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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乱世风云--凤翔三国-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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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目前倒不用担心。他再厉害,也不过是袁术的打手。袁术被主公打怕了的,短期之内不会向北来犯境。那孙坚又是死在刘表手中,孙策就是领兵,也会去打刘表,或者向江南发展,与我们无关,不需理会。主公,子云真的好累!还有,那个什么预知功能就不要提了吧,人家就开个玩笑,你还说。”   
    三人哈哈大笑,曹操笑道:“子云,你不仅调皮,还会撒娇的。”我郁闷。   
    拉着戏志才回到药房,我再次仔细为他把脉,唉,是真没办法。开了一大堆的药,我是嘱咐又嘱咐:“志才兄,一定要按时服用这些药。一定要注意不能太劳累。当然,我也知道,现在曹公身边的人少,你肩上的担子重,可还是要注意劳逸结合。切记。”   
    戏志才笑道:“子云,看你的性格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怎么这么多话?放心好了,我没这么容易死的。不过,我看你还有些柔弱习气,要改改的好。否则,对你和主公不利。”   
    我一愣:“这个....我身子是有些单薄,不过,也不置于像女子吧?”(心虚呀)   
    戏志才一笑:“也许你还没注意到自己这方面的问题。子云,如果你一直这样,你这样的身份不可能永远是个秘密。你的容貌也过于柔美,或许是你年纪尚小的缘故。我看你和主公之间的关系比较亲密,恐日后会引来很多闲话。虽然,你有意以做主公身边的小人来掩饰你的身份,可是,这并不是一个好方法。天下才子出于士林的多,他们中间有许多像荀文若这样的老实持重的君子。这些人以后来到主公身边,是看不过你的行为的。而主公为了保护你,必要与他们之间产生一定的冲突,这对你,对主公都不好。当然,除非你的计划已经完成,或者,你和主公放弃这个计划。”   
    我倒吸一口凉气,不错,我本来就是女子,不论怎么装扮,总有些女子习气。如果,真被人误会为主公的男宠,可就惨了:“不错,我是没注意到这些,多谢志才兄提醒。我以后在他人面前一定多注意自己的行为。至于容貌,我也没办法呀,嘿,等再大两岁,应该会硬朗些吧!”戏志才一笑,告辞走了。   
    我安排好药房的一切,特别嘱咐他们一定要及时将其他地方送来的特殊药材(粮食)送到荀大人处。至于应上缴的税金,不仅不能拖延,还要比其他商户多缴两成。这几个伙计都是曹操的旧人,如何不明白我的意思?自然点头称是。我不再耽误,第二天就打马北上了。 
正卷 战乱天下篇 第二十一章 宝剑神驹 
    战乱天下篇之——第二十一章宝剑神驹   
    在路上,我仔细回想了戏志才的话,嗯,很有道理。我必须用点方法掩饰一下自己的容貌。特别是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特征会更加明显,这可不行。一定要找个办法,让容貌变的有男子的硬朗才是。唉,真难。看来,我只有天天化妆了。想想都可笑,人家女孩子化妆是为了更美,我却是要将自己化的丑些,真麻烦!   
    一路北上,我先去看了看娘亲和大哥,两个人都挺好。娘亲却很奇怪我回来了,太史慈还没回来。我只好骗她说,我只到了幽州,没顾得上出关,家里有事,又回去了。娘亲也没说什么了。孔融还是经常派人来看望,他到上心。我将带来的上等人参和山药交给典韦,让他定期给娘亲补身子,又派人给孔融送去几支,作为答谢。药房的生意倒是很不错,一切很顺利。我还是嘱咐他们尽量收集粮食。   
    离开北海,沿途北上,却没有找到那支老弱病残的黄巾军。他们又流窜到哪里了?真没办法。带着一丝无可奈何,我来到了徐无山中。众人见我回来,也是非常高兴。我看着公孙洪笑眯眯的样子,就知道有好事情。   
    果然,拉着我来到他的住处,公孙洪不无得意地拿出两把剑。我一看,哇,真漂亮。两柄剑的剑身都呈亮银色,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其中一柄稍微短点的,剑身也略微宽一点,大概有二寸。另一柄要长一点,剑身也窄点,只有一寸五左右。两把剑的剑鞘都用杨木制成,面上包裹着皮革,表面上还用金丝装饰了花纹,古朴中透着威严的样子。拿在手中,轻重合适,真的很舒服。   
    公孙洪笑着看我:“公子,每柄剑都重六斤四钱,用于近身作战,非常实用。还有,它们都用全精铁铸成,可以说是锋利无比。短的就是青剑,长的是月剑。”   
    我大喜:“谢谢你,公孙兄。只是,就这两柄剑就用去了精铁的一半,还有,不知道耽误了你多少时间。”公孙洪笑道:“原料您大可放心。这两柄剑没有用那些精铁,嘿,我们买来的三十斤精铁根本比不上这些精铁的纯度高。”   
    我一愣,又看看他:“那,这可是用你的脚镣.....”公孙洪笑:“对,公子不会嫌弃吧。您不知道,那幅脚镣的用料是最好的精铁,别看它不长,不粗,却足有十四五斤的重量。我取了它,用来铸造这两柄剑,却是正好。”   
    我叹气了:“公孙兄,这么重的东西,你竟然带了那么久,真是苦了你了。”   
    公孙洪笑:“我早已经习惯了,在六年的时间里,他们就没给我带过轻于十斤的。算了,这都是以前的事了。看着公子这么喜欢这两柄剑,我也很满足了。”   
    我好感动:“公孙兄,你和弟兄们老是这么客气,我怎么也过意不去。大家还是随便点好,不然,我真的很难受。”   
    公孙洪笑笑:“公子,这些都不说得好。对了,纳尔康还有个惊喜等着公子呢!”   
    “哇,你的意思,他不会已经办好了牧场了吧?我才走了两个多月哟!”   
    公孙洪大笑:“要是小康子看到公子这样兴奋的表情,他不知道多欢喜呢!告诉公子,不仅仅是牧场,他和那个宋兄,恰逢其会,还得到了第一批马群。听说,这群马有五十匹,本来是想卖给公孙瓒的,那边开战,就被纳尔康他们留下了。嘿,跟着公子,我们做什么都这么痛快。”   
    我笑哟:“我也是这种感觉。自从在朝阳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们的缘分不浅。所以,我才会很冲动地去救你。嘿,从那天开始,我都觉得运气好极了。”   
    公孙洪笑:“公子,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好人必有好报吧。对了,您快去看看吧,纳尔康说,这批马里很有几匹好马哟!他可是精心给公子选了一匹上等的白马。这匹马也真只有公子配骑。”   
    我好兴奋,倒不是这匹马。嘿,白马哟,正好给云哥哥带去。哈,我这次去见哥哥,非给他个大大的惊喜不可。兴奋的我,什么也顾不得了,拉着公孙洪就跑。这家伙被我拽的直叫:“公子,放手呀,我这里有事情的。你等会儿,那马跑不了。我让弟弟跟你去。”   
    我也不好意思了,赶紧放手:“嘿,太高兴了,不好意思。对了,秦兄呢?来了半天也没见他?”公孙洪喘着粗气:“哎,他在村后练刀呐。我刚给他打造了一把刀。他正练习您教的刀法。”   
    我哦了一声。跟着公孙洪来到村后。果然,除了秦勇,还有几个小伙子在练武。秦勇的刀武的好看,可惜,一点杀气都没有,看得我直摇头。不过,看见他们练武,我也想起,要在村里组织一个护村队才行,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嘛。等我带赵云回来,再来整理一下村务,现在这个样子有点各自为政的状态。唉,不知道田畴什么时候进山?   
    跟村里的人客气一下,告诉他们,我有事要办,过几天再回来后,带着秦勇直奔我们的牧场。翻过长城后,向东北走了百里路,隔着一条河,我就看到一个招牌:云天牧场。哈,把我的名字用上了,不过.....   
    看见纳尔康的第一眼,我笑着说:“谢谢你们抬举我,取了这个名字。不过,我不喜欢。改了它,叫龙云牧场好了。马嘛,特别是好马,飞奔起来,要向飞龙一样在云中穿梭,对吧!”   
    纳尔康不停地点头:“公子说了算。我们也不懂这么多,当时,就想着公子您的字,还有,您给我们的天恩,才取的这个名字。嘿。”我摇着头,真没办法了。   
    等纳尔康把银龙(我取的名字)牵过来的时候,连我这个不懂马的人都喜欢它。它真的是浑身雪白,银色的鬃毛长而密,两耳尖和四蹄却是黑色,眼睛中透露出一股劲,一股傲气。它就站在那里,不需要动,我都能感觉到它那傲立世间的气势。这种气势好配云哥哥哟!   
    纳尔康笑道:“它可是一匹上乘的战马,灵敏度非常好,它与公子很般配。年龄也合适,刚刚满六岁口,却是早熟的样子,脚程很快。所以,虽然公子不上战场,可跑路还是有好处的。”   
    我听得哈哈大笑:“我明白了,你们的意思是我遇到危险,逃跑起来会很快,是吗?这样,不就可惜了这匹神驹了,它应该和它的主人在战场上扬名天下才是。”   
    纳尔康一呆:“这个....可是,公子,你更需要这样的马呀。不是您自己说的,性命最重要嘛!况且,这马也只有公子骑上,才配行走于世间。”   
    我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是只为了逃命的话,另选一匹脚程快的就行,不用浪费这等好马。这样,你再另外选匹马给我,这匹马我却要送人。嘿,这个人武艺高强,再有这匹神驹,要不了多长时间,一定会扬名天下的。”云哥哥,该你出风头了。   
    纳尔康愣了一会儿,苦笑着说:“这批马中,最好的就是它了,其他的都一般。倒是有一匹马还可以,可惜身量,齿龄都小,过两年还行,现在嘛...”   
    “哦?带我看看,好吗?”纳尔康点点头,引我去马厩。   
    新建不久的马厩还散发着原木的清香,马厩很大,马嘛:“我说纳兄,你心很大。现在就建这么大的马厩呀,有那么多马来吗?”   
    纳尔康笑:“预先准备总是好的。公子,万一哪天遇上一个马群,没有马厩,收不了它们,岂不是可惜了。关外的马群还是很丰富,我也和以前一些伙伴在进行联系,一旦有好的种群,他们会尽快通知我,或者带来的。”   
    我佩服:“还是你们行。这要是我来做,肯定还什么都没有呢!谢谢你们这么帮我。”   
    纳尔康不说话了,只是笑着引我来到一处马厩:“这里的马都是幼齿,那匹马也在这里。诺,就是那匹白色的小公马。”   
    我一看,好小哟,它可真小。见我们来到它面前,它有些怕的样子,向后退了退。不过,它的眼睛却是很警惕的,很亮色。   
    “纳兄,它多大,看起来,真的很小。”   
    “其实,它也不是很小,有三岁了。现在看它已经很好了,刚来的时侯,它很可怜。我看,它是个弃驹,哦,就是没有母马照顾的小驹。它母亲可能死了,也可能抛弃了它,所以,才来的时候,它明显是饿的很厉害。在马群中,这样的弃驹不多见,因为一般的弃驹都活不下来。我看它骨骼清奇,身架均匀,是匹上等好马,所以专门给它配了料,经过一个月,它就显示出不平凡了。公子,再过两年,它呀,和那匹神驹有的比。”   
    看着这匹小白马,听着纳尔康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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