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学-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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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不必怕驳。斩绞大案,上司未有不驳。总要成招之时,预料其在何处驳
诘,作何顶覆,则胸有成竹,愈驳而案愈定。若中无定见,案情本属解误,一遭驳
诘,手足无措矣。
上司欲重其罪,固在重处吹求。欲贳其罪,亦先在重处敲击。总要看透,自然
有处置。辨若错解人意,谓欲加之重典,因而照驳改重,杀人多矣。然亦有不可固
执,不得不改正者,总视情罪之允协与否而已。
文移虽为小事。立言皆要有体间有平行往来,不甚留意,词旨倨傲获罪同官,
即非睦邻之道。
自理词讼,批断不防详尽。能将两造情伪指出,则直者快,曲者畏,渐渐心
平,可以息争,亦使民无讼之一道。
州县为亲民之吏,与上司体统不同,词状不防多难。身为父母,膝下之勃溪,
岂有漠不关心之理?且一经上司控准发审,又多一事,总要随到随审,严察晋役人
等,无留难需索诸弊,则自无拖累。至于虚囊听断,不在刑求。静创其是非,如入
人之家室而为之排解,民之食德无涯矣。
初呈不可批煞,恐其情未确。一经断定,便无转身地步。若有未协,固执前
批,又贻害不浅。与其回护任断,不如速改,犹为君子之过也。
词讼息结极为美事。然惟户婚田土及角殴小事,则可;若关系诬告命盗赌博风
化及卑幼犯尊等呈,皆须究徵,不可轻易准息。庶刁健之徒知所畏惧。
北省民情朴鲁,即有狡诈,亦易窥破。南省刁黠,最多无情之辞,每出意想之
外。据事陈告者,不过十之二三。必须虚囊批断,埃质讯以定案。小司寇以五声听
狱讼,求民情,可见纸上千言,不如公庭一鞠。未可执内幕之臆见为定评也。
办事要整暇,尤要勤敏。尽前事未去,后事又来,百事从集,忙中有错。且一
人在官,一家失业。早为结案,免劳民守候缧拽之苦;即是造福。
万事胚胎,皆在州县。至于府司院,皆已定局面,只须核其情节,斟酌律例,
补苴渗漏而已。然其事稍易,而其责更重。且汇各属之案牍,则事绪愈多,检点偶
疏,每致舛错,可不慎哉。
院司为法纪之宗,要在持平不可苛细,以察为明,以刻为能。上司之意旨一
开,则通省之风气靡然纵之,不可问矣。大吏体统,不患不尊,若再尚客气,震作
威权,则下情不能上达,耳目之壅蔽多矣。故接见属吏,如父兄之于子弟。恤其不
知而匡其不逮,则和衷共济,吏治必有观者。
法律要宽一分,所谓与其杀不辜,于失不经。然非纵之谓也。情真罪当,自当
置之重典。
处事贵得中,不是调剂乎宽严之间而执其中,直宽直严,赏之而非私,杀之而
不怨,便是得中。
大臣以察吏为先。吏得其人,则民受其福,察吏所以安民也。人熟无过?私罪
不可看,而公错所宜宽。或冒昧之过,或疏懒之过,皆可情恕,弃瑕录用,庶使群
工观感自奋。若恣情贪酷,任性乖张,难以姑容。一路哭何如一家哭乎?
院司办事,要高一著,亦要先一著,方可驾驭群吏,统理万端。若漫无主裁,
但凭晋吏定稿拟批,一味照行,则太阿倒持,百弊从出矣。
上司兼听并观,方能妍媸毕照。然须虚心详慎,不轻信人言。每有资消息于武
并,寄耳目于佐亲,不加详察,偏听生奸,且以长若辈挟持短长、狐假虎威之弊。
大吏不在自用,而在用人。不在用便给智巧之人,而在用老成练达之人。才略易
见,心地操守必历试而后定。有等烟,无华而能任大事,不可以言貌少之。欲得真
才,必历试艰巨,不可以一事之能,片言之合,轻为赏识也。
未审事件,先期挨次县牌示审,则人皆依期赴案,不致临审不到。而未挂审
者,又得暂息归农,以免守候。其零星事件,原被已齐,随堂带审,不必拘定持牌
送卷也。有两造已齐,而原差不禀到,或经承求得规礼,不送牌卷禀审者,察出当
予重徵。
批发词讼,虽属自理,其实是第一件得民心事。讼师好民,皆以此为尝试,若
不能洞见肺腑,无以折服其心。或持论偏执立脚不稳,每致上控,小事化为大事,
自理皆成完件矣。即或不至上控,造人词论册内,亦难角驳查。故必能办理刑钱之
案者,方可以批词。
书启一项,凡略通文义者,皆谓胜任愉快。然其要总在知彼知己,方能心人之
心,口人之口,言皆巧合,非但以华赡见长,更有钞撮肤词,安填故事,触犯忌讳
者,尤见哂于大方家也。
登记号件,似易而实难,似轻而实重。叙由简明,人人所能,惟以摘催而不使
弊搁,查限而不致逾达。或一事而分手两办,或一手而原被异批,逐一厘剔较正,
斯足以助刑钱之不及,非但识词记注而已。必厚其修脯,择力余干事者,始克展市
裕如。偿以为无关轻重之任,不能择人,则发事多矣。
幕中流品,最为错杂。有宦辙覆车,借人酒杯,自浇块垒。有贵胄飘零,摒挡
纨绔入幕效颦。又有以铁砚难靡,青毡冷淡,变业谋生。又有骨钞谙练,借栖一
枝,更有学剑不成,铅刀小试。其中优劣不一,力能赞扬识者,未赏不加敬礼。乃
有委蛇进退,碌碌无所短长者,滥厕吹竿,于是莲花幕客,侪于佣伍矣。
入幕率领,原非容易。必胸怀高朗,笔力明通,参观事变有素,然后可当一
面。若徒恃聪明,矜才使气,每多偾事。
有才又必有遇。遇合甚难,非可固求。一资一贱,交情乃见。周旋世路中,自
存骨干,斯两得之。着事有关紧,直反覆辨讼无憾,而后即安。至溢一文一字,小
有异同,无庸饶舌也。更有以饮食细故,动辄龃龉,席不暇爝,甚无谓矣。倘果有
危机,必择地而蹈,末可一味因循耳。
取友必端,自直推心置腹。我辈自处,不可不慎。一身孤寄,疑忌业生,李下
瓜田,最易指摘。故主宾水乳亦必匿影避嫌,毋使风动帐开,使人知郄生踪迹。此
君子自爱,爱人之道。
大约主人信任一分,则勇往一分,可以任劳,可以任怨。若稍疑贰,则退缩收
敛,不必图功,立身于无过而已。
交移稿案,原属平浅,然有疑难棘手,颇费踟蹰,又有危险而不足惧,平易而
不可忽者,总在留心细看,习练久则自知之。人但以寻常稿片,行查转覆。了无难
事,而不知其独居深念,惨淡经营,非可易易也。
议详禀剖,皆以论断。事件固有一定之理,大要在识时务,再看主人之地位与
其性情,设身处地。投之所向,无不如意。
书馆幕馆,较分丰啬。然读书可以进取,若簿书佣值,舍田耘田,经年远客,
三径就荒,或亲老无养,或中岁之嗣,或有子失教,、此亦得失相半。余幕游三十
余载,身心岁月,俱非已有,行将为寻耕计,傥有问途者,并以语之。
盗案
盗案隔别研审。紧要处,须逐层清出。如人数、姓名、住址、何年月日、谁为
起意、谁为同谋、有无线跷窝家;如何纠邀;何处会齐;执何器械;是何时候;如
何上盗;何人入室;何人接脏;有无捆缚、考逼、架送;何处出水,是何脏物,何
处表分,分得脏物现在何处;伙盗在何处;如何被获;有无私拷,曾否窃劫;刽别
案及同居父兄人等,知情分胜清事。一人如此供,人人亦如此供,方是一线穿成,
阅者醒目。
盗案情节,盗犯姓名,初报时即要安排妥当,以次顺序。覆审成招,即照此层
次挨叙,惟加以请问情节,较详尽耳。不可颠倒,致难查对。叙供时,恐参差遗
漏,则将各犯姓名摘出,以第一要犯或要证供内,先以各情节叙明。余人俱照此顺
序,不过将各人情事不同之年,添换,自然齐截,而其中年月日,要著实。人犯到
案续获,各官承审接审,以及报病等项,俱要清楚。更有院批不驳而司批拈出,院
司不驳而府州拍出者,于叙供时另作一间签,以便上司转详时易于删除。未获盗
案,人数未确,不可多报。每有事主,并未确见,随口混供多人,稍不详慎,据供
转报,将来获贼审详,大费笔墨,不如浑含为是。
计脏四十两以下未获贼者,例载按季汇报。其实窃盗服五十两以上,问徒。不
及五十两者,拟杖。似应以五十两以下按委汇报为是。
事主有虚开胜数之弊,有指控旧贼之弊一其虚开脏数者,痛恨被窃,欲获贼之
后,重治其罪。而普吏即有减估之弊,以脏多,恐土司提比,且欲获犯后,脏轻易
结,为恶贼开脱也。其指控旧贼者,急欲破案,寻踪于旧匪,亦须提讯虚实,似释
其疑。或果得真脏,始可定为正贼。如诬指者,即行释放,勿使捕役羁留索扰滋生
事端。
辑贼不可执有成心。旧说皆以为夜间贼,来去不出二十里,故多在近处访查。
殊不知强悍之徒,一时路过,便能起意作贼。若无真脏,宁作具案,切不可顾虑考
成,一时轻信,而有失察诬良心之咎也。若其平日访察,不可不密。有等游手好
闲,一无生计而鲜美食,或竟日聚饮,或白书酣睡,必非善良。此等举动,难逃地
邻之耳目,但恐敛怨,或利其余润,自安缄默耳。又有乞丐之徒,年力精壮,三五
成群,惯能创掘填墓,皆不可不察。
盗贼诬良,出于本犯之挟嫌报复者,尚少。出于台役之择段指使者,实多。一
经到案,必须察言观色,究出真实贼证,方可定案。不可轻用刑讯,致有冤抑。若
得诬良确情,务必重治其罪,并究及主使之人,庶不敢再行妄供。
捕役获盗,视为奇货,教供嘱扳,非称窃伙,即指买寄脏物,必须研审明确,
并释无辜,于初报文内删除。若持两端,以待覆审,则拖累无穷矣。
真正窝伙,一经差拘,捕役即带领多人,捉孥拷打,搬抢物件,饱其欲壑,然
后解官。真脏埋没,即在此时。道路村庄失事,连疏防正限三年零四月。盗首窝线
伙盗,尽可设法兑获。即逾限不获,致干吏议,亦属公过,可望摆用。断不可安思
侥幸,有意讳饰。一经事生告发,上司访闻,别县破案,照例本职,不止降调,悔
无及矣。
查参疏防文内,叙明失盗日期,并事主报呈口供。已获贼者,叙明伙盗数目,
不重事主所报人数,必以初获之贼供出者为确数。
贼情不一,开参疏防,最直详慎。如拒殴而后握贼,则为临时行强,或攫贼而
后拒殴,则为抢盗拒捕。拒捕之中,又分临时、追逐。临时是未离盗所,追逐则已
离盗所。追逐之中又分护胜求脱。护脏则图财格斗,与临时无异,求脱则犹知畏
惧,末为强悍。又有脏物为他贼携去,无眼可弃,是其拒捕,究亦求脱。移步换
形,此中大有分别。
办理盗案,以速为贵。获盗不速,则必远飞。起脏不速,则必花费。审拟不
速,则畏罪而思脱逸、淹禁至死亡。故不惜悬赏买线,多给盘费,或以贼擒贼,则
获盗速矣。委员起贼,或发内票著地保查起。其不知情而寄顿、误买者,只令呈缴
原胜,免其到官拖累,则起脏速矣。供情已确,脏物已获,即速审拟。虽盗伙未
全,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