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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之掌上明珠 作者:月半弯(晋江vip2013-12-18正文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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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再回方府
    霁云再睁开眼时,已经是重新回到了方府之中。
    微微动了□子,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上半身倒是酸痛的厉害,下半身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竟然没有一点儿知觉。
    霁云不敢相信,又用手狠狠的在腿上掐了一把,仍是没有丝毫痛感!
    “我的腿,我的腿,怎么了?”
    重生后,霁云第一次感到了恐惧:若是没有了双腿,自己该怎么去寻找爹爹?
    “云妹妹——”一个有些悲怆的男声忽然在耳边响起,身子也随之被强行带入一个怀抱之中,“你别难过,你放心,有我呢,哥哥已经替你报了仇,欺负你的荷香,我已经让人牙子领走发卖。至于妹妹的腿,好歹总有法子的,即便一时看不好,只要妹妹不嫌弃,哥哥,做你的腿——”
    霁云身子猛地后仰,正对上方修林含着热泪的双眸。
    方修林一怔,眼中的泪竟生生被霁云眼中的寒意给吓了回去——
    好像太不对劲了吧,明明还只是个六七岁的丫头罢了,怎么这眼神儿却如此吓人,仿佛,能看穿自己似的!
    被这样一双眼睛瞧着,本就装的痛苦至极的方修林竟是无论如何也说不下去了,讪讪然放开霁云。
    “我的腿,我的腿,怎么了?”霁云脸色苍白,手也下意识用力绞着。
    方修林很快恢复镇定,温言道:“云妹妹莫要害怕,大夫说,冻得太狠了,腿暂时没有知觉也是正常的。”
    只是大夫还说了一句话,若是半个月之后仍是没有知觉,那应该就是,残了!
    这个结果,倒是让方府中人乐意接受的。一个残了的容府千金,又寄人篱下,不靠着他们方府,还能靠谁?
    基于霁云的残疾是崔玉芳直接造成的,大儿子方修明自然直接被判出局。方宏一锤定音,容霁云就嫁给方府二公子,十二岁的方修林好了。
    盛仙玉自是喜气洋洋。
    方雅心那臭丫头虽是嫁给了太子又怎样,不就是个妾吗!而且听方宏的语气,容家权势之大,连皇室都得容让三分。容家那么大一个家族,目前嫡系也不过就容霁云这么一点儿骨血罢了。儿子只要能娶了容府千金,飞黄腾达,自是指日可待!
    而且,方宏也明确告诉自己,至多年后,他便会抬了自己为平妻。
    盛仙玉明白,这样做,表面上看,是对崔玉芳差点儿害了容霁云的惩罚,实际上,却是为了将来一旦容霁云身份大白于天下,娶了容霁云的林儿能有一个相对而言更加体面的身份,那样才能更容易为容家接受不是?
    因此,盛仙玉足足关在房里和方修林谈了一下午。
    方修林本就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用盛仙玉说,也马上想到了这一层,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容霁云在知道自己身份前爱上自己,并对自己死心塌地。
    甚至因此,连原先看了都做做噩梦的那张丑脸都觉得顺眼了些,起码做起含情脉脉那一套来已经是毫无压力。
    却没想到这丑丫头竟是丝毫不为之所动。
    已经知道了霁云的身份,方修林也不敢太过造次,接了丫鬟捧来的参茶递给霁云:
    “来,云妹妹,我特意让丫鬟一直给你温着的,快喝了暖暖身子吧。”
    霁云明白,形势比人强,无论内心如何的惊涛骇浪,也决不能表现出来。同理,就是再恨方修林,也得忍着些。当下强忍住内心的煎熬与愤怒终于伸手接过参茶,轻轻抿了一口,想了想,小声道:
    “那天,和我一起的那个哥哥呢,我想看看他。”
    “你说那个和你一起的小子?”方修林的脸色明显有些难看。突然有一种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的感觉——
    毕竟,找到容霁云时,她可是和那个小子紧紧的抱在一起。
    不过一扫,霁云就把方修林的充满掠夺而又厌憎的神情尽收眼底。慢慢呼出一口浊气:这个男人有太大的野心,尤其是对于功名利禄。亏前世,自己还自作多情,误以为这是方修林太爱自己了!
    从前,自己总是小心翼翼揣摩他的心思,想方设法讨他欢心,唯恐他会嫌弃自己的孤女身份,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没有人知道,现在的她其实是已经活过一世的幽魂,没有人知道,她其实早已清楚了自己的身份。同样,现在患得患失,唯恐被拒绝的人是他们而不是自己。
    “我想见他。”霁云声音并不高,却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哦,好。”方修林愣了一下,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答应了什么,不由有些后悔——
    自己怎么这么容易就听从了这么小的丫头的吩咐?
    真是太头疼了,这丫头不但对自己的示好全无所觉,而且还这么任性!只是方才已经答应了,再要改悔明显不太合适。
    只得走出去叫了两个下人,又细细嘱咐了霁云几句,这才起身离开。
    男孩并不是被抱过来的,而是扶着下人的手,自己一步一步挪过来的。
    不得不惊叹男女之间体质的差别,即使是孩童,竟也是如此。只是男孩虽已能下床,脸色不知为何,却是毫无血色,如同死人面孔一样苍白。
    应该没人告诉他要来见谁,所以看到躺在床上的霁云时,男孩明显吃了一惊,却又很快把惊讶压下去,一言不发的在霁云床前坐下。
    霁云上上下下打量着男孩,良久终于轻轻道:
    “我们又见面了。你没事儿,真好。”
    男孩抿了抿嘴唇儿,嘴角微微上扬,却仍是没说一句话。
    霁云也就闭了嘴,自重生后,心里终于第一次有了一点喜悦的感觉:重活一世,总觉得一切好像很不真实,而这个男孩子的出现,却真真切切的让霁云意识到,原来一切真的重新开始了。
    这个男孩子,她上辈子就见过,也是这个冬天,当时他独自一个昏倒在雪地里。霁云坐的车子正好经过,心软之下,就把他带进了府里。
    哪知得知自己从外面带了个男孩回来,方修林当时就很不高兴,自己吓坏了,只得给男孩裹了厚厚的棉被又放下些药物后,把男孩子拜托给刚到府上的表小姐,也就是后来和方修林上演了一出“感天动地生死苦恋”的李玉文。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实在是男孩子的相貌太好看了,竟是比方修林还要精致的多。
    后来自己还曾问过李玉文,可惜李玉文却告诉自己,说是男孩醒来后就走了……
    没想到今生又在差不多的时间遇到了男孩,和上一世不一样的是,两人却是在男孩清醒的时候见了面——这是不是昭示着,这一生,那些曾经上演的悲剧,自己也许可以让它们不再发生?!
    两人一个低着头想心思,一个面无表情,竟是半天都没有说话。
    一直守在窗外的方修林终于长出了口气,放心的离开了霁云的房间。
    眼看着又到了吃药的时辰了。想着两人症候差不多,霁云也就吩咐下人多熬一碗药来。
    男孩平静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裂缝,只不过那悲催的苦恼样子同样是一闪而过便又恢复了死气沉沉的样子。
    霁云失笑,看男孩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闭着气仰头就把一大碗药喝了进去,忙捏了个蜜饯丢进男孩嘴里,男孩吓了一跳,竟就那样张着嘴巴傻在了那里。
    霁云失笑,柔声哄道:
    “快漱一漱啊,化了很甜的,嘴里就不苦了。”
    明明霁云看着也是六七岁的小孩罢了,却偏要用这么老气横秋的哄孩子一般的语气说话,其他伺候的丫鬟就有些忍俊不禁:
    “这么好吃的蜜饯,小公子八成是舍不得吃呢。”
    “太好吃了所以舍不得吗?”霁云也就顺着丫鬟们的话故作天真的道,想了想随手拿起案几上的那包蜜饯塞到了男孩手里,“你拿着吧,觉得嘴里苦了就吃一粒。”
    男孩定定的看了霁云一眼,把那包蜜饯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直到离开,男孩却始终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
    目送男孩走远,霁云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这一世,不知是因为什么,李玉文好像出现的,晚了些啊!还有她那个弟弟——
    当时在府中,一则自己心里眼里全都是方修林一个,二则方修林的有意回护,以致自己根本不了解李玉文的家庭状况,再没想到她竟然有那样一个俊美如斯而又心狠手辣的弟弟。
    她那个弟弟虽然只出现过三次,可每一次都给自己带来几近毁灭的打击:
    第一次,他护着李玉文冠冕堂皇的从正门而入,看着自己的那冰冷神情如对狗彘;
    第二次,自己再次落入方家人手中,爹爹派了身边近卫来搭救,他却仗剑挡于门前,毫不费力的斩杀三人,重伤一人,然后在天亮时,亲自把自己交予了来拿人的衙差,见证了自己身败名裂的整个过程;
    第三次,破庙之中,他再次出现,格杀了爹爹身边最后两名近卫,留下一地鲜血后,才冷漠的扬长而去……
        
☆、10 神秘人
    是夜,天暗沉沉的,无边的黑暗中,偌大的方府如同一个怪兽,匍匐在夜色中。
    本是闭目熟睡的男孩忽然睁开眼来,一眨不眨的盯着房间那扇唯一的窗户。
    下一刻,窗户咔哒一声,一个黑色的身影若鬼魅般闪身而入。
    正自凝目屏息,手里还扣了把飞刀的男孩长长的舒了口气,下一刻,黑衣人已经欺身上前,往男孩嘴里塞了颗药丸,然后长臂一伸,就把男孩抱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开。
    “慢着。”男孩终于开口,声音竟是嘶哑难听至极。
    黑衣人似是没想到男孩会突然说话,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男孩挣开男子的怀抱,蹒跚着来到床前,极快的从枕头底下掏出一包物事,迅速塞入怀中。
    黑衣人不觉皱眉,却也没说什么,又要伸手去抱男孩,却被男孩让开:
    “让阿呆留下。”
    不但小小的身子站的笔直,便是口气中也充满了上位者的威严。
    “不行。”黑衣人毫不犹豫的拒绝,“这批孩子中,阿呆武功医术都是最高的,这次你的解药,就是他配出来的。我想把他放在你身边——”
    却被男孩突兀打断:“你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告诉他,以后他和我们再无任何关系,他只有一个主子,那就是,容霁云。”
    黑衣人明显没有料到男孩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容霁云,这又是那瓣蒜那颗葱?
    “对我而言,这世上最重要的人。”男孩似是看破了黑衣人的心思,一字一句道。
    黑衣人顿时就有些吃味:
    臭小子,她是最重要的人,那我呢?
    看男孩脸色越来越难看,沉吟了下,终于无奈的点头。心里失落之余,又有些小得意,放儿还真是有心,竟把自己平常说的话记了个十成十。
    只是放儿有一点不清楚的是,阿呆确是那批孩子里武功最好医术最高的,可却也是从不愿杀人的,阿呆的外号也由此而来。
    不过阿呆不杀人并不是因为他心软,只是因为,他觉得没意思。是的,阿呆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胎——从不搭理任何人,也从不允许任何人搭理他,没事儿就喜欢一个人蹲在墙角,甚至对着只蚂蚁一坐都能坐一天。偏是即便如此,他的功夫仍然是最强的。只是每次想让他杀人,那家伙却总是用一副看白痴的神情,然后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说实话,若不是可惜这实在是颗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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