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基础科学电子书 >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 >

第342章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第342章

小说: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站(公章) 
#)))年 
&#月 
& 


!!!!!!!!!!!!!!!!!!!!!!!!!!!!!!!!!!!!!!

原原

附件:&〃货运记录

件 
&页 
#〃普通记录

件 
&页 


*〃封印 
#个 
〃其他页 

第五章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 
— 


〃〃〃〃〃〃〃〃〃〃〃〃〃〃〃〃〃〃〃〃〃〃〃〃〃〃〃〃〃〃〃〃〃〃〃〃〃〃〃〃〃〃〃〃〃〃〃〃〃〃〃
〃〃

(!)重新编制的记录,须附他站原记录抄件。

(〃)有站车交接记录的,须附站车交接记录抄件。

(#)个人物品发生被盗、丢失事故,货票未附物品清单时,须附经过车站检查的现有货

件数量和包装特征的清单。
()整零车装载的货物发生事故,需要以封套、装载清单分析责任时,须附抄件或原
件。
(%)其他有关资料(可按规定后附),如车辆技术状态检查记录、机车火星网检查证明、
“事故货物鉴定书”以及事故货件的现场照片等。
一辆货车内多批货物发生事故时,上述资料可附于其中损失最严重的货运记录内,其

余记录应在附件栏内注明“封印及某某附件已附于第 
&&号货运记录内送查某某站”。 


!’车站接到事故调查的处理

车站接到调查记录(包括自站编制的记录)、货运事故速报和查询文电后,核对记录和

附件是否齐全、正确,加盖收文日期戳记,编号登记于“货运事故(记录、调查、赔偿)登记

簿”内,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初次接到调查记录,如果核对所附材料不符合应附有关资料和实物的要求而影响

事故调查时,应一次提出,自接到记录之日起 
〃)内将原卷寄回送查站处理。

(!)调查记录如果有误到情况,自接到之日起 
〃)内将原卷转寄应寄送的车站,并抄知

误寄站。

(〃)属于自站责任的,一般事故自接到记录之日起(自站发生的自发生之日起,以下

同)由车站在 
(*)内以(表 
 
+((+ 
;)(铁路局)重大、

“货运事故报告表”报主管分局;大事
故自接到记录之日起由车站在 
()内以正式文件连同全部调查材料报主管分局,抄报主
管铁路局。以上事故同时以“货运事故查复书”答复送查站,通知到站和到局(一般事故通
知到达分局)。

表 
+ 
(( 
+;货运事故报告表

记录编制站记录编制日期办理种别
记录号码车种车型车号货票号码
发站到站品名
事故等级事故种类货件损失款额
责任单位及责任者
事故概况
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者处理结果 


!!!!
铁路局
!!!!
站年月日

对已明确为自站责任,但还需要向有关单位索取补充材料,了解货物损失、下落或到
达交付情况时,以“货运事故查复书”或拍发电报查询,不得将记录寄出。
(#)属于他站责任的,以“货运事故查复书”说明理由和根据,自收到货运记录之日起 
;)内将全部调查材料送责任站,并抄知到站和有关单位。重大、大事故要抄报主管分局、 



— 
#〃! 
—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
!!

铁路局。

(!)因情况复杂,责任站不能在上述第(〃)项规定期限内答复(包括要求暂缓赔偿的),
需要延期时,应提前提出理由,通知到站(分局、铁路局)。但此项延期自收到记录之日起,
最多不得超过 
〃#。

对一般事故责任有争议,经一次往返查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提出争议的一方立
即将调查材料寄给到站,由到站定责处理。

须经分局赔偿的,到站应自收到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赔偿要求书”之日起,〃内将调
查材料连同赔偿材料一并报主管分局,并抄知有关单位。分局收到上述材料后,须将调查
材料送责任分局征求定责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到达分局定责。到达分局裁定
后,责任分局仍有争议,由责任分局报主管局与到达局协商处理,到达局的裁定为最终裁
定。 


〃%铁路局接到事故报告的处理
事故发现局对货运重大事故应立即深入现场组织处理。涉及他局责任时,应自拍发
事故速报之日起,&!内邀请有关局参加处理,召开分析会,作出会议纪要。
有关局接到重大事故速报后,应组织调查,并按发现局通知的开会日期参加事故分析
会,并签署会议纪要。

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一致时,由发现局将会议纪要连同有关材料送到达局。局
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分歧时,应在会议纪要内阐明各自意见,由发现局将会议纪要连同
现场调查材料等以局文报铁道部裁定,并抄送有关局。

以上全部工作应自事故发现之日起 
’#内处理完毕。

事故涉及托运人、收货人责任和铁路局以外其他铁路部门责任时,由到站(铁路局)处
理,有关站(铁路局)积极配合。 


(%分局接到事故报告的处理

货运大事故由分局负责处理。其程序参照铁路局处理的程序办理。发现分局还应自
事故发现之日起 
〃#内将会议纪要连同有关材料按下列规定上报,并抄知有关分局、铁路
局:

(&)分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一致时,报到达局处理。

())分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分歧时,货物损失 
&#万元以上未满 
&!万元的,报到
达局裁定;货物损失 
&!万元以上未满 
〃#万元的,报主管局联系有关局协商处理。如仍未
达成一致意见,处理局应自事故发现之日起 
’#内以局文报铁道部裁定,抄有关局。
有关分局、铁路局拒不参加事故分析会或中途擅离会议,不签署会议纪要的,对分析
会确定的责任不得提出异议。
重大、大事故责任明确之日起 
〃#内,由责任局、分局主管局长主持召开管内事故分
析会,并将结果分别以铁路局文件、分局文件根铁道部、铁路局。

凡按规定权限定责的事故,责任站(分局、铁路局)必须尊重定责意见,并在规定期限
内转账。对拒不接受赠款转账的,由铁道部根据处理局的报告,审理汇总,统一划拨,加算 
!*的资金占用费给处理局,并通报批评。

铁道部每年不定期召开货运安全例会,处理有争议成典型的事故案件。 



第五章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 
— 


!!!!!!!!!!!!!!!!!!!!!!!!!!!!!!!!!!!!!!!!!!!!!!!!!!!
!!

(三)货运事故责任划分

划分货运事故的责任应以事实为根据,以规章为准绳。在查明情况和原因的基础上
首先划清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间的责任;属于铁路内部责任时,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
单位。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责任的划分,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货规》及其引申规
则、办法的规定确定。
在划分铁路内部各单位间的责任时,应严格按照《事规》附件二和有关规定办理。附
件二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事故原因明确的,按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单位。 


#〃事故原因不清的,由事故发生地的主管单位负责。 


〃对事故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处理不当的单位负责。 


%〃调查处理未遵守规定期限的,由逾期单位负责。

(四)货运事故赔偿 


!〃赔偿责任的划分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
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本身的合理损耗
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失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要求的受理

(!)投保运输险的货物,事故责任属承运人,货物价值每件在 
&’’元以上或非成件货
每吨在 
(’’元以上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不足上述限额和未投保运输险的货物,向承
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货物损失时,应按批向到站(货物发送前发生
的事故向发站)提出赔偿要求书(表 
() 
!!) 
*)并附运单、货运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按保
价运输的个人物品,应同时提出盖有发站日期戳的物品清单;要求退还多收运输费用时,
须提出货票丙联或运费杂费收据,直接联系收款站处理;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支付运到逾期
违约金时,应向到站提出运单。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提出货运记
录、损失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文件。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火灾、整车货物变质、活动物死亡需要就地处理时,经托运人、收货
人协商同意,可由发站受理,并通知到站。
()车站受理赔偿要求时,须认真审核下列内容: 
!赔偿要求人是否有权要求人。赔偿有权要求人是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托运人,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赔偿有效期限是否过期。承运人同托运人、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
有效期限为 
!*’+,但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限为 
;’+。有效期限开始日期按下
列日期计算: 



— 
#〃! 
—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
〃〃

表 
!〃 
## 
〃赔偿要求书
第 
#号

提赔单位名称或姓名 
% 
%市第一百货公司
发站 

到站 

货物名称及损失数量收录机二件(四台)
提赔款额及计算方法 
!&& 
’ 
&& 
% 
( 
) 
*&&& 
’ 
&&元
货运记录编制站及号码 
〃站货记 
#!(+
详细通信地址 
% 
%大街 
% 
% 
%号电话:+* 
〃 
;+!希
望领款地点或结算的银行名称与账号 
% 
%大街工商银行 
% 
% 
% 
%账号
附件名称及份数运单 
#份,货记 
#份,价格证明 
#份。
提赔单位
姓名 
% 
%市第一百货公司
% 
% 

(公章) 
(名章) 
*&&&年 
#月 
#! 
日提出

!!!!!!!!!!!!!!!!!!!!!!!!!!!!!!!!!!!!!!!

赔偿要求书收据

第 
#号

兹收到 
%%市第一百货公司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发站 
!到站 
〃 


!!!! 


!!!!!!!!!!
!!!! 
!!!
品名收录机发生被盗事故的赔偿要求
附件:运单 
#份,货记 
#份,价格证明 
#份。 
书一份。!!!! 
#铁路局 
〃站(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货物灭失、损坏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为承运人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货物全部灭

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 
;#日。 
/’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0’要求支付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1’其他赔偿或退补费用,为发生事故或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赔偿要求书”的内容是否正确、符合规定。如提赔款额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结算

银行名称、账号是否齐全,个人通信地址是否清晰。 


〃所附规定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证明文件有运单(货物全部灭失时,为领取货物凭
证)、货运记录货主页、货物损失清单、必要的货物鉴定书、要求赔偿款额的价格证明(不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