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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5617-文字不是东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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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    
    a    
    venerable    
    tradition)。因此,美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演员,尽见男生。金童玉“男”互吻朱唇,全情投入,毫不含糊。《哈姆雷特》中的王子,穿的是蓝风雪大衣(parka),颈系红领巾。端的是“敢教日月换新天”!看官,我说书生最善自得其乐,没错吧?莺莺遛狗?不错,莺莺遛狗。且看“若不胜其体”的闺女怎样对宠物说话——“Oh,you    
    poor    
    darling!”Oriole    
    giggled…“Its    
    about    
    time    
    I    
    took    
    you    
    out,isnt    
    it?e    
    on,then.”(“心肝宝贝;”莺莺咯咯笑道;“该出去遛遛了,是不是?来吧。”)这头爱钻到主人怀抱撒娇的“心肝宝贝”,叫    
    Pug;哈巴狗是也。自元稹的张生用“忍情”后,这个苦命女子幸得后世书生见怜,他们纷纷谱词撰曲,让她轮回转生到花好月圆人寿的世界去。新编莺莺传,最别开生面的应推雷切尔·梅(Rachel    
    May)的新著《情迷后花园》(Love    
    in    
    a    
    Chinese    
    Garden)。梅女士是英国人。她根据王实甫《西厢记》的轮廓,以287页的篇幅,为英语世界读者演出这个在中国家喻户晓的故事。英国人喜欢猫狗。小哈巴狗在莺莺闺房和后花园或摇尾乞怜或插科打诨,其角色讨人喜欢,无非是因说书人“恩及禽兽”而恃宠生娇。《情迷后花园》既是故事新编,情节和人物面貌理应与原著有距离。    
    就拿莺莺来说吧。在洋书生雷切尔·梅笔下,她是个性格开朗、思想活泼、行事极有分寸的女子。    
    新版的张生君瑞,亦见果断鲜明,一洗《西厢记》中那种优柔寡断、畏首畏尾的书生迂气。想来合该如此。这对多情男女“移民”到英语世界,本身就是一种脱胎换骨的经历。    
    Love    
    in    
    a    
    Chinese    
    Garden,亦“再生缘”也。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二千万别把哥儿们当真

    金庸不是圣人,他的作品不是“圣经”。这就是说,王朔写《我看金庸》,虽然“一点正经都没有”,说金庸“这哥儿们写东西也太不过脑子了!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混了一辈子……莫非写武侠就可以这么乱来”。他的话,说得再刻薄点,也不妨事,因为他不用像拉什迪那样得亡命天涯。我自己是个金庸小说迷。这方面的趣味师承先师夏济安先生。可是怪趣的是,做哥哥的夏济安虽百般开导,也引诱不了其弟夏志清教授对金庸小说发生兴趣。志清先生为什么对金庸的小说看不下去?我没有打听。说不定,他跟王朔一样,觉得“情节重复、行文啰唆、永远是见面就打架……写小说能犯的臭全犯到了”。王朔不喜欢金庸的作品,趣味和价值观不同嘛,那有什么关系。这正如王朔写的“痞子”小说,虽一度痴迷过好些京城男女,却不见得人人受用,道理一样。千万别把哥儿们当真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王朔看金庸,值得注意的不是他对金庸作品或武侠小说总体的评价。值得注意的,套用金庸的话,是“王先生所以有此文章,猜想重要原因之一,是王朔先生根本瞧不起中国的南方作家,尤其是浙江人、台湾人与香港人”。其实不用金庸猜,因为王朔“老子就是瞧不起”的态度,一点也不含糊:无论是浙江话还是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只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他(金庸)的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按说浙江人尽是河南人,广东话也通古汉语,不至于文字上一无可为。闻道金庸晚年潜心向佛,面对王朔轻佻刻薄的调侃,本应“八风不动”。想不到他最后还是沉不住气,应《明报月刊》之邀,写了《浙江港台的作家——金庸回应王朔》。王朔怎么搞的,说浙江话“入不了文字”!最少他应知道鲁迅是绍兴人。    
    他更应该知道,浙江人碰到同乡,满口“啥事体”是一回事,写诗写散文写小说“入文字”,又是另一回事。台湾地区作家如陈映真和黄春明的小说,其白话文气派不凡。只要不左一句“伊娘”,右一句“伊娘”,实在看不出什么“入文字”的障碍来。广东人讲国语,口齿不清,一向备受“北方人”嘲讽奚落,也是活该。但口齿不清,并不妨碍“入文字”的能力。岑逸飞先生大概看了王朔“骂”金庸的文章,有感而发,写了《粤语创作》一文。此摘录一段:梁启超是广东新会人,其母语应为粤语,但行文已全无粤语影子,其文字流丽条畅,避开古文艰涩板滞,而在其年代,仍是文言文盛行,故其新文体是介乎文言与白话之间。至于其思想,既富于旧学,又常吸纳新学,是故新旧兼容,立论甚有条理,笔者早年读其《饮冰室文集》,获益良多。梁任公既能写出像“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这种“金句”,可见“通古汉语”的广东人,除了写墓志铭外,也可书写在当时被认为标准的白话文。王朔是北京人,因此他界定何者为“死文字”、何者为“白话文”,自有一套主观的标准。北京人今天大概不会叫老鼠为“耗子”了,但“哥儿们”还是满口“甭甭”。若是“京腔”口语成为衡量小说家入不入流的标准,那张爱玲和白先勇这两位文字金风玉露的作家,恐怕入不了“流”。“京腔”其实也是方言的一种,跟各地方言不应有贵贱之分。“每依北斗望京华”,哥儿们之所以意气风发,只因北京是“帝王都”。哥儿们玩文化,“玩儿得就是心跳”也就罢了。可是自己的一套标准,硬要人家奉陪,这就等于原教旨主义者祭起清规戒律喝令人家就范一样难以服人。金庸那种“不够新潮前卫,不够洋化的文字,的确是经过大量刻苦锻炼而长期用功操练出来的风格”,虽为王朔所不取,却一定要坚持。陈墨先生说得对:“当王朔和王朔的作品不存在时,金庸的作品依然存在。”王朔看金庸的小说,“捏着鼻子”看完了《天龙八部》的第一本,就怎么也看不下去了。所知既是一鳞半爪,就不应该发言。若噤不住口,说话也应有分寸。套他自己的话,写文章“能犯的臭”他全犯了,端的一派“我是流氓我怕谁”本色。奉劝中国的浙江人、台湾人与香港人,千万别把哥儿们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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