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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文献通考1-第2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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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天宝元年二月,敕曰:‘凡所祠享,必在躬亲,朕不亲祭,礼将有阙。其皇地
宜就南郊合祭。’是月二十日,合祭天地於南郊,自後有事於圜丘皆合祭。此
则唐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今议者欲冬至祀天,夏至祀地,盖以为用周礼也。臣
请言周礼与今礼之别。古者,一岁祀天者二,明堂享帝者一,四时迎气者五,祭
地者二,享宗庙者四,此十五者,皆天子亲祭也。而又朝日、夕月、四望、山川、
社稷、五祀及群小祀之类,亦皆亲祭此周礼也。太祖皇帝受天眷命,肇造宋室,
建隆初郊,先享宗庙,乃祀天地。自真宗以来,三岁一郊,必先有事景灵宫享太
庙,乃祀天地,此国朝之礼也。夫周之礼亲祭如彼其多,而岁岁行之,不以为难;
今之礼亲祭如此其少,而三岁一行,不以为易,其故何也?古者,天子出入,仪
物不繁,兵卫甚简,用财有节,而宗庙在大门之内,朝诸侯,出爵赏,必於太庙,
不止时祭而已。天子所治不过王畿千里,唯以斋祭礼乐为政事,能守此则天下服
矣。是故岁岁行之,率以为常。至於後世,海内为一,四方万里,皆听命於上,
机务之繁,亿万倍於古,日力有不能给。自秦汉以来,天子仪物日以滋多,有加
无损,以至於今,非复如古之简易也。今之所行,皆非周礼。三年一郊,非周礼
也;先郊二日而告原庙,一日而祭太庙,非周礼也;郊而肆赦,非周礼也;优赏
诸军,非周礼也;自后妃以下至文武官皆得荫补亲属,非周礼也;自宰相、宗室
以下至百官皆有赐赉,非周礼也。此皆不改,而独於地,则曰‘周礼不当祭於
圜丘,’此何义也哉?议者必又曰:‘夏至不能行礼,则遣官摄祭,亦有故事。’
此非臣之所知也。《周礼·大宗伯》,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郑氏注曰:‘王
有故,则代行其祭事。’贾公彦疏曰:‘有故,谓王有疾及哀惨皆是也。’然则
摄事非安吉之礼。後世人主不能岁岁亲祭,故命有司行事,其所从来久矣。若亲
郊之岁,遣官摄事,是无故而用有故之礼也。议者必又曰:‘省去繁文末节,则
一岁可以再郊。’臣将应之曰:‘古者,以亲郊为常礼,故无繁文;今世以亲郊
为大礼,则繁文有不能省也。若帷城、幔屋,盛夏则有风雨之虞。陛下自宫入庙,
自庙出郊,冠通天,乘大辂,日中而舍,百官卫兵暴露於道,铠甲具装,人马喘
汗,皆非夏至所能堪也。王者父事天,母事地,不可偏异。事天则备,事地则简,
是於父母有隆杀也,岂得以为繁文末节而一切欲省去乎?国家养兵,异於前世。
自唐之时,未有军赏,犹不能岁岁亲祠,天子出郊,兵卫不可简省,大辂一动,
必有赏给。今三年一郊,倾竭帑藏,犹恐不足,郊赉之外,岂有复加。若一年再
赏,国力将何以给?分而与之,人情岂不失望?’议者必又曰:‘三年一祀天,
又三年一祭地。’此又非臣之所知也。三年一郊,已为疏阔,若独祭地而不祭天,
是因事地而愈疏於事天。自古未有六年一祀天者。如此,则典礼愈坏,欲复古而
背古益远,神必不顾享,非所以为礼也。议者必又曰:‘当郊之岁,以十月神
州之祭易夏至方泽之祀,则可以免方暑举事之患。’此又非臣之所知也。夫所以
议此者,为欲举从周礼也。今以十月易夏至,以神州代方泽,不知此周礼之经邪,
变礼之权邪?若变礼从权而可,则合祭圜丘何独不可乎?十月亲祭地,十一月亲
祭天,先地後天,古无是礼。而一岁再郊,军国劳费之患,尚未免也。议者必又
曰:‘当郊之岁,以夏至祀地於方泽,上不亲郊,而通权火,天子於禁中望祀。’
此又非臣之所知也。《书》之望秩,《周礼》之四望,《春秋》之三望,皆谓山
川在四郊者,故远望而祭也。今所在之处,俯则见地,而云望祭,是为京师不见
地乎?此六议者,合祭可否之决也。夫汉之郊礼,尤与古戾,唐亦不能如古。本
朝祖宗钦崇祭祀,儒臣礼官讲求损益,非不知圜丘、方泽皆亲祭之为是也,盖以
时不可行,是故参酌古今,上合典礼,下合时宜,较其所得,已多於汉唐矣。天
地、宗庙之祭,皆当岁遍。今不得岁遍,是故遍於三年当郊之岁,又不能於一岁
之中再举大礼,是故遍於三日。此皆因时制宜,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并祀
不失亲祭,而北郊则必不能亲往,二者孰为重乎?若一年再郊,而遣官摄事,是
长不亲事地也。三年间郊,当祀地之岁,而暑雨不可亲行,遣官摄事,则是天地
皆不亲祭也。夫分祀天地,决非今世之所能行,愿陛下谨守太祖建隆、神宗熙宁
之礼,无更改易郊祀庙享,以亿宁上下神。仍乞下臣此章,付有司集议,如有
异论,即须画一解破臣所陈六议,使皆屈伏,上合《周礼》,下不为当今军国之
患,不可但执《周礼》,更不论今可与不可施行,所贵严祀大典,以时决定。取
进止。”贴黄称:“唐制,将有事於南郊,则先朝献太清宫,朝享太庙,亦如今
礼先二日告原庙,先一日享太庙。然议者或亦以为非三代之礼。臣谨按:武王克
商,丁未祀周庙,庚戌柴望,相去三日,则先庙後郊,亦三代之礼也。”
    初,诏议北郊典礼,苏轼主合祭之说,从之者五人;刘安世主分祭之说,从
之者四十人;又有三人,欲於十月以神州地之祭易夏至方丘之祀;又有一人,
欲上不亲祠,而通权火,天子於禁中望拜。既而朝廷复送下三状,再令详定。安
世复议,略云:“苏轼谓合祭圜丘,於礼为得,不可复改。臣等谨按《周礼》,
天子亲祀上帝凡九,国朝三岁一郊,固已疏阔,岂可因循谬误,不加考正?古者,
求神以类。天,阳物也;地,阴物也。岁、月、日、时、方位、牲器、乐舞,皆
从其类。今议者於圣人成法则弃而不行,猥用王莽不经之说,至引夫妇同牢私亵
之语,黩乱天地,又引《昊天有成命》之诗以为证。臣等切详此诗终篇未尝有合
祭之文,序乃後儒之辞,亦谓成周之世,圜丘、方泽,各歌此诗,以为乐章耳。
如《潜》之序曰:‘季冬献鱼,春荐鲔也。’《丰年》之序曰:‘丰年秋冬报也。’
《噫嘻》之诗曰:‘春夏祈於上帝也。’如此之类,不知为一祭邪,抑二祭邪?
若郊祀赐予,乃五代姑息之弊法,圣朝宽仁,不欲遽罢,若分而为二,何所不可?
议者乃欲因此造为险语,以动上听;又引祸福殃咎之说,劫持朝廷,必欲从己,
甚无谓也。大抵臣等所守乃先王之正礼,而苏轼之议皆後世之便宜,权之与正,
决不可合。伏望圣慈详审其当,上以体神考之志,下以正千载之惑,岂胜幸甚!”
方送同议官签书,其徒驰告轼曰:“若刘承旨议上,决恐难答。”时苏辙为门下
侍郎,遂白辙令请降旨罢议,安世议状竟不得上。
    绍圣元年,诏:“罢合祭天地,自今因大礼之岁,以夏至之日,躬祭地於
北郊。应缘祀事仪物及坛、道路、帷宫等,宜令有司参酌详具以闻。”盖用蔡
京等议。然北郊亲祠,终帝世未克举云(详见《祀后土门》)。
    左司员外郎曾文言:“周人以气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按何佟之议,以
为南郊、明堂用沈香,本天之质阳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於人亲、宜加杂
馥。今令文北极天皇而下皆用湿香,至於众星之位,香不复设,恐於义未尽。”
礼部、太常寺议,众星随其方色用币,每陛各设香。从之。

    ●卷七十二·郊社考五
    ○郊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初祀南郊,权合祭天地於圜丘。”起居郎周常等
以合祭为非礼,曾布主其说,乃诏罢合祭。
    是岁,帝初郊。十一月戊寅,玉辂至景灵宫行礼毕,赴太庙,大雪,上遣内
臣问二相:“若大风雪不止,何以出郊?”右相曾布奏云:“郊礼尚在後日,雪
势暴,必不久,况乘舆顺动,理无不晴,若更大雪,亦须出郊。必不可升坛,则
须於端诚殿望祭,此不易之理。已降御札,颁告天下,何可中辍!”左相韩忠彦
欲於大庆殿望祭,布不可,以为:“若还就大庆,是日晴霁,柰何?”议遂定。
中夜雪果止,五更上朝,享九室,已见月色。己卯黎明,自太庙斋殿步出庙门,
升玉辂,景色已开霁,时见日色。已午间至青城,晚遂晴;五使巡仗至玉津园,
夕阳满野。庚辰四鼓,赴郊坛行礼,天色晴明,星斗粲然。五鼓,二府称贺於端
诚殿,黎明,升辇还内。
    政和三年冬十一月癸未,郊。上大圭,执玄圭,以道士百人执仪卫前导,
蔡攸为执绥官。玉辂出南薰门至玉津园,上忽曰:“玉津园东若有楼殿重复,是
何处也?”攸即奏:“见€间楼殿、台阁,隐隐数重,既而审视,皆去地数十丈。”
顷之,上又曰:“见人物否?”攸即奏:“若有道流童子持幡节盖,相继而出€
闻,衣服眉目,历历可识。”攸请付史馆,宰相蔡京率百僚称贺。
    高宗建炎二年,诏行郊祀之礼。时车驾幸扬州,庶事草创,乃筑坛於州南门
内江都县之东南。冬至日,合祭天地,以太祖配。上自常朝殿用细仗千三百有五
人,诣坛行礼。
    绍兴元年,当郊,以国步多难,合祭天地於明堂,以祖宗并配(详见《明堂
门》)。
    十三年,令临安府於行宫东南城外,先次踏逐可以建圜坛并青城斋宫去处。
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知临安府王奂等言:“今於龙华寺西空地,得东
西长一百二十步,南北长一百八十步,修筑圜坛。除坛及内丈尺依制度使用地
步九十步外,其中、外欲乞随地之宜,用二十五步,外作两,外有四十步。
若依前项地步修筑,兵部车辂、仪仗、殿前司禁卫,皆可排列。共龙华寺地步修
建青城并望祭殿,委是圆备。”从之。
    诏:“郊祀斋宫更不修盖,止令计置幕殿。检会在京青城宫殿,大内门曰泰
(馀见元丰元年)。将来如车驾前一日赴青城宿斋,令仪銮司同临安府预先体
仿青城制度绞缚。其行事、执事、陪祠官宿斋幕次,亦随宜绞缚,不得侈大。”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东都旧有青城斋宫,渡江後,以幕屋绞缚为之,每
郊费缗钱十馀万。淳熙末,张端明(杓)为京尹,始议筑斋宫,可一劳永逸,上
从之。宇文宝学(价)时为兵部尚书,因宿直,奏曰:“陛下方经略河南,令筑
青城於临安,是无中原意也。”上以为然,亟命罢役。
    太常寺言:“修筑圜坛并青城望祭殿,依仿旧制,及郊祀所设神位、铺列祭
器、登歌乐、酒樽、前导路及皇帝饮福位等,共合用第一成纵广七丈,第二成纵
广一十二丈,第三成纵广一十七丈,第四成纵广二十二丈。分一十三陛,每陛七
十二级,每成一十二缀。三,第一去坛二十五步,中去第一一十二步半,
外去中一十二步半。并燎坛之制,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
尺,三出陛,在坛南二十步丙地。”诏令临安府同殿前司修建。
    诏:“将来郊祀大礼排设大驾卤簿仗内六引,并郊庙合用祭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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