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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文献通考1-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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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枉者,至於省试亦然,如叶齐之类由此登第,後来无此风矣。”
    八年,始制誊录院。
    时怀、卫、滨州以部内官属少进士登科者,因聚数州进士都试之。乃诏:
“自今诸州发解,如乏试官,宜令转运司选邻州官充,不得移举就他州并试。”
    天禧二年,诏:“自今锁厅,应举人所在长吏先考试艺业,合格者始听取解。
如至礼部不及格,当停见任,其前後考试官、举送长官皆重罪。”至天圣时,
除其法。
    四年,诏以近年开封府举人稍多,屡致词讼,令翰林学士承旨晁迥等议定条
制。迥等上言:“诸州举人多以身有服制,本贯难於取解,遂奔凑京毂,寓籍充
赋。人数既众,混而为一,有司但考其才艺,解送之际,本府土著登名者甚少,
交构喧竞,亦由於此。欲请自今举人有期周卑弱以下服者,听取文解;寄应举人
实无户籍者,计召官保任,於本府户籍人数外别定分数荐送。”诏从之。

    ●卷三十一·选举考四
    ○举士
    仁宗天圣二年,赐举人宋郊、叶清臣、郑戬以下及诸科凡四百八十馀人及第、
出身有差。先是,上封事者言,经学未究经旨,乞於本科问策一道。对者多纰缪,
上以执经肄业不善为文,特命取其所长,用广仕路,并不黜落。国朝以策擢高第
者自清臣始。郊与弟祁俱以词赋得名,时奏祁第一,太后不欲弟先兄,乃擢郊第
一,祁第十。
    时天下登第者,不数年辄赫然显贵,取士之路可谓盛矣。虽耄钝之士,数诎
於试,後多收入仕版,谓之“特奏名”。至或因循不学,欲积举以应令,乃诏曰:
“学犹殖也,不殖将落,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朕虑天下之士或有遗也,既已
临轩较得失,而忧其屡不中科,则衰迈而无所成,退不能返其里闾,而进不得预
於禄仕,故常数之外,特为之甄采。而狃於宽恩,遂隳素业,颓弛苟简,浸以成
风,甚可耻也。自今宜笃进厥学,无习侥幸焉。”
    景初,诏曰:“乡学之士益蕃,而取人路狭,使孤寒栖迟,或老而不得进,
朕甚闵之。其令南省就试进士、诸科十取其二。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六举年六
十,尝经殿试,进士三举、诸科五举,及尝预先朝御试,虽试文不合格,辄黜,
皆以名闻。”自此率以为常。
    石林叶氏曰:“唐礼部试,诗赋题不皆有所出,或自以意为之,故举子皆得
进问题意,谓之‘上请’。本朝既增殿试,天子亲御殿,进士犹循礼部故事。景
中,稍厌其烦渎,始诏御药院具试题,书经史所出,模印给之,遂罢上请之制。”
    王氏《挥麈录》曰:“韩忠献(亿)景中参仁宗政事,天下称为长者。四
子仲文(综)、子华(绛)、持国(维)、玉汝(缜)俱礼部奏名,忠献启上曰:
‘臣子叨陛下科第,虽非有司观望,然臣既备位政府,岂当受而有之?天下将以
为由臣致此,臣虽不足道,使圣明之政,人或议之,非臣所安也。臣教子既已有
成,又何必昭示四方,以为荣观哉!乞尽免殿试唱第,幸甚!’诚恳再三,上嘉
叹而允所请。忠献既薨,仲文、子华、玉汝相继再中甲科,独持国曰:‘吾前已
奏名矣,当遵家君之言,何必布之远方邪?’不复更就有司之求。故文潞公荐持
国疏云:‘曾预南宫高荐,自後不出仕宦。’其後仲文知制诰,子华、玉汝皆登
宰席,持国赐出身,至门下侍郎,为本朝之甲族云。”
    按:嘉二年御,试方令礼部所奏进士俱免黜落,知以前盖有过省而殿试不
中者矣,故韩忠献诸子仲文、子华、玉汝必再中甲科而後可以言登第。若嘉二
年以後,则凡预礼部正奏名,皆为有出身之人矣。
    四年,贾昌朝言:“有亲戚事本州,及或为发解官,及侍父祖远宦距本州二
千里,宜敕转运司选官类试,以十率之,取二人。”诏近臣议,而丁度等谓旧制
限十月二十五日上名於省,若二千里而赴试,或有不及,愿宽其期一月,听如昌
朝说。由是诸路始有别头试。其年,诏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封弥、誊录如
礼部。
    宝元中,李淑侍经筵,帝访以进士诗、赋、策、论先後,俾以故事对。淑退
而上奏曰:“唐调露二年,刘思立为考功员外郎,以进士止试策,灭裂不尽其学,
请帖经以观其学,试杂文以观其才。自此沿以为常。至永隆二年,进士试杂文二
篇,通文律者始试策。天宝十一载,进士试一大经,能通者试文、赋,又通而後
试策,五条皆通中第。建中二年,赵赞请试以时务策五篇,箴、论、表、赞各一
篇,以代诗、赋。太和三年,试帖经,略问大义,取精通者次试论、议各一篇。
八年,礼部试以帖经、口义,次试策五篇,问经义者三、问时务者二。厥後变易,
遂以诗、赋为第一场,论第二场,策第三场,帖经第四场。今陛下欲求理道而不
以雕篆为贵,得取士之实矣。然考官以所试分考,不能通加评校,而每场辄退落,
士之中否特系於幸不幸。愿约旧制,先策,次论,次赋及诗,次帖经、墨义,而
敕有司并试四场,通较工拙,以一场得失为去留。”诏有司议,稍施行焉。
    庆历四年,臣僚上言,改更贡举进士所试诗、赋、策、论先後,诏下两制详
议。知谏院欧阳言:“凡贡举旧法,若二千人就试,常额不过选五百人(每年
到省就试及取人之数,大约不过此)。是於诗赋、策、论六千卷中(每一人三卷)
选五百人,而日限又迫,使考试之官殆废寝食,疲心竭虑,因劳致昏,故虽有公
心而所选多滥,此旧法之弊也。今臣所请者,宽其日限,而先试以策而考之,择
其文辞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所问者(限以
事件若干以上),误引事迹者(亦限件数),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
不考式者,凡此七等之人先去之,计於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论,
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赋者,不过千人矣。於千人而选
五百,则少而易考,不至劳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选者不至
大滥,盖其节钞剽盗之人,皆以先经策、论去之矣(策、论逐场旋考,则卷子不
多,考官不至劳昏,去留必不误)。比及诗赋,皆是已经策、论粗有学问理识不
至乖诞之人,纵使诗赋不工,亦可以中选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学全不晓事之人无
由而进,此臣所谓变法必须随场去留,然後可革旧弊者也。其外州解送到,且当
博采(只可尽令试策),要在南省精选。若省榜奏人至精,则殿试易为考矣。故
臣但言南省之法,此其大概也。其高下之等,仍乞细加详定,大概当以策、论为
先。”
    按:诗、赋不过工浮词,论、策可以验实学,此正理也。今观欧公所陈,欲
先考论、策,後考诗、赋,盖欲以论、策验其能否,而以诗、赋定其优劣,是以
粗浅视论、策,而以精深视诗、赋矣。盖场屋之文,论、策则蹈袭套括,故汗漫
难凭;诗、赋则拘以声病对偶,故工拙易见。其有奥学雄文,能以论、策自见者,
十无一二,而纷纷鹄袍之士,固有头场号为精工,而论、策一无可采者。盖自庆
历以来,场屋之弊已如此,不特後来为然也。故欧公之言,欲先试论、策,择其
十分乱道者先澄汰之,不特使之稍务实学,且使司衡鉴者所考少则易精;又既工
论、策,则不患其不长於诗、赋,纵诗、赋不工,而所取亦不害为博古通经之士
矣。
    又按:祖宗以来,试进士皆以诗、赋、论各一首,除制科外,未尝试策。天
圣,晏元献公请依唐明经试策而不从。宝元中,李淑请并诗、赋、策、论四场
通考,诏有司施行。不知试策实始於何年。当考。
    知制诰富弼言:“国家沿隋唐设进士科,自咸平、景德以来,为法尤密,逾
於前代,而得人之道或有未至。夫省试有三长,殿试有三短:主文衡者四五人皆
一时词学之臣,而又选馆阁才臣数人,以助考较,复有监守巡察、糊名、誊录,
上下相警,不容毫之私,一长也。引试凡三日,诗、赋可以见词艺,论、策可
以观才识,四方之士得以尽其所蕴,二长也。贡院凡两月馀,研究差次,可以穷
功悉力,三长也。殿试考官滥取而不择,一短也。一日试诗、赋、论三篇,不能
尽人之才,二短也。考校不过十日,不暇研究差次,三短也。若曰礼部放榜则权
归有司,临轩唱第则恩出主上,则是忘取士之本,而务收恩之末也。且历代取士,
悉委有司,独後汉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亦未闻天子亲试也。至唐武后载初之
年,始有殿试,此何足法哉!必虑恩归有司,则宜使礼部次高下以奏,而引诸殿
庭,唱名赐第,则与殿试无所异矣。”遂诏罢殿试,而议者多言其轻上恩,隳故
事,旋复殿试如旧。
    上命侍臣条奏急务,参知政事范仲淹等奏列十事,其三请精贡举,欲复古,
兴学校,取士本行实。诏近臣议,於是翰林学士宋祁等合奏言:“今教不本於学
校,士不察於乡里,则不能名实;有司束以声病,学者专於记诵,则不足尽人
材。臣等参考众说,择其便於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於学校,则学者修
饰矣;先策、论,则文词者留心於治乱矣;简程式,则宏博者得以驰骋矣;问大
义,则执经者不专於记诵矣。”乃诏:“州县立学,本道使者选属部为教授,不
足则取於乡里宿学之有道业者。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赋;旧尝充赋者,百
日而止;试於州者,令相保任,有匿服、犯刑、亏行、冒名等禁。三场:先策,
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试十道,
可为永式。”初,保宁军推官胡瑗教授湖州,科条纤悉备具,诸生信爱,如其子
弟。至是,下湖州取其法,著为学令。是冬,诏罢日限。以余靖言广学舍所以待
有志之士,去日限所以宽食贫之人,或者谓仲淹既去,而执政意皆异,故有是诏。
    时言初令不便者甚众,以为诗、赋声病易考,而策、论汗漫难知,祖宗以来,
莫之有改,得人尝多。乃诏一依旧条。
    嘉二年,亲试举人,凡进士与殿试者始皆免黜落。
    时进士益相习为奇僻,钩章棘句,浸失浑淳,欧阳知贡举,尤以为患,痛
裁抑之,仍严禁挟书者。既而试榜出,时所推誉皆不在选,浇薄之士候修晨朝,
群聚诋斥之,街司逻卒不能止,至为《祭欧阳修文》投其家,卒不能求其主名置
於法。然自是文体亦少变。
    时上书者言:“四年一贡举,四方士子,客京师以待试者恒六七千人,一有
喧噪,其徒众多,势莫之禁。且中下之士,往往废学数年;才学之士,不幸有故,
一不应诏,沈沦十数年,或累举滞留,遂至困穷老且死者甚众,以此毁行冒法干
进者不可胜数。宜岁一贡举,中分旧数而荐之。”王洙侍迩英阁讲《周礼》至
“三年大比,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帝曰:“古者选士如此,今率四五
岁一下诏,故士有抑而不得进者。为今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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