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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重生之掌上明珠 作者:月半弯(晋江vip2013-12-18正文完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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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爹呀,只要提到这个词,就觉得胸口满满的,怎么能忍受有朝一日,他会……
    “以后阿虎就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我有爹爹,等我爹爹回来了,一定会像阿虎的爹一般疼阿虎——”
    阿虎忽然抽泣出声:
    “可我还是想要自己的爹爹……”
    谢弥逊再也忍不住,上前一步,把两个小小的身子都搂在怀里……
        
30谢家阿逊
    两年后。
    大名镇城郊一处红墙碧瓦的阔大院落。
    墙外是春光明媚,草长莺飞,墙内亦是姹紫嫣红,碧柳低垂。花园正中一片浩渺的池塘,里面荷叶恰如铜钱大小,却已是丝丝生碧,随波荡漾,使得临水而建的一座小亭更显风雅。
    小亭正中一个十多岁的男孩正手扶宣纸,凝神静思。静默的背影竟是如劲竹般兀立。
    良久男孩终于拈起右手边狼毫,饱蘸浓墨——
    “云儿,我回来了——”
    一个低沉却悦耳的男子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男孩一惊,一大滴墨水“啪”的一声滴落宣纸之上。
    男孩叹了口气,脸上扬起一个无奈的微笑,慢吞吞道,“我知道了。”
    身子一扭,便如一条鱼般滑出了来人的怀抱,
    一张清而不媚的纯净小脸瞬时映入来人的眼帘。
    来人似是惊艳了一下,半晌轻轻道:“小云,越来越好看了——”
    声音竟是有些闷闷的——也只有看到这么干净明媚的云儿,自己心里才终于舒服些。
    “打住——”男孩顿时有些警惕,哼了一声,随手一指碧波粼粼的水面上男子的倒影回敬道,“说什么别人好看,你才是好看到祸国殃民的那一个吧。”
    别人不知道,自己最清楚,这人最讨厌有人夸他生得好,甚至房间里连镜子都不许有一面,可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这人每次都要捉弄自己,自己当然也要好好的回敬他一番。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霁云和谢弥逊。
    当初两人和楚昭匆匆作别,霁云拿的主意,便来到了这大名镇居住。
    上辈子经常听爹爹跟自己讲这大名镇。据爹爹说,他年少时体弱,曾长时间在大名镇的别院中修养,说这里风光旖旎,将来有机会了,一定会带霁云来此游玩。
    这一世霁云一直记在心间,想着既然爹爹暂时回不来,自己就先替爹爹回来看看,来了后,发现这儿果然风景秀丽、物皆可喜,两人便都爱上了这里,索性买田造房。
    房子地址便选在容府别院隔壁——
    按夏老伯——也就是替容家守着别院的老仆——的意思,霁云最好住进这别院才好。
    “简直和我家少爷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那老仆见到霁云的第一眼就拉着霁云的手不舍得松开了。这之后,更是只要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就赶紧送过来,而且每次看霁云的模样,真是跟瞧着什么稀罕的宝贝一般:
    这孩子和少爷这么像,说不好,真是小少爷也不一定,少爷年龄也大了,膝下却连个孩子也没有,要是这孩子真是少爷的孩子……
    这样想着,竟是什么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也要给霁云送来,弄得霁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即便如此,可霁云还是觉得没有爹爹在身边的日子有些恓惶呢。亏得有谢弥逊和李虎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不得不说,谢弥逊果然是个人才,自己不过稍加点拨,短短两年时间,当初楚昭赠给霁云的那盘儿黄金,就在谢弥逊的手中无数倍的增长。
    面对这么多财富,一般的人肯定早就坐卧不安了,倒是谢弥逊和霁云却依旧是云淡风轻。
    这一切让霁云对谢弥逊的出身更加疑惑:
    自己历经两世,看淡一切也就罢了,怎么阿逊也如此平静?
    再加上阿逊竟和楚昭极为熟稔的样子——
    难不成阿逊真的是谢家人?!
    大楚共有三大世家:容家、谢家、安家。
    三家俱已是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根基自是极为繁茂,便是皇室,也不得不容让几分。
    而三家来看,容家最是清贵,家族中人才辈出,先后出过三代名相;谢家却最是尊宠,本朝有四朝皇后均源自于谢家女,便是当今太后,也是出自谢家。
    至于安家,则是多将才,早年更是满门公侯,在朝中武将中的影响力无人能出其右。只是三国征战期间,安家人便多所折损,十多年前,安家现任家主安云烈的唯一儿子安铮之也在护佑今上围猎西山时,为保护今上力战黑熊而亡,因此目前安家最是低调却也最得圣心。
    而以谢弥逊的容貌看来,实在是和传闻中满门风雅的谢家极为相符。也不知这人是怎么生的,竟是年岁愈长,便愈俊美。那日游湖,恰遇本地花魁的画舫经过,两岸游人争相探看,霁云却只瞄了一下便闭上眼睛——
    那花魁也算个美人儿,可比起自家阿逊来,何止差了一点半点?
    只是不知为何,阿逊瞧着对自己的长相却似很是不喜。甚至好几次,自己还瞧见他站在正午的大日头下暴晒,可即便如此,肌肤却仍是白皙如玉,每次看他懊丧的神情,自己都觉得可乐的很。
    如今听霁云说他生的“祸国殃民”,谢弥逊脸色果然沉了沉,垂着头退回凉亭,坐在霁云方才坐的的那张湘妃凳上,头斜靠着柱子,神情说不出的苍凉外竟还有一股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霁云以为谢弥逊又作怪,也不理他,只管绕到石桌另一面坐了,自顾自的倒了杯香茗捧在手里。
    斜眼间忽然瞧见谢弥逊摸了把匕首在手中,雪亮的刃正对着自己的脸颊,不由吓了一跳,一步跳过去,握了谢弥逊的手腕嚷道:
    “呆子,你做什么?”
    谢弥逊猝不及防,手腕被握了个正着,竟是也不挣扎,眼神中却是说不出是讽刺还是痛恨:
    “这一身臭皮囊也就这张脸最是可厌的紧!”
    霁云愣了一下,不觉皱了眉头:这世上哪有人这般说自己长相的?难道方才这人不是吓自己,而是真的想毁了那张脸?
    难不成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推着谢弥逊坐在椅子上,又拿了杯热茶塞到谢弥逊手里,往四处瞧了瞧:
    “阿虎呢?”
    谢弥逊拿起霁云的手遮住自己眼睛,却是一句话不肯说。
    “喂,你们几位怎么这般无礼?我不是说了我家公子不想见你们——”
    好像是为了印证霁云的猜测,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喧哗声。
    霁云立时明白,阿逊今日的反常怕是便和这群不速之客有关!神情瞬时一冷:还真是嚣张啊,竟敢打到自己门上了!
    下一刻,一群衣着不俗的人就冲进了院子,为首的却是一男一女,看两人年龄,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和阿逊的年龄大致相仿,待看清两人的长相,霁云明显一呆,下意识的就回头去瞧阿逊:
    这两人比起阿逊的俊美来自然还差上一截,眉目之间却明显和阿逊有几分相似……
    霁云缓缓摆了摆手,示意闻声而来的侍卫退下去——看这两人模样,难道是,阿逊家人?
    一群人呼啦啦冲进凉亭,为首的一男一女更是大喇喇坐在主位上,斜眼睨视着阿逊,一副又是厌恶又是鄙视的样子。
    阿逊却始终抓着霁云的手,竟是连眼睛都没睁开,更别说搭理那两个人了。两人脸色顿时沉了下来,瞥了一眼垂手侍立的管家。
    那管家心领神会,上前一步阴阳怪气道:“哟,奴才方才远远瞧着,还以为眼花了呢,没成想,还真是表少爷!表少爷人大了些,怎么还是从前的性子?便是家里的奴才也这般没眼色,还不快过来给我家少爷小姐磕头?!”
    没眼色的奴才?霁云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看众人都瞧向自己,这才明白,竟然说的就是自己!
    阿逊霍的睁开眼来,脸上神情一片森然:
    自己只是对他们厌恶至极,不想看到这些面孔罢了,竟敢在自己地头上对云儿吆三喝四的,难不成真以为自己怕了他们不成?
    霁云按住阿逊即将暴起的身形,淡然道:
    “不过是个瞎了眼的狗奴才罢了,阿逊的身份,何必跟这样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下贱东西一般见识?我只是有些奇怪,到底是何等蠢笨如猪的主子,才会□出这般丢人现眼的奴才?”
    蠢笨如猪的主子?本是冷眼瞧着这一切,一副看好戏模样的一男一女脸色顿时难看之极。
    那管家也气得一口老血差点儿吐出来:
    奴才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凭自己谢府管事的身份,便是上京中一些小吏也得巴结伺候着!却再没想到这穷乡僻壤中,竟被一个小小少年指着脸斥骂,还连累的主子没脸!一张老脸登时变成了猪肝色:
    “表少爷,这是你养的兔儿爷,还真是牙尖——”
    话音未落,眼前突然人影一闪,却是谢弥逊一脚踹了过来,那管事只来得及“哎哟”一声便滚进了水塘中。
    “谢弥逊!”那少爷小姐模样的两人再也坐不住,一下站了起来,瞧着阿逊又惊又怒,“你竟敢对我的人动手?”
    “谢蘅,谢玉,慢说这不是上京谢府,便是在那个腌臜地方,我照样一脚把他踹下去,你又能奈我何?”谢弥逊的眼睛剑一般刺过来,两人心里顿时一凉——
    怎么忘了,这谢弥逊自来就是有娘生没爹养的无赖罢了!
        
31谢家阿逊(二)
    谢蘅重重的喘了口粗气,心里又恨又怒:
    谢弥逊说的没错,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自己都拿他没有一点儿法子!
    这个贱种,为什么还没有死!
    当初,因为他,谢府掀起了多大的风波,阖府清誉险些毁于一旦!
    谢弥逊的母亲不是别人,正是父亲最小也最疼爱的妹妹、美名满京都的才女谢悠然。本来,当年,谢悠然可是准太子妃的热门人选之一,说是之一,不过客气罢了,依谢府的地位,再加上后宫太后娘娘的安排,谢悠然定然能坐上太子妃的位置。
    却哪里料到议亲前夕,谢悠然忽然失踪,谢府几乎翻遍了整个上京,竟然无法找到她一点儿踪迹。
    后来,爹终于在一个小镇找到了姑姑谢悠然,只是此时的谢悠然,却已经是一个有着八个月身孕的孕妇了!再后来谢悠然难产而亡,爹就把襁褓中的谢弥逊带回了家。
    本来爹爹是对这个孩子极其厌恶的,要不然也不会从抱回来交给娘亲后,三年里看都没去看过他一眼。只是这谢弥逊倒也命大,竟然活了下来,而且三岁的时候,忽然从自己居住的房子里跑了出来,又因缘巧合碰到了爹!
    直到现在,谢蘅都无法理解自己爹的心思——
    若说以前是恨不得世上没有谢弥逊这个人才好,这之后却简直就是把这小子给捧上了天!竟不但谢弥逊的一切待遇比自己和哥哥这样的嫡出儿子还要好,甚至还异想天开想把谢家交给谢弥逊打理!
    虽然最终作罢,却又放出话说,要把妹妹谢玉嫁于谢弥逊为妻!
    不就是一个贱种吗!也不知爹爹怎么想的,竟是无论如何要把谢弥逊留在谢家!甚至大哥抬出同姓不婚的律条,爹竟说什么“阿逊的‘谢’姓不过是权宜之计,总有一日,阿逊会回归本宗的,同姓不婚之说自当作罢”!
    竟是一副铁了心要把妹妹给谢弥逊的样子。
    谢蘅和大哥都明白,以爹爹的地位和权势,真要给谢弥逊换个姓,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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