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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米高·基里顿_亦涵_文丰_行歌] 定时电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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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电脑推算,”杰哈德说,“是早上六时四分。”
    “天哪,”埃利斯看着墙上的钟说,“还剩下不到六小时了。”
    在房间另一头,莫里斯已经放下了电话簿,正在和查询处通话:“我是大学医院的莫里斯医生,情况十分紧急,我们必须找到安琪拉。现在,如果——”他愤怒地挂下电话。“混蛋!”他骂道。
    “有什么希望吗?”
    他摇了摇头。
    “我们甚至不知道本森是否给这女孩打过电话。”埃利斯说。
    “不管他给谁打了电话,这个人在几小时内就会遇上许多麻烦。”珍妮说,她打开本森的病历,“看来今晚将会很漫长,所以我们还是忙碌一些好。”
    他们必须尽快去检查已知本森常去的地方,在复查了他的病历后,他们分头到各处去寻找。珍妮去本森在劳瑞尔的家;埃利斯去一家叫“杰克兔子俱乐部”的脱衣舞夜总会,因本森常去那儿;莫里斯则去圣莫尼卡的自动电子公司,本森是那里的雇员。莫里斯给公司老板打了电话,后者表示愿意带他进入本森的办公室。他们约定一个小时后回去汇总各自取得的进展。
    珍妮来到本森家时,本森不在。两个在本森家后院游泳池嬉戏的女孩子告诉珍妮,几分钟前,她们看见本森穿着医院的制服,拿着一大卷纸和一个金属盒子从这儿走了。“像是蓝图什么的。那盒子像工具箱,里面像有支手枪。”其中一个补充道。
    埃利斯在“杰克兔子俱乐部”没有找到本森,俱乐部经理说最近没看见本森,并不停地抱怨本森骚扰他雇来的舞女。俱乐部里灼热、潮湿、恶臭熏人,就像黑暗中野兽发出的热烘烘的气味——本森过去两次的暴力行为发作就是伴随着奇怪的气味而来。
    自动电子公司的法利让莫里斯搜寻了本森的办公桌,他说本森是个怪人,而且不喜欢医院。本森从报上得知,大学医院引进了一台新型电脑系统,用于医学研究和帮助做手术,他就把这则消息剪了下来,贴在自己办公室的告示牌上。
    现在,珍妮和埃利斯、莫里斯一遍又一遍地听本森手术前与珍妮的对话录音。末了,他们茫然而疲惫地呆坐着,珍妮看着自己列出的信息资料:
    本森十二时三十分到家。身体恢复了?蓝图,枪?还有工具箱。
    本森最近没有在“杰克兔子俱乐部”露面。
    本森对一九六九年七月安装的CI电脑感到很不安。
    “你看出什么了吗?”
    “没有,”珍妮说,“但我想得去和麦弗森谈谈。”
    凌晨四时三十分,珍妮到了麦弗森主任的办公室。
    麦弗森坐在他的办公桌后盯着她,他的目光没精打采,也很疲倦。“你希望我做些什么呢?”他问。
    “通知警方。”
    “警方已经接到通知了,我还知道现在七楼上挤满了警察。他们会把他看成一个脑子里有电线的杀人狂。”他叹了口气,又说,“现在他们的目的是逮住他,如果我们告诉他们更多的东西,他们就会杀了他。我们没有肯定的理由认定他会在凌晨六时失控。事实上,他可能永远不会失控。”
    她环视房间四周,看着墙上那些图表,麦弗森就在这里设计着神经精神病科的未来。她知道神经精神病科对他意味着什么,也知道本森对他意味着什么。但即使如此,他的立场仍是毫无道理、不负责的,但是现在她该怎么对他说呢?
    “珍妮,”麦弗森说,“我想我们仍可以等待,我想本森还有自己回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的可能。只要存在这种可能性,我就主张继续等待。”
    “如果他不回来,”她说,“如果他在发作时袭击他人,你真的想为此负责任吗?”
    “我反正已经躲不掉了。”麦弗森苦笑着说。
    珍妮和埃利斯等仍然坚持待在计算中心,看着电脑的预测。时间慢慢地向前推移,渐渐逼近本森发作的时刻……
    六时正,他们都站起身来,望着墙上的钟,但什么也没有发生。
    钟上的时间到了六时四分,但仍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没有电话,也没有消息,什么都没有,六时十分,六时十五分,又过了三十五分钟。电话铃突然响了,珍妮一把抓起话筒。“我是珍妮医生。”
    “属于那个——”对方略作停顿,“神经精神病研究部吗?”
    “是的。”
    “请准备好笔和纸,我希望你把我的话记下来,我是洛杉矶警察局的安德斯探长。”
    她同杰哈德打了个手势,让他拿点作纪录的东西来,同时问道:“你有什么事要问,探长?”
    “我们发现了一宗谋杀案,”安德斯说,“有些问题要问你们。”
    在日落大街一座破旧公寓三楼的一间卧室里,珍妮见到了安德斯探长。他有三十五六岁,但看上去还很年轻,说话时声音很柔和:“多谢你能来,尸体在卧室里,验尸官也在里面。”
    他带路进了卧室。死者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性,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头部受到重击,身上被反复刺中。床上到处浸透了血,房间里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房间里的其它地方都乱成一团。共有六个人正在房间里忙着,其中一个是来自验尸处的法医官,他正在填写死亡报告。
    那法医官对珍妮说:“你可以看到,罪犯的手段很凶残。死者的左太阳穴位置受到重击,导致头骨下陷并当场昏迷。凶器就是那边的台灯,上面残留的血液和头发样品与死者的完全吻合。”
    “那些戳伤呢?”珍妮问。
    “戳伤是后来造成的,几乎可以肯定是死后才有的。她是被头上的那一击所杀死。”
    珍妮看着死者的头。头的一侧被击扁了,看上去就像一个漏了气的足球,使原来那张应该算是漂亮的脸蛋扭曲得不成样子。
    “她是在化妆时被连人带椅子打翻在地上的,然后罪犯把她从椅子上抬起来,”法医官举起双手,模仿凶手的动作,“放到了床上。”
    “那是个很强壮的人罗?”
    “噢,是的,肯定是一个男人。案发前她显然与杀她的人发生过性行为。我们对分泌物进行了检测,血型是AO型。这个男子肯定洗了澡才走出来杀了她。凶手还拿起某种凶器在她的胃部刺了几下,最深的伤口都集中在下腹部。”
    “你找到凶器了吗?”
    “没有。”法医官回答道,“不会是什么锋利的东西,但肯定是很坚固——用这么钝的工具能刺得这么深,肯定要用极大的力量。”
    “这就从另一角度证明凶手是个男的。”安德斯说。
    “是这样的,我猜想是一种金属物,就像比较钝的开信刀,或是钢尺这类东西。但真正奇特的是,”法医官指着女孩的胳膊、胃部和床单、毯子上的刺痕,“所有这些刺痕排列成一条直线。这在我看来是一种持续行为,是无意识举动的自动延续。他就像是某种机器,只是不断地动着,动着……”
    “一点儿也不错。”珍妮说。
    “我们推测,”法医官说,“这表明凶手处于某种癫痫病发作的状态。”
    此时,安德斯把一块金属身份牌递给她:“我们在做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这个。”
    珍妮在手心里把牌子翻过来,上面有这些文字:
    本人身上装有原子起搏器,直接物理损伤或接触明火可导致封壳破裂,从而造成有毒物质泄漏。在本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下,请打电话给神经精神病科,号码是(213)652—1134。
    这是他们对本森动手术时,给他戴上的标签牌。
    “身上带有这块牌子的人叫本森,”她解释说,“今年三十四岁,患有抑制机能障碍。”
    “什么是抑制机能障碍?”安德斯问。
    正在这时,一个穿便衣的警员从起居室走了进来。“我们通过所有渠道调查了指纹,”他说,“结果在国防部数据库找到了对应的指纹,这个人从一九六八年到现在一直参与机密电脑工程工作。他的名字叫本森,血型为AO型,住在洛杉矶。”
    珍妮转身问法医官:“关于那女孩,你知道些什么?”
    “她叫黛丽丝,艺名安琪拉,二十六岁,在这儿住了六个月,是跳舞女郎。这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他对跳舞女郎有些特别的看法,既喜欢,又仇恨,”她说,“感情相当复杂。”
    他好奇地看着她。“他是不是经常发作?”
    “是的。”
    安德斯作了纪录。“还需要有关疑犯的描述,他的照片——”
    “我都可以给你。”
    “愈快愈好。”
    她扫了一眼手表。“现在是七时三十分,我回医院去,”她说,“但我得先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你可以到我家或医院去找我。”
    “我到你家去,”安德斯说,“二十分钟后我就完事了。”
    “好吧。”她说,并把地址留给了她。
    淋浴真是一种享受——对于二十四小时没有合过眼的珍妮来说,更是如此。她裹着浴巾,开始对着镜子化妆。
    门铃响了,那该是安德斯。她没锁前门。“门开着。”她喊道,又继续化妆,“要是你想喝咖啡,自己到厨房里烧水。”她说。
    她化完妆后,把身上的浴巾裹紧了些,朝过道探出身子。“找到你要的东西了吗?”她高声问道。
    站在通道里的却是本森。“早安,珍妮医生。”他说,他的嗓音一如平时挺招人喜欢,“我希望我的到来没有打扰你。”
    她奇怪自己竟是如此害怕,几乎是下意识地握了握本森伸出的手。她心中被恐惧所占据。她干吗要害怕?这男人她知之甚深,她曾经多次和他单独在一起,她从未害怕过。
    “请等我一会儿,”她说,“我去穿上衣服。”
    他礼貌地点点头,回起居室去了。她关上卧室的门,坐到床上。她呼吸沉重,好像刚刚跑了一段很长的路似的。她走到衣橱里随便拿出一件套裙穿上,又回到浴室察看了一下自己的样子,深吸了一口气,便出来见他。
    他站在起居室的中央,看上去神情有些迷乱。
    她尽量保持声音轻柔。“要来点咖啡吗?”
    “不了,谢谢。”他穿了件外套,结着领带,看上去很整洁,但他的黑色假发,还有他那双冷漠、疲惫的眼睛,却令她惊慌失措。
    “这儿你一个人住吗?”他说。
    “是的。”
    他左边脸颊靠眼睛下方有一小块青肿,而绷带几乎看不见,只在假发的下端与衣领的上方之间露出一点白色。
    “你好像很紧张。”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种发自内心的关切。
    “不……我不紧张。”她努力笑了一下。
    “你笑起来好看极了。”他说。
    她瞥了一眼他的衣服,想寻找到血迹。那个女孩都被血浸透了,可是他的衣服上一点血迹也没有。也许他杀了她之后又洗了个澡,换了衣服。
    “哦,”她说,“我想喝点咖啡。”她带着某种解脱的感觉进了厨房。在厨房里,她避开了他,连呼吸也变得畅快了几分。她把水壶放到了炉灶上,点燃煤气,又在那儿呆了一会儿。她必须把握自己,控制住局面。她对付得了这个人,这是她的工作。她也曾与比他更危险的男人单独呆过。
    “你怎么找到我的,本森?”回到起居室后,她问。
    “我很细心。”他说,“进医院之前,我弄清了你住在哪儿,埃利斯住哪儿,麦弗森住哪儿。我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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