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中医古典电子书 > -黄帝内经太素 >

第40章

-黄帝内经太素-第40章

小说: -黄帝内经太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二字。)广肠傅脊以受回肠,左环叶积上下辟,大八寸,径二寸大半,长二尺八寸。(广肠, 
白也,附脊以受大肠糟粕。辟,着脊也。谓白 当中宽八寸,上受大肠之处、下出泄处皆径有 
二寸半,总长二尺八寸也。平按∶叶积《灵枢》作叶脊。大半上《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 
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咽之上口为所入,广肠之下以为所出,唇齿相去九分,齿 
与会厌相去三寸半,会厌至胃咽长一尺六寸,胃之终始长二尺六寸,小肠终始长二丈一尺,广肠 
终始长二尺八寸,故有六丈四寸四分也。平按∶注小肠终始下,原抄作长二丈一尺,检上文经云小 
肠长三丈二尺,回肠长二丈一尺,应于小肠终始下补注“长三丈二尺,回肠终始”九字,方与经 
文六丈四寸四分之数合,当系传抄脱此九字也。)其回曲环反三十二曲。(胃有一曲,小肠十六 
曲,大肠十六曲,合而言之,计有三十三曲,其胃大曲短,不入其数,故有三十二曲,皆以七尺 
五寸中度之人为准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其故何也?(七日不食而死,余时之言,既闻肠胃大小, 
未知所盛水谷多少而尽,至七日而死之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尺五寸,径五寸,长二 
尺六寸,横屈受三斗,其中之谷常留者二斗,水一斗而满。(故事所由,水谷合有三斗,满于胃 
中也。平按∶横屈受三斗《灵枢》、《甲乙》作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水一斗而满均作水一斗五 
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 悍滑疾,(上焦之气,从胃上口而出,其气精微, 悍滑疾, 
昼夜行身五十周,即卫气也。平按∶上焦下原缺一字,根据《灵枢》、《甲乙》补作泄,袁刻作中 
焦二字。又注上焦袁刻作二焦,均与原抄不合。)下焦下溉诸肠。(下焦别回 
肠,注膀胱,譬之沟渎,下溉诸肠,膀胱为黑肠,及广肠等也。平按∶诸肠《甲乙》作泄诸小肠。) 
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 
大半。(一二为三,则二为大半,一为少半也。平按∶“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十二字 
《灵枢》、《甲乙》作“受谷二斗四升”六字。)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平按∶《灵枢》、《甲 
乙》有寸之二字。)少半,长二丈一尺,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升之半, 
半升也。平按∶“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十七字《灵枢》、《甲乙》作“受 
谷一斗,水七升半”八字。)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大半,长二尺八寸,受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广肠受水谷之数也。平按∶《灵枢》大半上有寸之二字,受下有谷字,《甲乙》同。)肠胃之 
长、凡长六丈四寸四分,受水谷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计肠胃所受 
之数,垂升之半,合之大半也。平按∶六丈四寸四分《灵枢》、《甲乙》作五丈八尺四寸,受水 
谷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作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十三字。注垂袁刻作乘,其义均未详。) 
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满更虚,故气得上下,(前之所论,乃据肠胃之量□ 
受数。若言生平之人,则肠胃之中,盈虚更起,不得一时则有前数也。食满胃中,则胃实肠虚也, 
肠虚故气得下也;糟入肠中,则胃虚肠实也,胃虚故气得上也。以其肠胃盈虚,气得上下之也。平 
按∶注量下所缺一字,谨拟作容。)五脏安定,欲资水谷之味,故须盈也。(欲受水谷之气,故待 
虚也。气味内和,故五脏安定也。)血脉和利,(气味通于上下,故脉和利。)精神乃居,(脏安 
脉和,则五神五精居其脏也。)故神者水谷之精气。(水谷精气,资成五神,故水谷竭,神乃亡 
也。)故肠 
胃之中,常留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一升。(计肠胃所受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据其盈虚,在 
人常须三斗五升也。平按∶谷二斗四升《灵枢》作二斗。水一斗一升《灵枢》作一斗五升。《甲 
乙》作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 
而留水谷尽矣。(再后五升,还须资食,合有三斗五升。若一日不食后五升者,则少五升也。若七 
日常后,七日不食,则五升三斗五升皆尽。)故平人不饮食,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矣, 
故七日而死矣。(命门所藏,谓之精也。上焦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如雾露之溉,遂谓之气。 
腠理发泄出汗,谓之津。谷气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淖泽补益髓脑,皮肤润泽,谓之为液。水 
谷既尽,精气津液四物□尽,故七日死。平按∶注四物下所缺一字,谨根据经文作皆。) 



卷第十三·身度

脉度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三《脉 
度》篇。 
黄帝问曰∶愿闻脉度。(先言骨度及肠胃度大小长短于前,次当根据□以论诸脉长短,故须问 
之也。平按∶注根据下原缺一字,谨拟作次。)岐伯曰∶手足之六阳,从手至头五尺,(手阳明,大 
肠脉也。手太阳,小肠脉。手少阳,三焦脉也。三脉分在两手,故有六脉,余仿此。各根据营行次第, 
手之三阴,足之三阳,皆从内起,向于手足;手之三阳,足之三阴,皆从外起,向于头□。此数手 
足之脉长短,故皆从手足向内数之,与手□□□脉十二经流注入身数亦同也。平按∶手足之六阳 
《灵枢》、《甲乙》均无足字,疑衍。注向于头下原缺一字,左方剩月旁,根据经文足之三 
阴从足走腹,拟作腹,袁刻作项,恐未安。与手下原缺三字,谨拟作足外起三字。)五六三丈。 
(计手六阳从指端至目,循骨度直行,得有五尺,不取循绕并下入缺盆属肠胃者,循骨度为数, 
去其覆回行者及与支别,故有三丈也。)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丈八尺,五六三 
尺,(手太阴,肺脉也。手少阴,心脉也。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之三阴,皆亦直循骨度,从 
手至胸三尺五寸,不取下入属脏络腑之者,少阴从心系上系目系及支别者亦不取。)凡二丈一尺。 
足之六阳,从足至顶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阳明,胃脉也。足太阳,膀胱脉也。足少阳。胆 
脉也。计人骨度,从地至顶七尺五寸,所谓八尺者何?以其足六阳脉,从足指端当至踝五寸,故 
有八尺也,亦不取腑脏及支别矣。)足之六阴,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 
(□□□□□□足少阴,肾脉也。足厥阴,肝脉也。足六阴脉,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太阴少阴 
俱至舌下,厥阴至顶,及入脏腑□□□□□数之也。平按∶注足少阴上原缺六字,拟作“足太阴 
脾脉也”六字。袁刻将太阴脾脉补在六阴二字之上,阴下复脱脉字,与原抄不合。又脏腑下原缺 
五字,谨根据上下注,作“与支别亦不”五字,袁刻于此处既不阙文,复脱“数之也”三字,与原 
抄不合。)凡三丈九尺。乔脉从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丈四尺,二五一尺,(乔,阴阳二乔也, 
起处终处长短是同□□□□也。按中人七尺五寸,二乔脉皆起跟中,上□□□□七尺五寸,若为 
合数?然二乔至目内 ,与足太阳合,上行络左右额角,故得合数,检少阳筋即知也。平按∶注 
是同下原缺四字,袁刻只空二格,不合。五寸下,原抄直接二乔,无缺文,袁刻空七格,不合。 
跟中上三字下,原抄缺四字,谨根据《阴阳乔脉》篇,拟作“至目内 ”四字,袁刻只空二格,不 
合。又额角,额字袁刻误作颇。故得合数,得字误作为。均根据原本更正。)凡一丈五尺。督脉、任脉 
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上行至头,任脉唯至两目之下,督脉上 
行至目,复上□□□□□□极 行所其长与任脉不同,若为皆有四尺五寸?然任脉□□□□□外 
循腹上行而络唇口者,督脉取其起于下极之故□于脊脊上至风府者,以充四尺五寸之数,余不入 
数。平按∶注“上行至头”上,原缺八字,谨根据《督脉》篇,拟作“督脉起于少腹以下”八字。 
“极 ”上原缺六字,谨根据《督脉》篇,拟作“颠,别下项,至下”六字。“然任脉”下原缺五 
字,谨拟作“取其起胞中”五字。“故”下原缺一字,谨根据《督脉》篇拟作侠。)凡九尺。凡都 
合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经隧也。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孙络之盛而有血 
者疾诛之,盛者徐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人之血脉,上下纵者为经,支而横者为纬。□□足 
左右各有十二,合二十四脉、阴乔、阳乔、任脉、□□□二十八脉,在肤肉之里,皆上下行,名 
曰经脉。十五络脉及□络见于皮表,横络如纬,名曰络脉。皆是血气所□□□称为隧也。凡大小 
络虚,皆须饮药补之,不可去血,去血虚虚,不可不禁也。平按∶“凡九尺”三字,原抄作“九”字, 
根据《灵枢》、《甲乙》及本经上文,应作“凡九尺”三字。“为孙”下《灵枢》无“络,孙络之” 
四字,“泻”上无“徐”字。注“为纬”下原缺二字,拟作“凡手”二字。袁刻空六格不合。“任 
脉”下原缺三字,拟作“督脉合”三字,袁刻空五格不合。“及”下原缺一字,拟作“别”,袁 
刻空四格,不合。所下原缺三字,拟作“贯注,故”三字,袁 
刻空五格,不合。) 





卷第十四(卷首缺)·诊候之一

属性:平按∶此篇自形气相得者生以上残缺,袁刻据《素问·三部九候论》自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 
夫子至胸中多气者死补入。检《素问》原文,自上部天至下部人足太阴也一段,详本书篇末,乃 
宋臣林亿等所移,玩《素问》新校正自明。此篇若据《素问》篇首补入,则上部天至下部人足太 
阴也一段,未免重复。兹据《素问》及《甲乙经》“帝曰决死生奈何”以下补入,证以新校正云 
全元起本名此篇为决死生,于义亦合。自形义相得以下,见《素问》卷六第二十《三部九候论》, 
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三《三部九候》篇。 
帝曰∶决死生奈何?岐伯曰∶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以 
上从《素问·三部九候论》及《甲乙经·三部九候》篇补入。)形气相得者生;(形盛气盛、形 
瘦气细者得生,三也。)参伍不调者病;(谓其人形气,有时相得,有时不相得,参类品伍不得 
调者,其人有病,四也。)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三部九候不得齐一,各各不同,相失故死, 
五也。平按∶《素问》、《甲乙》无以字。)上下左右之脉相应参舂者病甚;(三部九候之脉, 
动若引绳□□前后也。今三部在头为上,三部在足为下,左手三部为左,右手三部为右,脉之相应 
参动,上下左右,更起更息,气有来去,如碓舂不得齐一(又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