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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只为她袖手天下-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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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气御气,天下间竟然有这样的高人。
     
     
     
                  第九十三章
     天朝朝歌,醉楼外。
     武林大会进展到最后,那些所谓的武林人士,都身中剧毒。
     唯一能救得了这全场的,便是那个曲坐在醉楼顶上抚琴的女子,那琴音提起来大气磅礴,众人倒是忘了心中的爱恨嗔痴,只是看着那个抚琴的女子,风挽起她如丝的黑发。
     天歌只是轻微的转头,便见着了那个女子,莫念倾,夏倾,莫问。现在这样的你,该是何人。
     从来,念倾出来都是一个爱胡闹的孩子她的身边都跟着娇狐。
     夏倾出现,她的左手便是挽着那天下致兵,浅尝。
     只有莫问,笑看这光和,一把辄止走天下。
     封细月看着楼上的女子,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闭目听了一下那音乐,他差一点就要被感动了,可是那个白衣男子此刻就在他的身边,他便不会放手,便又挥动手中的离魂鞭。他只想着,今天,不是你死便死我亡。
     天歌将离殇收回,只是在胸前格档,两兵便发出了一声嘶鸣,仿佛在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风阳冷笑,他就知道,定会有人来搅局,可是,那个黑衣女子能解若因之毒又如何,这天下,除了天歌,便只有那个女子是他的对手,现在她正在为所谓的武林人士解毒,他只要将他染毒的箭射向天歌,他便少了一个对手。等她将毒解了,他便再送她一箭,可是成全了痴王那段爱情,他们也算得上是携手共赴黄泉。
     “金枪箭!”一个声音恐慌的说道,这金枪箭,枪身箭头,出箭必伤。箭可以穿透百物,说箭尖上染毒,那是千年剧毒,除了零落无药可救。零落无色无味,第一次中毒只是在中毒者体内潜伏,第二次中毒就会武功全失。
     所有人都露出一种恐怖的表情看着台上的人,这个人是要杀谁呢?
     天歌也拧起了眉,没想到自己真的是养虎为患,一直觉得只要盯紧风阳,风国便不是隐忧,没想到,自己倒是小看了风阳。什么为了红颜,甘愿老死山中,原来一切都是假象。
     倒是封细月露出了一种仇恨的目光,天歌就搞不懂,他为何会对风阳充满仇恨,他也不想知道。
     风阳的箭射来,天歌正和封细月颤抖,只是用离殇挡了一下金枪箭,后退了一步,将金枪箭逼回,倒是后退了一步。封细月倒是没有放弃的意思,跟着直逼而来。
     风阳见自己失手,将侧了一下弓身,那箭便自动会的了他的手中。他便想着,如果那个黑衣女子,死了,面前的这个男子便也只是行尸走肉罢了。他可不信,这天歌不爱那个女子,若是不爱怎么会为了她袖手天下,若是不爱怎么会一夜白头。
     什么欲擒故纵,他风阳是那么好骗的吗?
     看到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风阳冷笑,他最大的劲敌莫过于天歌,现在,他就要除去自己最大的隐忧。她不是要救这天下吗,这个时候,她正在散功,那么,便是他乘虚而入的好时候。
     “噗!”像是炮竹的声音一般,金枪箭便从弓上飞射了出去,直逼倾儿而去。
     “破!”也是在同一瞬间,那些飞到每个人身前的泡沫瞬间破开,散出一阵幽兰的芬芳。众人觉得心中的窒闷缓和不少,知道是自己身上的毒性已解,便只是屏息看着那金枪箭直逼倾儿而去。
     “珰”闫枫本能的要挡在了倾儿的前面,抽出腰上的落雨扇。那金枪箭是斜斜射过去,擦过闫枫的手臂在他的落雨扇上反弹。落雨扇本是精钢所造,是闫枫最爱的兵器,倾儿送给他的防身之物。因为挡金枪箭,赫然擦破了一大片。
     “不好!”倾儿因为离闫枫太近,没有看到他受伤,只想着,根据碰撞原理,那箭必然会射到封细月。便惊恐的起身,她不知道为什么,要义无反顾的爱着天歌,看到封细月却又觉得心痛。
     “噗!”倾儿的脸上露出幸好的表情,只是稳稳的落在了封细月的怀中。面纱因为她急切的起身,便悄然滑落,底下的人倒是看到了,那个黑衣女子,长得倾国倾城。
     “幸好!”倾儿微笑,她以为她就要来不及了,幸好她赶上了。
     本来看见风阳的箭直逼倾儿,天歌转身想要去救,却没想到一切发生的那般突然,倾儿就在他两丈开外的地方倒在了那个妖娆的男子的怀中。天歌只是苦笑,原来,自己真的只是个傻瓜。
     在看到风阳直逼倾儿而去,天歌只是挡住了风阳,和他缠斗了起来。
     “没想到,风王爷真是很能容忍。”天歌戏谑的说着,这就是那个为情放弃皇位的风王吗?原来一切不过是障眼法。
     “你我何尝不是一样,欲擒故纵。”他深谙帝王之术,自然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他在多年前,便看出了天歌是他的劲敌,他的身边总是有一个个的高手守护,那个黑衣女子,守护了他那么多年,只是这个人,却从来没有爱过她,就像他风阳从来不曾爱过尔雅。
     天歌听他如是说,便步步紧逼,离抱着倾儿的封细月稍远了一些。
     “月,对不起。”一切都是因为而起,那么便该由我结束。
     “说什么对不起,我要的不是这样的结果。”封细月回答,她从来都是这样,以为挡下箭,他封细月便要对她感恩戴德吗,是谁让他变成今天这样,不都是她吗?
     “那你,要的是什么?”倾儿摸着那张妖冶的脸,何谓红颜,封细月是也。
     她们相遇的时候,封细月落魄孤凉,她只是陪着他,让他的美梦成真,他们一路走来,想起来,也是欢笑过。那个时候的封细月总是会像一个小孩子,在她的怀里撒娇,虽然她自己也只是一个小孩子。
     “我要的是你爱上我,然后我再自杀,让你痛彻心扉,而不是这么痛快的死了。”封细月说道,他以前就是这么幼稚来着。可是不管她是谁,都从来不曾爱过他,她爱的一直都是那个人,那个白衣儒雅的男子。
     “答应我,放过他。”倾儿的手开始下垂,仿佛再说临终别言。
     这就是苍天的戏弄吗,她救他其实也是为了那个人。救他,只是为了让他承她的情,放过那个白衣男子。
     闫枫这时到了封细月的身边,只是看着那个逼着眼睛的倾儿。
     “她只是睡着了,她会醒过来的。”闫枫喃喃的说,可是他看不到了。这么娇美的容颜,他穷一生想要守护的人。
     “你受伤了?”封细月这才看到他的手臂上的红痕,他的嘴唇开始乌黑,只是,这倾儿和他想必,倒真的只是像睡着了一般。
     “零落。“闫枫淡淡的吐出这两个字,只要找到零落,倾儿便会活过来,只是自己怕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闫枫催动内息,将倾儿的毒逼至伤口处,只是一个用力,将它逼出来了一大半。
     “现在我将她的毒逼了出来,只要找到零落,她便会醒过来。这一切就拜托你了。”他交代遗言,只要他一个人死就好了,倾儿,一定要幸福的活着。
     “她要是知道了,会内疚一辈子。”倾儿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便是面前的这个人,他一直守着她,不求回报,到最后,也是因她而死。
     “那就不要告诉她,就说,我累了,想找个地方隐居起来。”闫枫觉得胸口发闷,想要喊叫出来,却又刻意隐忍,只是怕惊了她的睡眠。
     “她如此聪明。”要骗她,谈何容易。
     “无论如何,她一定要幸福。”如果可以,你就放了她,放了天歌吧。只是闫枫没有将后面的话说出来,那句话是多残忍的,他自己苦苦的守候,知道这是多幸苦的一件事,不是所有的人都不计回报的,更何况,封细月对倾儿的感情是复杂的,他从他的眼睛里读到的不止有爱,还有恨。
     此时天歌已经回来,风阳因为受伤,对着天歌撒了迷烟,天歌担心倾儿,回来便看到闫枫倒在倾儿的旁边,双唇漆黑。
     封细月起身,将倾儿放到天歌的怀里,只是说了两字:“零落!”
     封细月将离魂鞭收进怀中,转过身背起了闫枫。
     天歌抱着倾儿,看着两个人远去。再看看底下的武林人士,都回过气来,便抱着倾儿离开。
     “我不知道,你为何爱她,却又恨她,但是我希望你放过她。”闫枫对着封细月说道,他知道的,封细月虽然冷酷,也对他残忍过,可是他从来对自己下不了狠手的。
     “你都要死了,还这么多废话。”这个时候的他才是真的封细月,不在妖娆,只是一个性情中人。
     闫枫笑了,封细月活回来了吗?没有恨的封细月真的可以让人幸福的,他在他的背上感觉到了他的决绝。
     “将我葬在天煞阁吧。”那是他们共同拥有的回忆。
     “多嘴。”封细月回答。
     闫枫笑着,此刻,他觉得好累,却觉得幸福。
     封细月感觉到在他背上的男子,开始渐渐的变冷,最后他是幸福的吧,为了所爱的人死去。
     我,不如你,爱她。
     
     
     
     
     
                  第九十四章
     天朝朝歌,痴王府。
     倾城阁内一室黑暗,雕花桃木椅上的女子,着金丝绣线衣服,手放在旁边的桃木桌上。好些天以来,她睡醒以后,便是这样的一个姿势。
     弄书将倾城阁那黑色的帘子拉起来,一缕阳光射入了房间,子墨倒是吓了一跳,面前坐着的女子,着细丝绣花锦衣,细丝本是金线,因为光线的缘故,熠熠生辉。
     倾儿抬眼望着面前的两个丫头,眼神冷漠。
     弄书心里一寒,她从来不是这样的眼神,那种感觉,像是穿透了她,看着不存在的空间。她见过她歇斯底里,见过她一脸孤寂,如今的她不属于任何一样。
     子墨向弄书递了一个眼神,本来想过去服侍倾儿的弄书倒是后退,出了房门。
     “你说这可怎么办?”这些天,倾儿都是这般,不吃不喝,倒像是一个活死人。
     “我能怎么办?”弄书皱眉,她自问,倾儿是个令人疼惜的丫头,她们这些做侍女的,都对她多加疼惜,太子殿下似乎也很爱她,可是偏偏不来。
     “他们的事,还真是不好说。”子墨摇头,这个太子殿下,如今的王爷本来就是极难读懂的人,这倾儿偏偏又拧着性子。若是天歌不爱她,偏偏在她睡觉的时候,在倾城阁外徘徊良久。可若是爱,怎么舍得让她服下那毒药。
     “她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弄书只是感叹了一句,她们服侍她以来,就知道,她是一个极骄傲的女子,骄傲不是说她恃宠而骄,那是一种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像是拥有很多资本,绝色的姿容,独步天下的武功。
     子墨低头,她原本是嫉恨这样一个女子的,封细月,她一直暗恋的人,对她就是不同,可是如今看到她这般,倒是心生了怜悯。只是,她自己做过的事,只有她自己知道,绝不告诉任何人,即使是和她亲如姐妹的弄书。想到这个,她的眼神不禁暗了暗。
     “弄书姐,子墨姐。”一个着桃红色的丫头手里端着一只青花陶瓷碗,碗中的药呈茶色。
     弄书颔首,这个丝织,真是尽心力,难怪府中她是最的天歌宠爱的丫头。
     “又来送药。”子墨问道,心里却道,她是不会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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