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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第3章

小说: 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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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前言军部在近代天皇制中的地位(1)

    二日本军部在近代天皇制中的地位及其政治化过程    
    1“军部”的概念    
    “军部”一词,在战前日本曾经十分流行。据日本学者井上清研究表明参见《日本军国主义》(三)第5~14页。;“军部”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最初出现在1913年2月田中义一少将(时任第2旅团长)致朝鲜总督寺内正毅的信件中。不久陆军省军事课长宇垣一成在其撰写的《关于陆海军大臣问题》一文中,多次使用了“军部”一词。当时军国主义分子使用这一词汇,主要是指军令和军政等国家军事机关而言,其含义是要表明,将国家行政部门(政府)与军事部门对立起来,即表明统帅权独立。另外,针对社会上将陆海军政治势力称为“军阀”这种带有贬义的称呼,而俨然自称为“军部”,以表示“国家之正统”。这样“军部”就成了“军阀”的代名词。后来“军部”一词逐渐成了一般社会上的普通用语。但是其含义已超出特指军事机关的历史概念,系指以军事机关为核心的军事实体,不仅垄断国家军事(不许议会、政府等介入),而且在政治上与政府分庭抗礼的“某种特殊的政治势力”。    
    井上清对“军部”所下的定义是,“军部”包括陆军省、海军省、参谋本部、海军军令部以及关东军和其他军事机关。或者甚至可以说,“军部”是由“少壮派军官”、“中坚军官”等组成的一个集团。它依靠陆海军或其总体的军事力量,恣意操纵全部国政。《日本军国主义》(三)第5页。这个定义指明了构成“军部”的人及其组织的结构范围;明确了“军部”的功能和作用。在这个定义基础上,我们认为,其一,“军部”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日本近代天皇制时期的一种历史现象,它是近代天皇制的产物,与近代天皇制和军国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其二,“军部”又是一个政治概念,它作为近代天皇制国家统治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具有一般军事上国防上职能的军事力量,而且是对内政、外交等国家政治具有重大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政治力量。其三,“军部”既是一种统治机关(如陆军省、参谋本部等),又是一种军事的政治的势力集团。“军部”势力不仅包括军事机关和军队等军事力量,还包括准军事力量(如在乡军人会等)。它是一个以军事机关为核心的政治力量集合体。    
    2“军部”的“独立”    
    “军部”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势力”,其形成和发展是与近代天皇制的形成与发展相伴随的。由于明治维新后所形成的近代天皇制是地主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所以也就规定了天皇制下的军队只能是为这种专政服务的工具。    
    明治维新一开始就是打着天皇“王政复古”的旗号进行倒幕维新运动,因而造成了近代社会变革运动的极不彻底性。这种历史的局限性决定了明治新政权及其军事制度带有极为浓厚的封建性和专制性。明治政府成立时,虽然在机构上设立了陆海军科(不久改为军防事务局),但几乎没有自己的军队,只能利用各藩(封建诸侯)的军队。后经过“奉还版籍”和“废藩置县”,明治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解散了各藩的军队,将藩兵改为镇台兵(地方军队),并组建了中央直属的天皇“御亲兵”(约8000人,1872年改称“近卫兵”)。这样的军队,“首先是为了保卫天皇和官僚的政权,防止国内人民和士族反抗政府,尤其是针对一般人民的武力”。《日本军国主义》(一)第169页。在此基础上,1873年初日本颁布征兵令,建立起天皇制常备军制度。这种制度形式上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建军制度,实质上是“天皇制军国主义的欺压人民和侵略邻国的军队”。到后来在明治宪法的规定下和军国主义的军队教育下,日本军队成了“天皇的军队”,成了近代天皇制对内镇压人民和对外进行侵略的重要工具。    
    与军队建设相适应,军事机构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明治前期日本实行太政官制度(1868~1885),太政大臣作为天皇最高辅佐者,总揽政治、军事大权。太政官下的军事机关初为兵部省,其首脑兵部卿在太政官领导下负责处理海陆军一切军务。1872年兵部省撤销,分设了陆军省和海军省。这一时期日本陆海军的军政、军令是通过各自的一元化组织机构实施的,即军政、军令的统一。而且军事机关隶属于太政官、实行的是法国式的兵权从政主义。有一种例外是,在非常时期临时任命“讨伐总督”,赋予军政、军令上发号施令的权限,如西南战争时任命有栖川宫炽仁亲王为讨伐总督,负责指挥讨伐的军事事务。讨伐总督在官制上不受太政大臣节制,有某种“独断专行权”,从而造成了政治与军事的一元化组织的破坏,为后来军部专横跋扈埋下了种子。    
    至19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受国内自由民权运动的冲击,以及欧洲普法战争德国胜利的影响,山县有朋、桂太郎等军阀头目认为,为防止政治运动波及到军队,加强天皇对军队的实际统帅权,应当仿效德国的兵权独立主义,将军令机关独立出来。1878年12月,由太政官发布命令,撤销了原隶属于陆军省的参谋局,新设了天皇直辖的参谋本部。根据条例规定,参谋本部长作为天皇在陆军军令方面的最高参谋长,负责处理规定的军令事项,即有关用兵的军令权从太政官制中独立出来。这是军部独立的重要一步。1886年军部机关进行改组,成立了陆海军联合的中央军令机关。该机关在皇族参谋长之下,由陆海军将官各一名任副参谋长,其下并列设置了陆军部和海军部。但这种军令统一只经历了三年,明治宪法颁布不久,陆海军军令机关分开,陆军恢复为军令独立的参谋本部,而海军参谋本部重归海军大臣管辖,海军仍实行军政、军令一元化组织。    
    


第一部分:前言军部在近代天皇制中的地位(2)

    随着军国主义的发展,日本加紧进行对朝鲜和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的准备,为此1893年日本军事机关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一是成立海军军令部,实行海军军令机关独立;二是制定了《战时大本营条例》,确定战时实行以参谋总长任长官、由陆海军的军令、军政机关首脑组成的统一军事体制。第二年日本就发动了甲午战争,随即第一次成立了大本营。至此,日本军事机构的框架基本确立起来。这是军部“独立”的重要标志。    
    与军部机构确立相适应,军部的权力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其根本点就是所谓“统帅权独立”。狭义的统帅权是指用兵权,即军令权,包括制订国防方针、作战计划,动员、调动、指挥部队等。广义的统帅权是指包括军令、军政等军事事务的权力,军政权包括编制、训练、后勤保障等内容。我们说军部的“统帅权独立”是指广义的统帅权。    
    近代天皇制国家的军事权力的法律基础是由明治宪法确立起来的,宪法规定,“天皇统帅陆海军”(第11条,指军令权),“天皇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第12条,指军政权)。即天皇掌握国家的根本军事大权,这种军事大权的实际运用是通过辅佐天皇的军事机关进行的。这种军事机关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在战时集中军令、军政大权,统一军事的机关,即大本营。第二种是军令机关。即参谋本部、海军军令部(1933年改为军令部)。第三种是军政机关,包括陆军省、海军省、教育总监部等。这些军事机关通过相应的法律、条例,各自执行部分统帅权。概括地说,日本近代天皇制国家的统帅权是指由天皇总揽,由各军事职能机关运行的国家军事权力。    
    所谓“统帅权独立”,就是指国家军事权力从国家政治中分立出来,脱离政府的制约,独自推行其政策的历史现象。军部的“统帅权独立”主要有两个方面和两种方式。    
    在军令方面,军部主要是通过“帷幄上奏权”方式取得“独立”。如前所述,在1878年之前,军令权由太政官掌握。作为军令权的运用机关,早在兵部省时期就设立了陆军参谋局,它的成立表明军令机构开始出现了“独立”的萌芽。1878年参谋本部的设立,标志着军令权独立的开始。但这只是陆军军令权的独立,当时海军的军令权机关是海军省内的军务局等,仍然由海军卿负责掌握海军的军政、军令权。1886~1889年,曾出现过短暂的陆海军联合参谋部时期。到1889年明治宪法的颁布,标志着军令权由国家根本法确定下来。即天皇行使军令权,不受国务大臣的辅弼,而由军令机关长官(颁布宪法时为参军,后为参谋总长和管辖海军参谋部的海军大臣,后为军令部总长)进行帷幄辅佐。就是说有关军令的事项,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可以不经过内阁直接上奏天皇。这种权力被称为“帷幄上奏权”。至1893年海军军令部成立,标志着军部的“帷幄上奏权”完全确立。    
    在军政方面,军部主要是通过现役武官专任制以示“独立”。这主要是指作为内阁构成部分的陆军省和海军省。在太政官制度时,对于担任军事机关长官的资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1872年陆军省和海军省成立时,出任第一任海军大辅(相当于海军次官)的胜安芳就是文官。随着军部势力的增强,军部也不断强化在军政方面的“独立”地位,但到内阁制度实行前,也只有陆军卿规定为“将官”,海军卿并没有明确的规定。1885年内阁制实行后,在陆海军官制中规定“职员由武官担任”。这是第一次陆海军同时在法制上确定了武官专任制。但是到明治宪法颁布后,这种情况又发生了变化,1890年修改海军军官制时,对海军大臣的任用资格没有明文规定。1891年改革陆军军官制时,也取消了另表中大臣和次官的任用资格限于将官的条文。这样直到1900年陆海军大臣的武官专任制在制度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因为在民主主义运动的冲击下,军部不得已做出了某些妥协。但从实际情况看,陆海军官制,明文规定其大臣的次官只能由现役将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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