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修罗兵王 >

第160章

修罗兵王-第160章

小说: 修罗兵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朋友,你手力很好,错过今天,有机会我还真想和你探讨探讨。”升哥说完,看了勾哥一眼,然后才对他说:“丢人的东西,滚回去!”

    勾哥离开之后,升哥才狠狠瞪了娟子一眼,尽管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娟子已经全身抖个不停,不知如何是好。

    陆枫皱了皱眉头,这个妹子和他没有什么交情,所以他也不好直接替她说话,否则万一他离开了,这个妹子的命运更悲惨。

    注意到了陆枫的表情,升哥冷哼了一声之后说道:“我还以为是多有情有义的人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有心说一句,他跟这个女孩子,根本说不上认识。但是在这个时候,任何的解释都只能是弱了气势,所以陆枫没有开口。这里围观的人太不知进退了,一但动起手来,陆枫敢说,升哥和那个女人手里的武器,绝对不比他差,这些人如果那时再走,恐怕走不了几个。

    “娟子,你没有你自己想的那么聪明,至少这次,你是看走眼了。我跟你说,咱们女人不怕没有找到好行当,最怕的就是看错男人。一但看错了,就要赔上一辈子的。”女人说着走到娟子边上,抬起手,看那意思,要轻轻拍一下娟子肩膀。

    本来这个女人就给陆枫一种极度的危险感,再加上这个叫娟子的女孩子被误认为背判了勾哥,而刚才那女人说:一但看错了,就要赔上一辈子……

    不对,这女人要下杀手!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陆枫还真没有冷血到能看着这么一个女孩子非死即残,就因为别人误解了她。

    陆枫立即闪电般的上前一步,抬手向女人拍下的手掌迎了过去,另一只手把女孩推向一边。就在这时,陆枫余光之中似乎捕捉到这个女人嘴角一丝得意而残忍的笑容。

    他本能的意识到:中计了!

 203:有文化的大姐大

    

    陆枫余光之中似乎捕捉到这个女人嘴角一丝得意而残忍的笑容。他本能的意识到:中计了!做为本能,他可以第一时间退开,只要不与她发生任何的接触,任她计策再阴狠,也是枉然。

    退开对于他来说连半秒钟的时间都用不了,但他得眼看着一个无辜的生命非死即伤。如果不退开,就算是暂时能挡住对方一击,如果对方的手段过于狠毒,他很可能也无法接着打下去。娟子一样落不了好,而且还要取消接回苏凡孩子的计划,否则叶曼和沈明燕到这里安全没有保证。

    电石火花的瞬间,陆枫咬了咬牙,宁可冒着彻底暴露实力的风险,也不能看着个无辜的女孩子带着无法治愈的伤残,过上一辈子。当时他没有能力帮上十三姨,高中三年她是捡别人扔的剩菜叶吃,还差点被别人打断了腿。现在无论如何也不能眼看着另一个人,因为他的原因而付出一辈子伤残的代价。

    心念一动,意领神随之下,一股如同地狱罗刹般的暴虐气息从他的身上奔涌而出,即使是已经被他推开两米多远的娟子,也突然感到透不过气来,周围的那些人不过是石雕木像。仿佛这一刻她根本不是在一个高档酒店的自助餐厅里。而是在荒废了成百上千年的遗迹之中,而且这个遗迹地处沙漠之中。

    没有一丝的生机,干燥得她的皮肤马上都要裂开,空气似乎干燥得只要有一个火星就可以把这里的一切烧成灰烬,偏偏这干燥的空气还是如此的冰寒,冻得她全身生疼。

    两米之外的娟子尚且如此,与陆枫不足一米远的女人,此时身上的旗袍无风自动,一道若有若无的气息,几乎是在陆枫身上暴虐灭杀一切的气息散发出来的同时,就把她包入其中。即或如此,女人的脸色已经发生了变化。

    先是意外,然后是惊骇,随着暴虐的气息越来越浓,纵然在自身的气息保护之下,一股刺骨的冰寒开始缓缓渗入,如纱似线丝丝缕缕正在织成一张无形的网。网在形成的瞬间,所有的横竖线似乎都成了一把把纵横交错的长刀,自己的气息之墙已经被斩出一道道裂口,接着切肤割肉的痛感不时传来。

    尽管她拼命催动自己的气息,能做到的,也不过是让那纵横交错的刀网收缩得慢一些。如果现在再不使出搏命的杀招,那么一但让这个男人抢先发起攻击,她没有绝对的把握全身而退。就是用出杀招,在这种高手面前,最多也就是让对方损失一只手而己,在对方的反击之下,她恐怕要丢掉发出杀招的那只手臂。

    女人内心惊骇的同时,陆枫也是大为意外。升哥身边的一个女人都这样厉害,那么一但这个女人败势出现,升哥要是出手,他能不能同时接得下来。

    罗刹灭杀刀虽然厉害,但是并不擅长于防守。更不要说以他现在的能力,以册子上的实力划分来说,他连会点儿皮毛都算不上。如果那把刀没有丢的话,也许在这个女人和升哥的夹攻之下,他还有一丝胜算,那么这时一但受到夹攻,他除了逃走之外再没有别的办法。

    现在的情况是谁先退,如果另一方趁机出手,那先退的一方绝对要白白受伤。

    女人咬了咬牙,从来没有想到会在俗市之中遇到这样年轻的古武高手,竟然强大到了天地玄黄中的黄阶初期,看来今日之府是不能善了。早知道这小子这么厉害,真是不应该动手,不过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了。

    女人开始汇聚全身的力量到左手小指一侧的手掌外沿,立即一只纤纤玉手变成淡淡的粉色,正是胭脂门中的成名技法胭脂刀,只不过大成之后并指如刀,通体为纯红色斩金截玉,又由于整只手掌都是红色的,所以又有杀人不沾血,刀过一抹红,寻凶无须远,掌如绛纯笑嫣然的说法。

    女人的手如同出鞘的无锋重剑般,带起了浓浓的杀气。

    就在这时,猛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升哥,停手。”

    听到这一声,陆枫心里就是一惊,升哥已经动手了?怎么可能一点都没有查觉到?还没有来得急去查看时,却发现女人的带着浓浓杀机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即然对方停手,他自然也不会再攻,他相信对方现在还看不出来他的底牌。

    电动轮椅载着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无声无息的滑了过来,看清这个漂亮的女人,陆枫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快跑,不然要破财。

    “升哥,这小子救过我和小星的命,您看能不能放过他?”秦月的这一句话,不由得让陆枫再次打量了一眼对面这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原来她才是升哥。难怪她刚才敢想动手就动手呢。

    “嗯,他倒是有那个本事。”说到这里,女人看了一眼陆枫,然后才说:“娟子没有看错你,你离开之后,不要让我在这片地方再看到她。”说完之后立即转身和刚才被陆枫误认为是升哥的中年男子走了出去。

    到了外面,中年男子才说:“升哥,你刚才怎么没废掉那小子?”

    女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随着这口气吐出来,华丽的旗袍上出现了数十个寸许长的刀口,看到这些刀口,中年男子立即闭上了嘴。

    “那么厉害的人,最不该招惹,姓勾的那小子,不用留着了。”女人说完,走上一辆奔驰面包车,然后靠坐在椅子上才接着说:“不是我不留人,而是那小子一定还会去找娟子,找娟子就会触怒刚才那个人。本来我师叔这几天就到,她老人家已经到黄阶初期顶峰的实力,干掉那小子也不难,只是你也听到了,那小子救过我两个女儿。行了,你们以后别招这个人。”说完关上了车门。

    中年男子一直到面包车走远,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看得出来,升哥不是刚才那小子的对手。所以他更不是,刚才他没有过去找对方的麻烦,算他命大。别看天地玄黄中,黄是最低一级,但是真能到黄阶,在道上绝对是能闭着眼横着走的主儿。

    升哥就是最好的例子,才步入黄阶初期入门,在整个h省都没有什么对手,远不是他这个胭脂门的俗世弟子能比的。可是他就不明白了,胭脂门别看听起来脂粉味儿浓,那可是老牌儿暗杀门派,虽然上溯不到商周,也是两晋时就名动天下。古武门派传人,看到胭脂刀,一般都不会得罪太深,怎么这个小子竟然敢死拼,就不怕招来灭门的祸事?

    酒店里,秦月看着陆枫,然后冲着他一伸手。

    陆枫想都没想就拍了她一巴掌,秦月立即收回了被拍红了的手,瞪了陆枫一眼说道:“你骗得过秦星,骗不过我。白家的钱,拿来。”

    “当着这么多人,你张嘴就要钱,好像是那啥业的,影响多不好?”陆枫说着,就准备转身开溜。

    秦月一把抓祝了他的手,然后对围观的人说道:“看什么看,滚!”

    “是,我们这就滚,升大公子。”随即刚才还上百人的餐厅转眼间走得只剩秦月陆枫和娟子。

    “失敬啊,升大公子,你什么时生啊?”陆枫要不是被拉着手,早就跟着那些人一起跑了。五千万呢,要是给了她,自己不是太亏了?

    娟子看得直眼晕,陆枫敢跟升哥硬碰,而且她看得出来,升哥在真要出手的瞬间有过一丝犹豫。先甭说是不是打得过升哥,在n省能让升哥动手之前犹豫一下的,别说是见过,就连听她都没听说过。

    接着升大公子又说这个人救过她和二公子的命,就冲这一条,n省谁敢动他,就是跟升哥,跟秦家过不去。跟秦家过不去,不如快买绳子上吊,至少能有个全尸。

    “我生你妹,你快把钱交出来,不然我叫升哥回来收拾你。”秦月说到这里,似乎想到他不明白升哥和她的关系,于是解释了一句:“升哥是我老母亲,我们秦家从母姓,女的也按男人的称呼叫,老母亲是升字辈的,所以干脆让别人叫她升哥。”

    “生我妹?”陆枫愣了一下,接着就把秦月的轮椅转了一个方向说道:“我叫你称大辈。”然后拿起一瓶可乐就要往秦月脖子里灌。

    “啊?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惯了。”秦月的话终于是让陆枫停了手,不然弄一身可乐虽说伤不到,但它粘乎乎的难受啊。

    “你说有这么厉害的一个老娘,不好好在家呆着,非跑到地北市去骗钱,为毛呢?”陆枫说着,拉了把椅子坐下,然后叫娟子去重新弄吃的。

    “切,姐打算写书,所以去体验一下生活,没想到白家根本不上道儿,欺负我们姐妹。”秦月说到这里就有气,拍了一下桌子才接着说道:“弄得我脚得养上两个月,要不是你上次挡住了他们,我和秦星就回不来了。”

    听到这里,陆枫摇了摇头说道:“妹子啊,不是哥说你,好好的大姐大不当,写毛书啊?”

    秦月撇了撇嘴,说道:“切,你懂个毛,只有写了书,我才是有文化的大姐大!”

 204:苏媚的老爸

    

    中病了,秦月中病了。这是陆枫听她说冒着差点被人砍死的风险,就是为写本书。而写书就是为了当个有文化的大姐大之后的第一个想法。如果不是脑抽筋,一般人还真是想不出来。

    ;再说了,写本书那么容易?又费电又费键盘的,甭说写几百万字,五十万字下来,光键盘就得换两三个,这还别算上不小心洒上去的咖啡、茶水钱,以及被这些水泡坏的键盘。至于说上网查资料,还要电钱和网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