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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中国思想通史 第五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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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身与客观对象都是气,气质之性涵理,理性非在气质以外。气或物质
絪缊为第一次的,而理或思维为第二次的。因此,他所说明的事物之理是自
然法则,而不是超现实的“一成型”。他说: 
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乃此

理也。唯人之所可必知、所可必行,非人之所不能知、不能行,而
别有“理”也。具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则所谓“心” 
(思维)也。以心循理,而天地民物固然之用、当然之则,各得焉
(把握),则谓之“道”。自天而言之,则以阴阳五行成万物,万
物之实体而有其理(自然法则)。。。合于人而为情性,以启其知
行者,而有其心。则心之于理所从出,皆本非二物,故理者人心之
实,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思维对存在之反映)。(“四
书训义”卷八) 
实在的万物本身的运动有它的客观的法则,由存在的合法则运动才反映
为思维认识中的法则,所以理都是“可持循之道”。认识是媒介对象的人类
思维的能力,这能力不能如庄子那样,在事物以外设置下一个永远可持循的
“所以迹”,而让客观世界的日新条理来“依照”主观而行的。因此他说, 
人类的认识是“以心循理”,不是以心“立理”。
夫之的时代,西洋历法已输入中国,他指出当时是“历法大明之日”, 
他就借自然科学来说明理因气而生,并且指出历法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表现
了思维与存在的发展关系。他说: 
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故所恶于异端者,非恶其无能
为理也,冏然仅有得于理,因立之以概天下也。。。异端之言曰, 
“万变而不出吾之宗”,宗者冏然之仅得者也,而抑曰吾之宗矣, 
吾其能为万变乎?如其不能为万变,则吾不出吾之宗,而非万变之
不出也。无他,学未及之,不足以言,而迫欲言,则冏然亦报以仿
佛之推测也。。。彼(指天地日月等)皆有理以成乎事(客观的合
法则性),谓彼之理即吾宗之秩序者犹之可也,谓彼之事一吾宗之
结构运行也(主观主义),非天下之至诞者孰敢信其然哉?。。士
文伯之论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呜呼! 
此古人学之未及,私为理以限天,而不能即无以穷理之说也。使当
历法大明之日,朔望转合之不差,迟疾朒朓之不乱,则五尺童子亦
知文伯之妄!。。日月维有运而错行之事,则因以有合而相掩之
理,既维有合而必掩之理,因而有食(日食)而不爽之事。故人定
而胜天,亦一理也,而不可立以为宗,限日食之理而从之也。(“续
春秋左氏传搏议”卷下) 
“运而错行”与“合而相掩”,是合法则的天体运动。在古人的认识过
程中,却不能知其“合而相掩”之理,遂以远而不似的主观认识(不善政) 
以概之。今人学之已及,认识过程中始含有近而相似的概念,得“合而相掩” 
之理,以证“食而不爽”之事,所以“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由
此可知,唯物的认识论是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关联的,夫之此论,合于近代
进步的思维方法。
夫之曾分别“气”与“质”,发挥了思维过程由量变到质变的真理,而
指出“虽失理之气,亦在理中”。因为错误也是认识真理的一 个阶段;没有
在实际中检证错误的认识活动,就难于得到真理。这见解异常高明。下面是
他的一段名言: 
已生以后(指理),日受天气以生,而气必有理,即其气理之
失和,以致于戾,然亦时消时息,而不居之以久其所也。。。气馁
者,质之量不足,气浊者,质之牖不清也。故气以失其条理而或乱,

抑亦不相继续而或挠也。。。质能为气之累(认识有限制),故气
虽得其理,而不能使之善。气不能为质之害(认识可发展),故气
虽不得其理,而不能使之不善。。。乃人之清浊刚柔不一者,其过
专在“质”,而于以使愚明而柔强者,其功则专在“气”。质一成
者也,故过不复为功;气日生者也,则不为质分过,而能功于质。
且质之所建立者固“气”矣,气可建立之,则亦操其张弛经纬(发
展)之权矣。气日生,故性亦日生(原注:生者气中之理),性本
气之理,而即存乎气,故言性必言气,而始得其所“藏”,乃气可
与质为功,而必有其与为功者,则言气而早已与“习”相摄矣。是
故质之良者,虽有失理之气,乘化以人,而不留之以为害,然日任
其质,而质之力亦穷,则逮其久,而气之不能为害者且害之矣。盖
气任生质□□□□□□(脱文)型范,型范虽一成,而亦无时不有
其消息,始则消息因仍其型范,逮乐与失理之气相取,而型范亦迁
矣。若夫由不善以迁于善者,则亦善养其气,至于久而“质”且为
之改也。。。乃所以养其气而使为功者,何恃乎?此人之能也,则
“习”(实践)是也。是故气随习易,而习且与性成也。质者性之
府也,性者气之纪也,气者质之充,而习之所能御者也,然则气效
于“习”,以生化乎“质”,而与性为体。。。质以纪气,而与气
为体(原注:可云气与性为体,即可云性与气为体),“质”受生
于“气”,而气以理生质(原注:此句紧要)。。。就气言之,其
得理者,正也,其失理者,亦何莫非理也?就“质”言之,其得正
者,正也,其不正者,亦何莫非正也?气之失理,非理之失也,失
亦于其理之中。已刚而亦乾之健,已柔而亦坤之顺,已清而象亦成, 
已浊而形亦成亦均。夫祁寒之以成其寒之能,盛暑而以成其暑之能
也。善养者何往而不足与天地同流哉?质之不正,非犬羊草木之不
正也,亦大正之中,偏于此而全于彼,长于此而短于彼,乃有其全
与是之可因,而其偏与短者之未尝不可扩(改革)。(“读四书大
全说”卷七) 
此段讲理气的道理,是宋明以来哲学的总的批判发展,已经因追求到实
践,把循环论证跌开,达到颇高的理论水准。从孔子以至明末的思想家的哲
学中,还没有这样深刻的理论! 
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因了实践(习)的检证,气日充,量日丰,所以认
识的对象是可以变革的,人类的认识也是可以发展的。“型范”,即今哲学
术语的类概念,他不识为有“成型”的不变的人性类概念,人性反而可以由
于实践的善养,与由于实践的不善养,而变化其“质”。所谓“气为质之充” 
是说通过实践而使人性更加丰富,通过这种过程就显示人类实践(“习”) 
所发生的功效,便可以改变人类认识的“质”(器官)。气是日生的,量是
日生的,性也是日生的,故“质”也是日变的,好像寒因气之充而变为暑那
样。由量到质的变化,不但表现向上的发展,而且也表现向下的变化。故“气
以理纪质”是有多方面的意义。由量之充而发展,就得“理”之正,而由量
之不充,也可以得“理”之反。不论是走了那一方面,求“理”的过程都是
由型范得出来的,型范虽有正与反,但却都是理的“节文”过程,得理与失
理,都是理。这一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哲学,可与黑格尔的认识论(当
然是颠倒的)对照研究。夫之的人性论超过了前人,后面还要详细研究。他

释“性者日生者也”,在语源上亦合于历史。按两周金文,“性”之原字即
“生”字,已有明证,如金文的“厥生”,即“诗”言“尔性”。因此,他
把宋明儒以来所高谈的性命,重新规定了活生生的发展内容,并据此进而说
明“理在日成”中,“未成可成,已成可革”,天下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理” 
存在。他的认识论是和人性论直接结合的,关于人性的论点如下: 
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则夫天命者,岂但初生之顷命
之哉?。。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幼
而少,少而壮,壮而老,亦非无所命也。。。不更有所命,则年逝
而性亦日忘也。。。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 
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岂非天哉。故天日命于人, 
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惟命之不
穷也而靡常,故性屡移而易,抑推理之本正也,而无固有之疵,故
“善”来复而无难,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性也者,岂一受成侀不
受损益也哉?。。形气者,亦受于天者也,非人之能自有也,而新
故相推、日生不滞如斯矣。(“尚书引义”卷三“太甲”二) 
夫之从很笨重的经典形式(如“尚书”)中解放出来,使这种形式来服
从他的理论内容。他把古代的天命观,拉到。。降而富的新命观,否定了绝对
的天命。他把古代的人性论,拉到日生而新的生化论(“思问录内篇”说“命
日新而性富有也”),否定了绝对的人性类概念。因此,他说的“气与性为
体”,也即把超乎现实的“理”,拉到实践之中日新而富有的理,否定了绝
对的理的概念。“理”,不但是以客观存在的内容的发展而也发展,而且是
以主观的认识官能(质)日生日新而也日富日善。“未成可成,已成可革” 
之性理说,是他的自然生化论的合理的发展。宋明以来的性理观在夫之的批
判之下划出了一个新的时代。
夫之既然肯定实在的气,日生的气,又肯定由气日日充实的质,即因实
践改变了人类官能而生化的质,则性在气质之中也就日新而富有,并不是一
降生就命定了的。性的体是能动的日受其生,性的用是能动的日至其善,从
名实关系上说来如下: 
言性者,昔曰吾知性也。折之曰,性弗然也。犹将曰,性胡不
然也?故必正告之曰,尔所言性者,非性也。今吾勿问其性,且问
其知。知实而不知名,知名而不知实,皆不知也,言性者于此而必
穷。目击而遇之,有其成象,而不能为之名,如是者,于体非芒然
也,而不给于用,无以名之,斯无以用之也;习闻而识之,谓有名
之必有实,而究不能得其实,如是者,执名以起用,而芒然于其体, 
虽有用,固异体之用,非其用也。夫二者,则有辨矣,知实而不知
名,弗求名焉,则用将终绌。问以审之,学以证之,思以反求之, 
则“实在”而终得乎名,体定而终伸其用,此夫妇之知能所以可成
乎忠孝也;知名而不知实,以为既知之矣,则终始于名,而惝恍以
测其影,斯问而益疑,学而益僻,思而益甚其狂惑,以其名加诸迥
异之体,枝辞日兴,愈离其本,此异同之辨说所以成乎淫邪也。(“姜
斋文集”卷一“知性论”) 
夫之一方面批判了经验论,另一方面又批判了唯心论。在夫之的意思, 
经验论者虽不能得“性”之用,未知其所以然,但积经验而来的常识尚可以
如夫妇之知能而指道日常的生活;唯心论者则游戏于名(概念),而怀疑于

实(存在),那是极可贼道的,故说“与性形影绝,梦想不至,但闻其名, 
随取一物而当之也”(同上)。
夫之又从理与象、道与象,说明象之实在。道和理是由象所摄取的,象
为第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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