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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猫的复生-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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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之处都留下这个标记。”莫兰指了指桌上餐巾纸上的猫脸图章印。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马丽冷冷地问。
  “其实开始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林琪第二天会回绝董斌的邀请,你看,她已经去过王俊和张重义的家,她应该也很想去董斌家才对,而且我记得你说在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她还跟董斌在这里见面,董斌也承认,他们那天晚上约好第二去他家看样稿,但第二天他打电话给她,她却冷冷的回绝了他,为什么?”
  “我哪知道为什么?!”马丽没好气地说。
  “她为什么要改变主意呢?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不是一直在寻找她妹妹留下的标记吗?”
  马丽不耐烦地瞄了她一眼。
  “我的答案是,她觉得已经没必要去了,因为她已经知道谁是真凶了。”
  “是吗?”马丽一挑眉毛。
  “关键就是地址。”莫兰语重心长地解释道,好像对面坐的不是凶手而是跟她讨论案情的乔纳,“猫女虽然多次光顾那栋大楼,但其实她并不知道她偷的那些人家的具体地址,换句话说,即便她到过张月红家,也只知道那是10楼,却并不知道那是几室,因为她从来没有从电梯上去过,她只在外墙操作,那里可没有标明门牌号。”
  “所以,林琪一开始只知道张月红住在10楼,她知道妹妹的方向是10楼以上,而那三个男人恰巧都住在10楼以上,所以她把目标牢牢地锁定在这三个男人身上。她拼命想从他们身上找到线索,后来她无意中从你那儿知道了张月红的室号,1003,但那时候,这个数字对她来说还没有什么意义,她仍然在寻找她妹妹可能留在那三个男人家里的图章印。那天晚上,她跟董斌约好在这里见面,在董斌出现前,她跟你坐在一起,你说你在整理你家的账单,账单上有你的地址,她无意中看到了,她以前从来没想到过,你也住在六月大楼,你的室号是1103室,这时候她突然想到了张月红的室号,1003。你,就住在张月红的楼上。”
  马丽的脸有些僵硬。
  “根据六月大楼构造,如果猫女要行窃的话,有两条线路可以爬上去,要么从03室旁边的空调管子爬上去,要么从02室旁边的空调管子爬上去。我也查过盗窃清单,上面很明显地体现了一个规律,同一天,她不会通过不同的路线爬上同一幢楼,比如,18号盗窃的都是03室,14号盗窃的都是02室。当然,她也不可能从03室腾空跳到04室,除非她会飞,所以,如果她去了1003室的张月红家的话,她必然会沿着这条路线光顾这栋楼的其它03室,但是那天她留下便条说,她要去10楼以上,可她的包是空的,她没来得及偷别的人家就跌死了。所以她的偷窃必定是从你家或是张月红家开始的。”
  马丽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莫兰故意停顿了一下后继续说:“那天早上我在健身房碰到林琪,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对面的高楼,我记得那里有个工人在清洁墙面,我起初以为她只是在发呆,后来才终于明白她当时在想什么了。她看着那个工人,心里在想,那个带绳子的工人都只能沿着直线上上下下,更何况是没有任保护措施的妹妹?于是她茅塞顿开,忽然意识到,你才是最大的嫌疑人。”
  “既然她已经有了更大的目标,她自然没必要再去董斌家了,他在1001室,她的妹妹完全没可能去他家,除非她掉下去的时候,还能控制自己,并且她的技艺真的很高超,但这无从知晓。”莫兰稍稍停顿,用轻松的口吻说道,“本来我也没想到,但那天我家的账单突然提醒了我。”
  马丽沉默良久,莫兰几乎能够透视她的大脑,它一定在飞速地运转,以找到缺口。
  “也不见得”过了一会儿,马丽冷笑道,现在她的样子象极了《本能》里的莎郎斯通,“就算她是沿着03室往上爬,那她也可能爬到我的楼上去,林琪凭什么认为,我就一定是那个凶手呢?”
  “是不能肯定。”莫兰道,“她只是非常,非常地怀疑你。所以她才会穿着黑猫紧身衣去乘电梯。你知道她要干什么吗?”
  马丽皱起了眉头。
  “一方面是试探。一方面是找标记。她原计划是乘电梯至顶楼,然后从顶楼沿着03室的外窗往下爬,顺便找那个标记,结果她在你的窗外发现了标记。就是这个小猫脸。很好认。”莫兰指指餐巾纸上的图章印。
  马丽冷哼了一声,但没有说话。莫兰看见她的额头上冒出星星点点的汗水。
  “那天晚上,她是带着试探和复仇的双重目的去六月大楼的。她也许本来是想杀死你的,但她也意识到可能会有危险,所以为了不让你逍遥法外,她故意在凶手的房间里留下了凶手杀她的证据,那就是风衣和口红。”
  “她知道你什么时候下班,她故意趁你还没到家的时候,潜入你家,可是那天你可能比平时稍稍早了一点赶到家,她刚刚把东西都放好,你就回来了。我猜你猛一下子看见她的时候,一定吓得露了陷,她要的就是这最真实的第一反应。接着你们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发狂地打起人来,力气大得惊人,林琪根本不是你的对手,而且之前她可能还跟别人搏斗过,所以,最后输得只能是她。”
  “哼!”马丽冷笑一声,她的脸已经因焦虑而变黑了。
  莫兰没有理会她,继续说道:
  “回到刚刚那个问题,为什么林琪要穿着那件白色GUCCI风衣去六月大楼。我一直在想,口红还可以,但风衣太大了,不容易藏。如果她是故意要留下证据的话,那不是明摆着会失败吗?凶手很快就会发现那件风衣,并且很快就会销毁它,不是妈?”
  马丽的表情紧张而认真。
  “那么是什么样的凶手才会看见这件风衣的时候就当作没看见呢?理由只有一个,凶手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风衣,她看见它的时候,以为是自己的,所以才会不注意它。”莫兰停顿了一下,“那又是什么样的人会买同样的衣服呢?当然是女人。虽然大了两号,但仍然是女装。我一开始没想到凶手会是女人,我以为林琪穿着风衣去只是因为看到那三个男人的家里也有相同的一件,但我没找到,后来我才想到,如果凶手是女人,其实更合理。那么林琪又是怎么知道这个女人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呢,很简单,她看见她穿过,也或许她们一起逛街的时候,她看着这个女人买的。我知道你们曾经一起逛街。”
  “我猜她会把这件风衣放在你家比较显眼的地方,你家有衣架吗?”
  马丽没有回答,但她的眼神已经告诉莫兰,她家确实有个衣架。
  “每天需要换行头的女人,衣架上通常都会层层叠叠挂很多衣服,所以你很难注意到挂在最里面的是什么,所以我猜她应该就是把风衣挂在最里面,这样你就只能看到下摆露出的一角,这会让你产生一个模糊的印象,认为那就是你的白风衣。你才没工夫去确认呢,因为现在穿风衣太热了。那么你自己的风衣在哪儿呢,我想林琪帮你收起来了,她会把它塞在你家某个不惹人注意的角落里。你就象大多数忙于工作的人一样,没有时间每天对房间进行大扫除,所以要想在你家藏一样东西,又不引起你的注意,易如反掌。她办到了。”
  “之所以你不知道她穿了风衣,是因为你看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把风衣藏好了。因此你家应该有两件风衣,而你认为你看见的那件就是你的风衣。可以去你家看看吗?”
  马丽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她,没有接口。
  “至于口红。你发现它了,是吗?”莫兰朝她微笑,“并且乘王俊不注意,丢在了他的口袋里,而他呢,这个糊涂虫以为是自己的女朋友放在那里的,所以又把它随手扔在盥洗室里,结果被警察查个正着。”
  “这只是你的猜想。你没有证据。”过了一会儿,她终于艰难地开口。
  “我们去过关怀家园,见了你儿子。他退学后,你就把他送到了那里,你在家属登记簿上并没有隐藏你的真名。”莫兰平静地说。
  马丽的脸骤然僵成一块。
  “我一开始就觉得奇怪,一个要自杀的人何必要穿上出门的才穿的扣带凉鞋?还打扮得那么扎眼?其实她是去你家作客的,当然跟她约会的不是你,是你儿子。那天晚上,他约张月红见面,可是你回来了,你回来的时候,张月红已经醉了,你暴打了你的儿子,随后把张月红扔出了窗外……”莫兰注视着马丽结实的胳膊说道
  “够了!”她怒目元睁地拍案而起,“他是一个疯子!他说的话,全是狗屁!疯话!”
  “不,他不疯,他一开始还企图替你顶罪,他说是他把张月红扔下去的。”
  “你说什么?”马丽的声音发抖,跌坐下来。
  莫兰没有给她喘息的机会。
  “我也知道你为什么要毒死王俊,其实,你是最容易毒死他的人,他在你这里吃的饭,虽然他吃的那份麻辣鸡翅饭口味很重,下毒很方便,但你找到了更隐蔽的下毒方法。你了解王俊,他经常来你这里吃饭,你知道他喜欢把牙签咬在嘴里嚼来嚼去,于是你就把毒下在牙签里。这有两个好处,一,不容易引起王俊的注意,如果他对牙签上的怪味提出疑问,你只要解释说是因为消毒才会有味就行了,这很好糊弄,而且我相信,象他那么粗心的人也不会问起这种事。二,牙签不容易引起警方的注意,他们一般会对碗筷饭菜更留意。三、牙签更容易销毁。王俊离开后你只要把他咬过的牙签统统扔掉就可以了,牙签太小了,谁也不会注意到的。但是,这里有一件事你不知道。”莫兰停了一下,她很高兴地发现马丽正紧张地注视着她,等她讲下去。
  “你不知道王俊吃完饭后,还放了几根牙签在口袋里,他一边走,一边剔牙,这也许是他的另一个坏习惯,谁知道呢。反正它们就在他口袋里,一开始,警方也没注意到它们,但是后来当我告诉他们,王俊跟我吃饭的时候,曾经把牙签咬在嘴里后,他们就查了那牙签,结果怎么样,阳性,毒药成分跟毒死王俊的一模一样。牙签是从你这里带出去的。除了你,没有人有机会下毒。”莫兰目不转睛地看着马丽,“至于你为什么要杀她,我也知道,就是因为那天中午我在跟王俊一起吃饭的时候,我说他总是给张月红介绍客人,这话让你无意中听到了,于是你想到,有可能你的儿子,就是王俊介绍给张月红的,所以……”
  “就是他!”马丽粗鲁地打断了莫兰的话。
  莫兰不说话了,只是凝视着马丽。
  她们两个都知道,这句话一出口,就代表她已经承认了。莫兰暗暗舒了一口气。
  接着是,长时间的沉默。
  马丽久久注视着窗外,一言不发。随后,她从烟盒里抽出一根香烟,优雅地点上,香烟的烟雾让她的脸变得模模糊糊。
  过了很久她才打破沉默,
  
  “你没有做过母亲,你不会明白!”她说,在一瞬间,她似乎老了10岁
  马丽的思绪又飘回了2006年10月5日晚上。
  那天她照例在12点45分准时关店回家。虽然那个家只有她一个人,又孤独又冷清,但想到可以马上洗完澡,躺在舒服的大床上好好睡一觉,她就归心似箭,所以那天她走得比平时快。
  她只用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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