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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汉歌姬-第2章

小说: 大汉歌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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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果然有些道理。不知打哪儿来的一股力量,我这一发力,两条不争气的腿居然摇摇晃晃地站直了。
  事不宜迟,我一把推开挡在我前面的jian男B,跌跌撞撞冲出街口,冲向马车——
  亏得那车夫应变及时,眼疾手快勒住缰绳,马儿前蹄高高扬起,差半寸就踏中了我的脸。
  三魂吓飞两魂,支撑着身ti的力量陡然消失,不自由主瘫软在地。
  车身猛力颠簸,惊动了车上的人。
  那小婢撩开帘子脆声问道:“福伯,出了什么事?怎么突然停车?差点没磕着我们姑娘。”
  我想站起来走近那马车,无奈腿脚发软,怎么都不听使唤。把牙一yao,索性手脚并用,爬过去,竭力仰起上半身,伸手去够那小婢的裙角,试图引起她注意,“我要见你家姑娘。”
  那小婢发现了我,忙不迭地缩脚,尖声惊叫,仿佛我这手上沾着无数病菌。
  “哪里来的脏东西,快走开,走开!”又招呼车夫,“福伯,你还不赶紧把她拉走!”
  车夫立马从座位上下来,拉我的胳膊,我死抓住车辕不放。
  这时候,我母亲扑了上来,帮着那车夫掰我的手指。似乎觉得我这样的行为很不可思议很丢脸,带着哭腔,嘴里颠三倒四地重复着:“子服,你疯了么?疯了么?”
  我家的仆人也冲过来,踢我的后背,大声地骂我。
  然后,这一切的混乱忽然在瞬间静止。
  因为,苏美人自车窗处探出来头,问:“珠蕊,外间究竟出了何事?为何这般吵闹?”
  从不知道有谁能将一句普普通通的问话,讲得如此动听悦耳,宛若天籁。像一只柔和的手,拨弄着我的心。一些压抑着的情绪,猝不及防宣泄出来,两股热浪冲上眼眶。
  我抬起眼,隔着泪光看向伸出车窗的那张脸。
  那是极其美丽的一张脸,细腻滑润的白,白得弱不jin风。衬得那对眸子越发漆黑,黑得幽深。幽深到,映在那眸子里的人影,像浸在寂mo千年的湖。
  我说:“姑娘,求求你,发发好心,买下我吧。”
  在听见我的声音时,美人儿面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震动。继而略略转头,望向站在我身后,形容猥琐的jian男A、B。皱了皱眉,最后又把视线移回到我身上,和声道:
  “你叫什么名字?”
  有门!我喜出望外。忘形之下,差点报出真实姓名:“我叫颜——”
  赶紧打住,改口。直觉告诉我,这个美人儿不喜欢恣意放肆的丫头。于是收敛喜色,垂眉低眼作恭顺状,“奴婢子服,廉子服。”
  大半个时辰以后,我已经成为天音坊里,苏云昭苏姑娘的贴身侍婢。
  当那张mai身契交到苏云昭手里的时候,我的母亲哭得跟个泪人似的。甚至,比我被我爹毒打一顿待价街头,还要伤心百倍千倍。
  本来她死活不答应把我卖进天音坊,因为天音坊是长安最大的歌舞乐坊,而苏云昭则是天音坊里最红的最红的头牌,红透了整个长安城。
  但我家那个奴大欺主的仆人,根本不由母亲分说。一来他可以顺利交差,不用继续跟太阳底下暴晒;二来又能借此机会,零距离亲近长安第一歌姬。那可是长安城里,大部分平凡男人,一辈子的心愿。
  我们家的狗奴才简直乐歪了嘴,临了,居然难得地向我露了个好脸。
  而我的母亲——
  一直记得,母亲目送我登上苏云昭马车的眼神。那样悲哀,那样绝望,比死还要悲哀的绝望。
  我猜,在她心里准是认为,将我卖给刚才那个下jian猪男当老婆当小妾,也好过现在做天音坊的婢女。
  这大概就是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悲哀,男尊女卑的时代,所有循规蹈矩、逆来顺受的女人们的悲哀。
  不过,我原本就不属于这个时代。我
  我才不管什么身份地位,我要的是过得衣食无忧。就算为奴为婢,也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保持我做人的尊严。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苏云昭是个不错的主人。对待下人,也是有分寸的和气。她的身上有着,类似于名门闺秀的气度风范。虽然她只是一个,为所有名门闺秀鄙夷不屑的歌姬。
  再加上我做销售员时,练就的察颜观色、投其所好的本领,我很快便赢得苏云昭的欢心,成为她最信任、最宠爱的近身小婢。
  我想,也许在天音坊里、在长安城里、甚至当今世上,我是最了解苏云昭的人。了解她的寂mo,了解她的高傲,了解她的不甘,了解她的哀怨。
  那是古往今来,所有红颜薄命的女人,战国的西施,三国的貂蝉,沉江的杜十娘,明末的秦淮八艳,她们共同的寂mo、高傲、不甘和哀怨。
  普天之下,大概也只有我这个“后人”,才能看得透,看得懂。
  而那些每天傻傻地守在高楼下面的男人,期盼着苏大美人偶尔自闺房步出、凭栏远眺时,能捎带看自己一眼的,那一群所谓痴情种子,他们看到的只是美人风华绝代的光鲜外表。何曾有人透过那外表,看到苏云昭的心。
  一开始,我觉得那些男人挺可怜,后来又觉得苏云昭更可怜。拥有这么一大帮的仰慕者,却没有一个肯真正为自己掏心掏肺。
  今儿一早上起来,苏云昭似乎心情就不大好,斜倚着栏杆不发一言,已经将近两个时辰。
  楼下的苏迷们,时不时地鼓嗓着,希望能引来美人驻目。
  无奈,苏云昭只是一迳望着手中的牡丹花,若有所思。
  我知道她那是在以花自喻,感怀身世薄命如花。
  但底下那帮男人显然不这么想,美人拈花自顾、人比花娇,这样的一副美态,逗弄得他们心痒难耐,越发地起哄暄哗,终于惊扰到了苏云昭。
  勿勿朝下扫了一眼,不悦地拧眉,吩咐随侍左右的我,“子服,我们回屋。将门窗关好,别叫那些庸人再吵了我的清静。”
  我答应了一声,苏云昭转身yu走,却在回身之际,指间一松,那朵牡丹便离开了美人的纤纤玉手,飘飘悠悠往楼下坠去。
  楼下彻底沸腾了,刹那间伸出无数条手臂,争抢着那朵美人触碰过的牡丹花。那热烈场面,倒是像足了两千年后明星开个唱,向观众席抛花束而惹来的哄动效应。
  然后,突然地,从众人里蹿出一名男子,跟旱地拔葱似的,飞起来老高,抢先一步将尚未落地的牡丹收入掌中。跟着踩着一个又一个人头,猛地提气长啸,一下子便身轻如燕,不费吹灰之力就翻过栏杆,站在了小楼之上。
  我看傻了眼,呆在原地,不知作何反应。
  按说这种镜头,在武侠电影里早已是司空见惯。可隔着银幕,和亲身目睹,其中带来的震撼,实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那人从纵身而起,到夺花在手,再越栏而立,一系列动作,干净俐落潇洒之极。
  等到他在我跟前站定,我才发现这个人,远远不止潇洒二字可以概括。
  想我颜雨,好歹也是一大公司的高层主管,生意做到大江南北,勉强可以称作是阅人无数,高矮胖瘦什么样的帅哥我没见过。但是此刻,我敢指天发誓,我真的没见过像眼前这位如此、如此、如此!——美丽的男人。

 



  用美丽来形容男子,着实有些怪异,似乎带着那么点贬义的成分。
  但我却没有丝毫贬低他的意思,尽管贬低男人是我曾经的习惯。我只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字眼来形容他的样貌,除了美丽。
  上苍造就出如此美丽的男子,天生就是要让女人羞愧的。那样那样jing致完美的五官,那样那样白滑如玉的面庞,却没有任何叫人反感的脂粉气。
  我想,那是因为他眉宇间的不羁,弥补了他容貌中过分的美丽,属于男儿的狂放不羁。
  这种狂放不羁,使他做一切的事情,都显得那么自然顺理成章。哪怕是去捡一朵女人失手掉落的花,进而来讨好这个女人。
  平生头一次,我全神贯注于一个男人,而他却百分之百地忽视我。
  这也难怪,就算过去漂亮如颜雨,在苏云昭的光芒下也会黯然失色,更何况现今貌不惊人的廉子服。
  苏云昭一脸漠然,看着那男人走向她。既不意外,也无惊喜。也许她是唯一一个,不必在他“美丽”容颜之前感到羞愧的女子。
  近得不能再近了,男子方才停住脚步。
  啧啧,瞧瞧这俩人的侧面剪影,整个一“天作之合”的最佳代表。
  男子伸出右手送上牡丹,含笑道:“云昭姑娘所持之花,岂能流落在外,任由凡夫俗子玷辱践踏?”
  我在心里哀叹,一个男人长得好看不算什么,一个男人知情识趣也不算什么,但是既长得好看又知情识趣,那就不能不算什么。
  这个家伙,不仅会让女人为他羞愧,更会让女人为他神魂颠倒。
  苏云昭望了望他手里的花,又望了望那个人的脸,最终垂下眼帘。
  “此花已为凡俗之人玷辱,云昭不要也罢。”言毕傲然拂袖,回转屋内。
  我忍不住想为苏云昭鼓掌喝彩,当着这样的男人,她竟然能够冷静如斯。尤其临了那句,简直神来之笔,不显山不露水,暗讽他同样是凡俗之人。对于这种自命不凡的家伙,不亚似于致命一击。
  然而,出乎我预料之外,致命一击,却没有一击即中。那男人并未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难堪,笑了笑,笑容里有自嘲的成分,但更多的是满不在乎。
  我开始明白苏云昭拒绝他的原因。这个人的笑,只浮于表面。他虽然在对着你笑,可是他的心没有笑。
  男子抬脚想走,忽又止步,低头看了看仍然握着的牡丹花,毫无预警地扔给我,“小姑娘,这朵花,送给你了。”
  我下意识地接住,本打算说我不要,再扔还给他。或者,在苏云昭的那句神来之笔上,来个锦上添花。进一步羞辱得他无地自容,好叫他知道,即便一个平凡小婢,也绝不是好惹的。
  我不怀疑我有这个能力,损人是我的专长。没损到你吐尽三两心血,那是我心情好,没跟你太计较。
  只是老天不给我这个机会,展现才能。
  在我接住花的下一秒,那男子长身跨过木栏,跳下小楼,宽袍大袖,迎风而舞,像一只展翅的大鹏,气定神闲、翩然落地,直如仙人降临。
  尽管我不喜欢这家伙,却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招人喜欢。
  人群中,走出另一名男子上来迎他,大笑着拍他的肩,“洛,怎样?云昭姑娘的闭门羹滋味如何?”
  面对朋友的挖苦,我听见那个“洛”居然慢条斯理、一本正经地回答:“苏姑娘的闭门羹,虽苦,却甜;虽涩,犹香。”
  这个答案,再次惹来他同伴的一阵大笑。我想,这正是“洛”的用意所在。
  于是乎,这两位,一路走一路笑,旁若无人地互相调侃着,并肩离去。
  至于其他配角龙套,美人回房,帅哥离场,看好戏的也罢,想好戏的也罢,只好三三两两,尽皆散开。
  比起那个叫“洛”的男人,我对他的同伴更有好感。那个人并不像寻常男子梳着中规中矩的髻,而是任由长发披散,仅由绸带缚住,却不给人零乱之感。
  “洛”的不羁收敛于内,而他的不羁豪fang于外,所以他的笑声才会如此爽朗,让人觉得温暖。
  可是不晓得为什么,我最想知道的,却是我讨厌的那个人的名字。而不仅仅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洛”字。
  “他就是司马洛。”
  耳边蓦然响起的声音,吓了我一跳,连忙将视线调回。
  “姑娘?”
  苏云昭不知什么时候又走出了屋子,站在我旁边。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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