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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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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们在文学方面的贡献,不属于本书的范围,这里只就他们的哲学思想
予以概述。
与洛学比较,蜀学是更多地接受佛学的影响,并公开地宣扬佛学。蜀学
学者以谈禅相尚,并撰作了大量佛教的文章。晁补之自述:“年二十许时即
知归依正法,更不生疑”(鸡肋集卷六九答楷老别纸);黄庭坚更老实承认
他象个和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一四写真自赞)。他们所交往的僧侣多属于
禅宗,特别是黄龙慧南一派,也有一些天台宗人,如辩才元净、海月慧辩、
参寥道潜。
同时,蜀学学者也讲求道教方术。苏轼自八岁即从道士为师(志林卷二), 
他写了不少龙虎船汞论一类道教文字,实际上也确曾“用道书方士之言,厚
自养炼”。苏辙自称“心是道士”(栾城后集卷五自写真赞);秦观也有修
真遣朝华的故事。
因此,三教会一是蜀学的主要的宗旨。苏轼说: 
“孔老异门,儒释分宫,又于其间,禅律交攻。我见大海,有此南
东,江河虽殊,其至则同。”(东坡后集卷一六祭龙井辩才文) 
秦观也说,他的著作中虽然有“先王之馀论,周孔之遗言”,但更多的是“浮
屠、老子、卜医、梦幻、神化、鬼物之说”,他辩解道: 
“安知彼之纯不为驳,而吾之驳不为纯乎?且万物历历,同归一隙; 
众言喧喧,归于一源。吾方与之沉与之浮,欲有取舍而不可得,何暇是
否信诞之择哉?”(淮海集卷三九逆旅集序) 
蜀学正是这样一种糅合三教的大杂烩,他们据此一方面和洛学争夺正宗的地
位,另一方面对王安石的新学从理论上展开斗争。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公元一○三六年), 
卒于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公元一一○一年)。苏辙字子由,生于仁宗宝元二
年(公元一○三九年),卒于徽宗政和七年(公元一一一七年)。他们的哲
学思想主要见于苏轼的毗陵易传和苏辙的老子解。
毗陵易传虽是由苏轼完成的,但也包括了苏辙的意见,可视为二苏通力
合作的产物。老子解则最能代表蜀学融会三教的特点。苏辙在该书附题中叙
述他在筠州著作时与禅僧道全论道的经过: 
“予告之曰:‘子所谈者,予于儒书已得之矣。’全曰:‘此佛法
也,儒者何自得之?’。。予曰:‘孔子之孙子思,子思之书曰中庸, 
中庸之言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谓之和”,。。盖中
者佛性之异名,而和者六度万行之总目也。致中极和而天地万物生于其
间,此非佛法,何以为之?’全惊喜曰:‘吾初不知也,今而后始知儒、
佛一法也。’予笑曰:‘不然,天下固无二道。’。。是时予方解老子,

每出一章,辄以示全,全辄叹曰:‘皆佛说也!’” 
苏辙指出道学所谓“中”即是佛学的“佛性”,恰好揭穿了洛学“极高明而
道中庸”和“未发之中”的底蕴。苏辙以儒者身分注解老子,而自命为“佛
说”,所以苏轼跋此书说:“使汉初有此书,则孔老为一;使晋宋间有此书, 
则佛老不为二。”(仇池笔记卷上) 
在二苏的哲学中,最高范畴是“道”,而沿用汉儒和玄学的术语,特称
为“道之大全”。苏轼说: 
“夫道之大全也,未始有名,而易实开之,赋之以名;以名为不足, 
而取诸物以寓其意。”(毗陵易传卷八) 
苏辙也说:
“古之所谓智者,知道之大全,而览于物之终始。”(老子解古之
善为道者章第六十五) 
这一名辞后来即为朱熹所沿用。
“道”或“道之大全”仍即佛学中双遣有无的抽空了的本体。苏辙这样
形容他所说的“道”: 
“道非有无,故以‘恍惚’言之,然及其运而成象,著而成物,未
有不出于恍惚者也。” 
“方有无之未定,恍惚而不可见;及夫有无之交,则见其窈冥深眇, 
虽未成形而精存乎其中矣。”(同上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这样,“道”是一种特定名称的世界的作者、创始者,和称“主”的上
帝是异名同实的范畴,和“佛性”具有同样的规定。反之,有形的物质世界, 
按照苏辙说来,即使是天地,那也是“未离乎形数”(同上天长地久章第七), 
是有限的,而“道”则超出形数: 
“物之有形者皆丽于阴阳,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道虽在上而不
皦,虽在下而不昧,不可从形数推也。”(同上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道虽被规定为超越有无的东西,但由道而至万物,仍是
由无到有的过程,因此苏轼说: 
“至虚极于无,至实极于有,无为大始,有为成物。”(毗陵易传
卷七) 
苏辙把有无换成终始的概念,他说: 
“古者,物之所从生也,有者物之今,则无者物之古也。”(老子
解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这便重复了玄学的“无能生有”的命题。
“有”与“无”的关系,在二苏的体系中就是现象与本体、妄与真的关
系,被称为“万物”的物质世界于是被描写为虚妄的: 
“苟一日知道,顾视万物,无一非妄。”(同上治学日益章第四十
八) 
唯心主义者总是喜爱在极之上求更高的极,设立一个反映“例外权”的最高
范畴,而这个最高范畴是任其主观愿望来假定的。因此,和佛学一样,二苏
可以认为“无”对“有”而言,“无”是“例外权”,“道”对“气”而言, 
“道”是“例外权”,然而又可以加以否定,说有与无、道与器是同一东西
的两面,他们说: 
“道者,器之上达者也;器者,道之下见者也,其本一也。”(毗
陵易传卷七)

他们以为把神秘的道说为“无”也是不对的,即: 
“道虽常存,终莫得而名之,然亦不可谓之无也。”(老子解道冲
章第四) 
因此,道之大全的恍惚才是最后的“例外权”。
关于由“道之大全”到万物之间的生成过程,二苏也引用了传统的阴阳
五行的系统,来论证他们的颠倒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他们虽然也特别强调了
水的地位,但水元素仍然是从“道”派生的,苏轼说: 
“阴阳果何物哉?虽有娄旷之聪明,未有得其仿佛者也。阴阳交然
后生物,。。凡可见者皆物也,非阴阳也。然谓阴阳为无有可乎?虽至
愚知其不然也。物何自生哉?故借阴阳以言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
一阴一阳者,阴阳未交而物未生之谓也,喻道之似,莫密于此者矣。
阴阳一交而生物,其始为水。水者,有无之际也,始离于无而入于
有矣。老子识之,故其言曰:‘上善若水’,又曰:‘水几于道’。圣
人之德虽可以名言,而不囿于一物,若水之无常形,此善之上者,几于
道矣,而非道也。若夫水之未生,阴阳之未交,廓然无一物而不可谓之
无有,此真道之似也。”(毗陵易传卷七) 
苏轼以阴阳未交为道,这一点苏辙是不同意的,他认为“阴阳未交,元气也, 
非道也”(栾城遗言),所谓“道”应该是更神秘的东西,但苏辙也同意水
是由无到有之间心经的原始阶段,他说: 
“道运而为善,犹气运而生水也,故曰:‘上善若水’,二者皆自
无而始成形,故其理同。道无所不在,无所不利,而水亦然,然而既已
丽于形,则于道有间矣,故曰:‘几于道矣’。”(老子解上善若水章
第八) 
二苏关于水的理论,在形式上一方面是套用着象数学“天以一生水,地
以六成之”(东坡后集卷九送钱塘僧思聪归孤山叙)的滥调,说什么“阴阳
之始交,天一为水,凡人之始造形皆水也,故五行一曰水”(同上续养生论); 
另一方面也是盗取了古代管子水地篇和魏、晋之际傅玄杨泉的以水为万物基
本元素的命题,但这唯物主义的命题到了二苏手中,就遭到粗暴的歪曲(北
宋道教著作中有类似提法,请参看曾慥道枢)。二苏指为“物之终始”的水, 
由于背后存在着更基本的神秘的道,不但不是万物的基本元素,而且与道教
的荒诞方术联系起来,从所谓“甘水”通到宗教的领域,如苏轼就说: 
“阴阳之相化,天一为水,六者其壮而一其稚也。夫物老死于坤而
萌芽于复,故水者物之终始也。意水之在人也,如山川之蓄云,草木之
含滋,漠然无形而为往来之气也。为气者水之生,而有形者其死也。死
者咸而生者甘,甘者能往能来,而咸者一出而不复返,此阴阳之理也。
吾何以知之?盖尝求之于身而得其说。凡水之在人者,为汗,为涕, 
为洟,为血,为溲,为泪,为涎,为沫,此数者皆水之去人而外鹜,然
后肇形于有物,皆咸而不能返,故咸者九而甘者一。一者何也?唯华池
之真液下涌于舌底而上流于牙颊,甘而不坏,白而不浊,宜古之仙者只
是为金丹之祖、长生不死之药也。”(同上卷八天庆观乳泉赋)这就可
以明白,所谓“水”为物之终始之说,原来是“求之于身”而得的,完全是
一种臆度,从这里作出的结论不过是兜售金丹方术的一块招牌而已。
在另外一方面,二苏也施用了一些狡猾的伎俩。在他们的著作中,有不
少地方是论述“天地自然”的原理的,如果孤立地看这些论述,似乎它们是

在反对神学的目的论,例如: 
“万物自生自成,故天地设位而已。”(毗陵易传卷八) 
“天地无私而听万物之自然,故万物自生自死,死非我虐之,生非
吾仁之也。”(老子解天地不仁章第五) 
“太极者,有物之先也。夫有物必有上下,有上下必有四方,有四
方必有四方之间,四方之间立而八卦成矣。此必然之势,无使之然者。” 
(毗陵易传卷七) 
无疑,二苏不能不看出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联盟所具有的说服力量。然而有
两种对自然科学的态度,唯物主义者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在于作用于他们的世
界观,而唯心主义者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则在于反作用于他们的世界观。因此, 
这些论点在二苏的体系中,只是用来说明现有的自然秩序——更重要的是社
会秩序——是先天地应该如此,进而从应该如此,反可以为了“天不变、道
亦不变”的唯心主义结论立下根据,例如苏轼就说:“天地之间,或贵或贱, 
未有位之者也,卑高陈而贵贱自位矣”(同上)。这样看来,人的贵贱正是
“必然之势,无使之然者”,等级制度是不可改变的。这就可以知道,唯物
主义者是在必然性方面论证世界,而唯心主义者是在命定性方面论证世界, 
前者可以得出世界可变的结论,而后者却可以得出世界永远不变的结论。二
苏的哲学就属于后者,所以二苏关于天地自然的议论,决不能理解为无神论
的命题,因为他们在高唱天地自然的同时,不但恭维封建主义的品级制度, 
而且并没有忘记贩卖神学的货色。
二苏认为宇宙的本体是不可思议的: 
“使阴阳而可测,则其用废矣。。。神之所为,不可知也,观变化
而知之尔。。。是以知变化之间,神无不在,因而知之可也,指以为神
则不可。”(毗陵易传卷七) 
既然宇宙的最后根源是不可知并不可说的,那么怎样证明神的存在呢?他们
的逻辑方法是这样的,即人们在具体事物的变化之中,应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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