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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暮(短篇小说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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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问我:“英国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风流,我跟英国人不大来往,中上阶级,高攀不起,中下阶级,犯不着吃亏,我是一向憎人富贵嫌人贫的。” 

  “总有喜欢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记得有这个同学,才廿岁呢,喜欢得我离了谱的,每个周末煮饭给我吃,他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被我见到了,他先害怕,走过来求我不要生气。我说:“我干嘛要生气?”他说:“你爱我就会生气了。”我奇曰:“我并不爱你呀!”他很伤心。他很穷,但是尽了心尽了力。圣经上说,穷寡妇奉献的三个铜板也是好的,我很记念这孩子。当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恋爱,可是明天居然就结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兰地喝,两眼红红的。 

  我说:“别多喝了,我记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这屋子住,一个月要多少?”他忽然问。 

  “屋主人只租给熟人。”我歉意的说:“你可以买一幢,很便宜的,几十万港币,香港低级住宅区价钱。” 

  “几十万港币?”他笑了起来,“我哪里有这个钱,我赚了半辈子,他们用了我半辈子。” 

  我说:“别怪他们,当然是你情愿的。” 

  他坐在火炉前,他现在不快乐了。老实说,就算他在以前,也没有任何快乐的理由,只是现在他忽然思想起来,一个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说:“夜了呢,你赶不上车了,请在这里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点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说:“你知道我现在做人,做到哪里是哪里,没有什么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样了。” 

  “我帮你忙。”他说。 

  我们上了一层楼,到了平坦宽大的卧室。 

  我把箱子取出来,打开衣柜,把衣服都放进去。这套箱子真要比里面的衣服要贵,当初买的时候,想到它们迟早是要给机场人员扔来扔去的,未免有点心痛。可是真结实,用了这些日子,竟一点也没损坏。 

  他帮我把衣服放结实了,拉上箱子的拉链。真奇怪,仿佛我们同时在整理行李,同时打算离开。以前我多么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总没有机会。其实没有也罢了,我的兴致跟他是不一样的,喜欢的东西也不同,即使当年跟他结了婚,结果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简单的,只要把东西扔进去,关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妆品也堆到化妆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着,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样子。 

  我抬头问:“要吃宵夜吗?肚子饿了吧?” 

  “不,我不饿。〕他说。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烦恼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个像你?你还烦,没有不烦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个对象,这一回要真正的对象,不是乱七八糟的人,碰上谁就是谁,不是我教训你,我也没资格教训人,过一阵子,你就没事了。每个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动的一个人,临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总还容易点,做男人是难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谢谢你,真没想到你会变得如此圆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说:“罢了吧,你一下子悲观成这样,真叫我也悲观起来。” 

  他问我:“现在什么时候?” 

  我奋了看表,“十二点了。” 

  “有没有车子?”他问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车早开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说:“讲好在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这里住的,我想我还是要走了,谢谢你招呼我,谢谢你。”他说得很忽忙,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见,他是男人,就像当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国人说,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鱼,大的小的。即使决定不钓鱼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并没有问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这个岁数,自然知道他该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说:“谢谢你来看我,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没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便走了,自己开的门,自己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居然这样子远道而来,不声不响便走掉了,可见他实实在在是变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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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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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阿姨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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