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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面具的肖像画-第10章

小说: 面具的肖像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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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志当存高远,何患功名迟?小兄弟如此年轻,又经历如此波折,将来必成大器。〃

    他在口袋里摸索,掏出八百块钱来,说:〃我知道你也不宽裕,把这钱拿着,但不许再来买迷药了,听到了吗?你也得振作振作,真的,面具大哥,其实你比我活的更惨,更应该加把劲儿,别自己嘴里说的一套一套的,可到头来又栽倒粪坑里起不来了。我每个月会回来看看,要是再见到你在这巷子旁转悠,看我不打烂你的腿!〃

    我如何能收这钱?如今我腰缠万贯,前程似锦,如何能与他相比?于是大声推辞,两人拉拉扯扯,仿佛争的不是八百元钱,而是某种象征,某种晦暗过去的纪念。对他而言,这钱财代表着以往的黑暗,代表着曾经的罪孽;而对我来说,这钱象征着我对他的祝愿,是他摆脱泥潭的吉祥物。

    从街角走出来一拨人,穿着嘻哈的服饰,头发凌乱,似乎是小混混的造型。我微微分神,他,将钱塞到我的口袋里,撒腿就往街角跑去。

    我一时发呆,站在原地看着他,他走到那群那些小混混身前,低着头想要绕开,但其中一人伸手拽住了他,问:〃你知道石门小区怎么走?〃石门小区,正是我所住的地方,深更半夜,他们为何要前往那里?

    我留上了神,朝他们走近了些,灰尘点头哈腰,向他们指明道路,他表情有些迷茫,因为他从未在这儿遇到过这些人。一群外来者,并非神志不清之人,没有吸食迷药,神情中流露出显而易见的邪恶,毋庸置疑,这是一群恶党。

    我隐约瞧见,他们的眼睛中闪着贪婪的红光。我有些不安,心想:还是莫要刺激他们,免得连累灰尘遭殃。此事与灰尘无关,他如此乖巧配合,当不会遭罪。

    领头的小混混下巴上满是赘肉,满脸骄横表情,看了看灰尘,露出骇人的笑容,他说:〃这人身上有海·洛·因的味道,让我试试说的准不准。〃说着,他张开了嘴,露出尖牙,咬上了灰尘的脖子。

    我感到一阵惊惧,只见灰尘剧烈颤抖,但很快就归于寂静,我听到他气若游丝,在弥留之际发出最后一声喊叫,声音仿佛从胸肺中挤出来一般。

    他喊:〃是吃人怪,面具哥,快跑!〃

    他被那人单手举着,很快如破布一样左右摇晃,那人吸了半天血,将灰尘的尸首随手一抛,在地上滚了几圈,恰巧落到我的脚边。

    我俯下身子,静静凝视着灰尘年轻而毫无生气的脸,他的脸色如此苍白,在黑暗中呈现出一种异样的美。毫无疑问,他的生命随着血液的逝去而消散,他的梦想,他生前所向往的一切美好,也在这一刻变得遥不可及,变成了荒唐的梦境。

    我默默的蹲在他身边,如木头般呆呆不动,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那些小混混围了上来,领头的那个赘肉脸说:〃我饱了,你们谁还想尝尝夜宵?〃

    有一个凸嘴唇说:〃这人太瘦,一定难吃的要命,我情愿去喝老鼠血。〃

    赘肉脸说:〃宰了他,省得他到处乱说。〃

    凸嘴唇点点头,走上前来,从怀里掏出一柄西瓜刀,瞄准我的后颈,像老鼠般发笑,说:〃这人是个傻子,躲都不躲的。〃

    一个白痴脸说:〃傻子的血比较好吃。〃

    凸嘴唇似乎难以决断,说:〃那我还是尝尝吧。〃

    我念道:〃平地法雷声,天降神火雨。〃然后我站了起来,朝赘肉脸走近了几步。

    赘肉脸咋呼起来,大笑道:〃看看!谁说他是傻子?还会念诗呢?〃

    我说:〃在下并非傻子。〃顿了顿,又说:〃善恶有报,天道轮回,亡者虽逝,尔等将死。〃

十一 仇() 
〃我〃的意识开始退居幕后,而另一个不知疲倦的顽皮意识如蛮牛莽夫冲向前头,让我称呼这个意识为血面具吧。这样的现象——在凡人眼中——被称为人格分裂,或者分裂性性格障碍,是人脑中情绪剧烈切换的产物,患者性格将因此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产生多重人格的人往往不自知,当人格发生转变的时候,其余人格仿佛酒醉的醉鬼,吸·毒的瘾君子,昏迷的病患一样懵懂而健忘。

    但我的潜意识相当薄弱,而自我意识过于强烈,以至于我能够如同外科医生那样冷静的解刨自己全身器官;我能够如同观众般在睡梦中旁观古怪梦境的产生和消亡;我能够如同奴隶主那样对我另外产生的人格的一举一动指手画脚。

    虽然这人格不免心生厌烦,但哪有父母会把孩子的抱怨当真呢?

    赘肉脸是第一个倒霉鬼。当血面具的手划过他脖子的时候,他的脸因为生气而扭曲,却并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恐惧。于是鲜血飞溅,他的表情凝固在那个时刻,他的头颅与肩膀分离开来,在空中转折圈,仿佛投出的篮球那样,试图寻找命运的归宿。

    与他一道同来的那四个人惊呼起来,可悲的人,他们虽然身为血族,自诩为人类的捕猎者,可依旧无法摆脱人类情绪的波动。他们取出武器——清一色的西瓜刀,真是毫无创意——迅速合围,刀刃从正面挥击而来。

    他们盲目而愚蠢,丝毫不知道配合与协作,如果他们机灵点儿,血面具也许会遇上麻烦。他们气昏了头,所有人一股脑的从一个方向攻击,这是血面具喜欢面对的敌人,邪恶而愚笨,能够完美的体现出心中所有的感情——他最喜欢别人担惊受怕,瑟瑟发抖;他也喜欢鲜血四溅、断肢残脏;当然,如果来那么点儿惨叫和求饶,血面具会更加狂热。

    刀刃在空中行进到一半,血面具的手掌与它们碰撞在一块儿,两柄刀刃当场断裂成废物。敌人的表情变化,先是惊讶,而后慢慢向惊骇转变,但血面具无暇细细品味这样的时光,在下一秒钟,血面具的手伸入他们的胸口,刺入他们的心脏,停顿片刻,将它们扯了出来。

    也许。。。。也许此刻应该有大雨落下,浇灭血面具身上炽热的火焰。他的眼前已经一片血红,剩下的敌人已经不再具备生命的象征,而成了单纯杀戮的符号,他们不再是人,不再是血族,不再是任何具备智慧的生物,而仅仅单纯只是必须结束的目标。

    哦,他们跑了,大呼小叫、惊恐万状的跑着。如果先前对他们的身份有所存疑,但他们此刻所展现出来的迅捷和体能则证明了一切。他们的冲刺宛若猛兽,虽然在惊慌之中,他们的呼吸也并没有变得沉重,他们跳过障碍物——比如说围墙,比如说楼梯,比如说低矮的平房,比如说陡然出现的雕像,都显得相当轻松,仿佛跑酷爱好者跳跃过小小的沟渠一样,他们跑的非常快,在某个时刻,足以令牙买加的短跑冠军汗颜。

    但血面具可并不傻,他知道这一带的地形,他不在躲避障碍物上浪费时间,他穿过小巷,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当第一个逃跑者出现的时候,血面具伸出手,那人的肠子被扯了出来。但逃跑者依旧生龙活虎,似乎不以为意。血面具意识到血族的生命力非比寻常,这样的伤势还不足以致命。他只能毫无新意的拧掉他们的脑袋,让血液凌乱的洒了一地。

    最后的幸存者也跑不掉,他似乎是这群混混中最冷静的一位,巧妙的利用同伴当诱饵,朝反方向跑去,找某个地方躲藏了起来。但他犯了个小错误,这不能怨他,因为血面具比他机灵,血面具在最开始就卑鄙的算计了这位可怜虫。血面具在杀死前两个人的时候,让大量的鲜血沾染到这人的身上。

    血迹未干,他边跑边滴落。血面具如同敏锐的猎犬,如同地狱的复仇者那样寻找着他的踪迹,血液在黑暗中凝聚成一条闪着光的丝线,将挂念着他的血面具如同救赎的天使般带到了他守护的孩子身边。

    逃亡者抬起头,泪眼朦胧,身子在颤抖。血面具突然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听说——血族都是些活死人,而活死人应当是不会发抖的。

    也许,也许还算是人类吧。又或者,虽然血液已经变得冰冷,身体仿佛尸体般麻木,但身为人类的情感,依旧寄宿在这些人的体内。

    现在,血面具有充裕的时间,来攫取他所希望的恐惧,享受折磨所带来的快乐,贪婪的沉浸在漫长的胜利庆典之中。

    我在意识的角落里看着,像是年幼时躲在门外,看着缠绵亲吻的父母那样,看着血面具像他的杀戮告别。噢,我希望我能再深入到血面具的意识当中,看看他能从这样的肢解中获得怎样的乐趣。但我目前还做不到,我是个胆小鬼,一个哭泣的懦夫,一个眼睁睁看着唯一的朋友死亡的混蛋。

    当血面具完成他的仪式之后,猎物已经分不出是人还是动物了,他已经变成了一滩纯粹的血肉。血面具俯瞰着他的成果,开始剧烈的喘息。我走上前,拍着他的肩膀,像哄骗小孩儿般将我们两人的位置交换了回来。

    ——————

    我看见远方驶来了一辆车,一辆豪华的黑色轿车,它渐渐放慢速度,似乎是冲着地上的尸体而来。我蹲在某个废弃的小楼里,透过窗户看着那辆诡异的车。想:不,这夜晚还没有结束么?我应该回去睡觉,或者我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得记录笔记,我得回忆细节,我得比对之前的资料,我得将今晚的成果转化为我研究的里程碑。

    车上走下来的人中,有好几位都是熟面孔。挚友先生穿着一身精神的米色大衣,脖子上围着围巾,看起来依旧是那么动人。我虽然不是同·性·恋,但正因为如此,他那酷似女性的侧脸更让人着迷。哦,但他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对他有非分之想。我必须将这念头从我脑海中驱逐,等我回家完成我例行的自我抚慰之后,我会这么做的。

    他稍稍扭过头,朝我眨眨眼,做了个鬼脸,露出梦幻般的笑容,他似乎注意到了我,奇怪,我以为自己躲得非常隐秘呢。其余人倒一无所知,也没留神挚友先生捣鬼。

    我光注意着挚友先生,可没留意其中还有我的顶头上司。雪公子穿着黑色的大衣,双手插在口袋里,最后一个从车里走出来。他眼神平静的仿佛镜面,在橙色街灯照耀下,闪现着紫罗兰般的颜色。该死,这个协会的人一个比一个诱人,我仿佛成了社会上那些沉迷于男星的笨女人,面对这样的场景,随时会因激动而引发休克。

    挚友先生小心翼翼的说:〃我之前在开车的时候,远远似乎瞧见了一个女人的影子。〃

    雪公子问:〃女人的影子?〃

    挚友先生恭恭敬敬的回答:〃是的,但在夜空中一闪而过,我没有看清楚,但她穿着红色的大衣,似乎。。。。〃

    雪公子感叹道:〃就像秋风一样凄美,不是吗?〃他往前走几步,说:〃这些沙巴特的小喽喽,刚格尔族系的野兽们,这些不懂得诗歌、画作与音乐的蛆虫,他们的存在简直玷污了血族的名声,但他们的死亡却是如此美丽。尤其是这一位。。。。。〃他走到血面具最后的猎物身边,看着那散落的脏器,说:〃有些像是血腥玫瑰的手法,你们觉得呢吗?〃

    挚友先生不吭声,他似乎是四人当中地位最底下的人,因为是他开车而来的。

    一个肤色雪白的长发外国女孩儿走到零落的碎肉旁,我眯着眼睛看了看她,呼吸又再一次凝固住了,她的容貌仿佛滴水的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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