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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文献通考1-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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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十取其五。夫其严且难如此,而注授之际,乃为多且滥者所升压,非所以
为平也。”上从其议,命更法焉。
    淳熙十二年,臣僚言:“比年铨试,有以国戚而与宫观,有以勋阀而与差遣,
问尝中铨乎,曰未也。臣闻古之行法,必自贵近始。舍贵近而行於疏远,则天下
不服;法行而天下不服,则法废矣。请明诏执事,自今一时除授未察其中否者,
令吏部条具来上,未中者许给舍缴驳,台谏弹罢,虽宫观、岳祠带贴职者亦在所
不与。盖贴职者,天子之优恩,非可假此以免试也;岳祠、宫观,临民之渐也。
不中铨试,不以贴职而出官,不以岳祠、宫观而临民,则幸塞矣。”从之。

    ●卷三十五·选举考八
    ○童科(小学附)
    汉兴,萧何草律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
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
    後汉左雄奏召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
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童子郎(汉法:孝廉试经者
拜为郎,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黄琬以公孙为童子郎。臧洪年十五,以父功拜
童子郎,知名太学。任延年十二,为诸生,显名太学中,号为:“任圣童”。张
堪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厉,诸儒号曰“圣童”。杜安年十三,入太学,号
“奇童”。黄香年十二,博学经典,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司马
朗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
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
者异之。
    唐有童子科,凡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每卷诵文十通者
予官,通七者与出身。
    广德二年,停童子岁贡。大历三年,又复之,仍每岁令本贯申送礼部,同明
经举人之例考试讫,奏闻。十年,再停之。
    开成三年,敕:“诸道应荐万言及童子,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有官者
合诣吏曹,未试者即归礼部,文词学艺,各尽其长。此外更有招延,则为冗长。
起今以後,不得更有闻荐,俾由正路,冀绝幸门。”(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
者,比比有之)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礼部贡院奏:“今後童子委本州府依诸色举人例考试经
解选省,任称乡贡童子,长吏不能表荐。若无本处解送,本司不在考试之限。”
    天成三年,敕:“近年诸道解童子,皆越常规,或年齿渐高,或神情非俊,
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积成乖敝。此後应州府不考艺能,滥发文解,
其逐处判官责罚。仍下贡院将解到童子精加考较,须是年颜不高,念书合格,道
字分明,即放及第。”
    长兴元年,敕:“童子准往例委诸道表荐,不得解送,每年所放不得过十人,
仍所念书并须是正经,不得以诸子书虚成卷数。及第後,十一选集,初任未得授
亲民官。”
    周太祖广顺三年,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奏:“童子元念书二十四道,
今欲添念书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道者放及第。”从之。
    宋真宗景德二年,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进士姜盖年十二,并长吏以
闻。至是,亦召试,殊诗赋各一篇,盖诗六章,赐殊进士出身,盖同学究出身。
後旨复召殊试诗、赋、论,嘉其敏赡,擢授秘书省正字。
    王氏《挥麈录》曰:“《真宗实录》,召试神童蔡伯亻希,授官之後,寂无
所传。明清因於故书中得其奏状一纸云:‘伏念臣先於大中祥符八年,真宗皇帝
遣内臣毛昌达宣召赐对,试诵真宗皇帝御制歌诗,即日蒙恩释褐,授守秘书省正
字。臣遭遇之年,方始三岁,及赐臣御诗云: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
续蒙宣赴东宫侍仁宗皇帝读书,朝夕亲近,颇历岁年。其後臣年一十七岁,以家
贫陈乞差遣,仁宗皇帝圣念矜怜,特依所乞,仍有旨馀人不得援例。自兹累历任
使,今来本任,至来年二月当满。重念臣生事萧条,累族重大,又无得力儿男可
以供侍,一日舍禄,无以为生。幸遇皇帝陛下至仁至治,无一物失所,其於老者
惠恤尤深。臣以祥符八年三岁,甲子庚申,即未至衰老,欲望圣慈特赐许臣再任
管句江州太平观一任,觊仍廪稍,得养单贫。’盖元丰初,计其年尚未七十,司
农少卿,今之朝议大夫也,碌碌无所闻,岂非聪明不及於前时邪?”
    朱兴仲《续归田录》云:“伯亻希字景蕃,与晏元献俱五六岁以神童侍仁宗
於东宫,元献自幼梗介,蔡最柔媚,每太子过门阑高者,蔡伏地令太子履其背而
登。既践祚,元献被知遇,至宰相;蔡竟不大用,以旧恩常领郡,颇不循法令,
或被劾取旨,上识其姓名,必曰:‘藩邸旧臣,且令转官。’凡更四朝,元符初
致仕,己八十岁矣。监司荐之,乞落致仕与宫祠,其辞略云:‘蔡伯亻希年八十
岁,食禄七十五年。’余谓人生名位固可得,罕得绵长如此者。”
    按:史言晏殊以景德二年召试,年十四。仁宗以大中祥符三年生,则仁宗有
生之年,殊年已十九。今谓殊与蔡伯亻希俱以五六岁为神童,侍仁宗於东宫,误
矣。
    仁宗即位,以童子赐出身者凡十人。宝元元年,以为无补而罢之。
    神宗元丰时,置在京小学,有“就傅”、“初筮”两斋。
    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尚有继至者,分十斋处之。增教谕俸,不许
受У。自八岁至十二岁,率以诵经书字多少差次补内舍、上舍。若能文,从博
士试本经、小经义各一道,稍通补内舍,优补上舍。後曹芬以文优,赐同上舍出
身。
    崇宁五年,参在京小学规约,颁之州县小学,州隶教授,县隶学长,其小学
生皆自备餐钱附食。至宣和罢其法。
    童子科,元丰以後,赐出身者五人。元时,诏礼部自今请试童子诵书,毋
收接。大观後,复其科,赐补官者五人。
    高宗建炎二年,初试童子。祖宗朝,皆天子亲试,其命官、免举,皆临时取
旨,无常格也。
    孝宗淳熙八年,始诏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
及能文如大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及诗各一首,为上等,与
推恩;诵书外能诵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
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试不合格,与赐帛。
    宁宗嘉定十四年,诏自今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於国子监,而中
书覆试,为定制焉。
    高宗一朝,童子求试者三十有六人,授官者五人(万顷、彭兴宗、张揉、朱
虎臣、刘毂)。永免文解者一人(晏章)。免文解者一人(绍兴三年,林佐国始)。
赐帛罢遣者九人(绍兴三年四月)。兄弟童子三人(饶州江安国、定国,戴松、
戴滋,又张叟、卿未知何许人)。惟朱虎臣者,能排阵步射及诵《七书》,
故补承信郎;刘毂以小校子五岁善骑射,故补校尉。虎臣,浮梁人,既召见,又
特赐金带,以宠异之,此亦前所未有。
    孝宗一朝,童子求试者七十四人,而命官者七人。有吕嗣兴者,衢州人也,
四岁能诵《书》、《切韵》、变四声、画八卦。上召见,面俾吟诗,遂授右从政
郎,赐钱三百缗,令伴皇孙荣国公读诵,乾道八年春也。又有临川王克勤,尤为
警敏,初命右从事郎,庐陵李如圭、三山林公洽、何擢并右迪功郎,三山何致远
将仕郎,庐陵郭洵直下州文学。
    光宗一朝,童子求试者十七人,无补官者。惟从事郎吴刚年九岁,能诵六经、
《语》、《孟》,以寿圣亲侄孙,特改承务郎,仍依初补法,壬子四月也。
    晏元献初以童子召试,遂赐出身,令秘阁读书,久之,即以为正字。乾道末,
上踵故事,以临川王克勤敏叔为秘书省读书,制禄视正字之半。淳熙初,上幸秘
阁,馆职皆迁官,选人改京秩。有司言克勤於上,诏以为文林郎。久之,台官有
言其过者,遂除初等职官。後复以锁厅中第,为太学博士。自後未有继者。
    自置童子科以来,未有女童应试者。自淳熙元年夏,女童林幼玉求试,中书
後省挑试所诵经书四十三件,并通,诏特封孺人。
    ○吏道
    ◎西汉时以试吏入官
    路温舒(县狱吏) 卫青(县吏,给事侯家) 公孙弘(狱吏) 张汤(长
安吏) 杜周(廷尉史) 王(郡、县吏) 陈万年(郡吏) 于定国(狱吏)
 龚胜(郡吏) 丙吉(鲁狱吏) 赵广汉(郡吏) 尹翁归(狱小吏) 张敞
(乡有秩,补太守卒史) 王尊(狱小吏) 孙宝(郡吏) 何并(郡吏) 薛
宣(都船狱吏) 朱博(亭长,迁功曹) 朱邑(啬夫,迁卒史) 赵禹(佐史)
 王温舒(亭长,迁廷尉史) 尹齐(以刀笔吏迁御史) 减宣(佐史) 严延
年(郡吏) 尹赏(郡吏) 楼护(京兆吏) 王吉(郡吏) 鲍宣(啬夫,补
У州丞) 焦延寿(郡吏察举,补小黄令)
    公非刘氏《送焦千之序》曰:“东西汉之时,贤士长者未尝不仕郡县也。自
曹掾、书史、驭吏、亭长、门、街卒、游徼、啬夫,尽儒生学士为之。才试於
事,情见於物,则贤不肖较然。故遭事不惑,则知其智;犯难不避,则知其节;
临财不私,则知其廉;应对不疑,则知其辩。如此,则察举易,而贤公卿大夫自
此出矣。今时士与吏徒异物,吏徒治文书,给厮役,戆愚无知,集诟无节,乘
窥隙,诡法求贷,笞骂﹃辱,安以为已物,故无可以兴善者;而儒生学士之居於
乡里,不过闭门养高,其外则游学四方,以崇名誉,然後可以出群过人矣。而欲
法前世,一使郡县议其行而察举之,难矣。”
    今按:西都公卿士大夫或出於文学,或出於吏道,亦由上之人并开二途以取
人,未尝自为抑扬,偏有轻重,故下之人亦随其所遇以为进身之阶,而人品之贤
不肖,初不系其出身之或为儒或为吏也。是以张汤、赵周辈之深文巧诋,赵广汉、
何并之强明健决,固胥吏气习也。若公孙弘之儒雅,丙吉之贤厚,龚胜之节操,
尹翁归之介洁,亦不嫌於以吏发身。则所谓吏者,岂必皆浮薄刻核之流而後始能
为之乎?後世儒与吏判为二途,儒自许以雅,而诋吏为俗,於是以繁治剧者为
不足以语道;吏自许以通,而诮儒为迂,於是以通经博古为不足以时。而上之
人又不能立兼收并蓄之法,过有抑扬轻重之意,於是拘谫不通者一归之儒,放荡
无耻者一归之吏,而二途皆不足以得人矣。
    和帝永元十四年,初复郡国上计补郎官。
    汉制,郡国岁尽遣上计掾史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东都上计吏多留补郎
官,中尝罢,今复之。
    桓帝时,郡国计吏多留拜为郎。太尉杨秉等上言:“三署见郎七百馀人,帑
藏空虚,浮食者众,而不良守相欲因国为池,浇濯衅秽,宜绝横拜,以塞觊觎之
端。”自此终桓帝世,计吏无留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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