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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神学大全-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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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一、主并不是绝对禁止邀请自己的亲友来一起进食,而只是禁止怀着希望人﹁回请而还报你﹂的意念邀请;因为这不再是爱德行为,而是贪婪行为。不过,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由于外人有更大的需要,而更应该邀请他们。按正当的解释是:在其它一切都相等的情形下,更应该施惠给那些关系更密切的人。如有两个人:一个有更密切的关系,一个则有更大的需要,二人之中,更应该帮助哪一个,这就不是用一般的规则所能决定的。因为需要和关系,都有种种不同的等级。这应由一位智者来判断。
    二、大众的公益,比个人的私利更为神圣。为此,对一个人来说,为了自己的祖国的公共利益,或者精神的利益,或者物质的利益,而甚至去冒生命的危险,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所以,既然人们联合从事战争的行动,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公共的利益,所以一个士兵在救助自己的袍泽时,不是救助一个私人,而是帮助整个的国家。为此,在这件事上,先血统方面的外人,而后血统方面的亲人,这是不足为奇的事。
    三、所欠或该还之物(debitum)有两种。一种是所欠或该还之物,原就不是欠者或该还者所有的东西,而是那该还与之人的东西。例如一个人可能拥有别人的钱财或物品,无论是窃取来的,或是借来的,或是代为保存的,或有其它类似的情形。如果这样,他就更应该把该还的归还给人,而不得用以去施惠给自己的亲戚;除非偶尔有这样紧急的需要,可以拿别人的东西去救助一个在急需中的人。不过,如果那该还与之人也在同样的困难中,那就不能这样去做。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应该遵循智者的判断,按照其它的条件,来衡量双方的处境;因为,由于个别的情形不同,不可能定出一条一般性的规则,如同﹁哲学家﹂在﹁伦理学﹂卷九﹝第二章锼档摹
    第二种所欠或该还之物,已算是欠者或该还者的东西,而不再算是所欠或该还与之人的东西;例如有所欠或该还,不是基于公义的必要,而是基于道义方面的得当或情理(aequitas),像白白接受的恩情或恩惠,就是如此﹝按可参照中文﹁欠一份人情﹂的说法?墒牵挥幸桓鍪┒髡叩亩骰荩苡敫改傅亩骰菹嗟取N耍诒ù鹚苤骰莸氖焙颍Ω媒约旱母改福旁谒衅渌娜酥埃怀怯ο群饬考爸厥恿硪环矫娴募毙瑁蚱渌持智樾危缃袒峄蚬业墓妗T谄渌那樾沃拢Ω靡徊⑵拦狼灼莸墓叵担约八艿亩骰荨9赜谡夥矫妫参薹ǘǔ鲆惶跻话阈缘墓嬖颉
四、  父母犹如长上。为此,父母的爱趋于施恩;而子女的爱则趋于孝敬。不过,在有极端急需的情形下,可以放弃自己的子女,而不可放弃自己的父母;因为对父母,基于有回报他们的恩惠的责任,决不可放弃他们;这就是﹁哲学家﹂在﹁伦理学﹂卷八﹝第十四章锼档摹
第四節                施惠是不是一种特殊的德行
    有关第四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施惠似乎是一种特殊的德行。因为:
    一、命令的宗旨是在于德行;因为﹁立法者的宗旨,是要使人成为有德的人﹂,如同﹁伦理学﹂卷二﹝第一章档摹?墒牵┗萦氚潜舜朔治郊吕疵耸敌械模灰蛭犟几R舻谖逭滤氖慕谒担害枘忝堑卑忝堑某鹑耍┗萦诤弈忝堑娜恕&樗裕┗菔且恢钟氚虏煌牡滦小
    二、此外,罪恶与德行相反。可是,有些损害近人的特殊罪恶,相反施惠;例如:抢劫、偷窃等等。所以,施惠是一种特殊的德行。
    三、此外,爱德并不分为许多种类。施惠却按照各种不同的恩惠,而似乎可有许多种。所以,施惠是一种与爱德不同的德行。
反之  内在的行为和外表的行为,并不需要有不同的德行。可是,施惠与善意,祇是内在与外表行为上的区别而已;因为施惠就是履行善意。所以,既然善意不是一种与爱德有别的德行,同样施惠也不是。
正解  我解答如下:德行是按照其对象的不同性质或理来分的。可是,爱德对象的形式之理,与那施惠的形式之理相同;因为二者都是关于善的共同之理,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一节K裕┗莶皇且恢钟氚虏煌牡滦校笫侵该饕桓霭碌男形选
释疑  一、命令不是针对德行的习性,而是针对行为。所以,不同的命令所说明的,不是不同的习性,而是不同的行为。
    二、正如所有施与近人的恩惠,如果我们依善的共同之理去观察它们,就可以把它们都归属在爱之内;同样,一切的损害,如果依恶的共同之理去观察它们,也都可以把它们归属在恨之内。可是,如果我们依善或恶的某些特殊之理,去观察同样的这些事物的话,就可以把它们归属在某些特殊的德行或恶习之内。因此,也有各种不同的恩惠。
三、从此也就可知质疑三的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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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爱德
第三十二题 论施舍 

       │分为十节│
    然后要讨论的,是施舍︵eleemosyna,参看第三十一题引言︶。
关于这一点,可以提出十个问题:
一、施舍是不是爱德的行为。
二、论施舍的分类。
三、哪一种施舍更好,神性的抑或形体的。
四、形体的施舍是否有神性的效果。
五、施舍是不是一件命令的事。
六、是否应以自己所需去从事形体的施舍。
七、是否应以不义之所得行施舍。
八、谁应施舍。
九、应给谁施舍。
十、应怎样施舍。
第一節                   施舍是不是爱德的行为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施舍似乎不是爱德的行为。因为:
    一、没有爱德,就不能有爱德的行为。可是,没有爱德,能有施舍,如同格林多前书第十三章三节所说的:「我若把我所有的财产全都施舍给穷人,但我若没有爱德等等。」所以,施舍不是爱德的行为。
    二、此外,施舍被列在补偿的工作之间,如同达内尔第四章二十四节所说的:「怜贫济困,以抵偿不义。」可是,补偿是义德的行为。所以,施舍是义德的行为,而不是爱德的行为。
三、此外,献祭于天主,是一个崇拜的行为。可是,施舍是献祭于天主,如同希伯来书第十三章十六节所说的:「至于慈善和施舍,也不可忘记;因为这样的祭献是天主所喜悦的。」所以,施舍不是爱德的行为,而是崇拜的行为。
四、此外,「哲学家」在「伦理学」卷四︵第一章︶里说,为了一个好的目的而赠送,是一个慷慨的行为。关于施舍,尤其是如此。所以,施舍不是爱德的行为。
反之  若望壹书第三章十七节说:「谁若有今世的财物,看见自己的弟兄有急难,却对他关闭自己怜悯的心肠,天主的爱怎能存在他内?」
正解  我解答如下:外表的行为,归属于那个与作这行为的动机有关的德行。可是,施舍的动机就是救济那有需要的人。为此,有人这样给施舍下定义说:施舍是「由于同情,并为了天主,给与一些东西于有急需者的行为」。而这样的动机,是属于慈悲或怜悯的,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三十题第四节︶。由此可见,实在地来说,施舍是慈悲或怜悯的行为。这一点,就是从它的名称也可以看出来的;因为在希腊文,「施舍」︵ελεημοσυνη︶这个词是从「怜悯」︵ελεειν︶引伸来的,它相当于拉丁文的「同情哀怜」︵miseratio︶。既然慈悲或怜悯是爱德的效果,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三十题第二节;第三节质疑三︶,所以施舍是借着慈悲或怜悯而完成的爱德行为。
释疑  一、一个行为称为德行︵性︶行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看:第一,祇从质料方面来看,例如一个义德的行为,是行公义的事。可是,这样的一个德行︵性)行为,可能没有德性。因为有许多没有义德之习性的人,却或者本诸自然理性,或者因为恐惧,或者因为希望能有所得,而行公义的事。第二,是从形式方面,说一个行为是德行︵性︶行为,例如一个义德的行为之成为义行,需要按照一位义人所行的方式;就是说,要行得迅速而乐意。像这样的一个德行︵性︶行为,不可能是没有德性。
    为此,在质料方面,施舍能是没有爱德;可是,在形式方面,即为了天主,迅速而乐意地施舍,完全依照它应有的方式,施舍就不可能是没有爱德的。
    二、一个本然发自某一德性的行为,并非不可以归属于另一个命令它或导引它指向自己目的的德性。施舍就是这样被列在补偿的工作之间的;这是因为怜悯忍受痛苦之人的行为,被导向补赎罪过的目的。如果把它导向平息主怒的目的,它就有祭献的特性,如此则是源自「崇拜」︵之德︶的命令。
    三、由上所述,已可知道质疑三的解答了。
    四、施舍属于慷慨,祇因为慷慨把那妨碍这一行为的阻障除去;这阻障能是从过分贪恋财物来的;因有这样的贪恋,一个人会成为守财奴。
第二节  施舍的种类是否分得适当
    有关第二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施舍的种类似乎分得不适当。因为:
    一、一般将形体的施舍︵形哀矜︶分为七种:即饥饿的给他吃,口渴的给他喝,赤身裸体的给他穿,收留行旅,探望病者,赎回俘虏,以及埋葬死人;它们都包括在以下这句拉丁诗里:「探病饮食赎俘虏,衣裸留宿葬死人。」︵Visito; poto; cibo; redinio; tego; colligo; condo︶
    此外,一般又把神性的施舍︵神哀矜︶也分为七种:即教导无知者,化解疑惑者,安慰忧苦者,规劝犯罪者,宽恕冒犯者,忍耐磨难者,以及为众人祈祷;这一切也都包括在以下这句拉丁诗里:「教导(解惑)且归劝,安慰恕忍并祈祷。」︵Consule; castiga; solare; remitte; fer; ora︶不过,「教导」和「解惑」是合并在同一项里。
    这些不同的施舍,似乎分得不很适当。因为施舍的目的,是在于帮助近人。可是,一个近人被人埋葬,并不得到什么帮助;否则,主在玛窦福音第十章二十八节里所说的,「你们不要害怕那些杀害肉身,而后不能更有所为的人」︵参看路加福音第十二章四节︶,就不对了。准此,主在玛窦福音第二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六节,以及四十二至四十三节里,列举慈悲或怜悯的工作时,也没有提到埋葬死人。所以,这些施舍似乎分得不大适当。
    二、此外,施舍的目的,是在于救助近人之急,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一节︶。可是,人生除了以上所述之需要之外,还有许多其它的需要:例如盲者需要向导,跛者需要扶持,穷人需要财物。所以,把施舍这样来分类是不适当的。
    三、此外,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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