端偏执的人。御花园里的梅林,将军府的梅园,这到底又有着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她安排我住在这里,是想向我暗示什么,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吗?皇宫这么大,我绝对不相信她只是单纯的让我住在这里。浑身出了一身冷汗,清醒得更加没有一点睡意了,看着屋子里那两件东西心里就凉飕飕的发毛,还是出去吧,我快步跑到院子里。

    泌凉的空气越发清醒的刺激着神精,一个人实在不敢呆在这个鬼地方,我逃也似的跑出了院子。漫无目的的跑着,不知跑了多久,实在跑得不行了,蹲在地上一个劲的喘气。

    “咦?小兄弟,你蹲在地上干嘛?找钱啊?大晚上眼睛可不好使哦,干脆用手摸快点,就这样!”一双手就摁着我的手在地上胡乱乱摸一通。看都不用看,除了那阳光美男,没有别人会这么可恶,亏得我还给他起了个这么好听的名字,气愤啊!我用力掀开他的手,看着自己在地上摸得黑乎乎脏兮兮的小手,我气得脸发红,我使劲的瞪着眼睛看着他,那家伙却捂着肚子,夸张得笑得前仰后合。我实在受不了了,跑上去抓住他的衣服又撕又咬,伸手在他脸上又掐又抓,他一下愣住了,停住了笑,两只手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叫道:“哎,哎,你是泼妇啊!”我不理他,手不能动,我脚动,两条腿使劲的踢着他,他吃痛的呀呀的叫。我让你还耍我,我正好一肚子火没地方出呢!我狠狠踢,狠狠踢!他看我也没有停下来的架势,苦着张脸大叫道:“二哥,快来救我啊!你四弟我腿快断啦!”

    “好了,不要闹了。”一个冷冷的声音传过来。我一愣,停了手,这个声音天生就不容人反抗。

    “二哥,看不出来吧,她是个泼妇啊!”阳光美男揉着腿,夸张的一瘸一拐的向我旁边走过去。

    “四弟,你是不对在先。”冷冷的声音似乎有点变调。

    我扭过头去,难得他还能说句公道话。冰山美男微皱着眉头,脸上的肌肉一跳一跳的抽搐。

    “你脸抽筋了吗?”我奇(提供下载…)怪的看着他的脸。

    “哈哈哈……”阳光美男爆笑起来,“二哥,你什么时候学会用脸抽筋的啊,哈哈哈……”

    “住嘴!”冰山美男冷冷开口。阳光美男收住声,两颊憋得像个青蛙一样,一鼓一鼓的,粘着泥巴的脸在那里挤眉弄眼。

    “母后不是安排你回去休息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冰山美男看着我面无表情的说。

    “我睡不着,就出来走走。”看在他说了句公道话的份上,我打算先不跟他杠着。

    “就你一个人?丫环呢,丫环跑哪去了?”他的语气带着一丝怒气。

    “有点事去了。”我没好气的回答。这男人就是不能跟他好好说话。

    “那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他语气又淡了下来。

    “不必了,我就住在凝梅宫。”我仍然冷冷的说。

    “凝梅宫?母后让你住在凝梅宫?”他一脸疑惑的看着我。

    “是啊,是啊,就是那个鬼地方!”啊!我赶紧捂住嘴,我真的被他气得神精大条了,在他面前我无端端脾气就火爆起来,什么理智都没了,什么话都说,还嫌今天这张嘴闯祸闯得不够吗?

    半响,他没哼声。

    “要是不想回去,就和我们一起守岁。”他淡淡的开口。

    我本想说不必,但想想那个地方,一个人实在也没有勇气呆着,只好点了点头。

    -------------------丫丫的分隔线------------------------

    昨天看了六大卫视在北京联合打造的“跨越海峡的爱心――援助台湾风灾灾区赈灾晚会”,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深深的被所有炎黄子孙的善良所感动,而我因为能力有限,只能用发短信的方式捐款,尽我微薄之力来支持台湾受灾民众。

    台湾的同胞兄弟姐妹们,你们一定要加油,重新建设美好家园,我们永远支持你们!

第一卷 醉落红尘 第23章 守岁

    我们在池塘边的亭子里坐下,看着阳光美男那张粘满泥巴的脸我就想笑。冰山美男也有一眼没一眼的盯着他的脸,他奇(提供下载…)怪的摸摸自己的脸,看着一手的泥巴大叫起来:“哎呀,都是你这小泼妇干得好事!二哥,我先去洗洗。”冰山美男点点头,我也懒得理他,他看了我一眼,走开了。

    我们俩静静地坐着,谁也不说话。

    “啪!”远处响起了一声巨响,我连忙站起来,一朵绚丽的礼花在空中绽放,像秋天的ju花,层层叠叠的花瓣,五颜六色,把夜空点缀得绚丽多彩!一朵一朵的礼花带着美丽,带着激情,穿越生命的灿烂,在空中竞相开放,像飞舞的彩蝶追逐嬉戏,像翻腾的巨龙傲笑九天,广漠的苍穹下起了梦幻缤纷的流星雨,整个皇宫亮如白昼,我带着赞叹,看着这即使在现代也很难见到的壮丽。燃烧后的纸屑,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这种怒放生命的激情,这种人生中最辉煌的美丽,绽放过后,化作一缕残香,一地寂寞。这种飞蛾扑火般的决绝,留给人的是永远难忘的一个绝美的瞬间。我又何尝不是烟花,我当初一心寻死,难道不就是想以这种决绝的方式永远的留在逸的心中吗?望着这个色彩绚丽的夜空,我忽然泪流满面。

    一双手伸过来,将我的肩揽了过去,轻轻的靠在他的怀里。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反抗,这个时候我只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莫名其妙的安定的气息,我的心渐渐放松下来……

    “小姐,小姐。”一个声音不停的在耳边响起,吵死了,这几天应付宫宴的事都没睡个好觉,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还有人吵。我不耐烦的挥挥手:“小桃,让我再睡会!”

    “小姐,小姐,快醒醒。”那个声音继续在耳边吵着。

    看来是没完没了了,我只得懒懒的睁开眼睛。昨天那小丫环面色惨白的看着我,我一下清醒过来,我在在皇宫啊!我赶紧噌得坐起来,身上有什么东西应声滑落,我低头了一看,是一件纯白色的毛毛披风,这是谁的?我疑惑的捡起来。那小丫环却面色惨白的脸上早是一脸惊呆加疑惑的古怪表情,微擅的指尖指着那件白色披风说:“二阿哥最珍惜的白狐披风怎么盖在小姐身上?”白狐披风?我仔细看那件衣服,通体雪白,色泽纯净,摸上去光滑柔软,确实是好皮毛。想当初给文心开演唱会时,为了应题还特地花了三百两银子找人家租的白狐披风,毛色还没这么纯净,才一个晚上就三百两,这件应该贵很多吧。二阿哥的,她说是二阿哥最珍惜的,那个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家伙会这么好心?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盖在老是与自已针锋相对的人身上,好像不是他的作风,见面第一次就见识过他的厉害,敢反抗他的人他会让你死得无生无息,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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