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无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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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摆好、焦距调正、光圈选定,这下就等他的主角愿不愿意配合了。
但由清晨五点等到现在,主角显然也因为冬天的关系懒得动了,同样的姿势趴了两个钟头,动也不动,似在同他比耐心。
随即,男人燃起一根烟,落座。
剩几张照片,他这次的专辑就完工了,拍摄一年的时间,也该交出点成绩了,否则放他长假的老板想必会念上几句。
且,他也想回家了。流浪一年之久,他的心有些疲惫,想念家里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注。
突地,一只流浪狗睁开了眼睛,无辜的眼神直直地望着男人。
时间,那似渴求的眼神触动了他的心。
何其无辜的牠们竟成为人类手上的牺牲品,若没有自私的人类,牠们未必会受这样的对待。
他浅浅一叹,起身,对准主角,连续按下快门。
直到一卷底片用尽,男人才缓缓收起拍摄装备。接着,他走向牠们,因被人类弃养的流浪犬随即防备地瞪着男人。
男人温柔一笑,对着牠们说:「等我一下,待会你们就会有一顿丰盛的早餐,不要走开。」
拍了一年的流浪狗,对于牠们,他有着很深的感情,即使牠们听不懂他说的话、也无法回答,他仍是喜欢对牠们说话,当牠们是朋友。
之后,结束了这小镇的拍摄工作,男人扛上行囊,带着有些不舍的情怀离开了朴实的小镇,回到真正属于他的都市。
★☆★☆★☆
九月底,各大学纷纷开学。
刚走过一个台风,如今天气又恢复到夏末的感觉,路上行人也多了,来来去去,上课的、上班的都在马路上交错而过。
时间始终慢慢推前,这世界亦呈日复一日。
卖着早点的快餐店里,停驻的客人并不多,一楼里站着快速解决汉堡的上班族,二楼只有两桌优闲自得的学生;时间都过了八点半,他们还能优闲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大学生,今天早上没课,所以起早来吃早餐。
坐在靠窗的双人座上,有个男人倚着椅背,眼神注视着窗外的景致,神情冷然,桌上摆着咖啡和一本原文书。今天开学,他要上课的,还要去帮教授整理资料,但仍是一派清闲地坐在位子上,是何原因?也不就是学校就在隔壁嘛!
九点的课,他还有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可消磨呢!
原文书翻了几页,他已无心在书本上,便专注于路上的动静。
路上,川流不息。来来去去的人,换步移位,彷佛是精心策画的一场竞走游戏,没有任何出错的场面发生。
从很久以前开始,他便喜欢这样盯着每个行经路上的陌生人。他与他们彼此都不认识,但观察他们的穿著、神色、步伐,他就能漫天猜想着有关那个陌生人的任何事情,天马行空,不被拘束。
问他为什么喜欢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是个孤儿,想藉此动作来满足地渴望亲情的空虚灵魂。
很久以前,他习惯满心憎恨遗弃他的亲人,但受了心非的帮助后,他的人生观渐渐有所改变。若是达一个陌生人都能对自己好,他其实也不该再责怪亲生父母,说不定他们也是有苦衷才不得不丢弃他。
或许刚刚穿越马路穿著时髦的都会女子是他姊姊,又或是那个开着出租车的中年男人是个父亲,也或许……
收回永远不可能成真的心绪,上官从编织的想象里回过神,回到这个现实到不堪的世界里。
认识心非后,他很快便振作精神,找了家供食宿的工厂,白天工作,晚上挑灯苦读。老板见他有上进心,主动减轻他的工作量,又把儿子考大学时的参考书统统送给他。为了回报老板的关怀,他更是努力不懈,不敢怠惰,因为他晓得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等同于失败。
最后三个月,老板更干脆要他别工作了,专心读书就好,俨然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呵护。直到此时,他才认真体会到亲情的无价,要是他有千万财产,也不惜拿来换得一场亲情。
后来,他果然不负众望考上第一志愿。知道老板的独生子出国留学,他刻意选离工厂比较近的大学,为的是能就近照顾老板。大学四年,他白天上课,下了课又回工厂打工来偿还老板的恩情;老板说不要的,他依然坚持。
大四快毕业时,老板的儿子从美国回来,在南部买了一栋房子,准备接他去养老。
「阿啊,我就快要离开台北了,如果你不嫌弃,这间房子就给你吧。」他果然没看错人,上官的确是个有上进心的孩子。
「李伯伯,就当是你卖给我好不好?我会每月汇钱给你。」上官另有作法。
了解上官的性格,李老板也不坚持,因为他若坚持,这孩子肯定不要了。
「好吧,你怎么说就怎么做。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上官算是他另一个儿子,他自然关心他的前途。
「我想考研究所,继续念书,顺便找人。」
「找人?」
「嗯,找一个人。」
「亲人?」
上官点头。「嗯,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他对我来说跟您一样重要。李伯伯,你对我的恩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有空,我一定会去看你。」语毕,他的眼角不自觉泛出泪光。
李老板拍着上官的肩,笑道:「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对上官来说,李老板虽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在他心中,早已取代了父亲的地位。
离开李老板之后,他开始计画下一步,为了能缩短找人的时间,他决定运用他天生的资本──容貌和身材。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陈志华,总而进入模特儿世界。
但,等着他的仍是无边无际的人海,对于心非的消息,始终没有音讯。
「早!」
熟悉的声音惊动了他的听觉神经,他收绪转头,来人是他的同学──蒋芬睛。
「早,妳今天早上也有课?」依着礼貌,他问道。
蒋芬睛放下早点,落座上官身旁。
她今天没课,但自从上学期发现上官会往这里吃早餐后,她每天风雨无阻地来报到,只为多争取一点时间与他相处。
她暗恋他整整一年了,暗示了无数次,她不知上官懂不懂,不过她的心的确累了,但又舍不得放弃。
于是,她总跟在他后面。明知傻,也无法阻止自己的心靠向他。
好朋友都劝她不要这么傻,她也是笑笑地继续一意孤行,谁让她爱上了嘛!
「没课。」
「那为什么起得那么早?」上官随口一问。
为了见你一面!
她腼腆一笑。「早起收集资料,准备论文啊。」
是了,为了能在两年之内毕业,有些学生早早就准备起硕士论文了,上官亦然,而且还快写到结尾了。
在旁人眼中,他永远是那么光鲜亮丽、自信幽默,但只有在一人独处时,他才会表现出他最自然的一面。
孤儿出身的他,自小生长在基督教的孤儿院里,很早便离开孤儿院独立生活,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
他的外表是假象,内心世界也唯有他一人明白,特殊的背景养成他矛盾的性格,喜孤独又厌孤独,爱奢华又恨奢华,双重的矛盾,他却如鱼得水,悠游地游走于极端的两个世界。
他,上官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研一初,就发现蒋芬晴喜欢自己,懒得拒绝、也不想说破的他,希望与她只是同学的关系就好,不想再深入。
对于情爱这回事,他还不想太早沾上。一个人过活,何尝不好?
他虽然对自己的人生暂时没有计画,但他非常明白即使是还未成型的计画,里面也不会有蒋芬睛;他对蒋芬晴,仅止于同学的浅淡情谊。
因为他心中已摆着一个人了,永远没空考虑其它人的进驻。
两人简单对话完毕,上官便陷入他的神游里。此刻的他,正好处于爱孤独、恨奢华的状态下,所以不太爱搭埋人。
这是他个人的世界,不容许有人侵入。
蒋芬睛算是来错时间。
他静,她跟着静。
十几分钟过去后,他再开口的第一句话是──
「早上有课,我该走了。妳慢慢吃,改天见。」
上官消失得仓卒,头也不回,薇蒋芬睛呆愣在座位上。
在她的印象里,上官一直都是自信的,举手投足间净是丰采,像个恒星的发光体,令人不中自主地就想靠近他,即使被灼伤了也不会退缩。
有句中国成语,便是形容这情况的──飞蛾扑火,
就她所认识的人当中,
班上、社团里就有不少喜欢上官的女同学,其它不认识的,她虽不清楚,但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也能探出端倪。
喜欢上官的人可比天上繁星,但无论星星多么美、多么亮眼,他却是连一眼也不看。是什么原因,没人明白,
喜欢他的人也从来不曾向他表白过,什么原因,更没人探究,大家总是默默地在他背后喜欢着。
到底谁能踏入上官的心呢?
她好想知道。
★☆★☆★☆
清早,背着摄影器材的男人,将一袋行李放下后,腾出空闲的右手按下门铃。
等了一会儿后,一个年轻男人的咆哮声由远而近随着脚步声传来。
「搞什么啊!大清早的,谁那么无聊来按门铃,不知道今天星期天啊?」咆哮一停,门也开了。
站在门口的男人,摘下墨镜,笑得腼腆。「真不好意思,我出门忘了带钥匙。」
按门铃的不是别人,正是裴家去了欧洲将近一年的老大──裴心非,而那个前来开门的是裴家老二裴云昊。
「大──哥!」揉了揉眼,看清看似陌生却又熟悉的面孔后,裴云昊兴奋地喊了声。
「不介意帮你大哥开个门吧?瞧你那副德行,是八百年没见过我了是不是?」许久未见到弟弟,裴心非调侃道。
「你终于舍得回来啦?」一改先前的口吻,裴云昊皱着眉,斥道。
「你的高倍望远镜在那袋行李中,要不要拿随你。」裴心非丢下这句话,便跨越门槛走入。
裴云昊嘀咕了几声仍是把行李搬进去,谁教他盼了许久的东西在大哥的行李内,他怎能不提呢?
裴心非连头也没回便笑了起来,一年不见,他还是挺能掌握弟弟的喜好。
「妈呢?」
「去运动了。」
行李二度落地,裴云昊就忙着翻地想了许久的望远镜,待拿到手后,他喜孜孜地笑了起。不愧是他哥,果然有办法弄到台湾进不了口的东西。
「这么劝劳。」
裴心非记得自己出国前,母亲还为了早上爬不起床而多买了三个闹钟,没想到持续至今,看来他这次离家是有点长了。
「可不是,对面王伯母说妈妈自从运动之后就愈来愈年轻了,害得妈妈每天风雨无阻地跑去运动,刚开始虽然还真有点不习惯清晨五点有六个闹钟伺候,但现在已经用不到半个了。」裴云昊边拆开望远镜边说。
裴心非微微一款。「我离家太久了。」弟弟说着母亲的事情,他却一点参与感也没,真是一个不孝子!
「你终于知道啦?记得别再这样就好。」裴云昊瞪他一眼。
让弟弟数落,裴心非苦笑。「工作嘛!对了,不是开学了,你不用上课?」他的工作有得有失、有好有坏,他也莫可奈何,只得趁着待在家里之际好好补偿一番。
裴云昊下巴一抬,说:「你以为教授有那么勤劳吗?」
墙上的钟指着五点三十分,裴心非看了一笑。「要不要继续补眠?」
「算了。看在你送我礼物的分上,想吃什么早点?」一顿早餐换一个高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