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全能馆」,是近年来开设于台北市东区的一间小店,怎样的一个小法呢?它只占建筑大楼转角处一个小小、小小的位置,里面只有一张小办公桌、一组三人座位的小沙发。办公桌的左侧墙上有面留言板,前方角落处则放着一张小茶几,上头有一个小火炉,小火炉上摆了茶壶,仅仅只有如此。 西门全能馆虽号称为馆,充其量不过是间小店,既非武馆、亦非茶馆,取其名为「馆」,只因听来顺耳。 而它既号称「全能」,就是因为它的工作范围无所不包、无所不做,当然杀人放火这种事就另当别论;不过根据店主人所言,只要「价钱合理」,这也可以考虑,但至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什么价钱合理的这种案子。 在它所接的案子中也包含了不少大案子,而且办事效率是好得没话说。因此它的好名声便传开来,但由于收费不低,并非一般普通人所能负担,因此会找上它的多半是有钱有势的富贵人家。...
【这他妈的世界+番外】BY 金子我当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好鸟,也当然知道有钱有势力的人踩我们就跟踩只耗子似的,可奶奶的,我哪里知道,我就得是被踩的!尤其是看着那个踩我的家伙一脸的鸟样!!妈的,还是个二椅子!我到底怎么招惹他了,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我刚混完了职高,打算进入社会做点“贡献”,泡三四个小妞,顺利的话娶个老实本分的姑娘,然后挣点钱贷款买个房,有钱的话就孝敬孝敬老爹老妈。可我一出社会才知道,黑,真他妈黑!我先到了一家哥们说的技术部,也不是什么好单位,反正混了没两个月,老子就呆不下去了,谁他妈都把老子当孙子使唤,都他妈没按好心,开始的时候我一口一个师傅的叫,人家也算给我哥们面子,可时间一长,发现我就一穷酸小子还职高出来的,人家鼻孔就飞天上去了,不光踩,还明着踩。下雨天让我墩地,刚墩好了,就被人踩成稀泥,主任还在那捏着鼻子说什么下雨呢,你傻不傻啊,妈的,刚才哪个混...
第四十一章【滚!臭要饭的!】小二模样打扮的青年,朱红门漆,奢华喧闹的酒楼。【娘!】左脸布满丑陋疤痕的男孩,歪歪倒倒地走向被揣下石阶的女人身旁,【娘……】女人双手撑地,缓缓坐了起来,披散着发,满脸污垢的脸上嵌着一双悲哀绝望的双眸。她伸出手,把两三岁大的男孩抱进怀里,可当她接触到男孩碧绿的眼珠时,不知为何,眼底闪过一抹令人胆战心惊的怨恨。……【你说什么?!静儿回来了?!】大堂内,满头灰白,衣着华贵的老人颤抖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身旁约莫三十多岁,斯文俊逸的男人急忙上前扶住了他,【爹,是姐姐回来了!】男人说到这儿,顿了顿,似乎有着难言之隐。【快!快去看看!】老人的眼角出现了一道泪痕,可是当他们赶到内室时,发现女儿的床头趴着一个小男孩。男孩听见吵闹声,转过了头,那一双碧绿清澈的眼眸,老人一惊,失声尖叫了起来,那声叫唤包含着一种沉重的悔恨和悲痛,拐杖掉了,老人闭上眼,向后倒...
写在前面:之前翻了上海王的原著,让我决定豪爽地不管原著……因为故事的关系,所以我调整下年代上的设定,不然等1937年抗战爆发时,阿其都48岁了。原著里的某些情节,我也会自动忽视、自动避开,(原著好多内容雷得我吐血啊……)所以,大家干脆把「勾心」,当架空看好了。(或是当原创看会更好……Orz)先说在前,请不要跟我计较历史细节跟人物角色,请让我引用下文的某句话:故事不一定是真人真事,但却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真实……以上,看完之后,请思考三秒以上,再决定要不要往下看吧。最后一句,填坑速度是缓慢的…..-00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无知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新纪元,这是怀疑的新纪元;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公元1927年八月,余其扬23岁,由日本横滨开往中国上海的大和号轮船上。...
第一章 庆王朝53年的冬天。三代帝轩辕正登基后的第二十八个年头。三皇子轩辕泓云十八岁,六皇子轩辕泓风十五岁。 “啊!”一只坚硬的铁棒被插进了轩辕泓云的后庭,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在昏迷中叫了出来,随之便悠悠的醒转过来。 刑讯的地下室中弥漫着刺鼻的恶臭和血腥味,昏暗的烛光下,轩辕泓云的双手被铁链高高吊起,上身的衣物已经被皮鞭打得七零八落,勉强的挂在身上,健硕的胸膛上布满血淋林的鞭伤,赤裸着下半身,大大叉开的双腿间已是血迹斑斑。 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自己会是这幅狼狈的样子?自己不是应邀前往六弟的府第赴宴吗?对了,今天自己的酒量似乎很浅,刚喝了一杯就开始头晕目眩,然后呢……? 轩辕泓云勉强集中起被疼痛折磨的昏昏沉沉的意识,调整好模糊的焦距,出现在眼前的竟是轩辕泓风的脸孔,仍旧是那张肖似他的生母的美丽面容,只是已不见了往日的天真可爱,冰冷的像是一座万年的冰山...
文案:为什么……为什么今生两次被人告白都是男人……一个在看完小电影后,一个在男厕里?吕秋羿凝视着他,心里干声连连。妒嫉?不甘?困惑?吕秋羿愈想理清心头的思绪,却愈是难以理清这两个男孩子带给自己的焦躁。一边是高中同学何春冷,明明向自己告白了,却又一脸没那回事的样子回头当朋友,现在还向他介绍小男朋友……他不应该一直等着我吗?另一边是透过何春冷认识的王文达,起初只觉得这个无聊男子又不识相又爱缠人……但曾几何时,自己开始借用王文达来刺激何春冷,甚至依赖他的陪伴。总是在爱情的圈圈里转了一周,才晓得……序章这里由某个街道组织临时搭建的医疗所,专门收容具传染风险的病患,后方则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教堂,如今是救治受战火波及的无辜百姓唯一的地方。吕秋羿在教堂前下吉普车,看着许多人忙进忙出,回身转望来处,风尘仆仆,烟雾迷漫,不一时,黄土沉淀,景色又被蒸腾的空气扭曲得模糊不清。...
被舍弃的痛楚,在游走于伦常之外的厮磨中渐渐抚平……抑或,这不过是幽深皇门中另一幕丑陋受重视的假象,被为嫉妒而疯狂的女人血淋淋的刀刃刺破……谁料,这竟不是解脱皇兄,潇儿于你,是替代品,是傀儡,抑或……只是妒忌的发泄对象?皇兄,潇儿……不想做你手中的纸鸢,也不想同夕雾那样,虽然受伤最深,却成为史书中的千古罪人皇兄,潇儿来生……愿不复生在皇家……1“皇帝哥哥?”“您来探望夕雾吗?”对面的少年不语,面色深沉如暗夜中的湖水。我思忖半晌,不再言语。眼前的人毕竟是当今皇上。即使是向来颇亲近的兄长,他也是惟我独尊的帝皇——何况……自记事不久以来,我们便生疏了许多。沉默着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他解下绣着九条金龙的赤狐皮披风,盖住我赤裸的上身。好暖和!我绽出笑容:“谢谢皇帝哥哥!”不过,这披风为皇帝所用,似乎不合礼节罢。夕雾曾经以忧伤的神情告诫我,切莫碰触帝皇之物,否则所得必为最不堪的下...
朝花夕拾 这是很奇特的番外。 盛夏,捡一篮昨日的花瓣,绿茶,云片糕。 曾经有这样一些时候,他们是这样的。 苏朝宇倒在训练场上。 仰望天花板,他觉得那些小眼睛似的白炽灯异常闪烁。一阵一阵的冷汗打湿了贴身的运动衫,他勉强抬起眼皮,体能教官蹲在一边,面无表情地说:“起来,没到你的极限呢。”苏朝宇根本站不起来。经过了整整8小时强体能训练以後,他饿了,累了,困了,渴了,但是枯燥的训练丝毫没有终止,甚至中止的意思。 远处,曹勋也正在挥汗如雨。第219次,他从匍匐状态变成隐蔽射击状态,虽然动作已经不甚连贯,仍然咬牙坚持。 罗灿悄悄地从观众席那边翻进来,掏出一支最小号的纤维素饮品,吸管直接插入苏朝宇的唇里。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几乎要狂欢了,只一吮便将整整100ml液体喝个精光。...
天上没有星星,月娘孤单的俯视着大地. 淡淡的花香随着夜风四处流荡,深吸一口气,醉人的花香似乎随之渗入人体内的每一个细胞,将人薰醉. 陌生的环境,凄美的月色似乎特别容易让人迷失,而梦幻的事情发生的机率,在这种环境中仿佛特别高. 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少年跪在地上,双手合什地向天祷告着. “上帝啊,请你帮帮我吧,他是我出生到现在唯一想要的人。”他一向不关心别人的事,但这几天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他的事情。 “我知道我们都是男人,而且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弟弟看待,但我不想只是这样,以前我祈求过你许多次了,你都没有让我愿望成真过,这一次你一定要答应我的要求,我真的很想跟他在一起。” 今天已是最后的机会了,明天之后他们就没机会再见到面了,因为他连他的地址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没借口去找他吧....
[架空戚顾]转头空 by Kathyand【转载】转头空 —— by Kathyand1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不会这么做?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不会快一步?逆水寒事件已经结束,死了的人去经历那轮回;活着的人,生活还是要继续。不管你是否愿意,不管你是否快乐。生活,就是如此暴力!早上,他会陪晚晴说话;中午,他会陪晚晴说话;晚上,他还是会陪晚晴说话。早上,他会喝酒;中午,他会喝酒;晚上,他还是会喝酒。这样的生活,他想不出任何理由继续!偏偏他没资格结束,任何人都有资格结束他的生命,惟独他自己没有!因为这是他欠晚晴的!用一种无比爱怜的姿态拭去晚晴墓碑上的落叶,就好似拭去晚晴本人身上的落叶一般。“既然到了,为什么还不动手?莫不是还等惜朝扫榻相迎不成?”音色却清幽起来,隐隐带着点杀伐之气。晚晴,你说这批人能不能成功?顾惜朝还是对着晚晴的墓碑温柔地笑着,仿佛眼前是那朝思暮想的绝美容颜。...
请.勿.公.开.网.址Name : 苏特 Date : 19-12-2005 14:54 Line : 2484 Read : 779[4038] 观棋不语 (出书版)1秦炎吹着泡泡糖,蹦蹦跳跳的下楼。因为家里最近在装修,不许他踩坏新铺的地板,他爸妈打发他自个找地方去玩,要吃晚饭的时后才能回去,所以他只能一个人出去瞎晃悠。秦炎围着小区绕了一圈,走到没什么人的车库后面,听到“乒乒乓乓——”一阵奇怪的响声传来,循着声音的方向找去,看到一个小孩子在用弹弓砸别人家的窗玻璃。哇咧,干坏事啊!秦炎立刻全身热血沸腾,正准备冲上去夺下那坏孩子的弹弓,发挥一把正义感,忽然发现那个打玻璃打得正爽的小孩很面熟。那不是住他楼上的谢棋?秦炎立刻想起这个正义感发挥不得,谢棋最喜欢干坏事,打架也厉害,以前还抢过自己的玩具汽车,坏到骨子里去了的恶霸!自己上去抢他的弹弓,那还不是送上门去挨揍?...
我爱宁静路之街角的路灯大都会,2019。“今天终于下班啦!”好好地伸个懒腰,洪正明背着背包,下了公车,走在回家的路上,长长背带的背包,一下一下撞击着他的身体。这条宁静路,是洪正明从小长大的街区,宁静路很长,从半山一直延下来,共分四段,路两旁,既有半山的富豪住宅区,又有豪华商住大厦,还有普通经济楼,以及供中下等收入市民购买的廉居屋;既有著名的海景酒店、名品商厦、大型超市,还有小小的普通市民光顾的茶餐厅、便利店。宁静路,就像一座很高的山,由于温度的不同,生长着不同的植物与花草,大家各自分布,和平共处,齐乐融融。“我回来啦。”洪正明打开家门,有气无力地呼道。如常一般,没有人回应。洪父是一位机械工人,在香岛市西边的卫星城市上班,每天要搭程地铁往返,很费时,颇辛苦,饶是这样,他还常比洪正明回家的早,这时正在沙发上,一只眼睛看电视节目,一只眼睛看报纸,没有理会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