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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6章

官居一品-第1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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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对吕宋的扶植上,他可谓是尽心竭力,不仅给出最优厚的条件吸引人口,甚至不惜用私信的形式,要求那些封疆大吏帮自己完成移民。令人失望的是,平日里无比恭顺的各省督抚,对此事十分抵触,以‘百姓故土难离、强迁恐生变故’为由,推诿阻塞,阳奉阴违。实在被逼无奈,便将监狱里的囚犯归拢归拢,送去吕宋交差。
  众怒难犯,沈默也不能用强,他只能忍住气,心说等你们看到成效就好了。几年时间过去了,在吕宋的种植园终于进入了回报期,大米、棉花、烟草……成船成船的往大陆运。第一批到吕宋的移民都发达了。这些昔日的穷哈哈们衣锦还乡,自然引得乡亲们艳慕不已,便有许多人想要跟着下南洋。
  然而官府不许,他们以各种各样理由阻止百姓离境,为此甚至驱逐那些衣锦还乡者,唯恐他们带野了人心。
  沈默这下彻底看清了,症结到底在哪里,不是百姓故土难离……都已经挣扎在破产边缘,随时准备当流民了,还有什么难离的故土?而是官府抵触不配合。
  而官府抵触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人走了,赋税怎么办?虽然沈默强买强卖,让官员们都认购了吕宋开发的股份,分红让大家都很开心。甚至有些大家族出身的官员,还让族人速速去吕宋购买几块种植园,作为家族产业。但到了正事儿上,还得一码归一码——我要想维持官府运转,完成朝廷的赋税指标,没有足够的百姓怎么行?
  百姓即是财富的思想,深深刻在每个官员的脑海中,甚至在考察时,还会把人口是否增长,作为重要的指标,你让他们如何放人?
  不打破这个桎梏,就永远无法实现大规模移民,继而一切都免谈。
  所以这些年来,沈默一直苦苦思索破局之法。然而对于庞大的官僚群体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多渺小?更何况,那还是他的立身之基,要是把官员们得罪了,自己还如何在大明立足?
  好在老天爷把他扔到五百年前,不是为了欣赏他的绝望,早为他准备好了钥匙,只要他能找到正确的思路,自然就能看到希望。
  经过多年的观察和思考,他确定解决之道是,且只能是‘一条鞭法’!
  ※※※
  在一条编法出现之前,国家赋役之法的主要特点是赋役分开,实物与货币兼收以及民收民解——赋是田赋,即以田亩数目征税。役是劳役,对户口征课,对象是户和丁,对百姓来说,是十分沉重的负担。
  因为本朝一个面积中等,人口在十万左右的基层州县政权,在册的官员只有知县或知州、县丞、主簿、典史等寥寥几个人。除此之外,还有十几个以地方长官名义招募的不在册的吏员,仅靠这些人,想让一个县级行政机构运转起来,显然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有大量的免费丁壮以供驱使,才能完成政府的各种职能。
  百姓的差役分四类,既是所谓‘四差’:里甲、均徭、驿传、民壮,‘里甲’的任务最初是传办公事及催征粮差,但其后发展到官府的祭祀、宴饗、营造、馈送等等,都由他们供应。‘均徭’是服务于官府的经常性的各项差役,如皂隶、狱卒、库子、防夫等。‘驿传’的职务是备办人夫、马骡、船只以传递官府文书和措办廪给口粮以款待及迎送大小过境官员。‘民壮’是用来干工程的,紧急状态下,也有民兵的作用。
  在实行一条鞭法以前的赋役政策,乃是依据丁粮多少分为不同等则进行征纳,这种累进制的税收制度,奉行的是‘有力则多承担’的原则。但这种制定者设想的公平,在实际征收中,本应承担较多的赋役任务的富豪大户,却凭借贿赂官府经办人员而隐匿丁粮、逃避劳逸,反使贫苦小民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过重的徭役负担,造成小民倾家破产、逃亡。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安定,还严重削弱了国家的财税收入。
  之所以官府对于偷逃赋役的行为治理不力,是因为一个强有力的利益共同体的存在——豪绅与胥吏,有着密不可分的利害关系。胥吏,就是方才所说的不在册的吏员,他们受地方长官私人雇佣,操持地方政务……像沈默的父亲沈贺老先生,当年在衙门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这种性质。他们不在正式编制之内,也不享受朝廷俸禄。这样国家固然不必支付这一笔可观的行政费用,却也无法阻止这一群体,在受托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谋取个人利益。自然会严重损害法律的执行。
  而且这些胥吏皆是出自本土本乡,和地方豪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自然而然的勾结起来,一方行贿而得以逃避赋役,一方受贿而败坏法律,这就是大明朝长期财政危机,积贫积弱的根源所在。
  这世上的事情,总是有人笑就有人哭,胥吏和豪绅们笑了,老百姓就得哭,大明的皇帝也得哭,还一群人同样要哭,那就是两京十三省,一千一百多个州县的地方官。
  因为地方官员是要对税收责完全责任的。宣德五年规定:‘天下官员三六年考满者俱令赴部给由,所欠税粮,立限追征,九年考满就便铨注,任内钱粮完足,方许给由。’嘉靖年间再一次重申:‘令天下官吏考满迁秩,必严核任内租税,征解足数,方许给由交代。’二百年来,征解税粮的完成程度,从来都是官员考课的硬指标,直接关系到地方官员的仕途前程。不能完成税收指标的,轻者停俸,重者不予升迁、降职。
  所以说,税法的败坏直接危及地方官的利益。也正因为如此,地方官员和豪绅胥吏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而斗争的结果,往往是强龙不压地头蛇。虽然地方官掌握着一方大权,但他的权力要靠胥吏们配合才能体现,而中国自古的‘皇权不下乡’政策,也使县老爷不得不求助地方豪绅来安一方百姓。所以处处受制于人,也就不足为奇。
  当年海瑞海知县甫一上任,便有胥吏劣绅想要给他吃下马威的事儿绝不是个例。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海瑞那种专治不服的本事,他们大多要不吃了亏默默忍受,要么就闹得势成水火,百弊皆出,干不了半年就灰溜溜卷铺盖滚蛋了。
  其中固然有人睁一眼闭一眼,甚至和劣绅们勾结,一起鱼肉百姓。但绝大多数官员,还是要完成指标,争取早日高升的,他们也因此成为推动税政改革的力量……这也是朝廷对新科进士下榜即用的原因。那些对未来满怀希望的进士们,只会把七品知县当作起点,而不会当成终点。
  然而税政改革是一个典型的零和博弈,尽管‘条编法’并没有改变税负的总额,而且其目的也不在于减轻百姓的负担。但仅仅改变了税负征收的方式,就在实际上改变了各个纳税人对税负的承担。
  事实上,比起之前的税制,一条鞭法要显得简单粗暴的多,它放弃了超前的累进税制,采取了近似于一刀切的比例税制。简单说来,所谓一条鞭法,就是各项税粮合并,采用统一的税则;各项差役合并,归并到田赋中一体征收;赋税原则上不再征收实物,役也由原来的力差、银差兼征改为统一纳银;并且在征收方式上由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纳税人只需要交纳税银,至于田赋运送、差役征募均由官府负责,而不像原来一样,需要由老百姓送到指定地点。
  虽然简单粗暴,但它却是近百年来,官员们与‘缙绅…胥吏’的艰苦斗争中,总结出的精华所在。官员们在实践中意识到,累进税制不能有效施行,问题并不在于法律内容,而是政府没有足够的执行能力,杜绝地方利益集团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新的一条鞭法试图回避矛盾,而另辟蹊径,以简单划一来对付徇私舞弊:
  首先,针对的是胥吏收受贿赂高下其手,以上作下,以下作上的弊病,索性取消不同的纳税等则,不再分什么‘官田’、‘民田’,所有田亩只按每亩多少石粮食缴纳田赋。如此一来,以整齐划一的税率,堵塞了所有确定田赋纳税等则中,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但是由实物税改为货币税,这中间便牵扯到一个折纳比例的问题。是个人便知道,只要有灵活掌握的空间,就有税收经管人员从中渔利的机会。而一条鞭法干脆一刀切,以法定的折合比率一体征银,从而避免了折纳环节的漏洞。
  同时,针对劳役编派中,不同役差轻重不均,而产生的豪民避重就轻的漏洞,取消了按户丁等级编派劳役,将所有差役合并征银,所有人户也一律按统一的标准承担劳役。针对征收运送过程中官司需索、远近悬殊造成负担不均的弊端,改民收民解为官收官解,人民只要完纳税银就已完成纳税义务,避免了在税收征解环节中有司的盘剥和勒索。
  由此可见,一条鞭法也是奉行公平原则,不过此一公平已不是先前那种‘富者多出’意义上的公平,而是‘一体均当’意义上的公平,也可以说是较低水平上的公平。原因是从前较高层次上的公平不仅不能实现,且已损及小民最低限度的生存,所以一条鞭法退而求其次,追求一种简单到让人无从上下其手的征税方法。
  虽然‘一体均当’,对于家仅薄田数亩的小民而言,远非理想的政策,但是较之被富豪欺逼、胥吏压榨以至倾家荡产的悲惨境地,新的政策在贫富之间重新分配义务,使两者的负担维持在各自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对于大多数人仍是一种很现实的改善了。
  而且国家财政能够得到改善,地方官员们也能比较轻松的完成税赋指标,可以说是在现在这种社会条件下,能够让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改革程度了。


第八八三章 神鞭(上)
  最初倡行一条鞭法的,是嘉靖十年三月的御史傅汉臣,那时候沈默还没出生呢。之后一条鞭法开始在东南部分地区试行,原因显而易见,它让胥吏和豪绅们没有空子钻。前者吃不到好处,后者逃不了税赋,自然要和推行的官员闹腾。
  因为朝中一直有反对的声音,而且皇帝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将一条鞭法作为国策定下来。所以地方官员得不到法律的支援,而豪绅们也抱着侥幸心理,往往是一任官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法令推行下去。但一旦离任,一切又回到原点,继任者还得从头开始。
  但是条编之法的推行,不仅是由于官吏的提倡,同时也出于人民百姓的要求。所以虽然阻力重重,还是逐渐推广开来。到嘉靖四十年,施行区域已从南方扩大至北方,江西、浙江、南直隶、广东、广西、福建、山东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尤其是高拱当政以后,他命刘光济在湖广,庞尚鹏在江西、海瑞在南直隶、林润在山东,全省大力推行,已经具备了在全国推广的条件。
  然而总的看来支持与反对的意见都很多,支持者以为一条鞭法负担公平、舞弊困难、税额确定、征输便利,反对者认为负担不平、无普遍适用性、征银于农不利、容易侵吞等。
  反对的声音中,尤其以朝中的清流领袖,左都御史葛守礼,这位旗帜鲜明的反条编斗士,自从此事提上议事日程起,他就多方奔走,大声疾呼,希望能阻止形成决议。
  但他很清楚,廷议中超过一般的票数在沈默手中,加之本身就有许多官员支持一条鞭法,其中不受沈默控制的户部七张票一定会支持此案……根据去岁制定的投票办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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