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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活在七零年底-第32章

小说: 活在七零年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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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太阳当顶的时候,才结束了今天早上的舞蹈,大家都休息吃饭去了,等到下午再继续战斗!

  我很兴奋,觉得这么跳好像也不很累,但是想想那些景颇人要连着跳3天,从早到晚都跳,有的时候还会跳通宵,就会禁不住打一个冷战,他们可真能玩,真爱跳。

  休息的时候史明辉拉着我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地去找,如果遇到帐篷里的人会说汉语,就会问问知不知道中山乡的帐篷在那个位置,不一会儿,我们就找到了他的那个朋友,他们正在做饭吃呢!

  史明辉远远地就喊了一声:”黑子!“然后那个男生转过来惊喜地叫了一声:”狗子!“就奔过来了。我偷笑,终于知道史明辉的外号了,怪不得他不肯告诉我呢!他听见了那声”狗子“之后,脸就僵了僵,然后看着在一旁偷笑的我,禁不住脸红了,然后还没等他对我说什么,他就被扑过来的黑子抱住了,黑子用力地拍他的背,惊喜地说道:”一年没见了啊!“

  然后他发现了站在史明辉旁边的我,笑嘻嘻地向史明辉挤挤眼睛问道:”这是谁啊?是嫂子吗?“

  ”那当然!“史明辉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搭住我的肩膀,说道:”她叫林晓雯,以后就是你嫂子了,你也要记清楚了,别走在大街上遇到还认不出来!“

  黑子笑嘻嘻地对我说了一声:”嫂子好!我叫张维钧!“然后拍了史明辉一下,说道:”行啊!一年没见,就给我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嫂子!不行,我可得抓紧,可是我住在山卡拉里,上哪儿认识女人去啊!“

  史明辉哈哈大笑,放开我的肩膀和黑子也就是张维钧勾肩搭背地朝他们的帐篷走过去了。我心里有些奇怪,以前遇到朋友的时候,如果他们问史明辉我是不是他女朋友,他会挺害羞的,只是笑着点点头,不会像今天这么自在,这么豪放,正正式式地介绍我。也许是因为交情不同的原因吧,我今天的他特别开心,特别真。

  我们坐在帐篷前烧竹筒饭、竹筒菜吃,史明辉和张维钧开心地聊着,而我更多的是倾听,他们一年没见了,肯定有好多话要聊。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谈到我了,史明辉笑呵呵地告诉张维钧我的学习特别好,张维钧笑着说道:”嫂子这么厉害啊!不过你的英语肯定比不上我!“

  我惊讶极了,他居然对英语这么有信心?据我所知这个年代很少有人英语好的吧?史明辉笑着对我说道:”别听他胡说,他会什么英语?他只是会景颇语而已。“

  ”那不是差不多嘛!“张维钧不同意史明辉的说法,对我说道:”嫂子,我告诉你,景颇语和英语可是大有渊源啊!景颇族是一个很原始的民族,刀耕火种,信仰原始宗教,崇拜牛,他们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可是后来阿,有一个英国传教士到这边来传播基督教,就用26个英文字母创造出了景颇族的文字,所以你说,景颇语是不是和英语差不多?现在景颇寨子里还有很多人信基督教呢!“

  我乍舌,那个传教士也太厉害了吧?大老远的从欧洲跑来这样鸟不拉屎的景颇大山上,对着这么落后的民族传播自己的信仰,还帮他们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真是彻底扎根在这里了,怪不得会有很多人被他拉进了基督教,这边的民族都很纯朴的,只要相信了你这个人,自然也就接受了你说的那些东西。

  史明辉说道:”别瞎说,只是用英文字母记录景颇语而已,内容和英语差了十万八千里呢,你就是学了景颇文也不会英文!“

  ”好歹我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啊!“张维钧说着,然后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一个景颇族小伙子递过来了一个竹筒,张维钧笑着接了过来,对他用奇怪的语言说了些什么,然后把竹筒递给我:”嫂子,尝尝景颇族的水酒!度数不高的,就和水一样!“

  我接过来看了看,闻了闻,发现前世我见过这种东西!不过我是在傣味饭馆里喝到的,那个时候还以为是傣族的特产呢!于是我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和我印象中的一样,甚至还要更好。然后递给了史明辉,他也喝了起来。

  喝完之后史明辉咂咂嘴,说道:”唉,好喝!可是我老想不明白,度数这么低的酒也能醉人吗?怎么你老和我说景颇族的男人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哈哈哈~“张维钧狂笑了起来,捂着肚子在那里说道:”我的老大哥啊!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们喝醉了当然是喝的米酒啊,你以为中山就没有米酒吗?“然后张维钧摇摇头说道:”景颇族生活得可开心了,我觉得他们已经进入**了,谁家有了钱就去约着到集市上买一些酒回来大家喝,去的时候走得快,回来的时候嘛,路多宽都不够走,哈哈!谁家有什么好吃的就拿出来大家一起吃,还经常尝尝跳跳的,不怎么干活,活得真是自在啊!“

  史明辉笑呵呵地说道:”自在那你怎么还老向我抱怨啊?你也可以跟着他们唱唱跳跳嘛!“

  张维钧打了史明辉一下,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啊!谁让我不是景颇族,每天过成那样也不像他们一样满足,老想着回城去!对了,我带了好东西来,哪给你们尝尝!“

  说着,张维钧就钻到帐篷里去了,拿出了一个小布袋在我们面前打开,说到:”尝尝,猜猜是什么东西?“

  史明辉看了一眼一眼说到:”干巴?这可是好东西啊!“我也看了一眼,很想牛肉干,史明辉问到:”是不是麂子干巴?“我疑惑到:”麂子是什么?“史明辉笑呵呵地对我说到:”是一种动物,长得和鹿差不多,肉很好吃的,很难吃到呢!“

  张维钧也不点头,只是笑嘻嘻地说道:”你尝尝再说?“

  这下史明辉奇怪了,拿了一块肉干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摇摇头,说到:”没吃过,不知道是什么?“张维钧说到:”嫂子,你也尝尝!“

  我犹豫了,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肉,万一是老鼠肉之类的怎么办?可是想到帮向二盖房子的时候我们吃的竹虫,我就狠下心来了,既然连虫子我都敢吃了,常常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难不成它还能比竹虫恐怖?

  于是我拿起了一小块干巴放进了嘴里,很好吃!

  张维钧哈哈大笑,说到:”好吃吧!告诉你们,这可是好东西!是蜂猴!前不久我们抓到的,这些是特意留给你尝的,拿着!“

  我惊讶了——居然是猴子?天哪,我吃了猴子!然后我就不敢再吃了,史明辉奇怪地问我:”晓雯,你怎么不吃了,竹虫你都敢吃,怎么会怕猴子?“

  我白了他一眼,说到:”我就是不想吃,你管我!“心里默默哀叹道:竹虫只是有点儿恶心而已,它的本质还是食物,大家都这么吃,我当然也敢跟着吃了。可是猴子不同!我不记得蜂猴是几级保护动物了,可是肯定是保护动物!我怎么吃得下去?

  可是我自己不吃却不想阻止他们吃,现在国家还没有想到要保护那些动物吧,再说了,不是以人为本嘛,在人饿的时候当然什么都吃了,别说了猴子,老熊要是能打死的话也会把它吃掉啊!那个时候只管自己的肚子了,谁还会记得要保护动物啊?

  不过无论如何,他们吃是他们自己的事,我还是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绝对不允许自己吃猴子!

  随后他们聊了很久,还找出了一小壶白酒来和,那种绿色的军用水壶。一直说笑到晚上史明辉才说到:”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了,明天再来找你!“张维钧一脸地惊讶,说到:”为什么要回去?就在这里住下呗,以前不都这样的吗?“

  史明辉笑着摇摇头,说到:”晓雯还在呢,我得把她送回去,明天晚上再来陪你住!一定陪你聊通宵!“

  张维钧说到:”不用这么紧张吧,你们寨子不是有十多个人吗?嫂子跟他们一块儿回去不就行了?“

  史明辉说到:”我不放心。“

  张维钧见到史明辉这么说也就不再勉强,送我们走了,临走时还给了史明辉一脚,说他:”重色轻友!“

  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其实就算他把我”托付“给其他人也没有什么,虽然是晚上,但是十来个人一起结伴也不会害怕的。只是他现在的这种表现让我更加的开心,说明他是关心我的、紧张我的,还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

  我们十来个丙午村的知青在约定好的地点碰头了然后一块儿走回了寨子,到了寨子之后他们都回家了,史明辉却悄悄地拉拉我,我们就脱离了大部队,走到了村后的竹林里。

  我以为他有话要对我说,可是没想到一走到竹林边他就拉过我来吻住了我,浓重的酒气从他的呼吸见溢出来,喷到了我的脸上,喷进了我的鼻子里,我忍不住张开了口,想说什么,可是却被他继续堵住,还抓住机会咬住了我的嘴唇,辗转斯摩,甚至把舌头伸了进来,和我唇齿相依……

  我模模糊糊的只有一个念头:原来接吻这种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练着练着就会了吗?

  如隔三秋

  第三十一章如隔三秋

  正月十六的时候,他们又出门去了,因为知道目脑纵歌节要持续三天,所以我也没有觉得奇怪。但是我却不打算再参加了,每次遇到节日或者放假的时候,我都会督促自己只玩一天,剩下的时间都用来学习。因为我还没有想好自己到底是要报考文科还是理科,所以我所有的功课都准备着。

  前世的时候我选的是文科,因为我在高中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是一个喜欢文科的人,对历史地理那一类的东西学得很快,也很有兴趣,还会主动去找一些关于那方面的趣味故事来看。可是物理和化学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没有研究他们的热情,虽然考试成绩还可以,但那是被家长和老师逼出来的,学得我痛苦不已。于是我毅然决然地在高二分科的时候选择了文科。

  可是进了大学以后我才知道,文科类的专业找工作可难了,我学的还是很大众化的法学,等毕业的时候市场很饱和,后来只能考公务员去了。对比一些理科同学毕业后的”钱景“,我的口水哗哗地流,有些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学理科。

  而且学文科类的东西老实说让我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好像平时都会觉得不忙,只是到考试的时候辛苦一个月,然后稀里糊涂地就毕业了,等到毕业了以后回过头去一看,好多知识都忘光了,于是有些郁闷,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学到什么本事,这也是促使我想要转换专业学理科的原因。

  再说了,我前世学文科,虽然忘了些,但是好歹有基础啊!要是这一次再学了一个理科的专业,那我不成全才了?嘿嘿嘿。而且我很想学医学,一个原因是觉得做医生挺好的,挺专业的,只要有技术在手,怎么也饿不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这一世的妈妈是病死的,我觉得她的病不是什么癌症之类的绝症,如果在前世的话应该可以医得好,但是现在这个年代医疗水平还不是很高,就只能遗憾地看着她去了,所以我想学医,以后不想再看见我在乎的人因为病魔离我而去,而我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但是还有一个巨大的槛横在我的面前:我不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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