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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锦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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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很近。正面出手。角度略上斜。力度不深不浅。显然是高手所为。”
“飞刀本身呢?”知事凑了过来。
李寻欢又深吸一口气:“很普通。”
知事笑了,靠在椅背上抿了口茶:“若不是听李探花亲口说出,我闭上眼睛还以为是别人在形容小李飞刀呢!”
知事不等李寻欢答话,示意衙役打开门,朝李寻欢一笑道:“多谢。日后也许还要讨教。真是抱歉,光顾着说话,连杯茶也没准备。”
“不必客气。”李寻欢撑起身,再无力多说,挣扎着离去。那衙役似乎就跟在身后,但李寻欢已无暇顾及。他只觉得眼前金星乱窜,好歹摸到阿飞门前,推开门,身体已不由自主地往下坠,所幸一只大手及时架住了他。
阿飞将李寻欢扶上床,回头却见那衙役站在门口。衙役粗声道:“你就是阿飞?我家老爷叫你去一趟!”
阿飞走进屋时,知事已将茶杯放在一边,厉声道:“你是阿飞?”
“正是。”
“何时到的客栈?”
“昨日傍晚。”
“只你一人?”
“同行尚有荆非。”
“你们交往已久?”
“昨日方相识。”
“这算是你们这些人常说的‘一见如故’?”
“也许。”
“到客栈后做了些什么?”
“喝酒。荆非醉了。我扶他回房。自己也回房睡了。”
“人是早上寅时死的。从昨晚到今天早晨,你可曾听到异常动静?”
阿飞猛然想起昨晚的咳嗽声。他略一皱眉,道:“没有。”
“今早你看到李寻欢是几时?”
“卯时。”
“你昨晚没见过他?”
阿飞微微一惊:“没有。”
“老板说昨晚有个痨病鬼住在这里。”
阿飞不动声色:“世上会咳嗽的不止李寻欢一人。”
“老板还说:那痨病鬼来时只远远坐在角落里,是他的书童到柜台开的房间。进房间后他也再不曾出现,一切杂务都由书童安排。今天那痨病鬼又早早地走了。事实上没有人看清过他是姓张还是姓李。”
“得了痨病的人总不希望到处张扬的。”
知事瞪圆了眼睛:“但你那位姓李的朋友可是乐意张扬的很。一大早就坐在那里喝酒,惟恐无人看到。”
阿飞压住火气,道:“他愿意。”
知事猛吞下口茶,斥道:“此事暂且不论。是你把门踢开的?”
“是荆非。”
“为什么?”
“想仔细看看。”
“这死人关你们什么事?”
阿飞一掌拍在桌上,桌面呻吟着坍塌下去,茶壶与茶杯滑落地上,“砰”地一声化作一地碎片。阿飞直视知事的眼睛:“如果他不死,今天他就是我的朋友。”
阿飞转身离去,丝毫不理睬半截身子滑在椅面下的知事。他沸腾得发烫的脑海中只旋转着一个模糊的触感:李寻欢略带潮气的衣服。
 

阿飞回到房间,见李寻欢正在床上昏睡,忽莫名其妙地放了心。转身关门,又险些和匆匆而过的衙役撞个正着。那衙役见是阿飞,忙闪开路,绕到隔壁门前,捶门高呼“荆非”。
阿飞心知是那知事传唤荆非,将门掩上,也不理会。不多时听见走廊里一串疲塌的脚步声,显然是荆非。
阿飞见李寻欢面色潮红,拉展被单时又发现他已一身汗透,当下出门找伙计找来一盆热水与手巾。热水端进屋时,阿飞在走廊上见知事并荆非与衙役竟走下楼去,径直出了客栈,出事的房间也贴上了官府的封条。阿飞略一寻思,复进屋关上门,挽起袖子,用热水烫一下毛巾,帮李寻欢稍做擦拭。
李寻欢略动一下,却并未醒来。阿飞搬开他掩住前胸的手,只见一块丝帕从衣襟滑出,雪白的底色上阴着一片猩红的血迹。阿飞拾起丝帕,隐约嗅出一股酒气,知是李寻欢刚才酒后新咯的,又发现丝帕上并无陈旧的血迹,而摸遍李寻欢衣襟不曾发现替换的丝帕,不由心头多浮起一丝疑虑。
阿飞暗笑一声自己多事,将那丝帕掷入水盆清洗。温热的水漾过指间,感觉出一种遥远的熟稔,再想到自己一直贴身放着的那个硬硬的物事,阿飞忽一阵烦闷,草草将丝帕洗净晾上,擦干手转身出了房间。
此时已是中午,店堂内星散坐着用午饭的客人。阿飞也觉得腹中空空,便下楼找张空桌坐下,向小二要碗牛肉汤面,并不曾要酒。面刚送上,忽听客栈门口一阵鸹噪。阿飞微一侧身,见是蹲在门口的一中年汉子正端着面碗朝门外叫喊:“老五,这么冷的天还出来卖命?”
门口应声晃出一魁梧大汉,那人身穿羊皮夹袄,胸前却大半敞着。他朝蹲着的汉子肩上一拍,道:“今天你走运,我请你喝酒!”
两人进店堂坐下,喊了酒。中年汉子道:“想必倒是兄弟在哪里撞了好运,竟有这等闲钱?”
那大汉呸一口道:“撞甚好运?昨日拉个阔绰的痨病鬼,这等钱不换作酒喝掉只怕放久生出晦气。”
“昨天风雪正紧,那痨病鬼不好好在家中享福,出门赶路做甚?”
“我怎知他搞甚名堂。昨日响午赶车经过镇南客栈,本想进去喝碗热汤,不想半路迎上个带书童的痨病书生,愿花大把银子搭车来此地。我看那书童不住向后张望,必定心中有鬼,但见那书生咳得实在可怜,这才转念让他二人上了车。”
酒已上桌,两人对饮一杯,大汉继续道:“临到镇边,那书童早早吩咐停了车,下车后又塞来十两银子,说镇外不远东北角有家小客栈,叫我在客栈找个铺位歇息,明早卯时前后在那里见面,上车后另有十两银子的酬劳。”
“那痨病鬼必是病出毛病来了。”中年汉子笑道。
大汉道:“谁说不是。东北角那家小客栈我也住过几次,昨日却是不巧,竟有两队镖车同时赶到,客房再无一个空位。我只得在客栈胡乱吃喝一番,晚上到山中的破庙里兀自凑合了一夜。”
“难怪今日省出酒钱了。”中年汉子道。
“今早卯时我赶到东北角的小客栈,等了约莫一刻,只见那书童拉着名女子匆匆赶来。”
“女子?”
“不错。那人缩在一大红带帽斗篷里,面目不曾见实,但从身量举止看必是一女子。我问书童那痨病书生在哪里,他却只塞给我银子,让我赶车开路,其余事概不需问。我自然懒得管人家的闲事,更巴望早些脱手这笔买卖,便依他的吩咐去正北方向的驿站。昨日路上那主仆二人本极安静,除那痨病鬼的咳嗽听不到多少动静,今日那书童却极鸹噪,一路吟些酸诗,那女子想也腻烦,只偶尔听见哼呀两声,并不曾听她理会那书童。二人在驿站下车,我原打算收了银子就作罢,却总觉事有蹊跷,于是赶车回来进镇看个究竟。如若是那书童贪财在此地坏了那痨病鬼的性命,官府追查时也能做证脱掉些干系。”
中年汉子正色道:“这客栈里着实出了人命案子。”
大汉险些惊起,道:“果真是那书生被坏了性命?”
中年汉子大笑道:“老弟,放宽心。被坏了性命的听说是个押镖的武师。不关你那痨病雇主的事。”
大汉这才在椅上坐稳,笑道:“是我多心了。认罚三杯!”
阿飞吃饭向来很慢,因为他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粮食。阿飞的耳力也向来很好,所以他没有漏掉身边那两人说的任何一个字。确信那两人说的都已只是些酒言醉语后,他走到柜台,要了一坛酒和一碟牛肉,很慢很慢地走上楼。
推开门时,阿飞看到李寻欢已经醒了,正斜倚在床上。
“谢谢。”李寻欢望着桌上那盆水和晾在一旁的丝帕,道。
阿飞没有说话。他把酒和牛肉放在桌角,将水盆移到一边,慢慢擦干桌上的水痕,道:“下次你身边最好还是带个服侍的人。我不喜欢为别人担心。”
李寻欢一笑,道:“我记住了。”
阿飞一掌拍开酒坛的封泥,举起坛猛灌一口。
“能分我一杯吗?”李寻欢道。
阿飞直视李寻欢的眼睛,道:“昨晚你在哪里喝酒?”
李寻欢脸色微微一变,道:“荒郊野外,独自一人。”
“没找家客栈?”
“我运气不好。”
“不想先吃点东西?”
“生病的人胃口总是不太好的。”
阿飞沉默,忽然将酒坛掷了过去。
李寻欢稳稳接住酒坛,仰头倾下一口,转向阿飞,笑道:“就算快病死了,我也不会浪费一滴酒。”话毕又将酒坛掷回桌上。
阿飞不语,在桌旁坐下。李寻欢低咳了一阵,道:“荆非呢?”
阿飞这才回想起来,荆非一直未归。正疑惑时,房门被推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笑吟吟的荆非,他手里还抱着包东西。
荆非走进屋,朝阿飞一点头,将手中的布包丢给李寻欢,道:“李大侠一向散漫,想来未带更换的衣物。小弟自作主张到街上买了一套,但愿还合身。
李寻欢笑笑,道:“多谢了。”
阿飞漠然道:“买套衣服,何必用这些功夫?”
荆非凑到桌旁,捻起片牛肉塞进嘴里,道:“知事老爷嫌这里人多嘴杂,把我拉到衙门里讯问了一番,然后才得空出来。”
李寻欢道:“还是那些无聊的问题?”
“也不算太无聊。”荆非又捻片牛肉,有意无意地瞥李寻欢一眼,一口吞下,道:“知事老爷正在怀疑李大侠您呐……”
李寻欢仿佛并不意外,道:“何止是知事,连阿飞也在怀疑我。”
阿飞只能喝酒。
荆非吮了吮油腻的手指,笑了:“不会吧?其实知事老爷还怀疑阿飞是李大侠的同伙……”
李寻欢微微一愣,移身下床,按住阿飞正要举起的酒坛,道:“这坛酒我已喝过,你不怕被我这痨病鬼传染吗?”
阿飞慢慢推开李寻欢的手,道:“这又不是第一次。”随即举坛又是一口。
李寻欢坐下,艰难地深吸一口气,转向荆非道:“他为什么怀疑阿飞?”
荆非抓起阿飞刚放下的酒坛,抿上一口,抹抹嘴道:“很简单。店中伙计早上去出事房间加炭,但既推不开门也无人应门,扒着门缝看才发现出了事。这说明当时房间里门窗紧闭,正是所谓‘密室’。如果凶犯是设法从窗户离开的,窗下应有痕迹。今晨虽下过小雪,但如有脚印应不会被盖没,而窗外地上没有任何脚印,所以凶犯只能是犯案后从门口逃逸。客房的门闩是从里面搭上的,房门和门框的缝隙却不足以插柄刀从外面挑动门闩,所以知事老爷认为这是个假造的密室:门闩其实早已在凶手逃逸时被断成两截,搭在原处充样子,凶手另用坚韧细线系住一尺寸合适的木片或类似小物件,出门后在外面由门脚拉过塞在门缝,造成房门紧闭的假象。于是阿飞便成了关键人物。知事老爷相信我这样的文弱书生即便是发酒疯也不可能一脚踢断那笨重的门闩,所以凶手的败笔正在于此:我当时踢门撞开的不过是堵住门缝的那个小物件,而阿飞的作用正在于设法先到达门口,进门后在众人到来之前设法将那泄露天机的小物件藏匿起来,成就密室的假象。”
李寻欢忽然笑了,笑得忍不住又咳嗽了一阵:“不过,荆兄当真是个文弱书生吗?”
荆非眼中忽露出一丝异样的光彩:“我不是。我想阿飞也已看出。那个门闩当真是我踢断的。”
 

阿飞承认:“不错。能见有人横死面前而不动容,这已非常人定力所能。此外,常人在雪地跋涉,脚步难免拖沓,脚印或前或后必有积雪被掀起散落的凌乱痕迹,而荆兄脚印清晰完整,足见内力不同一般。”
荆非一笑:“阿飞果然好眼力。我早年确曾学过几手防身的把式,虽不甚拿得出手,但踢断个门闩之类的倒还不在话下。不过,这样那事发房间便真成了密室,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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