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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27-本草述钩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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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二焦。轻者入心肺之分。(濒湖) 止上下诸血。治妇人崩带胎产诸病。伤寒阳毒发狂。 
黄胆。疟痢。噎膈。咽喉口舌一切诸疮。消化积滞。(入下食药中用) 方书治吐咯下血。 
血积。伤饮食。及食滞成痢。并食滞腹痛。大便秘结。舌肿喉痹。咽痛缠喉等病。咯血。用 
生姜一片。蘸百草霜含咽。如霜已淡。吐出再蘸。姜已无味。吐出易之。吐血止后。百草霜 
同生地等味煎服。肠风下血。香附末加百草霜米饮调服。入麝香少许。其应尤捷。崩中。百 
草霜二钱。狗胆汁拌匀。分二服。当归酒下。胎动下血。或胎已死。百草霜二钱。棕灰一钱。 
伏龙肝五钱。为末。每服一二钱。白汤入酒及童便调下。胎产逆生横生瘦胎。及虚损经病不 
调崩中。百草霜白芷等分为末。每服二钱。童便醋各少许调匀。热汤化服。舌肿起如猪胞。 
忽硬。逡巡塞闷杀人。用釜下墨末。醋调浓敷舌上下。须臾即消。若先决去血。更敷之。尤 
佳。咽中结块。不通水食。百草霜蜜和丸芡子大。每新汲水化一丸灌下。甚者不过二丸。转 
筋入腹。釜底墨末和酒服一钱。霍乱吐下。锅底煤五分。灶额上墨五分。百沸汤一盏。急搅 
数千下。以碗覆之。通口服一二口。立止。 
〔论〕 夫水属黑色。而火化之精微者仍归于黑。似有归其所始之义。故先哲多用百草 
霜釜底墨治诸血证。盖血原从水化。而水之能化血者。又真火成之也。其病于血者。真水不 
足而邪火有余也。兹味治血。取其由水而化血。又由血而归水。故能疗血之病于火者。又凡 
见血者。敷之即止。即不必血之病于火者而皆治之。总由水火合化之元。更取水火转化之气。 
原非用于止涩。由水火转化之气。更取水火蜕化之妙。亦且用之益虚。故无寒热而从主剂以 
奏效。握枢机以转关。推之所治各证。莫不皆然。会心人当自得之。不必沾沾于火化从治天 
热也。( 
化从治也。) 
用涂金疮。生肌止血。但勿入敷疮药中。其黑入肉如黥。不能去也。(仲淳) 

卷三土部

内容:惟松烟墨入药。(烧取松烟。用 皮汁解胶和造。或加香药等物。)亦须年还为佳。 
粗者多以窑突中墨烟。再三入麻油。用火烧过造之。墨光虽黑。不可用。 
气味辛温。止血生肌。合金疮。治产后血晕崩中。猝下血。(醋磨服之)又止血痢。及 
小儿客忤。(捣筛温水服之) 物芒入目。点摩瞳子上即出。属金而有火。入药甚助补性。(丹 
溪)吐血急欲止之。用血余灰二钱。阿胶白汤化二钱。入童便生藕汁刺蓟汁生地汁各一杯。 
仍用好墨磨浓黑。顿温服。按准绳前段用醋制大黄等味。入血分。引血下行。使转逆为顺。 
此法极稳。而功亦未尝不捷。或以炒黑大黄存性为主。辅以炒黑栀子香附等味。奏效不爽。 
此方用墨。若非的系松烟。难必其不以误用为咎也。 
〔辨治〕 不问徽墨京墨油烟。但光如漆且香者。勿用。汤药磨服丸散。火 细研。或 
水浸软。纸包煨锉。 

卷三土部
石碱
内容:其状如石。类碱。故名。出山东济宁诸处。造法。采蒿蓼之属。开窖浸水。漉起。晒 
干烧灰。以原水淋汁。每百斤入粉面二三斤。久则凝淀如石。连汁货之四方。浣衣发面。甚 
获利也。他处以灶灰淋浓汁。亦去垢发面。(濒湖) 
味辛苦。气温。微毒。去湿热。止心痛。消痰。磨积块。去食滞。洗涤垢腻。量虚实用。 
过服损人。(丹溪) 同锻石烂肌肉。溃痈疽瘰 。去瘀肉。点痣 疣赘痔核。神效。(濒湖) 
能消能降。肠胃中之垢腻能洗涤之。(类明) 消积破气。石碱三钱。山楂三两。阿魏五钱。 
半夏皂荚水制过一两。为末。以阿魏化醋。煮糊丸服。一切目疾。白碱拣去黑碎者。浓纸七 
层包。挂风处四十九日。取研极细。日日点之。痣 疣赘。花碱矿灰。以小麦秆灰汁煎二味。 
令干。等分为末。针刺破。水调点之。三日三上。即去。须新合乃效。虫牙疼痛。花碱填孔 
内。立止。 
阴湿之性。润下软坚。故于肠胃不宜。食之使人泄泻。作泻胃薄者忌之。(仲淳) 

卷四五金部
金箔
内容:凡使金银铜铁。只可浑安在药中。借气生药力而已。勿入药服。能消人脂。 
气味辛平。生者有毒。主治镇精神。坚骨髓。利五脏邪气。疗小儿惊伤。镇心安魂魄。治风 
痫失志。癫痫风热。上气咳嗽。伤寒肺损吐血。骨蒸劳极作渴。方书治中风振颤。惊狂谵妄。 
消瘅。咽喉生疮。西方之行。性能制木。故疗肝胆风淫之病。(濒湖) 制木而为木之主。 
即能镇心。心肝为子母之脏也。(仲淳) 入至宝丹。治中风不语。气绝中恶。蛊毒尸疰。 
难产血晕等证。入牛黄清心丸。治诸风缓纵不随。语言謇涩。恍惚怔忡。痰涎壅塞。惊恐怕 
怖。或喜怒无时。颠狂昏乱。入紫雪。治内外烦热。口舌生疮。狂叫呼走。瘴疫毒疠猝死。 
温疟尸疰蛊毒。猝黄。小儿惊痫百病。(红雪治疗略同)金箔镇心丸。治小儿风壅痰热。惊 
悸谵妄。心神不宁。磨细屑。挑开疔头没入。能拔疔根。作针针疔疮。纳药拔疔。 
〔论〕 金具五行之一。人生得之以为肺。肺气固先入心。而还入肾。入心为火之妻。 
入肾为水之母。以合水火之交。故别录首主镇精神。坚骨髓。而惊风癫痫上气之治。皆以其 
禀肃杀之气。而受制者风木耳。所治诸证。乃风之淫气。然亦本于肺金之虚。致肝木侮其所 
不胜。用金箔以助肺之虚。而肝木自平。非此味之治。功专于肝也。其治伤寒肺损而吐血者。 
阳不能为阴之政。(元气为水中之火。经云。出地者阴中之阳。阳予之政。阴为之主。)而阴 
无以自主也。然则 
金禀中宫阴己之气。其性本刚。服之伤肌损骨。(服一二分则心腹剜痛肠胃如裂而毙。) 
惟作箔入药。可为镇心安神之用。如并无惊邪外入者。更非金箔所宜。(仲淳) 凡用金箔 
须辨出铜箔。(濒湖) 

卷四五金部
银箔
内容:味辛。气平。主治与金箔不远。同能平肝。过服亦能伤肝。 
〔论〕前哲多以生金为有毒。惟百炼者堪服。而生银则无毒。濒湖之说甚辨。谓验试 
中毒与否。必藉银物。以银之与毒。其气原不兼容。而即为色变也。然有异者。金畏水银。 
水银入肉。令人筋挛。惟以金物久久熨之。水银当出蚀金。候金色白是也。至于作银箔者。 
又借水银煎消制之。是金银之所喜忌。即一水银而迥殊矣。奈何谓金银性味如一。而毫无差 
别哉。又按金禀中宫阴土之气。银禀西方辛阴之神。金气合于土。而银气纯乎金。海藏故独 
言白银属肺也。濒湖又独言银能伤肝者。以金气合于土。斯能媾肺于肝而使之平。不得言伤 
肝耳。 

卷四五金部
自然铜
内容:出铜坑中。以其未经矿炼。故名自然。独孤滔谓多年矿气结成。得铜之精气。是或然也。 
有两三种。一种大如麻黍。或多方解。累累相缀。至如斗大。色煌煌明烂如黄金 石。入药 
最上。一种成块。大小不定。亦光明而赤。一种如姜铁屎之类。又有如不冶而成者。皆出铜 
坑中。击之易碎。或黄赤。或青赤。炼之乃成铜。今人多以 石为自然铜。烧之成青焰如硫 
黄。此亦有二三种。但俱畏火。不等于自然铜之须火 也。即此可辨。 
味辛。气平凉。主折伤。续筋骨。散血止痛。禀土金之气以生。入血行血。为续筋接骨 
之神药。(仲淳) 接骨之功。与铜屑同。但不可常服。即便理气活血为要。(濒湖)打扑损 
伤。自然铜研细。水飞过。同当归没药各半钱。以酒调服。仍手摩病处。同乳香没药 虫五 
铢古钱麻皮灰血竭胎骨作丸。煎当归地黄续断牛膝丹皮红花浓汤送下。治跌扑损伤。或金刃 
伤骨断筋。皆效。 
〔论〕 自然铜非火 不可。凡诸损药必热。能生气血以接骨。此物火金相煽。燥热愈 
甚。先哲云。凡刀斧跌磕。闪肭脱臼者。初时不可便用自然铜。久后方可用之。折骨者。宜 
便用之。若不折骨。不碎骨。则不可用。然则兹物续筋骨。乃其所长。若非骨折骨碎。尚不 
须此。即宜用而辄早。犹以贻患也。 
凡损伤病。妙在补气血。不宜求速效。多用自然铜。往往致成痼疾。盖骨之上下相合处。 
有臼有杵。使脱臼之骨未归其窠。而早用自然铜续之。则终身不能屈伸如意。接骨药用自然 
铜。非 不可。若新出火者。火金毒瓦斯相煽。更挟香药热毒。虽有接骨之功。燥散之祸。甚 
于刀剑。戒之。(丹溪) 
〔修治〕 火 醋淬七次。细研水飞用。 

卷四五金部
赤铜屑
内容:铜有赤白青色不一。惟赤者入药。其屑即打铜落下者。或以红铜火 水淬。亦自落下。 
(濒湖) 
气味苦平。主治同自然铜。能焊人骨。凡六畜有损者。细研酒服。直入骨损处。畜死。 
取骨视之。犹有焊痕可验。(藏器)同五倍子。能染须发。 
〔修治〕 水淘净。用好酒入砂锅内炒。见火星。取研末用。打熟铜。不堪用。 

卷四五金部
铜青
内容:即铜器上绿色。一名铜绿。铜之精华也。不问生熟铜皆有。近以醋制生绿货之。气味酸 
平。主治风痰明目。妇人血气心痛。合金疮。止血。治恶疮疳疮。杀虫。铜之液气所结。酸 
而有小毒。能入肝胆。故吐利风痰。明目杀疳。皆疗肝胆之病也。铜青涂木。入水不腐。痰 
涎潮盛。猝中不语。及一切风瘫。用生铜绿二两。研细水化。去石。慢火熬干。取辰日辰时 
辰位上修合。再研入麝香一分。糯粉糊丸弹子大。阴干。猝中者。每丸作二服。薄荷酒研下。 
余风朱砂酒化下。吐出青碧涎。泻下恶物。大效。如治小儿。用绿云丹。铜绿不计多少。研 
粉。醋面糊丸芡子大。每薄荷酒化服一丸。须臾吐涎如胶。神效。走马牙疳。用溺桶中白垢 
火一钱。入铜绿三分。麝香一分半。敷之立愈。鼻疳青金散。用铜青生矾各一钱。为末。 
每取少许。敷鼻下。又兰香散。兰香叶(菜名)烧灰二钱。铜青半钱。轻粉二字。为细末令 
匀。看疮大小干贴之。按铜青之治疳疮。乃土虚而木斯侮之。但治其标之急者。 
〔论〕铜禀土中阴气以生。青则其英华所结而透出于外者。凡铜入地久。或沃以咸酸 
之味。便生青。是能达其辛中之酸于肺。乃更畅其酸中之辛于肝。正由肺而得肝之化气入肝 
而致肺之用者。(本仲淳)人身肺属金。肝属木。肺喜酸收。肝喜辛散。正金木相媾之元机 
也。铜固金类。今用醋制生绿。正金媾于木而吐其精液也。(铜属五金之一。何以独媾于木。 
盖五金惟黄金为之长。而铜则与黄金同。故字从金同也。)媾木而化其精微。所以治中风之 
痰涎潮盛。乃其的对。盖用其化气。非以金克木而侮其所胜也。铜青涂木则入水不腐者。木 
为金之匹。因木得媾于金。而木乃裕其化气。水为金之子。因金已媾于木。而水更育其子气。 
生化归于一气。是以不为水所腐也。其能明目者。肝窍开于木。又主风烂眼泪出。总不离血 
脏之风以为治也。兹品从金所吐之精液以治木眚。用疗风脏之血。未有如是之亲切者。所以 
别录首主妇人血气心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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