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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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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用玄想直观的方法得之。所冥想而得之者,是无形无迹的所谓“无状之
状,无物之象”的“恍惚”。用近代哲学上的话讲,也许就是“物自身”(Ding…an 
-sich)罢? 
他不相信:“真理已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的,是包含在科学长期的
历史发展中,。。但是科学永远不会达到这样的一点,即永远不会因它在发
现了某种所谓绝对真理以后,就再不能越过此点,于是只好惊愕地束手观望
这个已获得的绝对真理。”(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苏联外国文书籍出
版局中文版,第二卷,第三五九页) 
他反对无常,自然他也不信在“不断的发生和消灭过程”中,在“由低
级升至高级的这一毫无终极的上升过程”中,在人类思维中获得一点一点的
“物自身”的认识。
总之,老子是一个形而下学的唯心主义的认识论者。
复次,再从定言——言方面研究。
老子既主张无名,那么凡“定言”,在他看来,都是虚假相的反映。他

说: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 
“正言若反。”(七十八章)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二十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八十一章) 
他以为一切定言都不足信,惟“恍兮惚兮,窈兮冥兮”的东西,“其中
有信”。特殊与普遍,在老子看来,根本为对立相,何以能说是“同一”呢? 
岂能“有信”么?“有信”是在无言之中。只有无言而摸索的恍惚物象,空
虚的绝对抽象,才是真信——“道”。
所以肯定与否定——“唯之与阿”——也是相对的,老子根本否认肯定
和否定的形式,例如,“石头是坚物”与“石头非坚物”,“白马是马”与
“白马非马”,这两个“唯之与阿”的命题,好像同时都是不对的。在老子
看来,与其“坚白同异”相互争辩,是非不明,莫若“无言”,或“善言无
瑕谪,善数不用筹策”(二十七章)。
“正言若反”,这是对立的相对性;超“正”“反”的无言,这是绝对
的同一性。这论点基于否认“对立物的斗争”——发展,因而主张超对立物
的绝对同一。
老子的认识论是一种直观论。例如“常无,欲以观其妙”(一章),“多
言数穷,不如守中”(五章),“古之为士者,微妙元(玄)通,深不可识, 
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十五章),“不自见故明”(二十二章)。类
此诸说,都用以证明知识是不可靠的,只有超出对象性的观省才是可靠的。
因此,他说: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
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四十七章) 
这就不但反对知识的武器性,而且反对真理以实践为标准。
既然“为道日损”,是和“为学日益”相对立的,于是老子反对经验以
至感觉。例如: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三十二章) 
“绝圣弃智。”(十九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
狂。”(十二章) 
“道”的直观是和知识相对立的,因此,又说“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曰明”(十六章)。
我们还要从知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上研究。这是重要的环节。墨
子的知识论虽然是唯物主义的,但他运用形式逻辑时,可以证明出鬼神来, 
老子的知识论是唯心主义的,但他运用辩证法观点时又可以暴露出社会的一
些矛盾来。
老子在经济方面的基本理论,是否认“大小多少”的价值关系,以及否
认“大怨”对立的生产方式,那么内含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商品——奇物, 
因其滋扰,也予以否认。他主张,不在调和“大怨”的对立,而在消灭“大
怨”的对立,不在“大小多少”的较量,而在“报怨以德”的无差别相。此
点我们将在本章第四节中再详加申论。
老子在政治上方面的基本理论,是否定“割裂”的阶级制度,否定上下
贵贱的统治关系,否定法令的支配关系;他主张,无上无下,无割无离的“大

制”或“始制”。此点我们将在本章第五节中再详加申论。
老子在意识形态方面,否定由社会对立关系所产生的伦理观念、美恶观
念以及私有制度下的一切精神文化;他主张超善恶、超美丑、超祸福的、无
文化的“袭明”,主张从“朴散”而复归于无名之朴,即复归于无是非黑白
的婴儿意识,于是肯定与否定皆为同一,善恶皆无对立了。由是推之,社会
的文学、艺术皆是不合理的表现,一切精神生产、精神文化都是“馀食赘行”, 
于是老子便极端地主张无知识。此点我们将在本章第六节中再详加申论。

第四节 老子的经济思想
马克思曾指出亚里斯多德发现了商品概念。在中国古代,首先发现商品
概念的是老子,而发展这一思想的是法家。
我们这里先把历来未得其正解的一章道德经提出来讨论一下。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
章)
前人对本章字义的解释多暧昧不明,大都把“当其无”的无义,解释为
物理现象的空虚之义。凡物既“空虚”始有用(实则未必然),那么“不空
虚”为什么“以为利”呢?“有”与“无”为对立物,“利”与“用”也为
对立物,这种对立物关系的意义在那里呢?章中所举加以制造后的三种东西
——车、器、室,显然表示劳动生产物,三种东西原来都表现为自然的形态, 
所以都是使用对象物。我们要问:为什么“当其无”,才纯然表现而为有用
物呢?当其无,无疑地表示了一个时代的发展阶段,然而这个“无”的时代
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呢?第一,所谓“无”,是社会的属性,不是物理的、
自然的属性。“无”当诂为“非有”,义指不私有,所以“当其无”,便是
说当车、器、室在非私有财产的特定阶段。第二,因为社会是在“非私有” 
的时代,车、器、室等劳动生产物,只表现做使用对象物,纯然是车、器、
室等自然的可感摄性的形态,所以说,有车、器、室之用。在这种社会关系
之下,这些物件只是物件本来的属性,或只是为共同使用而生产,而不是如
同在交换关系中物件超自然的属性,或代表交换价值的“商品”。
最重要的研究,还在“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我们已经知道,在“无之”(非私有生产物)的社会,人类劳动的生产
物只表现做使用对象物。这使用对象物的名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术语,然恰
好是“以为用”的翻译名词。人类的社会进展到“一个历史的特定的发展时
代,那样的劳动生产物才转形为商品”,显然,这一时代是“无之”的社会
之对立物,即已转变而为“有之”(私有生产物)的社会了。就社会的经济
基础而言,“无之”向其对立物的转变,发展而为“有之”;就社会关系而
言,显然的“以为用”便向其对立物的转变,发展而为“以为利”了。用经
典的成语讲,“使用价值变做它的对立物——价值——的现象形态”。劳动
生产物变做商品,商品的价值之现象形态就指着“交换价值”,交换价值的
基础形态即是“一物对他物的换置”(quidproquo)。从实体上言,谓之使
用价值,从大小上言,谓之交换价值。价值形态的复杂的形态即货币形态, 
不就是“以为利”的价值关系么?因为“价值形态——应当表现一定量的价
值”,一定量的大小物件惟在交换的关系中,才有“以为利”的现象,所以
我大胆地敢说,这“以为利”三字,就是指交换关系中的价值形态,或交换
价值。
上面的研究是认识老子五千言中经济思想之基础。
老子以为发展是反自然的,他的理想是:发展——“正”与“奇”的发
展不合自然。“自然”是“莫之令而自均”,社会经济应当“亦将知止,知
止可以不殆”。经济学在求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老子却以为“无之”到“有
之”的必然转化,可以不必然,“有之”不合自然法,社会应当复归“无之”。
所以他说: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 
(五十八章) 
这种正与其对立物——奇的发展是无终极的,是相对的(克),应当复
归于社会之绝对(常)。这种绝对的社会榜样,便是止于平等的生产分配的
阶段。关于此项研究,读者将在本章后几节中看到,现在我们仍探求老子的
经济理论。
老子所理想的经济社会是社会发展史上的氏族公社。这只从他的“小国
寡民”的描写便可以看出: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
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
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八十章) 
这幅小国寡民的社会图画,恰好是未进至农业生产阶段之氏族社会。有
“什伯之器”(劳动手段)而不用,乃指社会分工尚未成熟的形态,商品生
产的存立条件自然未加具备;“重死而不远徙,”乃指没有交换关系的特征;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乃指没有交通关系的社会;“虽有甲兵(兵言武器) 
无所陈之,”乃指甲兵是社会的渔猎生产之劳动手段,不是奴隶制社会当做
征服他人的武器用的;“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表示社会的意识形态还在无
文字的阶段。这样的社会,正是“当其无”的社会,所以共同生产共同分配, 
既然没有剥削制度,社会生活就好像是甘美安乐的。
老子五千言中三次说到以下的名言: 
“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一章为“功成而弗居”) 
这是氏族公社社会的生产原则。义释为:生产而不私有,劳动而不占有
劳动成果,至于反映到阶级关系,虽有氏族长者,然并未发生统治权的作用
(宰),或并未发生统治阶级(弗居)。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圣人之道,为而
不争。”(八十一章) 
这种观念显然不是“有之”社会的人类意识。氏族公社的人类,在共同
的生产分配消费的原则上生活,社会乃是一个自然结合的集体。各个公社的
成员“为人”即是“为己”,故愈有;“与人”即是“与己”,故愈多。劳
动便是生活,各尽所能,毋待竞争,所以没有蓄积私产的道理。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四十五章)劳动生
产在一切时代都是使用对象物,然到了“当其有”的社会,“以为利”的原
则,即以创造剩余价值为原则,生产惟恐其“缺”,积蓄惟恐其“冲”,使
用物虽成虽盈,然社会则有饥有寒;“无之”的社会则不然,生产尽管有缺, 
然享受消费则“自均”,故“其用不弊”;积蓄尽管不富,然劳动生产则自
平,故“其用不穷”。大成大盈云云,正是氏族公社社会的写照。
这样的社会,没有价值关系,自然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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