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十年-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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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刚入学那会儿,我的努力程度达到了整个学生阶段的顶峰!早上6:30起床,洗漱完毕后去晨跑(那时学校发一张早锻炼卡,每天由体育老师敲章记一次,基本上每学期不少于30次,上大每个学期是3个月,即12周,其中2周是考试,剩下10周其中只有50天可以进行早锻炼,而碰上下雨天,就无法进行了,所以要达到30次并不容易)。
晨跑前要先到上课教室去“抢”位子(那时基础课是3个班级一起上,去晚一点都要做到大阶梯教室的很后面,看不清,听不见,那样的上课实在是种浪费!),晨跑回来去吃早饭,吃完早饭大约是7:20左右,整理床铺和上课的书本后去教室自习,临离开寝室前还要顺便叫醒一下仍在熟睡中的其余5个人,免得他们睡过头迟到了。
而早上晨跑是相当消耗体力的,我那时的的确确是跑,很多人都是走,为了体育的1000米考试,我每次都是从起点跑到终点,晨跑的路线是在校外,绕一个街区一圈,那时隔壁寝室的室长小黄和我关系不错,我们经常差不多的时间起来,然后一起去晨跑、吃饭,体育课或是休息的时候经常切磋球技。我和他都是篮球爱好者,记得有一次天写着密密的细雨,我和他在球场上一直玩到浑身湿透,那情景我至今难忘。
说到小黄,我这里就要用一些篇幅来好好写写他。说实在的,我现在觉得小黄的那位女友是多么幸福,小黄是我在大学阶段接触下来最最好的一个朋友。他小我两岁,属羊,他的性格也和他的属相一样温和,几乎没见过他和什么人红过脸,更让我欣赏的是他的为人非常大度,从来不计较小的得失,每次大家打完球,经过寝室楼门口的小卖部时,总会买上一些汽水,而穿运动裤的我们基本上都是不带钱的,那时候他总会第一个去付钱;每次两节课后有卖早餐,他也经常帮别人带,虽然很多时候他并不买;在大家看球赛忘记了吃晚饭的时候,也是他帮大家到宿舍楼间的小卖部去买包子回来充饥。。。。
小黄就是这么个好人,我觉得他就像水晶那样透明而无邪,虽然他个子不高,但球技如人品一样好,这也是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原因。
晨跑后的第一、二节课,我基本上总是会免不了打瞌睡,脑袋象个波浪鼓,一会儿往左偏,一会儿往右偏,笔记也是时而清楚,时而模糊。打瞌睡的结果是我对上课的东西接收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图书馆成了我必须光顾的地方,我基本不去阅览室,因为阅览室那大块的透明玻璃形成的温室效应实在厉害,有点太阳就热得受不了,弄得人老想睡觉。
我光顾最多是学校的藏书室,借来一大堆参考书,没有它们,我就不可能跟上老师的教学的脚步,而仅仅满足完成老师课上布置的作业对我来说远远不够,我知道自己不是聪明机灵的那种人,所以基础课课本上所有的习题我都做了一遍,书本最后有答案,这也正好方便自学。
第三十八章
对于学习,我一向以为是必须依靠刻苦努力而没有捷径可言,然而这一理论对于高中一下的教学是行之有效的,对于大学的教学而言又不完全这样。考试不是单凭分数的,靠的是绩点,所谓绩点就是每个分数段定一个绩点,比如90分以上(含90分)绩点是4。0,85—89(含85分)绩点是3。7,82—84(含82分)绩点是3。3,78—81绩点是3。0。。。。
每门课的成绩换算成绩点,然后乘以对应科目的学分,计算出所有考试科目的绩点×学分后除以所有考试科目的学分总和,结果就是你该次考试的绩点。按绩点来测评最大的弊病在于,89分和90分按成绩之差1分,而绩点却差了0。3,如果一门课是6个学分,那样就差了0。3×6=1。8,如果该此考试一共有30个学分,那样总的绩点你就将比人家差0。06!
如果你不幸有多门课都是这样的话,那么最终影响的可能是你本学年的奖学金。我就有一次深刻的惨痛教训,大三那年就有一次考试,连着三门课都是84分!结果大三那年最终按绩点评奖学金的时候我就差了那么0。01,白白损失了2000元!
我对自己的要求既然是要完成所有基础课课本上的习题,那么时间对我来说更是紧张,虽然我每天晚上6:00就出门去教室自习,直到教室熄灯回来,但时间对我来说仍是不够。寝室10点半熄灯后,我还拿出自己买的那盏应急灯,继续挑灯夜战,直到深夜12点,甚至1点。反正无论我是多么努力,为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能最终直研,那时我认为能在毕业后继续成为她的男朋友的唯一办法。
甚至为了全力以赴投入学习,我一开始是两周会一次家,其中一个周末就在学校自习。甚至我一开始和她约定每个学期结束见一次面,这样便于双方更好地学习。
这些在当时看来是那么不近人情的要求,竟然在一开始被默认了。当然这样的话,维系我们之间感情的几乎就剩下了通信,虽然当时寝室楼通了电话,但每一间寝室是没有电话的,只有看门老太那里有一台投币电话,1块钱可以打5分钟,在当时的我看来1块钱5分钟的电话费实在太过昂贵,要知道当时的食堂1两饭只有1毛5分,而我中午一顿饭的价格基本是1块8毛5分钱,就是三两饭加1个狮子头然后加一份青菜的价格。
每次当走廊里的扩音器里响起看门老太用那非常不标准普通话喊我们寝室的房间号和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知道那十有八九就是她打来的,马上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接电话,要知道全楼只有这么一根进线,能打通就实属不易,而仅有的那几次打通的时候又有一半的时候我不在寝室,所以能接到她一次电话那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过年了。
周末我不回家的时候,在晚上10点以后,我总会拿上一大把平时攒下的硬币打上半个多小时,直到手里的硬币一枚枚被电话机吃光为止,才依依不舍的回到寝室去休息。
所以通信就成了最最廉价和可以畅谈的方法,唯一的不足就是无法保证实时性。为了减少彼此相思的痛苦,我和她保持每周通信2—3次的速率,基本就是我写过去后两天之后就会有回信了,每次接到回信我总是第一时间先看完一遍,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先看上一遍,晚自习中再看一遍,会寝室熄灯后用应急灯看完书后还要看上一遍,然后提笔开始回信。
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以为我是在发神经病,其实不然,那种读书方式我觉得实在是太痛苦,如果没有这段感情的支撑,恐怕我一天也坚持不下去,所以我必须时时给自己打气,让自己永远保持着一股斗志。
当时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一个信箱,为此就有一个人要专门负责保管信箱要是和负责每天去开一次信箱。在她的班里,她是收信最多的人,几乎每天她总要催几次保管钥匙的人去开信箱看看我的来信,上午刚开过信箱,她下午又催人家去开信箱。这样几次三番一来,人家就主动把钥匙交各她,这样她反倒成了开信箱的人。
我这里虽然不去催促,但是仍然每天都企盼着那粉色的小信封,说是望眼欲穿也不为过,我终于开始体会到精神食粮对人们是多么地重要。
但是一学期一次的相聚也实在是对恋人双方意志力的极大考验。一周、两周还能坚持下来,时间一长,她就开始了抱怨,信中满是对我抱怨和不满,说身边的那些女友们,人家的男朋友如何如何,而我却身在远方也不去看看她,就直到写信和打电话,实在是太狠心了。
我当然知道她那颗极度思念我的心,但写信的恋爱实在不是她理想中的大学的恋爱。从她信中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她有些动摇了,她想做回普通的朋友,任我数次回信和打电话都不能改变她的决定。我知道,我应该出手了,否则就来不及了。
那个周末我匆匆赶回来,约她在徐家汇碰头,为了增加浪漫气氛,我还特地买了一支红玫瑰,见面的时候藏在衣服里,在她不经意间突然拿到她面前。
在那家我请她第一次吃饭的“肯德基”里,我们共进午餐,回忆过去发生的点点滴滴。然后我们开始沿着衡山路一直走啊走,仿佛没有尽头,谁也不愿意停下去。
说来你可别见笑,虽然我们私下确立了关系,但还没从没拉过一次手,这在今天的恋人们看来大概是简直无法想象的,但我们那时却是如此,得到不易,所以我就更加珍惜所有。我以为恋爱中的每一次推动感情向深一步发展的重大事件都需要双方的巨大努力,而冒冒失失的冲动则会导致情感的倒退,没有十分的把握我也绝不敢去触动那雷池。那次我们依然没有打破这种惯例,我和她并排走着,象一对老朋友,却不是热恋中的人。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最后我一直把她送上返回的公车,再去坐那辆返回我家的公交。当我习惯性地把手伸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突然触到了一样东西,拿出来一看,那是她刚才把玩的一条小链子!银色的小链子中间还挂着一个小铃铛,我以为那是她无意间失落的,直到我回家拨通她的电话。
“你把链子忘在我的口袋里了。”
“哎呀,是嘛!”,她故作惊讶。
“那你别忘了下次来看我的时候换给我哦,不要让我久等哦,那链子我很喜欢的,一定要早点还我哦,否则我会睡不好觉的。”
“好的,我一定尽早换你。”。
难怪她会一直埋怨我笨,对爱没有天分,愚笨的我居然没发现那是她故意把小链子忘在我的衣服口袋里了,为的是我下次可以早一些时间回来还给她,当然还链子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要把我的心还给她。
第三十九章
恋爱中的人既是那么愚笨,甚至有时候会变成睁眼瞎,但事物有往往具有两面性,恋爱中的人往往又是最最敏感、最最有心、最最有创造力的。
那次碰面以后,危机暂时解除了,但长远来看,这种危机是无法避免的,时不我待,我得想办法避免这种危机的再次发生,对策很快就出来了。
首先,写信和打电话不是全部,光靠手写和口说远远无法缓解相思之苦,她故意留给我的链子给了我启发,互送信物,这样一来可以睹物思人,缓解一下极度想念之苦,二来每天带着信物就如同有对方陪在身边。
其次,针对她喜欢惊喜这一特点,就要经常作些小动作,让她不时小小地感动一下,仅仅靠一、两次大修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贵在坚持,贵在持之以恒。所以我特地向她利用上次见面的机会向她学了当时最最流行的用细塑料管编制小玩意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她后来亲手编了一双小拖鞋给我,而我呢,在假期里编了一颗心给她,不仅如此,我还配上了一个小巧精致的金色别针,在送给她之前,我用香水每天隈一次,一连隈了七天。
那是她当时最最心爱礼物,有一段时间天天佩戴着它上课,那是她的骄傲,直到有一次那颗心不慎遗失。
而利用各种节日,比如她生日、情人节、圣诞节等机会送这种小礼物是最好的时机。有一次我更是想到了儿时外婆过年时送我们红蛋的情形,那个红蛋包裹在一个用红丝线编成的网袋里,这种网袋我曾经有好多个,后来渐渐遗失了,而现在外婆都大了,再也做不动这种红丝袋了,装着红蛋的红丝袋也就永远成了我儿时的记忆。
“何不自己做一个送给她?”,这种想法一经出现就无法抑止,凭着当年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