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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安妮宝贝随笔·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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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亲母亲,反映了一种中国式样的爱情。含蓄到无法言语,坚韧到百折不挠。一眼在人堆里看到的男人,是这样的喜欢他,做最好的食物想给他吃,总是想看到他。在冰天雪地里等待他,在荒山野林里追逐他,在地老天荒中陪伴他。

    这样的爱情,也许曾经在一个湮没的年代里发生过。

    也许还会一直存留在我们的理想里。
身体和灵魂的距离
    那天朋友对我说起的话题,有一个是关于身体和灵魂。

    两个人痴缠了很久。其实早就是貌合神离。但是因为身体。

    因为在身体的感觉上太好,所以可能会不容易分离。

    有些人的身体构造会意外地相容。只要在一起,就是激情的。

    即使他们的灵魂距离非常遥远。

    可是这似乎又和灵魂没有关系。

    这只是最单纯最简单最直接的一种吸引。也许是爱的本质的东西。

    然后是灵魂。有些人的灵魂会很相似。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彼此是一面镜子。能看得见自己。

    身体的接触却会有可能是笨拙的,令人失望。

    没有他们的灵魂在交融时的顺畅。

    这一切甚至没有任何自控的可能。

    即使你只有他的身体,或只要他的灵魂。

    能感觉到极致都是非常难得。

    何况你什么都想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非常的孤独。

    如果没有身体的激情,我们从灵魂的默契中得到安慰。

    如果灵魂距离遥远,身体暂时隔绝了陌生。

    那时看杜拉的情人。15岁的法国女孩和一个来自中国北方的男人。

    除了做爱他们没有别的方式。因为他们的灵魂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可是觉得他们是深爱的。

    伤痛只来自于身体在激情中痴缠的时候,

    灵魂却遥遥相对。冷漠而无言。

    他们只能付出这么多。

    想起自己写的一个夜晚。文章刚贴出去的时候,很多人无法接受。

    大部分的人习惯了平淡正常的东西。

    似乎只有一切现实控制范围里的感情才是合理和负责的。

    下雪的夜晚,两个陌生的人。

    一切都会梢纵即逝。恍若风中飘散的落雪。

    亲吻和倾诉是温暖的。

    即使相爱的同时是在遗忘。

    身体和灵魂的孤独,使他们得不到任何出路。

    一段现实中无法存活的幻想。

    可是它的名字就叫爱情。

    BTW:

    朋友最后说,她不觉得我一篇文章里说,妩媚而简单的女孩适合做情人是对的。

    忧郁的人才适合做情人。她说。

    他们能够接受不合理的极致的东西。如一段没有任何结局的感情。或者躲藏在阴影里面的守口如瓶。

    我想到了这点。所以赞同了她。
山中岁月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到乡下外婆家过年。

    记得村里的祠堂,每年春节都会唱上三天的戏。全村的人都会聚在那个古老的大祠堂里看戏。

    祠堂门口是很大的一棵老树,树下面有人卖葵花子,黄萝卜,那种腌过的大萝卜,咬一口清脆而爽辣,小孩子都把它当零食吃。戏台很大也很旧,脚踩在上面还会咚咚的响。台上的人,穿漂亮的古装,演才子佳人的唏嘘爱情。台下的人,跟着长吁短叹。是非常热闹而温情的节日气氛。

    外公常常带我去看戏。那时我是从城市里来的小女孩,穿整洁漂亮的衣服,和村里活泼的孩子不同。每次深夜戏结束的时候,我都是趴在外公的背上昏昏欲睡。模糊中记得很多人一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有田野清香的泥土气息,和手电晃动的光亮。有人来撩盖在我头上的围巾,仔细地看我的脸,然后轻声对外公说,是美的女儿吗?美是我妈妈的名字。妈妈是这个幽静的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里,第一个嫁到城市里去的女孩。

    外公外婆一共有5个孩子。外婆信奉基督教,每个周日。她要带着我走很长的山路,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

    晚上我和外婆睡在她的大木床上,外婆的大棉被是用洗得很旧的洁白的棉布缝起来。她在灯下轻轻地唱赞美诗,然后在黑暗中祈祷。

    她是一个看过去有些娇弱的女人,有雪白的肤色和美丽的眼睛。常常在她整洁的短发上,别一个漂亮的发夹。她喜欢种一些花草,在家里的庭院和平台上,种满牵牛,太阳花,茶花,栀子和兰花。

    黄昏的时候,她煮一大锅的南瓜和红薯,喂养猪圈里的一头大母猪。还养了一些鸡和鸭子。

    外婆心灵手巧,会做好吃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的,咸菜笋丝馅的。还有每年过年时,她自己炒花生,葵花子,做红薯片和冻米糖。那是乡下常有的零食。

    夏天的时候,她喜欢把菜瓜,西瓜放在井水里。睡完午觉,拿上来吃是冰凉的。晚上在屋顶平台上放一张大凉席,仰躺着就能看到满天星光。

    有时可以看到流星。外婆那时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我讲圣经里面的故事。

    每年假期,我都会都妈妈提出,去外婆家里住上一个月。田园的安谧和恬淡,以及于大自然的无限贴近,是我心里深刻的快乐。

    和外公一起去刨土豆,采西红柿,摘豆子。赶着鹅群去山上吃草。清澈见底的溪水,下面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动。捉螃蟹和田螺。

    有一次和外公一起去掏兰花。外公带着我爬上很高的山坡,一直在幽深的山谷里走。野生的兰花是生长在很寂寞的地方。外公说。那一次我在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安静明亮。在太阳下就好象一面镜子。映着蓝天白云,好象世外桃源。在竹林里有清凉的山泉,有人削了竹筒,可以盛水来喝。清脆的鸟声,在寂静的风中回荡。

    对于一个城市的孩子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童年经历。我感觉是幸福的。

    我在乡下最好的朋友是招娣。她是我妈妈小学同学的女儿,家里很穷。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

    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

    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唯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

    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她是家里的长女。和我一样大。

    我不知道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拥有着这个美丽而深情的乡下女孩。

    我的记忆里始终有她淡淡忧伤的大眼睛。

    对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但是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象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

    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

    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

    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

    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气弥漫,外公在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三毛
    这是朋友借给我看的书。记得在书摊看见它的时候,自己只是翻了翻它其中的一些照片。

    感觉中是属于炒作类的文字。迎合大众窥探隐私的媚俗口味。要价近20元,似乎不值。

    借了来,于是就认真地看了一遍。

    语言的粗糙和内容的重复,且不去评论。

    总觉得它有些过份。

    如果是单纯地为了一些揭露真相,最起码这个揭露者的口吻要保持抽离。

    应该是平和的。不能有太多的个人想法和评价。

    就好象一本好的历史书。你仅仅是记录它,不应该肆意贬褒。

    再如何,也只是一个写写字的女人。她的真相如何,又有什么要紧。

    不喜欢里面那种怨大仇深的感觉。

    淡定一点才好。

    仅仅因为一本书而去迷恋一个人是可笑的。

    类似的三毛迷或者琼瑶迷和歌迷影迷都无甚区别。一些中学生居多。

    对于大部分成熟的读者来说,他们阅读自己喜欢的文字,而这个制造文字的作者并不重要。

    他是个机器也无所谓。如果他写得出好书。

    最初读到三毛的文章是在读者文摘上面,那时还没有改名为读者。

    炊兵。讲的是她读小学时和学校里一个炊兵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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