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了距离目的地最近的一个镇上,然后走了整整5个小时的山路,考察队一行四人到达恶诅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翁蓓蓓走到村口时,回头望了望队长。余光把叼在嘴里的纸烟吐在了地上,向站在村口迎接他们的村长挥了挥手。 余光是本市大学历史系的教授,他带着他的三个学生,沈天和吴勇,还有他的侄女翁蓓蓓一起到本市西南远郊的一个偏远村庄来考察当地的一种诡异的丧葬习俗——夜葬。 传说在这个偏僻的恶诅村,常常会有因为天灾人祸而死于非命的人,比如车祸、上吊、凶杀、投水。根据这里的习俗,这样的死亡方式被称为“凶死”。当地的村民认为,这样的死者,灵魂是不安定的,带有很重的煞气,如果葬在祖坟里,会引起家宅的不安宁,死者秧及后人。于是,就有了夜葬的习俗。只能在天无星光的暗夜中,由村民中的壮汉抬到偏远的山坳里,在远离祖坟的荒野安葬。而关于夜葬习俗的细节,却一直不为人知,处处透着神秘...
总是阴沉沉的。在这幽暗的房间里,一切都融合得如此完美:灰绿色的椅罩、窗帘还有地毯,使灰绿色成为这房间的主色调。一切都这么和谐——那个洋娃娃也融了进去。她身穿绿色天鹅绒的衣裙,头上戴着天鹅绒质地的帽子,着了漆的脸色彩鲜明,四肢舒展开来,松弛地躺在那儿。她是个木偶玩具,是那些贵夫人一时来了兴致买回来放在电话旁或是沙发上的那一种。她躺在那儿,总保持着那副懒洋洋的样子,然而又带着一种令人说不清的灵气。看上去她是一个已过时的二十世纪的奢侈品。西比尔·福克斯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张草图和几个纸样。她带着一丝惊奇与困惑瞥了那洋娃娃一眼。她有点儿奇怪——可不管什么令她奇怪的东西都不能在她的头脑里占首要地位。实际上,此时她正在想:“那个蓝色天鹅绒的样板哪去了,我把它放在哪儿了?我确信刚才我还拿着它。”她走到楼梯口,...
第一章 二月的威尼斯,有个可谓是全世界最盛大的化妆嘉年华会,持续十几天,直到忏悔星期二(ShroveTuesday)的午夜才结束。因此前阵子才被大潮淹没成名符其实水都的威尼斯,如今溢满神秘又华丽的人潮和杂沓的观光客。 在飘散古典氛围的威尼斯,争奇斗艳的男女身穿中世纪的华丽宽大袍服,头顶各种造型的帽子,尤其戴上无法一睹媸妍的面具,用各种鲜艳的色彩描绘出喜怒哀乐的表情,在柔软的冬阳下尽展曼妙的风华。他们描金刺绣的装扮熠熠生辉,又绽放诡谲璀璨的气息,让惊艳的观光客彷佛置身于中世纪,或者回到莎翁笔下的世界。 圣马可广场附近,柳艾美穿着乳白色的克什米尔毛衣,外面披着一件浅棕色蕾丝滚边的黑色斗篷,一条蓝丝绒镶在斗篷两襟的金色大钮扣。街头绘脸师在她的左眼下方画了一颗金色星星,一道蓝色弯月环拱于她的右眼。绘脸师硬挤出笑脸,递给柳艾美一面小镜子。她左看右瞧终于觉得有点满意,才掏钱给绘脸师,...
《最后的造物主》序 给你“脊梁发冷”的兴奋 茫茫宇宙,人类从何而来? 究竟是亿万分之一可能性下的巧合,还是“造物主”的恩惠? 神创论、亚洲起源论、大海起源论、非洲多源论、非洲单源论、外星起源论……对于自己的出身,我们从未停止过假设,也从未停止过争论。 然而,在神创论与进化论两大主流之外,有没有更令人信服的第三种可能? 6500万年前,一颗小行星的撞击,彻底灭绝了主宰地球1.6亿年的恐龙。 1.2万年前,一场席卷全球的大洪水,几乎灭绝了整个人类。 那么,300多万年前的第四纪大冰川,针对的又是谁?猛犸象和剑齿虎的分量显然是不够的。 为什么柏拉图的著作里不断提到大西洋亚特兰蒂斯文明? 为什么提出板块漂移学说的魏格纳唯独无法将非洲和南美洲版图完美地拼合?...
前言 特种部队,从真正意义上讲其实是近代的产物。战争的形态虽然不断随着科技与武器的进步而进步,但战争的实质却仍然没有改变。与常规部队不同的是,特种部队的成员可以忍受比一般部队更艰苦的训练,完成一般部队无法完成的任务。 现在,特种部队备受世人瞩目。纠其原因,除了他们技术高超、战术灵活、素质优秀以外,最重要的是他们配备了世界上最精良的兵器。著名的美国“绿色贝雷帽”特战队员能熟练使用85种作战兵器。如果说每一次特种作战都是一部大片,那么这些精良的兵器配备无疑也是大戏中的主角。 在一些大小规模的非常规作战中,许多轻型武器是特种精英们的爱物。例如HK公司专门为海军“蛙人”制造的P-11式7.62毫米水下无声专用手枪,既能在水下,也能在地面使用,在水中可以将15米左右的目标在无声无息之中一枪毙命,特别适合从水下到海岸的秘密渗透行动;被誉为世界名枪的斯太尔AUG,是...
五朵花 作者:风中消失的一点 契子 我又开始做那个梦了。 在梦里,有一片铅灰色的天空,低低压在头顶,狰狞的黑云绝望的舞动挣扎,扭曲出一个又一个充满了阴郁与恐怖的图形。 抵住这片阴霾的是一栋五六层的楼房,白墙红顶。我坐在楼下,身边是一具死尸。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个噩梦。可是在梦里,愉悦却如同小溪一般在我的心底淙淙的流淌。 那是一种纯粹的、没有道理的、天然的愉悦。就好像雨后在街上行走,突然看到天边升起了一道淡淡的彩虹。 每次我都会抬头向上望去,楼顶仿佛有一张苍白的面孔遥遥朝我看来,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我都看不清楚那是什么人。而每当我把手搭上尸体的肩头,想把它翻转过来看看它的脸时,我就会醒来,次次如此。所以我总是无法知晓那到底是谁。 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永远不去翻动那具尸体,或许我就永远不会醒来。...
“妖怪林”别墅疑案 约翰狄克森 卡尔 序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 序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 第一章 年前的七月一个炎热的下午,一辆敞篷大轿车行驶到保守党高级官员俱乐部六楼对过的路边上停下,车里坐着两个年轻人。此时正是午饭过后令人昏昏欲睡地时刻,只有太阳依然照耀着大地。陆海军俱乐部大楼昏昏欲睡,而文学俱乐部大楼已经进入梦乡。但是这两位年轻人却一直呆在那儿。男的二十岁刚出头,黑色的头发,女的大约比男的小五、六岁,金色的头发,他们一直在盯着哥特式建筑的保守党高级官员俱乐部大楼。 “我说,夏娃。”男的小声说,他敲了几下汽车前门,“你觉得这办法能行吗?” “不知道。”金发女郎坦白地说,“他特别讨厌郊游。” “算了吧,我们可能巳经让他走掉了。”...
一、回来 发布时间:2012-03-11 02:04 字数:4132 浏览:35人我是坐最早的一班车来到三柳镇的。出门时天刚蒙蒙亮,街上空空荡荡的,只有淡蓝色的雾。我一夜未眠,浑身难受。我试着在车上睡一会儿,但没有成功。汽车颠簸了将近五个小时,终于停下来。七年来我第一次回到这个地方,从车玻璃上看出去,天空像被贴了一层灰色的膜,一片灰暗。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化,低矮的房屋,潮湿的街道,还有我从未见过的人们。时间对小镇来说,只不过是年份月份的变化,没有其他意义。我想象过他们看我的眼神,也许会像看一个初来乍到的异乡人。但当我从公共汽车上下来,第一个与我目光相遇的是一个中年男人,我从未见过这样空洞无光的眼神,就像被抽去了灵魂。这个眼神让我脊背发凉,仿佛正与一个站立的死人对视。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从我身边跑过去,对他喊了一声“爸爸”。他们转身离去了。...
警车鸣笛,呼啸而过,车顶的警灯闪烁,几乎是这个深秋午后的阴霾里唯一一段彩色。可惜,因为坐在警车里,他连这唯一的彩色也看不见。被虚荣、欺骗、欲望所充实的生活刚告一段落——林芒为了报复和他分手的旧日女友孟思瑶,走上了谋杀的不归路,虽然未遂,但成了一名杀人嫌犯而被捕(详情参见《伤心至死·万劫》)。这辆警车,要将他送往火车站,从江京转往他的户口所在地上海。等待他的,是一次次的审讯和最终的审判,他曾在上海预谋和亲手杀过两个情人,已难逃一死。透过身边的小玻璃窗,林芒的视野里只有这城市的天空、建筑、马路、车辆所构成的一片灰色,惨淡的灰色,没有一丝生气的灰色,连街上的行人,都罩在这片死气沉沉的灰色里。随手就能举个例子:街角那个人,瘦高个子,和身边灰色的电线杆一样直直地站在灰色的人行道上,一身灰色的雨衣,高高的连衣雨帽顶在头上,罩住了全部的脸……...
宝珠鬼话之霜花寒霜花寒1“人是种孤独的个体,即使他再有钱,再有权,身边围绕着再多的人。就算是在人群的蜂拥包围下,他只有他自己。”“那妖怪呢?”“妖怪,妖怪是以类分的,不是同仇敌忾,就是你死我活。因此妖怪从来都不会孤独,因为除了这两者,它们无类可归。”“就没有特例么?”“特例?有,但它们都已经死了。”“……都死了?”“当然也有一些还活着,或许就是那些和你擦肩而过的,或许就在你周围……而这些家伙,往往都过得生不如死。”“为什么……”“因为它们泯灭了自己的本性。”*** ***狐狸说,这世界上存在着许多妖怪,有些肉眼能看见,有些肉眼看不见;有些脾性较好,有些比较恶劣。但无论看得见看不见,脾性好还是坏,你一旦遇到了,最好离它们都远一点,因为它们只有妖性,没有人性。...
两千多年前,位于秦朝都城咸阳城外的始皇陵墓刚建好不久,就从沙丘行宫传来了始皇帝驾崩消息,都城中顿时乱成一团。长公子扶苏因为替百姓请命触怒了始皇帝,被派遣到边塞督军,而相国李斯与大将军王离都随始皇巡行在外,朝中一时无人主事。眼看一场暴乱就要在都城爆发……很难想象当秦王嬴政再次复活来到人间后是什么模样:他凭借宝物七宝莲花灯的魔力,将自己的躯壳完好地保存起来,并在适当时刻醒转。由于体内的毒素并不能彻底消除,他的怨气与日俱增,终于变成为不死的“尸王”……+:世仇尸王-:玄谜部落第1节、匆匆一瞬间世界上的事千变万化,几乎在匆匆一瞬间,都可能会发生一些充满了浪漫与激情、冒险与刺激的事。7月14日,正午,商丘应天府书院。这是书院里的一间不透光的屋子,每一扇窗户都挂着厚厚的丝绒窗帘,密不透风,也透不进天光,只有正中的一盏七宝莲花灯火焰突突颤动,放出半明半暗的诡异光亮。...
一个男人走在夜晚的街道上。 男人既不是体面的绅士,也不是冷酷的杀手。 总之,这是个“一无所有”的男人。 甭说没有钱,他手上空无一物,连个袋子或包包也没有。衣服呢──穿倒是有穿,不过要是冠上“衣服”的头衔,那摊破布恐怕会不好意思吧。而脚上呢──是一双左右不同,已经磨得就要见底了的烂凉鞋。 他没有工作,没有家,无处可去,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着。 这是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 对这个流浪汉来说,现在是几点钟根本不重要。但是呢──现在其实并不太晚。 虽然无处可去,他还是得在路上走着,因为不找些东西填填肚子是不行了。他现在走的这条路,是一条行人非常稀少,又没有什么灯光的路。 眼前有一栋高大的建筑物,旁边的停车场的入口处,有个“往大厅”的告示牌。 这里是大楼的后巷之类的地方吧。大厅──不像是会有什么吃的东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