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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传奇杀人狂短篇集 作者:孤独小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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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上了个坏蛋,我后来才知道,他是出了名的杀人狂。但爱就是爱了,无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已经爱上他了,又有什么办法。
  我们在一起很开心,他说他很久都没笑过了。我想象得出来。我觉得,其实他也不是特别的坏,比如,他救了我。
  但一切还是改变了。我没能嫁给他。
  我的丈夫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医生,村里的人都常找他看病。当然,他的道术并不只是用来看病,他还会很多攻击性的魔法,一张护身符在他的手里变化莫测。
  但正因为他是个好人,于是,成了那个人的敌人。
  他们本就是站在对立面的。
  我现在的丈夫带着一群人来找他复仇的时候,我悄悄的躲在暗处,想用闪电帮帮他,可也许我真的太脆弱了,我只看到一只骷髅慢慢的走到我面前,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便昏倒了。
  我的丈夫当时并没有杀了我,反而把我治好了。并向我表达了爱意。我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爱不爱他是一回事,嫁不嫁他是另一回事。我想,他能够明白我的决定,毕竟,我只是个普通的小女人。
  我的丈夫对我很好,我们在这个小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一切如此顺其自然,我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来找过我。或许有吧,但看到我有了好的归宿,他是否也在替我开心呢?
  我想应该是这样吧,否则,按照他的脾气,又怎么能够忍受呢。
  放不下的是我自己,我明白我还是那么的爱他,我常常闭着眼睛靠在丈夫的胸口,嘴里却念着他的名字。。。。。。。。
  我还记得他每次喝酒到最后,都喜欢用刀背敲着酒瓶唱那首歌给我听,虽然他就会唱那一句,但我还是笑咪咪的看着他,听他翻来覆去的唱那一句歌词。
  其实我知道那句词的前一句:
  “花开两瓣,一缕相思落红尘。。。。。。”
  ·道士·
  傍晚回家的时候,我从窗外看到她又在喝酒。所以我没有进门。因为,我知道她不喜欢在喝酒的时候被别人打扰,包括我。
  其实我知道她喝酒的时候是在想着那个人。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是和那个人在一起。那人是出了名的杀人狂,那天我带着村里一群年轻人去为一个朋友报仇,一切就发生了。
  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刀法,我们人这么多也不过刚刚能打个持平,但我知道,他总有体力耗尽的时候,所以,我们还是胜券在握。
  这时候莫名的出现闪电的攻击。这是魔法师才有的能力,一个战士是不会有的!于是我假意让闪电打中了一下,放出了我的骷髅。
  我的骷髅很快就找到了闪电的施放者,她站在一个很不容易被发现的黑暗角落。骷髅开始攻击。
  那人最终还是逃掉了。战斗结束后我去那个角落看了一下,除了我的骷髅残骸,还有昏迷不醒的她。
  她美得让我惊讶,于是爱情就悄无声息的突然到来。我措手不及。
  我将她带回村子,并治好了她,还安顿她在村子里住下,在她养伤的日子里,我慢慢明白了她和他的故事。
  我决定不再找那个人报仇。我决定告诉她我爱她。
  出乎我的意料,她竟然很快的就答应了嫁给我。
  婚礼匆忙但隆重,村里的人都来贺喜。我也沉浸在喜悦中,完全没有时间去多想别的。
  但我终于发现我根本无法替代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也根本无法让她真正爱上我。她嫁给我是因为她明白,那个人根本不能给她幸福。她渴求的是象现在这样安定的生活,只有我可以给她。在我身边,她会感觉很安全,很平静,很满足,但其实她不爱我。
  这是我心里最大的痛,虽然我是个医生,却永远也无法治疗我自己内心的痛。
  天更黑了。我有点冷,于是开始向家走。临近家门,我又听到她在轻轻唱着那首不知名的小调。我知道,那是他和她共同的回忆。
  我曾听一个老矿工在矿洞里唱过这首歌。但矿洞里回声太大,加上老矿工咬字不清,除了她唱的这两句外,我只听懂了一句:
  “酒香四溢,三杯惆怅各自尝。。。。。。”
  
  


八荒的光泽
更新时间2005…11…1 17:39:00  字数:2446

 刀从脖子旁砍下去的时候,如果位置准确,切断动脉,而且伤口不大,会听到血“哧”的一声喷出来,绝对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而且,这时候他的喉咙已经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干扰这种享受。 
  一 只用八荒的疯子 
  我第一次杀人是十五岁。那天我在一个叫骷髅洞的地方找到一把刀。刀尖处有着浅浅的恐怖的放血槽,刀身锋利无比,这把刀叫八荒。 
  一个重盔甲的武士跑过来,毫无理由的将刀抢了过去。 
  我说:“请把刀还给我好吗?” 
  他扫了我一眼,眼神中尽是蔑视和嘲笑,理都没理我,转身飞奔而去。 
  妈的。我想。 
  于是我一直悄悄跟着他,在他与一大群的骷髅战将搏斗的时候,我在他脖子上砍了一刀。 
  那时候我还不懂得杀人的技巧,血溅得我满身都是,在阴森恐怖的洞穴里看起来象个魔鬼。 
  我不但拿回了我的八荒,还在他的背包里翻出不少好东西,我才发现杀人原来很有赚头。 
  我终于可以仔细的打量我的刀,它是暗暗的,毫无光泽,我想,是骷髅洞里太暗了吧。于是我走出洞口,把它放在阳光下,但它依然是暗暗的。 
  原来八荒是没有光泽的。 
  没有光泽的刀同样是刀,是刀就可以杀人。 
  我沉迷于杀人游戏。只要我看到了我需要或是我不需要但想要的东西,那么它的主人就是个死人了。我没有再向谁说过一句请给我之类的话,第一次杀人已经教会了我怎么拥有我想要的东西。 
  其实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比我武功高。但他们还是死了。因为我不仅会用刀,我还会用脑子。 
  我曾经跟着一个人一个多月,研究他的日常习惯,了解他常常去的地方。这一切都做完了之后,他死在了我的刀下。 
  还有个神出鬼没的人,平时别说杀他,就是想找到他都难。但我还是跟他成了拜把子兄弟,最后,他同样死在我的刀下。 
  这些人都有个同样的特点,就是他们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 
  这么多年来,只要是我想要的,现在都已经在我的手里,无一例外。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用那把八荒。虽然现在看来,八荒与练狱凝霜相比简直就是小孩子的玩具,但我一直用它,以纪念我第一次杀人。 
  还有,就是我还没想通它为什么没有光泽。 
  二 日记 
  三月十二日 
  这次我想要的东西跟以往都不相同,因为她不是个东西,她是个人,一个女人。 
  通常我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她们只会涂满厚重的令人作呕的胭脂水粉吸引男人的注意,她们身上所谓的香味和空气里的其他味道混杂在一起,常常让我反胃。 
  但她不同,她真的很香。 
  她的眼睛除了清澈,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形容。她的皮肤也很白,而且,她根本就不施粉黛。她的嘴角永远挂着让人着迷的温和而骄傲的微笑! 
  我一定要得到她! 
  三月十三日 
  她今天骂了我,因为我说要杀了她老公。 
  她说我是个根本就不懂爱的人,她说我只会为了私欲滥杀无辜,她说就算她老公死了她也不会跟我走,这句话最让我恼怒! 
  她最后说,要我懂得爱的时候再去找她。 
  爱是什么呢??想要她不是爱么??? 
  三月十四日 
  明天是我和她老公决斗的日子。虽然我要杀她的老公有无数种方法,但既然是为了女人,还是决斗比较有面子。 
  他今天到我们决斗的地点转了一圈,我想,他是想熟悉一下地形。当是我就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山丘下坐着,这个笨蛋居然没有发现我,哈哈。 
  他明天必死无疑! 
  三 断了 
  我一身血渍的冲进祖玛神庙的四层,她果然在这里。 
  “我跟你老公决斗了,我已经杀了他!” 
  “哦。。。。。。。” 
  她的眼睛里闪着仇恨的火焰,印着我脸上残酷的笑容。 
  忽然她又平静下来,叹了一口气, 
  “你真的非要我不可么?” 
  “是的!”我想要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失手过。 
  “你跟我来。” 
  她低着头慢慢的走着,我在她身后,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我也慢慢的跟着她,没有要超越的意思。 
  一阵铁锤落在地上的声音,我刚刚皱了皱眉头,便看到了一个祖玛卫士。 
  厚重的呼吸,迅捷的脚步,分量格外沉重的铁锤,我忽然明白这不是个一般的祖玛卫士。 
  常常在祖玛神庙四层走动的人都会明白,不是一般的祖玛卫士是什么意思。 
  “快跑!”我大吼一声,转身朝来路跑去。 
  这时,我不自主的一回眸。。。。。。。 
  她依然低着头默默的走着,象是在思考着什么,完全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 
  祖玛卫士举起了沉重的铁锤。 
  我忽然冲到她前面,举起了八荒。 
  “叮”清脆的声音。八荒断了!断成两截。 
  大铁锤依然落下,狠狠的砸在我的胸口。 
  她远远的跑开了,我听到她留下的凄惨的狂笑:“你杀了我老公,就要为他偿命!” 
  真是个聪明的女人。我喜欢聪明的女人。 
  四 光泽 
  我静静的躺在地上,我的身体里有两个声音在对话。 
  一个说:“你可以跑掉的,笨蛋,你不去管她不就不会死了么?” 
  另一个说:“你跑不掉的,从你见到她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你逃不掉了。” 
  四周忽然安静下来,也许,是我的五官已经渐渐失去了作用。我知道我快死了。 
  对,我快死了。我究竟怎么死的??我为什么会死??? 
  我忽然听到一阵抽泣,从隐约到清晰,越来越清晰,是她的声音。 
  我很奇怪我为什么一点没有后悔的感觉。 
  我想通了一件事情,原来八荒是有光泽的。因为刚刚就在八荒断开的一刹那,我看到在两部分的断开的地方,也就是断层面,发出眩目的光泽,整个大厅在那一瞬间亮如白昼! 
  原来八荒的光泽在里面。 
  想通了这件事情,我安心的闭上了眼睛,眼角却有滴泪流下来,晶莹夺目,就象八荒断层面眩目的光泽!
  


传奇之东邪西毒
更新时间2005…11…1 17:43:00  字数:6463

 ——冬天——
  阳光懒懒的照在比奇城,我就懒懒的躺在一根栏杆上吃花生。
  曾经有人跟我说过不要躺着吃花生,会呛到。不过我从来没呛到过,所以我从来没信过。
  我只信我自己。
  我到比奇是来杀人的。其实不是我喜欢杀人,而是有人跟我说如果我杀了这个人会给我三根金条。本来我也不相信,但他马上就把金条摆在了桌子上,所以,我就答应了他,因为,最近我也很穷,快连花生都买不起了。
  我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杀手。
  现在要杀的这个人就在前面的药店里,我这样侧卧的姿势正好可以看见他。当然,他不会看见我,即使看见,他也不会注意我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浪荡子。
  我当然不会在比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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